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的盛宴 第79节

  于是不管他,转身回卧室去收拾刚才的战场,床单上湿乎乎的、黏腻腻的好大一片,收起来,洗上,等到收拾完了,再出来客厅,他已经回到沙发上坐下了。

  于是就过去坐到他大腿上,撒娇,“阿鹿啊,我听你刚才接电话,过段时间要去阿美利加?带我去嘛,我过去帮你烧饭啊?那边的饭好难吃的,几天还好,时间一长了,你肯定吃不好的。”

  林见鹿失笑,“得了吧你,你还烧饭?”

  “那怎么了?不好吃吗?”

  “不好吃!”

  “噗……不要那么直接啊你!已经很认真在做了!”

  林见鹿搂过她,手不安分地顺着细腰摸上去,手里慢慢地揉着,却似乎并没有要回应她的玩笑的意思,反而有些一本正经,“紫禁城影业那边,我知道你其实不在意的,不过还是在意一点吧,港港也好,湾湾也罢,市场都太小了,能爆发这十几年,已是难得,接下来无论做好做坏,内地那么大的市场,是一定会崛起的!老张、张合平给我打电话,说他邀请你做总经理,你推了。不要推,哪怕只是个招牌,也过去支一年吧!”

  林清霞听他说的认真,不假他想,当即就点了点头,“好啊!你说让我去,那我就去喽!大不了周五飞回来,周日再飞过去。”

  “用不着!隔段时间过去待几天就行了!”

  “好!”

  “你不是老讲,你不想再找老头儿了,要让我养你一辈子吗?听我的,在这家公司上稍微用点心,将来的收获,会比我这种好色之徒靠谱得多!”

  “噗……评价自己那么低啊?”

  “嗨!这评价还低啊?我只是好色而已,既不伤天害理,又不花言巧语,所以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坏人。嗯,只是好色而已。”

  林清霞又笑,然后搂住脖子,“对了,你去阿美利加做什么?”

  “录音。”

  “录音?录音干嘛要去阿美利加?港港、湾湾,不是都挺好的?”

  “录英文歌,需要一些当地乐手才有的律动感,我没资格请人家来,那就当然要自己过去喽……说不定能泡个洋妞!”

  “噗……录英文歌?好好的干嘛要录英文歌?我前几天还看到有档节目里提到你,说你好懒惰,《冷酷到底》上市已经半年多了,居然到现在都没有第二张专辑,我听他们讲,你应该趁热打铁,赶快出下张专辑才对!”

  “他们懂个屁!”

  “会不会……白白耽误时间啊?我看过好多港港歌手,都尝试想走国际路线的,没有一个例外,全都失败了的。你要考虑好哦!而且,我记得好像听张国容说起过的,其实欧美那边,普遍看不起我们这边的歌坛的。你过去,会不会遭苦头?走国际路线……应该还蛮难的。”

  林见鹿失笑,扭头看她。

  怀里的大美女这时候春潮刚过,面颊尚留一些说不出的桃红粉嫩,清亮的眸子,近乎天造地设绝顶无双的五官,一身粉透的薄纱裙,其实什么都遮不住……

  林见鹿另一只手忽然向她下身探了过去。

  她愣了一下,想笑,又多少带了点害怕,“阿鹿……”,刚才的经历之于她来说,已经超载过头了,腿心里甚至已经带了些久久难以恢复的酸麻,以及一点隐隐约约的丝丝点点的疼。

  然而,没有等她把话说出来,林见鹿却已经说:“有些事情用不着你操心,我告诉你让你做的事情,你去乖乖做好就行了。”

  这个话一说,林清霞顿时就知道,自己打听的有点过界了。

  连带着,对于林见鹿的动作,她也不敢反驳了,只是央求,林见鹿听出她声音不对,讶然扭头。

  她尴尬地笑了笑,“明天好不好?”

  什么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这话她也听过好多年了,可现实就是,这个话很扯淡,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才是真的如狼似虎!

  他就没有知足这一说啊!

  林清霞哈哈大笑,双手攥拳在林见鹿胸口使劲儿捶!

  …………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该跑步跑步,该练拳练拳,唯一不爽,跑个步还要戴墨镜,免得被路人留意到他出没于这片街区——回来松松快快蜜里调油的吃过早饭,林见鹿简单收拾一下就悄悄出门,直奔机场,登上了北上的航班。

  结果飞机刚落地,就在机场,老薛薛忠鼎来接机,带来一个新的消息,“阿鹿,我出门来接你之前,刚刚收到你们央视的通知,你要参加今年的春晚!”

