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我有一个小世界 第77节

  时间来得及的话,或许可以吃上红烧肉。

  再配上一碟小炒豆腐,这滋味别提了。

  米饭煮的不慢,半个小时就差不多了。

  把米饭铲出来的时候,还有一块块金色的锅巴看起来极为诱人,杨峻对此没什么兴趣,胡八爷却拿了过去尝了尝。

  “啧啧,这东西下酒也不错啊。”

  “小子,没想到你的厨艺还行嘛。”

  胡八爷赞叹了一声道。

  “师父,这才哪儿到哪儿啊,待会儿有你把舌头吃下去的时候。”

  老爷子眉头一挑:“那我可就拭目以待了。”

  洗锅,倒入一点豆油,然后放入些许白糖在其中,熬出糖色来。

  再加入水,这就是煮红烧肉的基础了。

  因为条件有限,所以肉只是简单焯了焯水,糖色也是用的冷水,差了不少。

  但是当起锅的时候,那鲜嫩的红烧肉依旧是诱人无比,一看味道就肯定不错。

  胡八爷闻着空中的味道,不禁咽了咽口水。

  “你还有个啥菜,赶紧的。”

  他已经认可徒弟的厨艺了,这比自己做的可好多了。

  之前杨峻给他拿了肉,也就是简单涮着吃了,想想都浪费。

  杨峻嘴角一撇,眼中有些得色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一盘豆腐随着葱香味从灶台上端了下来。

  “来来来,可以吃了。”

  胡八爷主动给他打了一碗饭,自己面前却是一个小酒盅,里面正是上次带回来的西凤酒。

  “好菜就得配好酒。”

  他说了一句后,迫不及待夹了一块红烧肉尝了尝。

  “软而不烂,香而不腻,好!”

  这九个字就是对这份红烧肉最好的评价了。

  “师父,来尝尝豆腐。”

  杨峻没忘记自己辛辛苦苦磨出来的豆腐,夹了一块给胡八爷。

  老爷子也没拒绝,伸筷子接了过去。

  放入嘴中品尝后,他却摇了摇头。

  杨峻还以为是他不喜欢吃呢,因为自己这小炒豆腐吃着挺好的,配着米饭全是香味。

  结果胡八爷说道:“是我想差了,你这豆腐做得相当有水准,是我吃过最好的一种,不错不错。”

  一顿午饭吃了大概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加上杨峻一来一回的路程,他也得赶紧回去了。

  临出门前,胡八爷突然说道:“对了,你那事儿有信儿了,是我帮你收回来,还是你自己去?”

  杨峻面色一喜:“师父,一事不烦二主,那就麻烦您老帮我收一收吧。”

  随即他又掏出了三十块钱来。

  “我身上就带了这么多,可以当做定钱给他们,要是还不够,等我明天再拿过来。”

  胡八爷闻言瞬间给了杨峻一个白眼:“你小子真是大手大脚啊,不知道行情就胡乱收东西。”

  想着又叹息一声,对他没好气道:“收玉也要不了那么多钱,兴许还有剩的,到时候我给你带回来。”

  “另外你做好准备,过几天我教一教你这些玉石的基础,免得你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好歹是自己徒弟,自己能坑,别人可不行。

  杨峻越发兴奋了,没想到今天还有这么多意外收获。

  “那就说好了啊师父。”

  生怕老爷子反悔,他抓紧时间溜了。

  身后,胡八爷收好了那三十块钱,寻思着怎么才能偷摸着把东西收回来,他也挺不想露面的。

  至于两人之间还明算账,那就是基础操作了。

  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何况他们都才成为师徒呢。

  胡八爷自己也没有那么多钱给他垫上。

  杨峻这边。

  告别了胡八爷后,他却想着要不要给老娘和二姐她们也做一些好吃的带回去。

  村里的伙食也变成了一干一稀,娘俩吃着自然是没有以前那么得劲,这几天身子骨又向着之前的样子变回去了。

  不少人都是这个样子,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

  杨峻可就不能接受了,好不容易养出点肉,怎么还能说没就没呢,好歹得留住。

  只是现在时间也不早了,这事儿只能今晚才能做了。

  放学回家的路上。

  杨峻的身边突然就多了一个大袋子,里面鼓鼓囊囊地装着东西。

  走到没有外人的地方后,顶着程小瑜有些惊奇的眼神,他从其中拿出一件棉衣递过去。

  “小鱼儿,这件棉衣给屋里留着,冬天要到了,别给冻着。”

  说给她的话,她兴许是不要的。

  “小山哥,你这是干啥?”

