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英文专辑,计划一共十五首歌。
之前已经录好了三首,《Baby》、《My-love》、《Shape-of-You》。
这次又拿出来了十二首。
《Lose-Yourself》,埃米纳姆。
《Yeah》,亚瑟小子。
《HandClap》,菲兹闹脾气。
《Lose-Control》,泰迪·史威姆斯。
《Believer》,梦龙乐队。
《Skin》,Rag'N'Bone-Man。
《Uptown-Funk》,布鲁诺·马尔斯。
《Bikini-Body》,Dawin-Polanco。
《Moves-Like-Jagger》,魔力红乐队。
《Levitating》,杜阿·利帕。
《That-Girl》,奥利·莫尔斯。
《I-Surrender》,席琳·迪翁。
说唱、R&B、摇滚、放克、电子乐、民谣、青少年流行,甚至还有成人抒情。
全都丢进去了。
一锅乱炖。
你们说我大杂烩,那我就大杂烩,而且大杂烩到底。
谁要模仿谁来试试。
而且不但大杂烩,说唱就来最硬核的说唱,摇滚就玩最硬核的摇滚。
事实上,不必讨论整张专辑了,仅就单个的某一首歌,比如《Levitating》好了,这首歌本身就融合迪斯科和电子乐,还带着鲜明的流行乐色彩。
乱炖什么的,最好吃了。
入味。
…………
足足二十多分钟。
葛福红早已打发走了带来的律师,别墅大厅里,赵明信、张爱嘉和陈舒华这边看谱子还没看完——已经分开了,一人手里捏着几首,大家分开看、交换看。
三个人时不时你、时不时我的,就抬头去看林见鹿。
人人皆是一脸震惊。
到后来林见鹿反倒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躲了,跑去自家的大花园里散步。
又过了好大一阵子,林见鹿甚至都已经在自家花园里采了一束花,还细心地把刺都给掰了,一帮人才呼呼啦啦地从别墅里涌出来。
张爱嘉跑在第一个,过来就是一个猛扑,直接抱住就亲。
“林见鹿,我要离婚!我要离婚!让我给你做情人吧!”
“说了的呀,你太丑了!”
“哈哈哈哈!你真混蛋!……你也真是天才!妈的老娘爱死你了!”
陈舒华好一阵子才走过来,从头到尾又一次亲眼目睹了张爱嘉对自己男人的示爱,她却毫无反应,只是一脸崇拜地看着林见鹿。
然后,一束花就递了过来。
她接过去,抿嘴,一向典雅大方的人,这一刻竟也忍不住失态,狠狠地抱住了林见鹿,“老公,你太棒了!你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
赵明信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复了一些,不再那么震撼了,但依然带着浓浓的被震撼到之后的痕迹,而且还多了一抹说不出的亢奋,“那首《I-Surrender》的风格,我看见鹿你可以填一首中文词,拿给舒华小姐来唱,华语也一定红!”
林见鹿随口回答,“有啊!早就有!下张专辑吧!”
“哇……天才果然不是……我能想象的!”
这个时候林见鹿留意到,谱子已经到了葛福红手上了。
这是必须的。
张爱嘉说:“这张专辑我看可以做!一定好卖!甚至我现在都已经特别想要听到,你到底会把它们都处理成什么样子了!有好多旋律……都好有意思!”
赵明信倒是有些沉吟,“是不是杂了一点?要不要这张专辑,先拿掉一首说唱?只放进去一首两首,先试试市场的反应再说……OK!OK!不要那样子看着我,你说了算,你是天才!阿鹿,一切听你的!”
第144章 投奔之心
今天陈舒华坚持要用嘴。
她过去不太喜欢这种方式,反倒是苏惠伦很可以接受,但今天她很积极主动,虽然并没有闻到什么血腥气,但既然她喜欢,林见鹿也无所谓。
折腾一阵子,她跑去洗手间收拾了一阵子出来,就又趴进林见鹿怀里。
今天的她,感觉格外的缱绻温柔——其实也不只是今天,感觉这次见面,从昨天晚上开始,她显得比过往还要更加的温柔了些。
林见鹿不知她情自何而起,只是比较珍惜她,见她趴在自己怀里,就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但忽然,她问:“做一个天才……是什么感觉的?”
“嗯……还挺爽的。”
她半起身,看过来,没办法,只好再编几句,“就是那种……我没觉得自己厉害,就只是觉得这个不错,就把它写出来、做出来,哎,大家都喜欢,都夸我天才……被人承认、被人认可、被人推崇,当然爽啊!”
她点了点头,又点点头,趴下。
片刻后,又问:“老公,那两个女孩子都好漂亮……一定很温柔吧?”
林见鹿笑起来,身子后撤看她,“不容易,憋了那么久,总算问出来了。”
她也笑,“好奇嘛!”
林见鹿想了想,语气平常,“温柔……也还算温柔吧!”
她“嗯”了一声,片刻后,说:“我帮你劝住惠伦好不好?叫她不要去纽约给你捣乱。你就可以在温柔乡里,把你想做的东西做出来。”
林见鹿又忍不住看她,“那么好?惠伦会听你的?”
她笑起来,脸蛋儿在林见鹿胸口蹭着、蹭着,忽然说:“我这个月的例假……没来!”——说完了,也不抬头。
林见鹿懵了一下,身体瞬间再次后撤,一脸惊喜,“真的假的?”