  好吧……

  倒是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中。

  只不过之前林见鹿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件事情上,没想到过春晚这个茬。

  毕竟够红,所以是作为特邀来出场的,前面两轮的节目筛选,林见鹿就可以跳过了,他直接进最后一轮——其实最后一轮也无所谓,他几乎是必须上!

  销量、影响力、口碑、歌迷喜爱度都在那里摆着!

  但三筛是十二月的事情了,现在倒是完全不需要去考虑——登台也就是唱首歌,说实在的,随便春晚点歌就是了。春晚真正卡的严、一遍遍审核一遍遍修改的,其实是语言类节目,像自己这种已经成熟了的流行歌曲,其实没什么好审的。

  回家。回自己的小窝。

  叮嘱薛忠鼎,谁都不要告诉,谁都不想见。

  这一趟先是转圈跑商演,紧接着就又是在港港闹出不小的事情来,去湾湾又忙着给陈舒华做专辑——一去月余,身体不累,但心理已经颇有些疲惫。

  他需要回到人间,歇歇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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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登峰造极

  收拾屋子,尽管它很干净。

  左小倩应该是一直都有跑过来收拾的,房子里久不住人,甚至连一点不对劲的味道都没有——这姑娘是真好,懂事,识情知趣。

  所以也就是简单的边边角角擦擦抹抹就好。

  中午饭已经在落地后随便糊弄了一口,晚上不打算糊弄了,简单收拾一番,翻出件之前的厚外套来,挺干净的,穿上就出门买菜。

  回来认认真真地伺候了自己一顿。

  哎呦喂,满足。

  饭后收拾收拾,又是擦擦抹抹,然后收一收垃圾袋,下楼扔垃圾——结果刚出门,迎头撞上一阵轻快的脚步声,门关上要下楼,还没开始下台阶,楼梯拐角就拐出一张熟悉的面孔来,对方也抬头,“呀……鹿哥?”

  李小然。

  林见鹿也懵了半秒钟,“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知道林见鹿在这里租了房子住的人,不少,但其中应该是不包括他养着的这帮舞蹈女孩儿——她抬手一指,“我就住楼上!刚租的房子!”

  “哦!有钱了哈,哈哈!”

  这姑娘之前跟家里的关系其实一直不太和睦,不愿意住家里,宁肯住在歌舞团分给她的集体宿舍,据说四人间那种,而她跟另外三个舍友都不太和睦。

  因为林见鹿的伴舞小团队里,还有一个她们团的舞蹈演员。

  她俩甚至也不和睦。

  这姑娘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很漂亮,但是却比较蠢,这个蠢不是笨的意思,笨只是学东西慢,思路慢,蠢是不知道自己蠢,常以为自己很聪明,所以压根儿就会不屑于去学那些她认为一般般的东西——蠢就蠢吧,她说话还动辄有点刻薄。

  没人缘儿太正常了。

  她有点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啊!回来之后就发钱了。”

  十万块呢!

  别说现在,搁在十年后,年薪十万都绝对要算高薪,即便是到了二十年后的2016年,十万块一年,也已经是不错的普通白领的薪资了,但她们这帮姑娘,入职才个把月,就被林见鹿带出去赚钱,出入五星级酒店、灯光璀璨的大舞台就不说了,不到一个月的工夫,一人发了十万块——主要是林见鹿觉得,这样厚薪相待,才能养得住人。否则的话,招人的时候就说了的,一场发100块奖金嘛!

  而且在港港的时候,他还给这帮姑娘们一人加发了两万港币来着!

  据说只有少数那两个人,把那些钱全花完了,其他绝大多数人,普遍也就花个千把几千港币,买些内地不容易买到的好东西,也就收手了。

  像刘晓丽,据说只给她女儿买了个玩具。

  剩下的钱林见鹿又不会收回来,过关之前兑了呗,再不然如果有办法拿回国内来,现钞啊,兑换价值更高——一两万呢,好大一笔钱呢!

