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工开始的火红年代 第92节

  他再次往下探,这次换了位置,总算是坚硬地板。

  落地之后,他就蹲下来去查看。

  结果吓得他一个踉跄。

  只因为他摸到了一个人的身体。

  软趴趴的!

  “老天爷,你这特么是在玩我吗?”

  周志民很害怕,在心里咒骂两句,又等了一会儿,却见对方并没有扑过来。

  于是他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

  给自个儿壮胆儿!

  来黑市购买粮食,他自然不会赤手空拳。

  匕首是他之前在信托商店里采购的。

  但是,这把匕首完全没有用处。

  因为倒在地上的这人,已经断气了。

  “这都没有被人发现吗?”

  周志民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这个人死在这里,居然没有被人发现。

  结果等他站起来,走出阴影时,这才发现,死人所在这个角落,确实很黑暗。

  之所以没有被发现,那是因为对方碰巧就在这么一处阴影。

  他站在死人不到一米的地方。

  盯着阴影处,却什么都看不到。

  仿佛这个死人就给四周环境融为一体。

  更何况那些红袖章追过来时,也没有仔细留意,所以没有发现这个死人。

  人已经死了。

  周志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开始摸尸,这似乎成为他的传统技能。

  此前他就摸过一次尸体。

  当时还给对方留下来了一盏煤油灯。

  他做事谨慎,当然不可能留下指纹。

  因此他摸尸的时候,都会戴上手套。

  这种手套是他特意让老二帮忙缝制的,材料就是普通的破旧衣服边角料。

  摸尸片刻,他就从死人身上摸出来一把手枪。

  “难道这人是特务吗?”

  周志民将弹夹退出来一看,里面居然还有三发子弹。

  不过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手枪。

  手枪小巧玲珑,重量也很轻,大概一斤多一点。

  “没想到我收获的第一把枪械,居然是摸尸得来的....”

  心中暗暗自语一句,周志民看着手枪,更加高兴。

  有了手枪,以后他来黑市,就更有信心了。

  就算没有子弹。

  只需要拿出这么一把手枪,威慑力也瞬间拉满。

  收好手枪之后,周志民继续摸尸。

  很快,他又从死人身上摸出一些钱币。

  “嗯?有外汇!!!”

  他只是打开对方的钱包,里面放了好几张美元钞票。

  通过微弱的光芒,他能够看清楚钱币上面的100字样。

  人民币可没有100面值的钱币。

  最大面值是10元罢了。

  当然这些钱也不可能是人民银行发行的。

  所以只有一个可能:外币!

  那么他刚才猜测对方是特务,好像就非常合理了。

  但也未必一定就对。

  总之这人死了跟他没关系。

  只不过是他碰巧发现了对方的尸体罢了。

  除了钱包之外,尸体手腕处还带着手表。

  虽然手表很容易出事儿。

  可周志民却想着拿去黑市换钱。

  除此之外,他还在对方身上发现了一副眼镜和一本书。

  是一本被他藏在大腿裤子夹层处的书。

  “密码本吗?”

  周志民顿时懊悔不已,因为他已经将裤子夹层给撕开了,他想要把书本放回去,就不太可能了。

  毕竟这是一个特务,密码本对他没用。

  但就这么放回去的话,铁定会被人怀疑。

  麻烦大了。

  草!

第92章 外汇到账,三方争夺(求月票)

  京城朝阳郊外,周志民快步往城里的方向跑去。

  此时此刻,身后东方的天际线,已经翻起了鱼肚白。

  意味着天亮已经快要到来。

  他在完成摸尸之后,还是把那本书给放了回去。

  并且他还将自己的足迹等简单清理过。

  确保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今天去黑市的目的是购买粮食。

  可目的没有达成,反而因为红袖章巡查的关系,导致黑市被查。

  致使他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狂奔了五六分钟,在树上蹲了超过一个小时。

  因此收获了一只手表、一把手枪(三枚子弹)、一个钱包。

  那副眼镜也被他留下来了,他并没有拿走。

  其实按照他雁过拔毛的性格。

  特别是这种没有危险的摸尸,他应该全都拿走才对。

  可眼镜这东西,他要来也没用啊。

  周志民并不是近视眼。

  连手表他都会保管好,并等风声过后拿到黑市卖了换钱。

  更何况对他没用且换不了钱的眼镜?

  赶在太阳出来之前,周志民回到了城里。

  路过东安市场时,他被商贩们的叫卖声、吆喝声给吸引了。

  “买点肉猪下水回去煮粥吃。”

  此时是清晨六点多,但东安市场人潮如织,相当热闹。

  从清朝开始,东安市场便是京城最热闹的地儿,因为这里不仅只是一个市场那么简单。

  里面有零售、休闲、娱乐、餐饮、旅游于一体的大卖场。

  在这里能够买到你想要的任何商品。

  临街的饭店铺位挤满了食客,香气四溢。

  周志民在一家公私合营的早餐铺位买了两根油条儿和两个糖油饼,然后穿过早餐街,来到生肉铺面前,要了半斤猪肝和一斤猪肉。

  肉票是他之前在黑市里换的。

  一直都有十多斤的肉票,以确保家里的肉食供应。

  提着肉回到北兵马司胡同,刚走进院子,他便看到了正在打水的妹妹。

  “大哥你回来,买肉了吗?”

  老三看到她大哥手里提着的肉,顿时眼前一亮。

  这就是单独居住在一个院子的好处。

  可以随便吃肉,不需要顾忌那么多。

  如果是之前在白米仓胡同,那肯定不行。

  那么多邻居看着,肯定会被指指点点。

  “嗯!”

  周志民微笑点点头,然后把肉递给了从厨房出来的老二:

  “今天煮粥,把猪肝切了,在切点瘦肉,今天早上喝猪肝瘦肉粥。”

  其实他还想吃瘦肉皮蛋粥,奈何皮蛋不那么容易搞。

  现在有吃的就不错了,不能讲究太多。

  “好的,大哥。”

  “快来背书了。”

  扭头,周志民冲弟弟妹妹们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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