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巴基斯坦:从贫民窟开始暴富 第109节

  礼貌地鞠了一躬后,艾莎刚打算坐下,卡尔又追问起来:“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艾莎,艾莎·比姆。”

  等她报出自己的名字和家族姓氏后,观赛席没来由地发出一片嘘声。

  原因很简单,因为艾莎这个名字听起来好听,具体含义却很一般,在乌尔都语中一般被翻译成“活着”或者“快乐的姑娘”。

  能叫这种名字的,出生时大多家境贫寒,也就是俗称的贱名好养活。

  至于比姆,一听就是小门小户的姓氏,祖上不是贫农,就是受压榨的劳工。

  之所以会有这种结论,是巴国大家族的姓氏,一般都是耳熟能详的。

  这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谢里夫家族和布托家族,拥有深厚的政治和经济背景。

  除此以外,还有汗、萨拉赫、贾格尔、胡拉什尼、哈里等。

  说句难听话,很多人混好了,就会数典忘祖,把祖宗传下来的姓氏改掉。

  换成这种历史上出现过的贵族姓氏,作为显示自己具有阿拉伯以及波斯贵族血统的标志。

  “很有意义的名字。”

  卡尔环视了一下现场,科普道:“艾莎在希伯来语中,是神与救赎的意思,穆圣第三位妻子阿以莎的名字简化后,就读作艾莎,而在世俗社会中,某些人由于知识上的欠缺与认知上的狭隘,认为这个名字很普通,是穷人专属的名字,这是极为愚蠢的行为,更是对穆圣的不尊重。”

  等他解释完,刚才表示不屑的人,就像是被迎面扇了一巴掌,脸上火辣辣地疼。

  这大帽子扣的,搁谁谁不哆嗦。

  “坐下吧孩子,你表现的很优秀,不要在意他人的眼光。”

  示意艾莎落座后,卡尔无缝衔接:“刚才提到过的希伯来语,有人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这个我知道。”

  罗伊臭屁地跟希菲解释:“希伯来语是犹太教的宗教语言,最早的《圣经》就是用希伯来语书写的。”

  “是不是类似于中文里的文言文?”

  “差远了。”罗伊摇摇头:“文言文是中文的集大成者,希伯来语连元音字母都没有,只有22个辅音字母,说白了就跟天书差不多,象形文字都比它好理解。”

  “那还研究什么?”

  面对这傻妞的反问,罗伊也不好回答,毕竟这个话题太敏感,不太好展开讲。

  有了刚才的第一轮经验,学生们个个摩拳擦掌,谁都不想错过展现自我的机会。

  考官们轮流发问,提问的内容可谓是海纳百川。

  从历史起源到教义内容,从名人轶事到经文拆解,听得罗伊津津有味的。

  简单梳理下来,他发现这事儿相当有意思。

  首先来说,后世一切的根源,都是一个叫亚伯拉罕的白胡子老头。

  这人出生于公元前2166年,同时空对比的话,距离夏王朝的建立,还有将近100年的时间。

  老头在神的指示下,举家迁徙到一个“迦南”的地方,史称应许之地。

  迦南的具体范围,就在当今约旦以西的整个巴勒斯坦。

  划重点,是巴勒斯坦,而不是巴基斯坦。

  这一片区域,在《旧约》中被称为“流着奶和蜜”的地方。

  亚伯拉罕在迁徙的过程中负责传教,越来越来的信徒选择跟随他。

  祭坛建成后,这位指示他的神灵,就有了具体的名讳——耶和华。

  当然,耶和华只是基督教里的称呼。

  放在犹太教里,叫做雅赫维。

  伊斯兰教里,则被称为安拉。

  不管是耶和华,还是雅赫维和安拉,具体的指代,都是当年指示白胡子老头的那位神灵。

  换句话说,这三个宗教都认白胡子老头为始祖,崇拜的也都是上帝,只是各自的叫法不同。

  犹太教以《旧约》为根基,信仰者主要是以色列人。

  追踪溯源的话,以色列是亚伯拉罕的孙子和以撒的儿子。

  没错,这首先是一个人名,被认为是犹太人的祖先。

  其次,才是国家的名称。

  基督教以《新约》为根基,信仰者遍布全世界,以耶稣为至高神。

  伊斯兰教则以《古兰经》为根基,信仰者同样遍布全球。

  三大宗教对亚伯拉罕和上帝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唯一产生的分歧,在于对耶稣的态度。

  基督教认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伊斯兰教认为耶稣只是六大先知之一,而穆圣是最后一位先知。