  其实在林见鹿看来,这些女孩儿才是正常的——1996年的国内,可不是三十年后,这年代的男孩女孩,都是出生于七十年代,成长于八零九零年代,节俭、攒钱、有规划的花钱、攒家当,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表现。

  但是面前这位,就是仅有的那两个里面的一位——两万港币,她一分不剩,全花了!据说买了好多好多东西!衣服,化妆品……等等之类。

  据说呢,后来流传出来的,说顾建芬老师曾点评她的弟子娜英,说她有副好嗓子,长了个狗脑子,要让林见鹿点评李小然这姑娘,他大概会说,这姑娘的身子值一个亿,加上脑子就是负数了。

  “省着点儿花,好大一笔呢,得空了出去转转,有合适的房子,哪怕小点儿、偏点儿,不行借点儿,买个房子才是安身之所!得了……上去吧,我扔垃圾!”

  “哎……”

  错身而过。

  回来之后简单收拾几样在港港买的东西,林见鹿正要出门下楼,打算趁傍晚这会儿工夫,回趟大杂院,看看自己亲爱的老父亲老母亲去。

  结果还没等出门,李小然居然来敲门了。

  打开门看,拎了一兜子苹果。

  她有点尴尬,似乎打从上半年她来给林见鹿拍MV认识了那时候开始,这姑娘就一直都在林见鹿面前很是畏畏缩缩,“那个……鹿哥,给您买了点水果。”

  林见鹿愣了一下,片刻后反倒失笑。

  “进来吧!”

  这姑娘开窍了?居然知道拎点东西登门了?——这种事儿出现在任何人身上,林见鹿都不觉出奇,蒋琴琴、左小倩等等,人家甚至比这个聪明多了,不会给你拎水果,反倒会跑到你家里来吃,她想吃什么,看你家里没有,还提醒你,鹿哥,你是不是该买点那什么什么了?

  哎,透着股子亲近,根本就跟你不客气、不见外。

  林见鹿会缺那点东西、那点钱吗?

  所以其实他一直都宠着蒋琴琴、左小倩,说是蜜吧,应该说,林见鹿要是想睡她们,她们应该都不会有什么不乐意,但其实林见鹿一直没动过她们,反倒是不断带她们出去见场面,有机会就往上捧一捧、托举一下。

  除了做不了林见鹿的女朋友,听上去算是蜜,有点不尴不尬之外,其实关系一直都和睦得很,也亲密得很。

  大家都是拍MV结识的嘛,几个月后,关系已是如此的截然不同。

  她连李兵兵都比不了,距离沈傲君更是相去甚远——至少去了魔都,林见鹿能想起沈傲君来,后来因为喜欢她的性子,还临时起意托举了一下。

  “坐呀!坐吧!”

  十一月已经进了中旬,还有几天就要供暖了,其实天儿是真的挺冷了,但刚才在楼梯里碰见,这姑娘就还穿着裙子,看着挺洋气的,说不定就是港港买的。

  最牛逼的是,一坐下就看见了,姑娘裙子里连条秋裤、脚蹬裤之类的都没穿——真是爱美的人最抗冻啊!

  那露在外面的两条半截小腿,白生生的好看。

  “来,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喝杯水吧!”

  姑娘赶紧站起来,“谢谢鹿哥!”

  “坐!坐!”

  水有点烫,姑娘端起来想象征性的抿一口,可刚端起来就放下了,手尴尬地没地方放,好一阵子,才理顺思路,抬头在屋子里打量了一圈,“真没想到鹿哥您也住这儿!您那么有钱,怎么不去买大房子住啊!”

  林见鹿翘起二郎腿,“嗨,就我自个儿,还老不在家,真要搞个大房子,每次回来光打扫卫生得不得一天?”

  “雇保姆啊!现在可流行雇保姆了!”

  “嗨!雇个保姆我也整天不在家啊,那不成买房子给保姆住了?”

  “呃……也有道理。”

  “你最近怎么样?在我这儿待得还算开心吗?”

  这下子姑娘笑了,很真诚的笑,“当然开心啦!我们……跟柳丹、跟刘姐聊天的时候我们还都说呢,真没想到您会给发那么多钱。那时候说好的,一场演出发100块奖金,您这一次就给发够1000场的了!还送了我们一人两万港币!……我们都说,像您这样的老板,我们跟您一辈子都乐意!”

  哎呦喂……行啊!这也不是不会说话呀!

  “好!那就只要我这里有饭吃,你们就留下,跟着我吃饭!”

  “哎!我是肯定愿意!”

  林见鹿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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