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利坚,从洗碗工开始当厨神 第200节

  小罗伯特?

  重要,但也没那么重要,他现在这种情况,没有三五年别想翻身。

  马大姐因为圣诞小鹿的事情被封杀了六年,这才找了一个配角的机会。

  即便美国人接受程度比较高,也不可能让小罗伯特一两年就翻身。

  属于他这个类型的资源,在小罗伯特身败名裂之后,早就被其他演员瓜分了。

  但对于陆森而言?

  这部电影可太重要了。

  混好莱坞,在某种程度上,其实跟撞大运没什么区别。

  机会只有一次,抓住了一飞冲天,抓不住就要慢慢磨,磨到下一次机会出现。

  陆森是男二,他在这部戏里面的镜头不多,满打满算加在一起也就五六分钟的戏份。

  其中还有大部分是蹭男一和女一的镜头。

  想要让观众记住自己?

  除了质的提升,便只剩下量的提升。

  想要让观众为了一部看过的电影再次买票,这部电影的质量必须要足够高,而且还要有能挖掘的点。

  也就是说,第一波观众跟陆森大概率是没关系的。

  这些人就算喜欢,也是喜欢哈利贝瑞这个坏女人。

  但只有看第二遍,第三遍,甚至更多遍,才能真正感受到陆森这个角色的魅力。

  而这一切有一个前提,就是电影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物的动机和行为逻辑?

  凡是跟主线挂钩的,必然要有一整条逻辑链。

  哈利贝瑞的逻辑链是完整的。

  她杀死了陆森,被关进了精神病院,通过女精神病人的个人经历编造了一套恶灵的谎言,成功欺骗了包括小罗伯特在内的所有人。

  逃出了精神病院,并且引导着小罗伯特找到陆森留下的证据,从而成功脱罪。

  但小罗伯特饰演的男心理医生呢?

  他喜欢哈利贝瑞,主动放走了哈利贝瑞,拿着陆森吃人的证据帮哈利贝瑞脱罪。

  以上的三条看似合理,但却经不起推敲,因为在电影中没有表达出小罗伯特的心路历程,也没有任何明确的暗示。

  当然,这些可以解释,比如套用陆森在电影中的巧克力暗示。

  但这种暗示不够明显,太过牵强,不足以令人信服。

  但以上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真正重要的原因只有一个。

  看着沉默不语的哈利贝瑞,陆森的表情变得凝重,他已经猜到了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

  下一秒,陆森扔掉手里的香烟,抬手指着自己:

  “我,问题出在我身上,我饰演的精神病院院长看似是暗线,可实际上这才是真正的主线,也是一切的开始和结束。”

  “故事是故事,电影是电影,你说的没错,小罗伯特饰演的心理医生,跟我饰演的这条主线的联系不够!”

  说真的,站在电影,观众,甚至马修导演的立场上?

  当前的剧本没问题。

  只需要加一段哈利贝瑞引诱小罗伯特来农场,并且发现证据的剧情就够了。

  但站在小罗伯特的角度上分析整个剧情?

  这就是巨大的漏洞了。

  因为情节不够连贯,经不起推敲。

  但观众在乎吗?投资商在乎吗?导演在乎吗?

  他们不在乎,因为这件事情不影响他们的生活,但陆森不行。

  因为他吃的就是二刷,甚至三刷的悬疑片观众的福利。

  因为他是一个新人,这次是运气好,碰巧赶上了哈利贝瑞,又赶上了马修这个水货导演,再加上这部电影本来就是准备洗钱的,这才给了他这么大的机会。

  换做是正常剧组,导演说什么,你就演什么,哪来那么多的废话?

  所以机会只有一次,而这个漏洞?

  无论如何也要补上!

第184章 我就是灾厄!

  我叫陆森,loosen,意思是放松,而不是loser,失败者。

  男,三十三岁,是一名精神病院院长。

  我出生在美国南部的一个移民家庭,那是一个不起眼的美国南部小镇。

  民风淳朴,感觉这里的时间都仿佛变慢了一样。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我跟其他人不一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陆森这个名字是正确的,loser不是逊色的意思,这个单词真正的解释是失败者。

  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

  我是一个失败者。

  因为我喜欢吃肉,米肉!

