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你们有钱人的钱好像是怎么都花不完,还越花越多!
只要步子踩对了,这特么躺着都能赚啊!
而且只要步子踩对了,你不但可以用银行的钱来赚钱,甚而你越赚越多,银行就还愿意继续借给你更多——金融这个东西,真是好操蛋啊!
果然就像后世网上点评阿美利加老钱时候说的那样,一旦吃到了金融的利润,就几乎没有人会愿意再继续脚踏实地的做实业、开工厂了!
这多爽,自己一分钱没花,大房子住上了,看看她们俩,多开心,嘴上说着不想要,各种考虑各种分析住在一起其实不好,但真的这个级别的大房子买下来,让她们随时可以住进来,她们还是异常兴奋的——尤其是苏惠伦!
然而这边买完了房子,自己银行账户里居然还躺着高达六千万米刀的现金,随时可以去阿美利加开户,全都买成雅虎的股票——可是直到今天为止,自己靠抄来的音乐作品,靠卖专辑、靠努力跑商演、接代言、拍广告等等,各种劳动,其实加在一起,才只赚了一千来万啊!
“喜欢?”
赶上去,一手搂一个,两边都是小细腰,“这两天你们就搬进来?”
苏惠伦最忍不住,转身就又一双手臂勾住脖子,吊在了林见鹿身上,热烈点头,“嗯,好喜欢!我们回头就搬家!”
然后又说:“阿鹿,我想给你生个宝宝!就生在这里好不好?”
林见鹿眼前一亮——她没提结婚,反倒直接一步跨到了生孩子!
她之前提过一次的,说是已经开始考虑未来的婚姻问题,但她性格如此,嘴比脑子快,说话并不谨慎周密,所以在当时而言,只是聊到了而已,其实是连旁敲侧击也算不上的,且也只那一次提到,之后就再也不曾提起——个中情形颇多尴尬,一来林见鹿在港港那边颇多风流韵事,港媒的报道是会完全无删节的直接被湾湾的媒体又给报道一遍的,很多照片,基本可以确定实锤。
他搂着那个梁泳琪,举止亲密,他甚至当着陈舒华和苏惠伦的面,都吻过梁泳琪和林清霞,几人间各种绯闻,近几月来便是普通读者也早已看得乏味且麻木,陈舒华也好,苏惠伦也好,身为枕边人,更是在林见鹿近两次来台期间,不断遇到林见鹿接了某个女人的电话,就起身走开的事情——基本确定了梁泳琪和林清霞,应该是同林见鹿的关系有突破,大概已经上床,但关芝琳就存疑。
计较不得,问也无益。
一旦计较,便几乎只有分手一条路。
他人帅,有才华,江湖地位骤然而起,短短数月之间已经很高,人又风流倜傥,做事又霸气四溢,会被女孩子们迷恋、喜爱,几乎是天然的。
说到底只是因为他离了你还会有更好的,你离了他却再也难得这般情郎。
于是无论陈舒华,还是苏惠伦,都很默契地选择了并不追问。
只有她们两个彼此之间,是可以偶尔吃吃飞醋的——如此他非但不会不开心,反而会百般的呵哄你、抚慰你。
二来,即便是三人之间,苏惠伦也心知肚明,自己其实是强挤进来的。
只是当时陈舒华和林见鹿之间,不知道在闹什么脾气,只是那一刻的酒店房间里,外有瓢泼大雨、狂风怒吼,内有自己刚刚拿到的他写的一首合唱作品,和一首笔迹未干的填词,心中对他的崇拜与喜欢,简直到了顶点,所以竟连一点点害羞都没有,直接就勾引了他——结果却又正好被陈舒华给抓了现行!
人家舒华姐都主动退后一步了,人家总说只做情人,自己若再非要索求婚姻,又哪里还有什么说得过去的情理呢?且如此一来,又将置舒华姐于何地?
