佣兵我为王 第387节

  拼的就是谁先恢复攻击力,谁就赢。

  手枪掉了,步枪打空了还来得及换弹匣。

  但是—

  不是还有一把生存刀吗?

  这是宋和平从AGLAN队员户体上搜刮来的,此时就插在大腿外侧的刀鞘里。

  宋和平控制住自己的晕眩感,伸手抽出生存刀,扑了过去。

  反正不死你死就是我死。

  俩人之间只能活一个!

  一刀!

  宋和平挥出第一道,刀刃从罗杰的颈脖左侧刺入。

  噗罗杰又是一声惨叫,双手一推,把宋和平直接推倒在地宋和平又爬起来,再次扑上去。

  第二刀!

  还是右侧,还是颈脖!

  噗刀没入一半。

  宋和平感觉有东西喷在自己的手臂上。

  热乎乎的。

  罗杰这次还是伸手想要推开宋和平。

  只是宋和平感觉他的双手比一个娘们还无力。

  他没能推动宋和平。

  宋和平抽刀,然后补第三下!

  噗!

  这一刀,干脆利落。

  罗杰这回彻底“乖”了。

  他身形一沉,双膝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宋和平抽出刀,罗杰朝前倒下,趴在腐叶里。

  他又听见了吆喝声和脚步声。

  宋和平也跪倒了。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极力恢复神志。

  再不走,就是死!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不断闪现。

  强烈的求生意志让宋和平摇摇晃晃站起来,跌跌撞撞想要往前跑,哪怕眼前的视线还在模糊中。

  很快,他再次消失在雨夜的丛林深处

第366章 大不了玩命

  这次,宋和平没敢停留,一路狂奔出两公里,在河边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一个洞口,蹲在洞边学了两声鸟叫。

  “宋!”

  莫林斯从里头钻出来,看到面前黑暗中如同鬼魅一样的宋和平,激动地伸手去抓住对方的胳膊。

  “嘶一一他这一抓,把宋和平疼得倒吸一口冷气。

  “松开你的爪子,疼。”

  莫林斯吃了一惊:“你受伤了?”

  “别管这些了,皮外伤不碍事。”宋和平说:“你现在听我的,马上往北跑,跑去你们ELN的营地,这里的丛林你应该还熟悉对吧?别迷路了,我保不住你了,你自己跑路找援兵,再带人回来找我。”

  “兄弟,我可不能扔下你不管。”莫林斯十分义气地说道:“这次要不是你,我早死透了,现在这种情况我把你扔在这里自己跑路,那我还是人吗?”

  宋和平被他气笑了。

  要说这莫林斯还真不赖,讲点儿义气,是个硬汉,就是单兵素质不咋地,虽说在丛林里当了那么多年游击队,对付一般的政府军绰绰有余,不过现在面对的是被誉为丛林作战专家的一批绿扁帽,这家伙就不够看了。

  想想刚才,自己都差点死在了对方手里,更何况是莫林斯?

  现在绿扁帽只要杀掉莫林斯就算成功,自己此次南美行就算是彻底失败。

  无论如何,莫林斯是不能死的。

  当然,如果自己死了,那就是自己学艺不精,怨不得谁。

  要赚这刀口舔血的钱,那就得敢有去死的胆量。

  “你怎么还不明白?你特么是这件事里的关键,你死了,一切都没意义了,

  明白了吗?这次过来跟你谈买卖我算是搭上了重注了,你死了,谁特么买我的军火?!你要是真承我的情,回头咱们都脱险了,你向我多买点军火,多拉点这边的客户就好了,毒贩什么的我都不介意,只要给别压我价就行!”

  宋和平倒不是很贪钱贪到了这种地步,在这时候还想要谈生意,只不过事已至此,都为这家伙玩了一回命了,将来不让他多买点自己的军火,帮自己在南美站稳脚跟,多不值当啊!

  “兄弟你放心,只要我一天还活著,ELN所有军火除非你没货,有货我都向你买!”

  莫林斯把胸口拍得啪啪响,就恨不能当场拿刀子剐开胸膛拿心出来给宋和平看了。

  “行了,别在这扯淡了,你赶紧跑,按我说的做,你越快找到人回来找我,

  我就越安全,你留在这里,我很难担保你会不会死,到时候还要顾著你,连带我一起都会把命搭进去!不值得!”

