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的手指停在屏幕上不知道该打些什么,但想想又觉得没有解释的必要。
这首他突然感受到一股异样的触感,从自己身体下方传来。
透过茶桌的玻璃镜面,他看到碧昂丝的脚正在向自己试探。
脚趾上下翻动,极具挑逗意味。
这种情况对于他来说并不陌生,罗比在醉酒后总喜欢这么做。
与罗比不同的是,碧昂丝的脚明显大了一圈,但黑人的皮肤要更细腻一些,像镜面一样平滑。
碧昂丝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黑人,她的基因实在过于杂糅,兼具拉美和欧洲风情。
“你刚才在和谁发信息,罗比吗?”碧昂丝捧着下巴,眼神拉丝。
“不是.”
“那你是在和别的姑娘聊天?”碧昂丝说,“我能理解,你出道这么短时间就有这样的成绩,许多女人都在盯着你。”
“但是.和我说话的时候你不可以分心!”
此时碧昂丝散发的气场和舞台上截然不同。
在舞台上她的气场同样强大,但更多的是一种强大的亲和力。
现在,她表现的就像某种危险游戏中的Mean girl(严厉)。
李昂越是沉默,碧昂丝的动作就越发大胆。
“我觉得我们该做点什么。”
“比如?”李昂假装懵懂吞了一口咖啡。
“一些特别的事情,就像我丈夫和蕾哈娜那碧池在这里做的事情一样。”
说着,碧昂丝撩起裙边。
丰满修长的大腿完全显露。
长期的舞蹈训练让她的身体散发出一种有别于其他姑娘的,力量的美感。
李昂只觉得喉咙在隐隐发烫,理智也出现动摇。
在这种局面下和大嫂发生摩擦不是个好主意。
尽管两人心照不宣,但在娱乐圈这个破房子里没有不透风的墙。
不然JAY-Z劈腿蕾哈娜的事情碧昂丝也就无从得知了。
情深意浓的时刻,电话铃响了。
是菲尔。
李昂一边把玩碧昂丝的小腿一边滑动屏幕接听。
“你为什么没在办公室待着?”菲尔急匆匆问道。
“我去哪里还需要跟你汇报吗?”李昂回应。
“哈哈,瞧瞧你对我的态度多么恶劣,你会后悔的~”菲尔的笑声越发刺耳,“难道你就不担心失去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经纪人?”
“你到底说不说是什么事情,我很忙,在赶时间。”李昂皱着眉头。
“我给你带来了一个超级大惊喜!”
“什么惊喜!”
“阿迪达斯的代言合同,相信你对这个品牌不会陌生~”菲尔音高拔调,尾巴快翘上了天。
这个品牌的名字恐怕远在亚非拉的第三世界贫民都不会陌生。
它与目前世界上最知名的运动品牌耐克缠斗了半个世纪之久。
当之无愧的世界级品牌。
“你做的不错。”李昂夸赞道。
如果不是菲尔过人的工作能力,他早就让这老登滚蛋三回了。
“我就在办公室里,快来小子~”菲尔说,“你知道这笔合约如果谈成了,价值多少钱吗?”
“这个待会儿再说,我现在过去。”李昂挂断电话。
菲尔的一通来电刚好让他能够找个借口开溜,以免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有些急事,我想我得走了碧昂丝小姐。”李昂拨开碧昂丝的小腿说道,“谢谢你的咖啡,希望下次还有机会【品尝】”
他刻意加重了“品尝”的发音。
碧昂丝没有做出挽留的举动,翘着腿目送对方离开,美目流波。
“你随时可以过来品尝。”
第125章 玩脏的
李昂前脚离开,刚坐上出租车。
后脚就收到了碧昂丝的短信。
【希望我们能在录音室合作一次。】
“合作?”
由于刚才的场景险些擦枪走火,李昂想了半天才确认碧昂丝说的合作是正经的合作。
天后终究按捺不住,提出了邀歌的想法。
李昂嘴角露出苦涩的笑容。
这是甜美的烦恼。
先是泰勒,后是碧昂丝。
当下乐坛最炙手可热的两位女歌手向自己邀歌,本是一件足以让任何男歌手兴奋的事情。
但李昂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在与ROC王国的合同到期之前,他所有的动作都受到了掣肘。
办公室内,菲尔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
百无聊赖之下,他打开黑胶唱机。
在平克.弗洛伊德乐队长达43分钟的名曲《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月之暗面)》中自顾自的喝起酒来。
等到李昂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喝的酩酊大醉。
歪着脑袋红着脸,倒在沙发上。
李昂一屁股坐在旋转椅上,白了菲尔一眼,“我应该提醒过你,不要喝这么多酒,心脑血管和肝肾疾病迟早会要了你的命。”
“我不在乎~除了婊子、香烟和酒精,我的人生已经什么也不剩下了。”菲尔一边摇头一边大笑,“当然.还有你。”
李昂听了直犯恶心,连忙纠正,“别把我算上。”
也许是喝了太多酒的缘故,菲尔的精神状态很不对劲。
他浑浊的眼球上始终蒙着一层液体。
“我已经一无所有了,家庭、妻子、孩子.Fxkk!他们通通把我抛弃了!”说到儿子的时候菲尔的表情逐渐扭曲,“我需要酒精的刺激,这个操蛋的世界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精神病院!”