又更何况……徒然逼他离开自己而已。
他哪可能才刚二十岁,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左拥右抱好不快乐,绯闻情人已是多达七八个,基本确定是真实的,至少湾湾就有自己和陈舒华两个了,加上梁泳琪和林清霞,甚或他特别留恋的首都,大致也该会有……却会为了自己,忽然就洁身自好起来,竟同自己结婚?——想都不敢想!
但他竟直接同意了生孩子,“好啊!你想给我生宝宝,那当然好!”
苏惠伦一时间心花怒放——滚石在港港业务很多,又有一个罗大又几乎常驻港港,李宗胜大哥也经常过去常住,甚而苏惠伦本人在刚出道的时候,也跟程龙大哥有过合唱作品,所以,她听说过很多港港娱乐圈,包括程龙的风流韵事。大家都讲,程龙背地里应该是有四五个到五六个女人的,但他并不允许这些女人随便生孩子,据说迄今为止他也只有两个孩子,内部稍闻讯息的,是湾湾当年名噪一时的著名演员林风娇,好像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另外一个,至今捕风捉影。
也不止他,娱乐圈里的男明星,一旦走到了某个高度,名气、地位、财富、权力都已经不缺,哪个不是女朋友好几位?可是你看看,那些跟了他们好多年的女人们,却又为何孤独终老,三十四十也不生孩子?
是她们所有人都那么一致的不想生孩子吗?
说白了,只是那个人还要靠名气赚钱,所以绝不会允许出现那种放任你生了孩子之后、却要跑来找他胡闹,乃至逼宫要求娶她的事情出现罢了!
然而自己只稍稍一提,阿鹿就允许自己给他生孩子了!
她当然开心,于是顺势就又闹陈舒华,也搂住她的腰,“舒华姐,你要不要也生一个,我们一起呀?正好两个宝宝可以作伴,一起长大。”
陈舒华愣怔了好半天,然后扭头看向林见鹿,情见怯怯,“我……可以吗?”
实际上她年已三十八岁,虽然月经很稳定,却听不少朋友讲过的,女人过了三十岁,怀孕会一年比一年更难——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难道会同意自己和苏惠伦都怀孕?都给他生孩子?
然而出乎意料,林见鹿抱紧了她们两个,四处看了一眼,别墅空空,只三人而已,“要不,我们现在就一起练习一下怎么怀孕?”
“噗……”
两个女孩子几乎同时笑出声来,陈舒华不说话,只是脸蛋儿红红的,然而苏惠伦却说:“你想都不要想!讨厌死了!”
然而下一刻,林见鹿却一把就把她抄起来,扛进了旁边的一间卧室。
有床,虽然是空床,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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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等价”
搬家急不得。
虽然小三口都着急入住,又对原有装修比较满意,甚至喜爱,暂时并不打算做什么装修上的改动,但至少也要找人来系统性地打扫清理一遍才好。
苏惠伦新专辑《鸭子》已经彻底录完,而她的粤语专辑《话说苏惠伦X档案》即便主卖港港,滚石也不打算为她争取过多的宣传资源,摆明了依然不看好她走粤语路线,那就当然不需要提前录什么节目,所以最近这一周,是她比较闲的时候,反倒陈舒华,专辑录完之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定造型、拍封面照、设计歌词内页排版等等,所以就由苏惠伦来负责盯着新家的清理。
而林见鹿在短暂歇了两天之后,却又马上忙起来了。
抽出时间来,去跟贾靖雯吃了顿饭,已算忙里偷闲。11月7日一大早起来,他就坐飞机,先飞港港,然后经停、转飞魔都。
