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594节

  审判台上,审判长钱湖州此时连续敲击三下法槌,待现场秩序再次归于平静,最终,才深吸一口气。

  他看向张倩,面露犹豫,思索再三后,开口道:

  “原告人张女士,您在家,是对身体进行三天的清洁,所以才导致报警时间推迟?”

  张倩万分紧张,喉咙滚了滚,点头道:“是。”

  钱湖州又看向刘钰,也犹豫的开口道:

  “刘女士,您是...清洁了两个月?”

  刘钰哭哭啼啼道:“我害怕...就等了两个月才报警。”

  钱湖州:......

  审判长没招了。

  洗澡两个月再报警,期间还为‘强奸者’尽心尽职,确实是漏洞百出。

  但被告方一句话虽说带有引导味道,可却将那些漏洞全都弥补,完全可以说的过去。

  所以。

  张倩可以洗三天澡。

  刘钰自然也可以洗两个月!

  什么?洗了一个多月还觉得自己脏,还要继续洗?

  人家喜欢洗澡不行吗!?

  “本起庭审,有关上述问题,无需再议!”

  最终。

  审判长钱湖州深吸一口气,一锤定音。

  “现在,请双方就本案其余问题进行辩论。”

  闻言。

  张倩脸上立马流露出不甘之色,双拳紧攥。

  她不是傻子。

  她知道,这起案子,刘钰最大的破绽就是立案的时间太长,成了最大的问题,一旦能被圆上.....

  那么,后面就是将两起案件以平等姿态进行审理,而自己却掏不出任何证据......

  ‘该死该死该死,我就知道,这对狗男女一直都没拿我当自己人对待!’

  ‘请这种律师代理...也不知道都把钱藏哪了!’

  她思绪愈发极端,咬着牙,眼神中满是妒意。

  就在他脑海中思绪万分之际。

  恍惚间。

  “审判长,公诉方有问题想对,本案原告人张女士进行询问。”

  公诉席,一直没开口说话的两名检察官忽的开口了。

  只见,检察官郑通举手示意,脸上没挂表情,看起来很温和。

  “准。”钱湖州开口。

  听到这话。

  张倩忙的收回思绪,严阵以待起来。

  接着便看到郑通缓缓侧身,视线投到张倩身上,缓缓开口询问道:

  “张女士。”

  “首先,是第一个问题。”

  “就本案案发时间节点,你所描述的6月13号当天晚上十点半,你遭受到被告方犯罪之际,是否还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记忆?”

  人的记忆实际上并不好,你能记住的都是对方的特点。

  什么叫特点?就是特别突出的点!

  你现在可以回想一下认识的朋友,说实话,单靠想,五官实际上很模糊,但你可以给对方添加特点,如方框眼镜,什么类型的发行,一点点拼凑成这个人。

  刑事也是如此。

  多数突击类型的强奸案件,受害者记不住对方的脸,却能记住对方的‘口音’‘身高’‘体重’,这类很明显的方向。

  尽管这是亲属犯罪,但...本质逻辑却大差不差。

  “我......”

  张倩脸上流露出犹豫之色,她思索片刻,最终一咬牙。

  她抬头,看向被告人席位,伸手指着对方开口道:

  “他胸口上有一块胎记,我记得,是长方形的,就在腋下副乳位置。”

  闻言,众人视线立马锁定在被告人身上。

  这一刻。

  近乎是本能的,检察官和法官的眸子一紧,立马锁在对方身上。

  审判长钱湖州斥声道:

  “被告人张承,请问,原告人所说是否属实?”

  话落。

  被告人张承顿了顿,他那张冷静的脸上流露出迟疑,点了点头。

  “是...是有胎记。”

  这种东西没必要隐藏,藏不掉的,毕竟是客观事实,哪怕是否认,稍后也可以有人来检测。

  不等检察官询问。

  近乎是委托人认定的那一刻。

  徐德立马眉头一凝,低声道:

  “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不认为上述信息可以做证据,甚至是案件的作证!”

  “首先,胎记部位并非于被告人的隐私部位,其次,被告人是一名男性。”

  “除此外,在案立之前,原告人张倩与被告人张承是父女关系,双方共同生活18年,此类信息,哪怕是没有发生强奸案也可知晓!”

  胎记。

  这玩意出现的地方若是较为隐私,那么,张倩知晓会很麻烦。

  比如。

  一个女性脸上有胎记,你看她一眼,那么,难道这就算你猥亵对方了?

  不算。

  但,如果一个女性的胸口,乳房上有胎记...那么,在不是对方亲口所说的情况下,你知道这件事这件事就很可疑了。

  因为这是隐私部位,对方不会将其暴露在其余人视线内,你能知晓,九成八的概率是有问题的!

  所以。

  如果张承是女的,那么这信息确实很棘手。

  但他是男的!

  男性的腋下副乳区域,却并不算什么隐私部分。

  综上所述。

  “审判长,我方认为,原告人张倩,现有事实依据不足以支撑对方所控诉内容,除非......”

  徐德缓缓开口,他站起身,声音不高,听不出什么情绪。

  此时,他顿了顿,看着原告人张倩,眸光微微一闪。

  抑他的声音犹如魔鬼在耳旁进行地狱,声音不大,却又萦绕在耳旁,此时缓缓开口道:

  “原告人能提供其余的客观可验证的事实信息。”

  拿吧...拿出来吧。

  只要能拿的出证据,你就能胜诉了哇!

? 第298章 什么叫被告认罪!?

  证据,是司法领域中,所有案件九成八的胜诉原因。

  没有证据,单是指控,基本难以定罪,有些案子连立案都不会给你立。

  像是有的诬告案,之所以能成功,原因便在于,对方会给予一些客观证据。

  比如后世较火的诬告案,说蛋糕店老板如何如何,也就是说错了一句话,老板具备不在场证据以及压根没有地下室,否则也难逃一劫。

  这就是诬告+无法自证的证据的恐怖之处!

  “原告人张女士,你方对我委托人所进行的指控,请问,是否还能递交其余信息?”

  徐德微微低头,挑眉看着对方。

  “因为我这边注意到。”

  “刘女士在立案初期,实际上并未进行任何证据的举证。”

  “如果,您有相关证据的话......”

  他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也许,可以充当指控的基础!”

  确实如此,如果有信息,就能定案。

  只是......

  “呵......”

  张倩却是闷哼一声,没有说话,更没举证。

  诬告案给证据?

  被拆穿可是要承担责任的!

  张倩是坏,但她却不傻,所以,她打一开始就没制作任何可以被证伪的信息,哪怕是张承身上的胎记,也是可以被验证的客观线索而已。

  所以,她不说话了。

  只是,法庭其余人,此时却是等了良久也没听到动静,忍不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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