  这也是为何我会说我跟其他人不一样的原因,其实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

  同类相食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道德伦理,在智慧生命眼里,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

  但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

  肉就是肉,只有好吃和不好吃的区别,这是一个相当主观的认知概念。

  米之所以恐惧,并且散播这种恐惧,是因为米人担心这种事情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假设有一天,米人这种生物跟牲畜一样也被摆在了餐桌上,人吃米人变成了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

  没有利用价值的老米人是否就应该被煲汤?

  鲜嫩可口的孩子是否就应该被吃掉?

  人们是否会想有钱,有权的这些米人,他们的味道是不是更好一些?

  所以人不能吃米人,并非道德,只是单纯的为了保护自己。

  所以人吃米人就变成了陋习。

  而我,陆森,我不一样。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渴望着米人这种生物,我很好奇肉的味道,好奇为什么人可以吃牲畜,但人却不能吃米人?

  而这个问题继续延伸,又变成了人为什么是人,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我不理解,因为在很多时候,或者说绝大多数人在我眼里,其实和牲畜没什么不一样。

  他们都有一个统一的特点——

  愚蠢!

  所以为什么我可以吃牲畜,但却不可以吃人?

  我不理解,倘若人眼中的米人指的是认可,指的是智商上的区别?

  那么有些人是人,有些人则不是人,是米人。

  所以同类相食的第一个问题,在我这里不成立。

  所以我吃的不是人,而是一种叫做米人的生物,这种生物跟牲畜没什么区别。

  组成的部分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一部分水。

  而且米人应该很好吃,因为这种生物的脂肪含量很高。

  牛的体脂率是6%~10%,猪的体脂率是9.3%~24%,人类的体脂率是15%~28%之间,而且米人类缺少运动,膻腥味会更轻一些。

  而人类不能同类相食的另一个问题则是脘病毒。

  脘病毒,又被称之为蛋白质侵染因子,这是一种比常规病毒更小的病毒,电镜下观察不到病毒颗粒的结构,且不呈现免疫效应,不诱发干扰素产生,也不受干扰作用。

  也就是说,患上脘病毒,在一般意义上来说是无法治愈的。

  呈现出的病症是中枢神经系统系统化病变,同类相食的患病率极高。

  但以上的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我信服,我拒绝相信那些跟牲畜一样愚蠢的生物居然跟我是同类,所以我做了进一步的调查,最终得到了答案。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南太平洋有一个岛国叫巴布亚新几内亚,这个岛国有食人族。

  他们坚称,吃掉同类,可以将对方的力量延续到自己身上。

  在1950年代,这些食人族就开始出现一系列奇怪的症状——

  四肢颤抖,关节痛,讲话含糊不清等症状。

  随着时间推移,这些病人开始肌肉不协调,吞咽困难,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失去对身体的自主权,最终躺在床上饿死。

  但经过科学家的研究?

  在一千人中,女人和孩子的患病率超过六成,而男人的患病率只有2%。

  后来根据饮食调查发现。

  男性吃的大多是四肢之类的肉,而女性和孩子大多吃的是脑子,所以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吃什么,而在于吃什么部位。

  所以人为什么不能同类相食的这个问题已经被我解决了。

  就好像吃火鸡之前,必须拔毛,清空内脏一样。

  米人也有不能食用的部分。

  至于道德和伦理的问题?

  首先,我并不认同这套规则,人生来自由,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为什么一定要让所有人变成一模一样的工具?

  其次,人类跟猪的基因相似程度在98%以上,或许在外星人眼里,人类跟猪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人能吃猪,为什么不能吃米人?

  不过在第一次尝试米人之前,还需要一番谋划,一个人的力量终归是有限的。

  我需要一个帮手,一个能帮我解决大部分人类麻烦的帮手!

  小镇警长,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首先我了解这个人,从小生活在一起,是一个很好操控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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