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羽露出笑容,非常正式地与对方握了握手,随后示意就座,叫人上茶。
“陈总,您发的相关材料我们看过了,这个测评人虽然有点小聪明,用了点话术,但明显还是不懂法……”
“您放心,此案不会给您的公司造成任何法律风险和损失,而且……说实话,这种案件即便交给一个普通的律师所也足够处理。”
包律师推了推眼镜,微笑道。
“哪里哪里,像贵所这样卓越的法务团队,效率和服务自然是一流,时间就是金钱,花钱来买时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最喜欢打的,就是胜率百分之一千的官司。”
包律师闻言笑了笑,点头道:
“好的,那接下来,此案的相关事宜交给我们全权负责即可。”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旭宏游戏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民事、行政、刑事三个层面的法律规定……”
包律师的第一句话。
直接就给陈羽听愣了,他本来以为这顶多就是个普通的民事纠纷来着……
就见包律师微微一笑,翻开面前的笔记本,条理清晰地逐条普法:
“首先是民事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旭宏游戏伙同水军公会捏造虚假事实,恶意抹黑贵公司及旗下游戏,导致贵方品牌声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已经构成名誉权侵权……”
“其次是不正当竞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竞争对手雇佣水军发布虚假信息,意图抢占市场份额的,监管部门可依据第28条,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情节严重、影响范围广的,处以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罚款!哦对了陈总,去年修订版刚把罚款上限从300万提高到了500万,并明确把‘指使他人编造、传播’纳入判决范围”
“然后是行政违法!”
包律师的语气陡然严肃起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侮辱、诽谤他人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水军在各大平台发布侮辱性言论和虚假信息,已经扰乱了公共秩序,旭宏游戏作为教唆方,同样要承担连带责任!”
……
“最后,也是最严重的……”
“刑事犯罪!”
说到这,包律师的表情瞬间冷厉下来:
“根据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旭宏游戏教唆水军大规模发布虚假信息,导致游戏下载量暴跌,玩家大量流失,股价大幅下跌等重大经济损失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他抬眼看向陈羽:
“陈总,咱们的游戏销量是否暴跌?”
“呃……暴跌!必须暴跌啊!”
陈羽先是一怔,随即立刻心领神会,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咬牙切齿地说道:
“旭宏游戏真是太坏了!”
“平白无故让我们损失了…至少五万份销量!还有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
“那就没问题了。”
包律师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
“根据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第二款第66条,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及利用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应当从重从严处罚……”
“除此之外,对方还涉嫌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根据检院《关于信息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以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定罪!”
嘶——!
陈羽听得眼睛都亮了。
“寻…寻衅滋事?”
“是的,陈总。”包律师点头。
“旭宏游戏组织水军大规模带节奏,煽动玩家攻击贵方,大范围传播不实言论,起哄闹事,已经造成了网络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
“而且根据第231条……”
“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起刑事追诉!最高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包律师一口气说了半个多小时,从民事侵权讲到行政诉讼,再讲到刑事犯罪。
每一条都引经据典,逻辑清晰,听得陈羽连连赞叹,不愧是京都圈律师所!
连踹带打,就差给旭宏扣上‘黑恶势力’的帽子了,太狠了!
然而,这还没完。
接着就听包律师话锋一转:
“刚才说的是公司层面,除此之外,还有个人层面的……”
“该测评人‘虎哥’涉嫌在多个平台长期编造所谓的‘大厂玩家’‘小厂玩家’等对立概念,煽动群体对立。”
“其行为已经同时违反了网络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治安管理、民事人格权等多部法律法规……”
“首先是根据网络安全法第12条,该测评人通过贴标签制造矛盾对立,煽动极端情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直接违反了条款中的‘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硬性规定……”
陈羽:‘……’
“除此之外!”
包律师翻了一页笔记,继续说道:
“此人还严重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6条的第十一项的‘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和第十四项‘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的第十项和第十二项……”
“行政处罚方面!”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此人公开宣称‘小厂玩家多为低学历’、‘月入五千不配对话’等不当言论,歪曲事实,公然侮辱特定群体,符合‘公开侮辱他人’的构成要件!”
“同时参照民法典第1024条和第1025条,关于名誉权的侵权认定,此人将消费选择与个人价值、社会阶层强行绑定,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特定群体,已经侵害了相关人群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综合以上,仅针对他个人,我们就可以要求按照诽谤罪进行治安拘留,并处罚款。”
“……”
“……”
光是罗列罪证,包律师又噼里啪啦说了半个小时,铿锵有力,鞭辟入里,条分缕析!
陈羽坐在那里,听得是目瞪口呆。
精彩,实在是精彩!
“只要给我们一点时间,完成取证和材料整理即可,这个官司,就看陈总您想不想打,以及……想打到什么程度了。”
……
包律师合上笔记本,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容。
怎么说呢。
高端局打多了,冷不丁突然接手这种小案子,他还有点不太适应。
以往他处理的都是难案、偏案、怪案,不仅取证难度大,还要面临各种盘根错节的地方关系,还得防着当事人犯蠢背刺。
只能说是阻力重重。
而游艺这个案子,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一眼看去就是百分百胜率的那种。
放在平时,这种案子都是直接扔给实习律师刷战绩的。
要不是宋老板亲自打电话,指名道姓请他带队负责,这种案子他直接随便扔给那俩助理律师,顺手就给办了。
不过话说回来。
现在的自媒体行业,懂法的还真不多。
或者说,走网红路线的就没几个把法律当回事的,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大网红把自己作死。
很多时候,他们看起来风光无限,呜呜渣渣的,只是没碰到不能惹的红线而已。
一旦碰到了,那消失得比人间蒸发还快。
……
陈羽有些好奇地问道:
“包律师,您刚才说的这个……想打到什么程度,具体是指什么?”
“陈总,是这样的。”
包律师放下茶杯,解释道:
“应对网络不实抹黑,咱们可以采用三个不同的诉讼方案。”
“像这种明显发布虚假信息和煽动玩家对立的,只需要收集一份官面材料正式发函给平台,要求平台下架相关视频、降权处理,相关热度自然也就降下来了”
“这个也是成本最低,效率最快的方法”
“第二种,是起诉造谣人及其团伙,胜诉后,可以要求对方删除视频,并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不过这种方式耗时比较长,后续可能出现赔偿金不足以覆盖维权成本的问题”
“第三种……”
包律师顿了顿,语气凝重了几分:
“就是不光起诉造谣人和旭宏游戏,还要连带相关平台一起起诉,鲸鱼平台不会为一个测评人承担这种级别的法律风险。”
“这种效果最好,但同时成本也最大,流程也最复杂。”
包律师一口气说完。
上、中、下三策。
选哪个,全凭陈羽做主,他都行。
……
听完这三策。
陈羽立刻就明白了。
下策就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删个视频降个热度,风头一过人家该怎么样还怎么样,这也是绝大多数厂商的首选方案,因为省事。
中策的话……
说白了就是造谣成本低,打官司费力不讨好,对于大公司来说,主要业务还是盈利。
你费劲巴拉打个官司,赔偿金还覆盖不了成本,这明显是个亏本买卖。
所以对于影响不大的抹黑,通常都是点个举报,通过渠道施压把热度压下去就算了。
“陈总,您如果觉得麻烦,想快速解决影响,咱们还是可以选择第一种和第二种,按常规辩护流程走,成本也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