之前接商演的时候,已经定好的,11月8日晚上,是谷村新司在魔都的音乐会,林见鹿已经拿过钱了,自然要过来履行演唱嘉宾的工作。
因为索尼哥伦比亚方面格外看重谷村新司的这一系列演唱会、音乐会,之前在东京那一场,就有下午的一次彩排,这次也要在8号上午来一次,等早起再赶飞机已经肯定来不及,所以只好提前一天来。
只不过在内地,大白腿们就还是不要了。影响不好。
这是林见鹿这辈子第一次来魔都。
跟三十年后当然不好比,但之于这个年代的内地而言,经济老大的底蕴还是在的,高楼大厦甚至比首都都多,一看就先进、就现代化。
出租车司机竟还认出他来了,一路上就频频地借着后视镜往后看,一个等红绿灯的机会,就主动开口问了,一听真是林见鹿,这位很兴奋,马上打开手套箱,直接掏出《冷酷到底》的磁带来——还好林见鹿自己随身带笔,刷刷刷就给签了。
于是就一路闲聊到了酒店。
演出方依然是已经给定好了酒店房间的,办好了入住之后,放下简单的随身行李,林见鹿就下楼闲逛,然后路边看一个顺眼的小店,进去吃了些东西。
十一月初的魔都,尤其中午,哪怕今天阴天,却也还毫无寒意。
空气比首都那边潮一点,却又远不及港港和湾湾——街头随意漫步,清凉舒爽,倒是有着与首都、港港、湾湾三地截然不同的惬意。
正走着,就接到了张爱嘉打来的电话——一去三四天,飞机上的那点时间不足为道,主要是哥伦比亚作为全球顶级唱片公司,一点小小的傲慢还是有的。飞机落地,赵明信不及休息就去了公司,据说是见到了哥伦比亚的全球总裁,然而之后还是要等,这一等就是三天。
一直到刚才,美东时间其实已经午夜,哥伦比亚那边的一位高级音乐总监才忽然打电话给赵明信,据张爱嘉形容,对方相当激动,询问有没有demo,继而又希望马上见一见三首歌的作者,被确认了是一位华人之后,那位音乐人大声高喊“天才”——已经约好了,他们一行三人明天会再去哥伦比亚总部,商谈借用录音棚、乐手、和音歌手等等一系列的事情。
再然后,还要去纽约,哥伦比亚的分公司,去见那位音乐总监。
当然,合约只在口头上,如果要过来录音,包括乐手、和音歌手们的费用,乃至整个录音团队的开支,也包括录音棚的租赁费用,都是要林见鹿自掏腰包的。
然而没关系,当录音完成,哥伦比亚满意的话,跟新力哥伦比亚把合约一签,这笔钱他们是肯定愿意给报销的。
至于为什么录音非要跑到阿美利加来——录音的物质条件客观上差距不大,乐手、和音这些,阿美利加这边的人员更能达到林见鹿的期待,是显而易见的,却也并不算主要原因,主要就是,林见鹿需要继续做一段戏给大家看。
就像他写稿子要涂涂抹抹、三易其稿一样。
没办法,华语音乐,你随便吹牛逼,信不信随他们去!
到最后所有人都得承认,那些好的作品,皆因天才而来,不疑有他。
但英语啊,你会写英文流行歌的类似节奏、拍子,还都不出奇,照猫画虎也能大概有些收获,可是不是厮混在这个环境里的人,接下来你要拿出来的那些rap,那些即便在今日之欧美,听起来依然会显得格外前卫新颖的旋律、节奏、伴奏,又到底该怎么解释呢?
那也是天才吗?
再天才,总也要稍微看见一道门缝,你再去推开它!
所以,是要过来厮混几天,认识几个阿美利加的音乐家,一起玩一玩、聊一聊,然后,哎,忽然我就来灵感了,咔咔咔一写……这就顺了,通了。
有了这一步,将来不知能省去多少唇舌。
…………
转了一阵子,又回了酒店。
陌生的街景固然新颖,林见鹿却也已经见过许多。
只不过闲坐也一样无聊。
倒是忽然间想起一个人来,可惜手里的小本本上没存人家号码,于是打电话回首都,让老薛给查了一下,这才记到小本子上,转而给人家打了过去。
沈傲君,嗯,现在她叫赵燕。
电话那头宿管阿姨大声叫了人,等了好一阵子,才听到沈傲君呼哧带喘的声音,“喂,我是赵燕,你哪位?”