李昂摊摊手,分给菲尔一支华子。
随即也为自己点燃一支烟,“别煽情了,我不喜欢听这种受害者发言,说说阿迪达斯的事情。”
“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混球,难道你没有家庭吗?难道你没有妈妈?”菲尔扭过头去。
“注意你说话的态度。”李昂说,“我看你这混球已经神志不清了,要不然这件事明天再说吧。”
菲尔冷哼一声,极不情愿的回应道:“一个月前我带着卡迪在俄勒冈州演出,顺道在波特兰看了场NBA球赛。”
“在开拓者主场,坐在我身边的是阿迪达斯北美营销总监托马斯,他正在考察开拓者球星布兰登.罗伊。”
“当得知我是你的经纪人后我们聊了很多刚刚他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问你有没有兴趣担任阿迪达斯球鞋的代言人。”
和李昂之前想的一样,在《Billy》发布引起惊涛骇浪之后,影响可不仅仅停留在娱乐圈。
各行各业都想从这波流量里分一杯羹。
《Billy》的主唱虽然是50美分,但每个人都清楚整场Beef的核心人物是身为制作人的李昂。
阿迪达斯和耐克这两个运动品牌的竞争持续了半个世纪,在大多数时间里两家平分秋色。
直到1984年耐克签下了一位名叫迈克尔.乔丹的NBA新秀。
包括耐克管理层在内,当时没有人能想到这件事改写了公司的未来,也动摇了整个体育用品界的格局。
1985年第一代air jordan发布,宣布耐克和阿迪达斯彻底攻守易型。
尤其是在北美市场,耐克被认为是街头文化的一部分,是说唱、是篮球、是街舞
和一切新潮文化相关。
而阿迪达斯成了古板和沉闷的代表。
2010年耐克的营收达到了190亿美元,超过阿迪达斯近60亿美元。
菲尔接着说道:“阿迪达斯一直在寻求在青年人群体里的认同,以38亿美元收购了锐步,签下了2008年的NBA选秀状元德里克.罗斯”
“现在,他们急需签约一位新的代言人,提高他们在街头的影响力。”
李昂自出道以来就被各种绯闻黑料缠身,随着他的摆烂和黑流量滥用,他已经彻底成为了一个负面的街头人物。
瞄上了这么一位极端负面的公众人物,显然表明阿迪已经被耐克打的神志不清了。
重症需要猛药医,但阿迪选择了直接服毒。
谁也不知道李昂这么一位麻烦不断的人物什么时候会闹出一波大的,继而反噬品牌方阿迪达斯。
“合同价值多少?”听了菲尔一长串叙述后,这是李昂唯一关心的问题。
“这件事目前还处于接洽阶段,我还不知道他们具体的报价。”菲尔顿了顿接着说道:“托马斯曾经无意透露过,这份合约的价值可能不会低于一年300万美金。”
300万美金一年,这个数字让李昂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在杜蕾斯的代言活动中他已经尝到甜头了。
只需对着镜头念几段愚蠢的台词,快钱就轻松到手。
最多每年抽空参加几次品牌方主办的活动露露脸,在社交媒体上发几条推文。
这钱赚的太轻松了。
“很好,你做的棒极了。”李昂拍了拍菲尔的肩膀,“现在你可以回家休息了,等你的酒醒了立刻联系托马斯,说我从小就钟情于阿迪达斯这个品牌,非常有兴趣为这个伟大的品牌代言产品。”
300万美金对现在的李昂来说不是个高的离谱的数字,但重点在于阿迪这种公司不会只签一年合同。
德里克罗斯和阿迪签下的合同总额高达1.85亿美元,为期13年。
球员可是要正经穿着阿迪的产品上场打球的,而李昂除了拍个广告和一些照片以外什么也不用做。
唯一的坏处就是以后基本告别耐克这个品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