  程小瑜下意识拿了还给他。

  杨峻这次没有硬塞,而是缓缓道:“这衣服也没说就送你了,欠着吧,反正以后一起还就行。”

  “你自己不怕冷,可是萍姨呢?婶子的身子骨可没有你的好。”

  “再说了,爱民也冷呢。”

  这下程小瑜迟疑了。

  其实棉衣每家都会置办,只不过或早或晚而已。

  有的几年前的棉衣还在,那就还能御寒,有的今年才赶制,那就幸苦一些。

  程小瑜家今年因为暂时不用还债。倒也轻松不少,能够置办一件冬衣了。

  平日里她们都是尽量待在家里,哪怕是出门,也就多套几件衣服的事儿罢了。

  棉衣?暂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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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贴心棉袄

  而且置办棉衣也没有那么简单。

  直接买太贵了,想要找便宜的布料,那又很是麻烦,甚至找不到。

  所以有些人家即便有能力买得起棉衣,也不会去买。

  程小瑜现在十分纠结,给娘弄一身棉衣确实暖和一些,这样就不会轻易生病了。

  爱民的话不用太纠结,冬天在家待着就行。

  至于她自己,小鱼儿从未考虑过。

  可是又要拿杨峻的东西,她是极不情愿的。

  上次的鞋子还能说是信物,以后可以偿还,现在的棉衣可不行,贵重不说,杨峻的家人也是需要的,她不能拿走。

  或许知道小丫头在担心这个问题,杨峻索性张开袋子在她面前。

  “我多买了几件,这件是多出来的。”

  然而程小瑜哪儿相信他的鬼话,两轮月牙眼瞬间瞪着他:“真是多的?”

  “是啊。”杨峻挠了挠头,怎么感觉小丫头的态度瞬间有些不对?

  程小瑜咬牙切齿起来,暗道:“哼,真当我傻呀,不过多就多吧。”

  随即她哼哼道:“过几天苎麻就收了,到时候把钱给你。”

  之所以有底气收,自然还是因为家里有了收入,其中一半也是她的劳动成果,给娘买件棉衣也是应有的。

  回到家的时候,杨峻带来的几件棉衣自然让李小花看得直心疼。

  “娃,你咋买的衣服?”

  摸着不算差,却也不算好的料子,老娘率先松了一口气,随即就疑惑起了杨峻哪儿来的钱。

  杨峻对此早有解释。

  “娘,我的稿子不是只有一篇,人家报社的先生都让我写成长篇故事寄过去,这样稿费还能更多呢,所以稿费也不是只有那两百块钱。”

  有了之前报纸打下的基础,李小花很快相信了他的话。

  对于杨峻身上还藏钱的事儿,她也没有太多意见,就是担心道:“娃,你拿着钱用的时候小心些,俺听你七叔说近些日子不算太平,要不俺们先回家吧,过段时间再去上学了。”

  老娘的担忧确实是正常的,毕竟现在学校每个班的学生数量都开始急剧减少了,能凑出十个人来就算不错。

  按照同桌王奎告诉他的消息,连班长马信家都出了事,据说被一伙人偷偷进屋里拿走了好些东西。

  若非那时段他正在上课,父母还在上班的话,说不定事儿更大。

  所以马信也没来上课了。

  至于村里的学生更是纷纷待在家里,也就是于丽比较大胆,还每天风雨无阻地过来,好学之心十足。

  不过她也是跟着自家三爷爷来回的,每天晚点走的话,还能在三里巷碰到她帮老爷子干会活儿。

  按照杨峻的预测,估计再过一个月左右,学校都不得不停课了。

  这还是往好处想,要是城里的几个学生也回家不来的话,那时间还得提前。

  上学这种事情,在小地方还真不被小年轻们看重,加上大学升学率太差,导致每年的高中离学率都不低。

  今年八十个学生就是相当不错的情况了,去年的高中,也就是杨峻他们的高二学长们,仅有三十个入学的,今年夏天的时候,就只剩下了十个人,连早操都看不见人影,存在感极低。

  至于今年的高三,据说就剩下一个人,常年也看不见人影。

  所以在学校期间,唯一有点样子的,就是今年的新生。

  可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估计也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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