  宋和平这话算是直击要害了。

  如果自己想跑,早跑了。

  现在被绿扁帽盯上,只能跑一个,那就让莫林斯跑。

  “好!”

  莫林斯也不是婆婆妈妈之辈,其中利弊得失他自己也门儿清。

  宋和平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他就只能照办。

  “你放心,我一定用最快速度跑回去叫救兵,相信我的那些手下这时候已经组织起来要进山找我了,我往北走,然后向西,估计能和他们遇上,我知道他们平时喜欢走哪条路。”

  莫林斯说完,起身要走。

  走了两步,回头又望向宋和平。

  宋和平只能朝他又摆摆手,赶鸭子一样催促他:“滚蛋吧!那些美国人很快追上来了!”

  莫林斯这才咬牙消失在黑暗中。

  宋和平看看周围,伸手把旁边的植物折断一根。

  然后朝南跑几步后又折断一根植物枝茎。

  他是故意留下痕迹。

  就是要让绿扁帽追踪到自己。

  这帮家伙其实挺惹人讨厌的,自己虽然干掉了他们几个人,但也被他们黏上了。

  光靠跑,是甩不掉他们的。

  看来只能把他们一路引一路磨,看谁的血条厚,看谁先出错。

  谁错谁死。

  杀心已经上来了,宋和平那种绝不认输的邪性又上来了。

  他根本不害怕,反倒兴奋起来,现在他已经不把这次交锋当做是战斗,而是一场极致的杀人游戏来玩。

  顶尖的特种兵都会有这种心性,陷入杀戮场的时候,身体内沉淀在血液里的野性就会沉渣泛起。

  血的味道不是令人恐惧的,而是令人亢奋的。

  在以往,宋和平跟美军特种部队交锋多次,包括“守望者”这种顶尖小队。

  这次是丛林战之王绿扁帽。

  越是高端的猎物,越能引起宋和平这种杀胚的兴趣。

  他决定要团灭掉对方。

  对方一共八人,目前被自己干掉了四个。

  也就是说,对方只剩下四人。

  并且宋和平根据之前观察到的情况分析,四人中有两人一直负责断后,而且显然受了伤。

  要击破一个团队,就要从他们最弱的环节入手,就像原野上的猛兽捕猎,总会从目标群体里挑选最弱小的发动攻击,成功概率会大很多。

  攻击对方断后的俩人无疑是最佳选择,但现在对方咬著自己的痕迹一路追踪,要想撇开绕行到最后肯定很很难,必须找一个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机会先迟滞前两人,之后找机会绕到对方后头。

  既然之前他们能以自己做诱饵迷惑住自己,让人绕后攻击,自己也可以其人之道还治彼身,让他们尝尝被人捅菊花的滋味。

  不过现在面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身上的弹药不多了,手雷也只剩下最后两个,手枪之前和罗杰肉搏的时候也弄丢了。

  他迅速检查了自己的弹药,发现弹匣满装只有一个,战术背心上已经没新的弹匣了。

  也就是说,最后30发子弹。

  这样的弹药量恐怕很难干死对方四个人。

  他突然后悔之前没问莫林斯拿一些弹药,刚才俩人只顾著扯淡,居然把这茬给忘了!

  真要命!

  一道灵光闪过脑海。

  宋和平突然想起来了,对方死了四个人,也就是说有四具户体。

  他们是不可能带著户体前进的,之前一直在快速追击自己,所以肯定将户体暂时放在原地,等待任务完成后再回头收拾。

  他们甚至不可能拿走户体上的武器装备,也许会拿走一些,但不会全部拿走,枪也不可能拿走。

  毕竟在丛林里,没人愿意多在自己身上换一支突击步枪,也没人会觉得手雷之类的东西多多益善,多一点的重量都会让体力多消耗一份,这是明显不智的。

  尸体——·

  呵呵。

  这可是弹药库啊。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宋和平看了看手表。

  时间到了凌晨五点一刻。

  丛林里光线虽然还是有些暗淡,可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漆黑了。

  他摘掉自己的夜视仪放好,然后拿出地图,很快确定了一个位置。

  那是一个河道拐弯的转角位,两侧是陡峭的山,要走那里就必须经过一个大约三米宽并且怪石鳞的乱石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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