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的就是谁先恢复攻击力,谁就赢。
手枪掉了,步枪打空了还来得及换弹匣。
但是—
不是还有一把生存刀吗?
这是宋和平从AGLAN队员户体上搜刮来的,此时就插在大腿外侧的刀鞘里。
宋和平控制住自己的晕眩感,伸手抽出生存刀,扑了过去。
反正不死你死就是我死。
俩人之间只能活一个!
一刀!
宋和平挥出第一道,刀刃从罗杰的颈脖左侧刺入。
噗罗杰又是一声惨叫,双手一推,把宋和平直接推倒在地宋和平又爬起来,再次扑上去。
第二刀!
还是右侧,还是颈脖!
噗刀没入一半。
宋和平感觉有东西喷在自己的手臂上。
热乎乎的。
罗杰这次还是伸手想要推开宋和平。
只是宋和平感觉他的双手比一个娘们还无力。
他没能推动宋和平。
宋和平抽刀,然后补第三下!
噗!
这一刀,干脆利落。
罗杰这回彻底“乖”了。
他身形一沉,双膝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宋和平抽出刀,罗杰朝前倒下,趴在腐叶里。
他又听见了吆喝声和脚步声。
宋和平也跪倒了。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极力恢复神志。
再不走,就是死!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不断闪现。
强烈的求生意志让宋和平摇摇晃晃站起来,跌跌撞撞想要往前跑,哪怕眼前的视线还在模糊中。
很快,他再次消失在雨夜的丛林深处
第366章 大不了玩命
这次,宋和平没敢停留,一路狂奔出两公里,在河边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一个洞口,蹲在洞边学了两声鸟叫。
“宋!”
莫林斯从里头钻出来,看到面前黑暗中如同鬼魅一样的宋和平,激动地伸手去抓住对方的胳膊。
“嘶一一他这一抓,把宋和平疼得倒吸一口冷气。
“松开你的爪子,疼。”
莫林斯吃了一惊:“你受伤了?”
“别管这些了,皮外伤不碍事。”宋和平说:“你现在听我的,马上往北跑,跑去你们ELN的营地,这里的丛林你应该还熟悉对吧?别迷路了,我保不住你了,你自己跑路找援兵,再带人回来找我。”
“兄弟,我可不能扔下你不管。”莫林斯十分义气地说道:“这次要不是你,我早死透了,现在这种情况我把你扔在这里自己跑路,那我还是人吗?”
宋和平被他气笑了。
要说这莫林斯还真不赖,讲点儿义气,是个硬汉,就是单兵素质不咋地,虽说在丛林里当了那么多年游击队,对付一般的政府军绰绰有余,不过现在面对的是被誉为丛林作战专家的一批绿扁帽,这家伙就不够看了。
想想刚才,自己都差点死在了对方手里,更何况是莫林斯?
现在绿扁帽只要杀掉莫林斯就算成功,自己此次南美行就算是彻底失败。
无论如何,莫林斯是不能死的。
当然,如果自己死了,那就是自己学艺不精,怨不得谁。
要赚这刀口舔血的钱,那就得敢有去死的胆量。
“你怎么还不明白?你特么是这件事里的关键,你死了,一切都没意义了,
明白了吗?这次过来跟你谈买卖我算是搭上了重注了,你死了,谁特么买我的军火?!你要是真承我的情,回头咱们都脱险了,你向我多买点军火,多拉点这边的客户就好了,毒贩什么的我都不介意,只要给别压我价就行!”
宋和平倒不是很贪钱贪到了这种地步,在这时候还想要谈生意,只不过事已至此,都为这家伙玩了一回命了,将来不让他多买点自己的军火,帮自己在南美站稳脚跟,多不值当啊!
“兄弟你放心,只要我一天还活著,ELN所有军火除非你没货,有货我都向你买!”
莫林斯把胸口拍得啪啪响,就恨不能当场拿刀子剐开胸膛拿心出来给宋和平看了。
“行了,别在这扯淡了,你赶紧跑,按我说的做,你越快找到人回来找我,
我就越安全,你留在这里,我很难担保你会不会死,到时候还要顾著你,连带我一起都会把命搭进去!不值得!”