  犹太教则认为只有上帝,耶稣和穆罕默德都是瞎编出来的。

  搞清楚这层关系,就明白耶路撒冷这个香饽饽,为什么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争抢。

  自打所罗门王在耶路撒冷建立圣殿后,这地方就成了三教共同的信仰之地。

  历史上的十字军东征,就是基督教以宗教名义,抢夺被穆斯林占领的圣城。

  这里有犹太人心中最为重要的哭墙和圣殿山。

  有穆斯林的圆顶清真寺和阿克萨清真寺。

  还有基督教徒最为神圣的圣墓教堂和苦路。

  这些神圣的建筑,都矗立在被一圈城墙所围绕的耶路撒冷老城中。

  围绕其爆发的流血事件与战争,直到现在都没有平息。

  罗伊觉得今天真是没白来,实打实地被上了一堂硬核宗教历史课。

  虽然理解的相当简略,但至少搞清楚了根源与背景。

  很多复杂的历史问题就是这样,只要搞清楚背景,理解起来就会事半功倍。

  比赛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学生们的热情丝毫不减,颇有些进入白热化阶段的架势。

  直到一个关于《古兰经》原文的问题被抛出,现场才又一次安静下来。

  提问者是领拜人马丁·莫里森,他事先跟自己的小儿子通过气。

  说的难听点,就是作弊。

  采取这种赛制,这是必然会发生的情况。

  问题的内容极为变态,要求回答者背诵《古兰经》第17章全篇。

  阅读过《古兰经》的人都知道,第17章是极为核心的章节,章节名为“夜行”。

  开篇第一小节,就记载了穆圣“夜行登霄”的整个过程。

  根据经文中的描述,穆圣于赖哲卜月第27晚夕,由天使陪同从麦加禁寺飞抵耶路撒冷远寺,登上天空之极境,接受安拉之默示,并于黎明前重返麦加。

  在这个过程中,穆圣不仅骑乘着可以飞行的天马,还见到了阿丹、易卜拉欣、穆萨、尔萨等古代先知。

  这放在华夏的史书里,稍微有点科学精神的人,都不会信以为真。

  但穆斯林坚信这是真实的历史,这是安拉对信士的考验。

  人类的知识有局限,必须服从真主的启示。

  而不能根据人类的唯物主义理论和理性去猜测和否定。

  信仰于未见,才是一名合格穆斯林的信仰原则。

  等那个留着“莫西干发型”的天才少年背诵完全文后,几乎所有人都起身鼓掌,现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这描述可一点都不夸张,所有人都知道,这孩子是寺管会主任的爱子。

  这时候不上赶着当舔狗,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出来混,最怕站错队,谁牛逼就舔谁呗,鸭子过河随大流。

  “切,瞧他们一个个兴奋的,假不假啊,中文里有个词怎么说的来着,十...十只眼?”

  希菲一脸不屑地坐在椅子上没挪窝,用中文跟罗伊交谈。

  “十只眼那是蜘蛛精。”罗伊翻了个白眼,纠正道:“势利眼。”

  “对对,势利眼,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势利眼!”

  “小点声。”罗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哪有你这样开地图炮的。

  万一身边就有人能听懂中文,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安静,大家安静。”

  见马丁的小儿子如此出风头,卡尔示意大家都坐下。

  他打算追问一个问题,灭灭对手的嚣张气焰。

第156章 技惊四座,满堂喝彩

  “这位同学,你的记忆力,我给你打满分。”

  卡尔先是捧了一句,言语里暗藏杀机:“但身为我主的教生,只会背诵《古兰经》是远远不够的,你能用尽量通俗的语言,向在座的兄弟姐妹们描述一下登霄夜的具体过程吗?”

  莫西干少年听到这个问题,瞬间就傻眼了。

  他此前把心思都花在背诵上,压根没想到还有后续的追问。

  老马丁见状,打算帮他解围:“卡尔先生,你这个问题超纲了,说到底他就是个12岁的孩子,你指望他现在的水平,能跟职业的阿訇相媲美吗?”

  “如果是普通的孩子,当然不用高标准去衡量,可我们这些老家伙坐在这儿,招收的可是在神学院进修的满拉,是未来要接我们班的继承人。”

  马丁想要打断,卡尔根本不给他机会:“发生在一千四百年前的那次神迹,是每一位穆斯林都耳熟能详的历史,这对于立志进入神学院的孩子来说,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真应该集体向真主忏悔,以此来训诫自己的愚昧和无知。”

  “好了,我的话讲完了,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卡尔说完,把目光投向死对头,嘴角带着些许的嘲弄。

  “你!”老马丁憋了一肚子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

  真主对教生的要求是很严格的,精细到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刑法律例等大事小情。

  人家把真主搬出来,你还反驳个屁,立正挨打就好了。

  “你看,我让你发言,你又不说话。”

  卡尔无奈地摊了摊手,看向莫西干少年:“孩子,我再给你半分钟的思考时间,你要是仍然沉默,答题权就归其它人所有。”

  在卡尔制造的压迫感下,少年的内心愈发紧张,以至于大脑一片空白,额头上全是细密的汗珠。

  他最拿手的学科,本来就不是伊斯兰研究,而是传统的数理化。

  之所以要来参加这次辩经大赛,完全是老爹强行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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