她终于抬头,看清林见鹿脸上的喜悦,她一下子就松了口气,“你很开心啊?”
“当然开心啊!例假没来不就是说……”
“也不一定啊,说不定是推迟,但我还是期待能有一个宝宝已经在我肚子里了,所以才不敢让你……你太深了,我怕会伤害到他。”
“卧槽!我要当爹了?”
她抿嘴,笑起来,现在是真的开心起来了,因为林见鹿居然像他之前说过的那样,是真的同意自己给他生个宝宝,于是没忍住,告了密,“惠伦也没来。”
林见鹿愣住。
她笑起来,“我们两个的例假差了四天,现在我过了十一天了,她过了七天了,都没有来!我们还没有去医院查,害怕是一场空欢喜。”
林见鹿深吸一口气,“操!”
跟现在的心态很不同的是,他上辈子其实是个特别渴望稳定婚姻的人,谈过几位女朋友,其中有两位都是已经到了谈婚论嫁那一步的,但是很可惜,各种缘故始终没成,也因此,他这辈子刚穿越过来,最早、也曾经相当坚定的一个目标,就是赚够一千万就收手,找个合适的漂亮女孩儿结婚生子。
一度是打算找高媛媛的,后来拍MV认识了蒋琴琴、左小倩,觉得这俩女孩子也不错,再后来真的认识了高媛媛,小有失望,觉得她有点笨,再后来……嗯,再后来他的心态渐渐地就变了,开始越来越不太想结婚了。
但他依然很想要孩子。
也依然很愿意让自己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如果对方也喜欢自己,可以睡人家,但睡完了之后,人家只要愿意跟着自己,他就愿意花钱养着。
买房子,买车,送首饰,送衣服,更甚者,像陈舒华和苏惠伦,愿意两个女孩子一起跟他同居,他不但斥资千万米刀为她俩买了豪宅,配了管家等一应的服务人员,让她俩即便退休了不唱歌,也可以过上豪奢的生活。
还直接给钱。按月发生活费。
每人每个月给一百万台币,还自己承担家里的一切开支,这笔钱是真的不算小——姑且不论她俩其实挺想要孩子的,单就说林见鹿自己的这一系列做法,其实潜台词本身,就是在表示,给我生孩子吧,我养你们一辈子!
钱嘛,去赚就是了。
孩子多了将来会不会打架,会不会闹出狗血的争家产,那是后话。
先有了再说。
“老子牛逼呀,还真是一杆两洞!”
陈舒华“噗嗤”一声笑出来,“我们两个讨论过的,很可能就是那天晚上。”
林见鹿也记得,“嗯,那天你俩的确有点骚。”
“噗……”
…………
一晚上没有睡太好,第二天早上起来,林见鹿就给苏惠伦打电话,“我待会儿的飞机,就要飞纽约啦,录音是正事,不能耽误。你不许闹脾气,搞完宣传就乖乖回来,你们一起去医院做个检查,听到没有?”
苏惠伦吭哧半天,本来其实是在闹小脾气的,都好几天没打过电话了,今天倒是有点乖,“好了呀!干嘛那么凶!”
哎,心里踏实了。
于是九点多,汇合了张爱嘉、赵明信、林希蕾,大家一起飞纽约。
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心里松快,又许是昨天晚上睡得不好的缘故,总之,这次林见鹿在飞机上睡得相当爽。
睡了两觉,中间吃点东西,等第二次醒了再吃点东西,看会儿书,到了。
赵明信照例是已经安排好了车子,但是当车子停下,大家下车,林见鹿才惊讶地发现,居然不是酒店,反而是一片临街的别墅区。
赵明信也下了车,笑呵呵地抬手一指,“上东区的联排别墅,四层,一共六个房间,阿鹿,以后只要过来纽约录音,你就可以住这里。”
林见鹿扭头看他,失笑。
不过蛮好,老住酒店是的确会腻,哪怕大套房也一样,有这样一栋联排别墅住一住,在这边录音的时间,也会稍微舒服一些。
打开门进去看,内部装修还不错,是上东区的老钱风格——只是比起林见鹿自己在湾湾的那套大别墅的舒适度,当然还是差了好多个层级的。
一问,市价大概七八百万米刀的样子。
嗯,纽约上东区的别墅,哪怕只是联排别墅,放眼全球,也肯定是居住里比较顶层的了,但其实现在看,也没特么多贵。
只是上辈子对阿美利加的房地产了解有限,也不知道二三十年后什么价。
想想还是算了,短期过来工作,赵明信给安排这样的房子,住几个月也就行了,真要比起居住舒适度,还是国内的大独栋、四合院舒服。
但是一下子有隐蔽的私人空间了,林见鹿的心就又一下子冒起来了。
这次过来,肯定还是做不到一口气把十二首歌都录完,没有那么整的时间,比如这次过来,也就能待一周,录个两三首歌了不起了,然后就要回首都,因为紫禁城影业要正式成立了,叠加央视春晚要第一次彩排,那当然是肯定要回去一趟的,然后还不能直接回来,要去港港一趟,待好几天。
葛福红那边一口气谈妥了八个代言,过去光是签合同、拍广告,就要好多天,如果再跟那边的朋友盘桓一番,再陪陪女人,就得奔十天以上去了。
所以,大概要一月初才能再回来,再待大概十天到半个月,录个两三首到三四首的歌,然后再回首都,参加第二轮春晚彩排。
时间碎到不要不要的。
越红,时间上越是很难真正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