“我林见鹿,还记得吗?”
“唉呀妈呀……林……真的假的?”
“嗨!这还能有假的……说个事儿,你那天笑场,好几次,导演大发雷霆,你差点儿当场吓哭了,我说什么来着?我说‘不至于,其实笑场正常,我也觉得这特么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有点矫情’……”
“哎呦我的天,真的是你!鹿哥你好!”
她一瞬间就高兴坏了。
得知林见鹿居然来了魔都演出,她更开心了,“你住哪儿?我过去找你玩去?”,然后还特大方爽利,“晚上我请你吃饭!”
林见鹿笑,“成啊!蹭你顿饭!”,然后报了酒店名字和房间号。
半个小时之后,姑娘就杀过来了。
差不多有小半年没见,而即便在半年前,实际上也只不过共事了一天半而已,但彼此都不会有什么太多的陌生感——她要看见林见鹿的这张脸,简直不要太便利,满大街上很多海报还没撤呢,出门逛街就看得见,而林见鹿对于她这张脸的印象,甚至不是来自这次的人生,而是来自上辈子几十集的电视剧。
唯一讶异的是,印象中这姑娘一旦熟悉起来,是个特别爽利的性子,刚才打电话也说明了林见鹿没记错,但当她敲门,林见鹿开门,却还是愣了一下——不是恍惚的记忆中牛仔裤T恤那一类的洒脱,姑娘今天反倒穿了一条鹅黄色的连衣裙,一看材料就挺贵的那种,甚至还化了淡妆,一下子就把五官精致度、惊艳程度,往上蹭蹭蹭地拔高了好几个级别!
她的五官本就大气明艳,不化妆的话,会显得带些莫名的土味儿,可一旦淡妆化上,那股子当下内地的姑娘们身上普遍有的土味儿,一下子就没了。
这叫一个美!
“嚯!你是来跟我约会来了?”
她居然很不好意思的害羞的笑,自己扯扯裙子,“不是你跟我说的吗?接下来我一个表演系的学生,要考虑接戏、试镜,得给自己弄一身好衣裳!我就……买了这个,三千多呢,心疼死我了!除了那天买衣服,这是第一回穿!”
又左右转圈,脸色微红,问:“好看吗?”
“好看!真他妈好看!”
然而说这话时,他心里有些尴尬——“给自己弄身好衣裳,以后试镜用得着!第一印象啊!”,这个话,他自己都不记得跟几个姑娘说过了!
倒是没想到,害人家姑娘花了三千多弄这一条裙子。
话说,记得她拍那一条MV,报酬好像也就六千块吧?这就一下子去了大半!
坐下,叫酒店送一壶热咖啡,闲聊。
还记得当初初见,这姑娘一开始很拘束、很客气,拍了快一天,倒是渐渐熟起来了,主要也是林见鹿这个大明星实在是没什么架子,姑娘就渐渐放开了。
然而第二天上午,MV拍完了。
就此一别就是好几个月。
这时候再见,她倒好像是仍牢牢记得当初大家熟起来之后的感觉,说话很是松弛,说说她最近几个月拍了条广告啊,还给一家杂志拍了次封面,等等之类。
大家都很开心。
有什么说什么,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长得好看,是真的随时能换钱的。
就像她,95级的,现在才大二,虽说是表演系,却也没什么真正的戏会找她,没人捧,然而即便如此,她上半年接一条MV,下半年接条广告,又拍封面什么的,费不了多大工夫,也已经是一万多的收入入账了。
要是不漂亮,谁找她?
一万多的收入呀,搁在去年冬天刚退伍那时候,大杂院里的人谁不觉得,林见鹿能找个一月三五百的收入,已经算不错?
然而这也只是刚开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