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少也好。”
徐德点点头,接着没再说这件事,反倒开始低头处理起信息来。
不知从何时开始。
整个第三法庭,陷入到一阵长久而诡异的安静之中。
公诉、原告,彼此间互相打量着。
检察官看着两方原告,视线中带有思索,眉头紧蹙。
张倩看着另一处原告席,眼神有些阴翳,眸中满是愤愤。
三方人‘各怀鬼胎’,虽没有任何声音,可情绪却万般激烈,早已在空想中进行过一次激烈交锋。
直到......
“所有人起立。”
突然的。
一侧,忽的传来一道突兀无比的声音,在所有人耳旁浮现。
众人下意识站起身。
紧接着。
“吱~”
审判区的正门被推开,三个刑事审判法官步入法庭,三人凝眉扫了现场一眼,接着抬腿高坐在审判台之上。
这是...法官!
而为首之人,赫然是审判长钱湖州,法院副院长,四十三岁!
审判长钱湖州落座后,侧身前倾,靠向麦克风,干净利落道:
“坐。”
话落。
现场‘哗’的一声,众人重新坐下。
见此,钱湖州眉头皱起,坐在正中心的他倒是没着急说什么,反倒是陷入思索之内。
这起案件......
说实话,一起强奸案属实是还不至于让一名副院长来担任审判长。
一开始也确实如此。
只是......
在8月1号之后,这起案子就全然不同了。
两起互相冲突的案子合并,并案处理,甚至找不到任何一个能驳回其中一方的证据,且还都是指控被告人强奸!
说实话,这基本就可以将其归类为‘疑难杂案’之内。
而在处理这类案件上,一般中院也没基院有经验,但......
哪怕是专业对口的南山区法院,眼下也多少有点‘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拮据感!
“有点难搞啊。”身侧,一名审判员看了看双方,瞬间头疼起来。
确实难搞。
但......
事已至此,难搞也得搞。
想到这。
审判长钱湖州眼神凝起,深吸一口气,紧接着,靠近麦克风,沉声开口道:
“带被告人张承入庭!”
话落。
几名法警转身离去,不多时,迎着众人的视线,被拷住双手的张承,缓缓走向审判区的正中心落座。
张承长相周正,身高一米七九,一百五十斤,算是长相较好的一档,哪怕人至中年,头发藏了几缕白发,却依旧属于面貌较好的那一类。
只不过此时,眼中藏了一丝憔悴与苦涩。
这...就是被告人?
庭审门口众人眉头一挑,有些惊奇。
审判台。
审判长钱湖州,只是看了一眼,便收回眼神,继续开口道:
“核对当事人身份。”
“被告人张承,性别男,年龄44,出生1959年9月27日......”
说着,他抬起头来,看向被告方。
“其代理律师,厚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及代理人是否到庭?”
话落。
被告席,林月颔首开口道,“被告以及被告方已就位。”
话落。
审判长钱湖州点点头,接着顿了顿,他视线看向原告。
这么一看不要紧,当看清‘两个原告’的刹那,钱湖州整个人明显迟疑起来,思索片刻后,最终直言道:
“原告双方,以及公诉席,是否已就位?”
原告双方?
话落,庭审门口众人微微诧异。
一起案件,理论上就一个原告,一个被告,指控意见统一才对。
就像兖州市的木山·案,如果张绣宁还活着,那么,他就和死者父亲王会国是同一方,而不是被称为‘双方’。
所以,哪怕这起案件上,存在两个受害者,但理论上...也是单方指控才对。
什么叫双方!?
这点自然逃不掉审判长的视线,但他难道不懂这个道理?
不,实在是没招了。
指控强奸自然归类一方,可这两个指控...互相冲突啊!既然冲突,那就不可能是同一方。
可又都属于原告。
如此,若不称原告‘双方’,那他还能怎么称呼?
“审判长,原告方已就位。”
公诉席,检察官郑通连忙替两方人开口,接着又代表公诉席。
“公诉方随时等候开庭。”
所有人全部就位,没有任何一方出事。
既如此......
恍惚间。
审判台上,审判长钱湖州深吸一口气,眉头一皱,旋即沉声开口道:
“现,审判台宣布......”
“开庭审理!”
? 第296章 这完全照搬啊!
“现在,开庭审理!”
审判台上。
当这几个字落下的刹那,现场众人内心一震。
紧接着,面色瞬间凝起,认真无比。
开庭了......
“砰!”
一道锤声落下。
审判长钱湖州又道:“就本案,于2003年,6月16日立案,案件由原告人张倩报警,被指控人犯下强奸罪......”
“司法机关依法立案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在,请公诉席宣读诉书。”
话落。
公诉席上,检察官郑通微微一顿,旋即俯身靠前,手上拿着一份材料,对着麦克风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我是公诉席检察官郑通,接下来,由我进行宣读。”
说着。
他微微一顿,旋即话锋一转,又道:
“2003年6月16日,当天晚上七点,绿森市南山区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电话。”
“警方依法出警,旋即抓捕被告嫌疑人张承。”
“据了解,报警人为原告人张倩,对方声称于三日前的6月13号当天晚上十点半至十一点之间,遭受到被告嫌疑人张承的侵犯。”
“而被告人,则是以诱骗的形式将其诱骗回家,旋即实施暴力手段。”
“2003年6月16日,被告人因涉嫌强奸罪被绿森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综上,本院于同年7月10日依法提起公诉。”
郑通缓缓开口如实说道。
这......
众人微微一顿,庭审门口众人眉头蹙起。
说实话。
这种事并非没有出现过,甚至说,就是存在这种案子。
什么案子?
养父性侵养女!
除此外,还有继父对继女,总的来说,人性的恶念总是丝毫不加掩饰,一旦暴露,会令人感到无比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