宋和平这话算是直击要害了。
如果自己想跑,早跑了。
现在被绿扁帽盯上,只能跑一个,那就让莫林斯跑。
“好!”
莫林斯也不是婆婆妈妈之辈,其中利弊得失他自己也门儿清。
宋和平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他就只能照办。
“你放心,我一定用最快速度跑回去叫救兵,相信我的那些手下这时候已经组织起来要进山找我了,我往北走,然后向西,估计能和他们遇上,我知道他们平时喜欢走哪条路。”
莫林斯说完,起身要走。
走了两步,回头又望向宋和平。
宋和平只能朝他又摆摆手,赶鸭子一样催促他:“滚蛋吧!那些美国人很快追上来了!”
莫林斯这才咬牙消失在黑暗中。
宋和平看看周围,伸手把旁边的植物折断一根。
然后朝南跑几步后又折断一根植物枝茎。
他是故意留下痕迹。
就是要让绿扁帽追踪到自己。
这帮家伙其实挺惹人讨厌的,自己虽然干掉了他们几个人,但也被他们黏上了。
光靠跑,是甩不掉他们的。
看来只能把他们一路引一路磨,看谁的血条厚,看谁先出错。
谁错谁死。
杀心已经上来了,宋和平那种绝不认输的邪性又上来了。
他根本不害怕,反倒兴奋起来,现在他已经不把这次交锋当做是战斗,而是一场极致的杀人游戏来玩。
顶尖的特种兵都会有这种心性,陷入杀戮场的时候,身体内沉淀在血液里的野性就会沉渣泛起。
血的味道不是令人恐惧的,而是令人亢奋的。
在以往,宋和平跟美军特种部队交锋多次,包括“守望者”这种顶尖小队。
这次是丛林战之王绿扁帽。
越是高端的猎物,越能引起宋和平这种杀胚的兴趣。
他决定要团灭掉对方。
对方一共八人,目前被自己干掉了四个。
也就是说,对方只剩下四人。
并且宋和平根据之前观察到的情况分析,四人中有两人一直负责断后,而且显然受了伤。
要击破一个团队,就要从他们最弱的环节入手,就像原野上的猛兽捕猎,总会从目标群体里挑选最弱小的发动攻击,成功概率会大很多。
攻击对方断后的俩人无疑是最佳选择,但现在对方咬著自己的痕迹一路追踪,要想撇开绕行到最后肯定很很难,必须找一个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机会先迟滞前两人,之后找机会绕到对方后头。
既然之前他们能以自己做诱饵迷惑住自己,让人绕后攻击,自己也可以其人之道还治彼身,让他们尝尝被人捅菊花的滋味。
不过现在面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身上的弹药不多了,手雷也只剩下最后两个,手枪之前和罗杰肉搏的时候也弄丢了。
他迅速检查了自己的弹药,发现弹匣满装只有一个,战术背心上已经没新的弹匣了。
也就是说,最后30发子弹。
这样的弹药量恐怕很难干死对方四个人。
他突然后悔之前没问莫林斯拿一些弹药,刚才俩人只顾著扯淡,居然把这茬给忘了!
真要命!
一道灵光闪过脑海。
宋和平突然想起来了,对方死了四个人,也就是说有四具户体。
他们是不可能带著户体前进的,之前一直在快速追击自己,所以肯定将户体暂时放在原地,等待任务完成后再回头收拾。
他们甚至不可能拿走户体上的武器装备,也许会拿走一些,但不会全部拿走,枪也不可能拿走。
毕竟在丛林里,没人愿意多在自己身上换一支突击步枪,也没人会觉得手雷之类的东西多多益善,多一点的重量都会让体力多消耗一份,这是明显不智的。
尸体——·
呵呵。
这可是弹药库啊。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宋和平看了看手表。
时间到了凌晨五点一刻。
丛林里光线虽然还是有些暗淡,可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漆黑了。
他摘掉自己的夜视仪放好,然后拿出地图,很快确定了一个位置。
那是一个河道拐弯的转角位,两侧是陡峭的山,要走那里就必须经过一个大约三米宽并且怪石鳞的乱石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