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说...十年后,李杰那26w存款,该怎么才能到孩子手里?
说不定孩子都不知道这件事!
魏田被这么一杀,虽可以解气。
但更多的问题却也随之而来!
钱没了、人没了、老人没人照顾、孩子更是无人抚养......
更别提......
“检察官非得这么做吗......”
女青年揪着衣摆小声说道,徐德的话明显触动了她感性的性格。
身为公诉方,明知对方不易,却依旧要公诉......
“呵呵,确实非得这般不可。”
检察官梁秉信收敛了一下自己有些恍惚的情绪,此时没了表情,警告一般的瞥了女青年一眼。
法,是双刃剑。
砍他人的同时,也会砍向自己。
可却又万万不能缺了这柄剑!
女青年没开口。
就在梁秉信站起身,准备带着信息回检察院的时候,恍惚间......
那一直站在一侧的检察官男助理此时有些狐疑,他摸着自己下巴,迟疑着,若有所思着说道:
“不对。”
“这律师说了很多,但好像...跟没说一样。”
“梁检,你不是问他两份申请是什么意思吗?”
“他好像没回答啊。”
男青年有些惊疑。
是的,对方没回答啊!
梁秉信拉住对方,是想问问对方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尽早将庭审要解决的东西都解决掉,可一番话下来,对方愣是一点解释都没有!
“你这人怎么这样?”
女青年柳眉微蹙,双手环胸。
“他不是说了吗,案子不易,就剩不到半个月开庭,所以想找点能减刑的信息。”
减刑是态度,不是回答。
那律师也没说这信息是用来减刑的啊!
男青年有些语塞,总觉得有点奇怪,但梁秉信却是没说什么,只是摆摆手,开口道:
“无妨。”
无论如何,梁秉信觉得这个律师还是挺不错的。
单是刚才那一番话,如果不是真心实意,那说出口的时候压根无法勾出他人情绪。
从这点就能看出。
徐德的风评...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的!
不说别的,单单是绿森市,自己那个承接过18中·案公诉方的检察官朋友黄石,对方对此人的评价,梁秉信此时倒是持质疑态度。
更何况......
“说与不说都无所谓。”
“何况,法律也没规定庭审前夕,被告方必须将自己想的东西说出来。”
梁秉信站起身,向外走去。
司法在有些人眼里是很周密,各种法例织成的渔网令人感到压迫,喘不开气。
但实际上,留有的缝隙还是相当大的。
比方说‘庭审突袭’,这玩意只是违规与不提倡,而不是不能用。
如果,你真能靠庭审突袭又或是自己的思路,在法庭上将一切指控驳回...那司法也认了。
算你厉害!
“回检察院吧。”
梁秉信率先离开,两个助理也紧随其后。
至于窗口的周法官,则是不知何时早已离开。
公法检的单位一般相距不会太远,加上这里是海城,堵车严重,所以三者为了不被出行影响到司法进展,彼此间的单位自然没有多远。
约莫半小时不到。
检察官梁秉信,便回到了海城市级人民检察院。
“吱~”
车辆在停车场停下。
梁秉信下了车,抬头瞥了眼面前这高耸,宛若地方高院的建筑,并未放在心上。
只是抬起腿,快速的踩踏着小碎步踏上台阶,旋即坐上电梯,往专案办公室内走去。
“吱~”
专案组的门被推开,屋内,一个检察官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
“刘检。”
梁秉信随口打了个招呼,旋即四处看了看,又道:
“主任呢?”
面前这个刘检察官自然就是承办案件的三位公诉人之一。
刘检察官道:“马主任不在,刚才有事出去了。”
话落,刘检察官又看了看对方手里的手提包,脸上流露出了些许诧异。
“法院那边什么情况?那两份申请搞明白是什么情况了吗?”
“我跟你说。”
“这案子可不能出什么意外...哪怕是要出意外,也不能是突发意外!”
刘检察官语气严肃,脸上满是认真。
当你坐的位置越高,盯着你的人也就越多。
同理。
一座城市也相差不多!
海城作为国际都市,关注这起‘枪杀·案’的视线有许多,但凡案子办理出错...毫无疑问,对其整体形象完全算得上是个打击。
当然,出了银行·案本身就是个打击,可阻止事态蔓延总比放任舆论增大要好。
所以。
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一职,被徐德承接后,梁秉信才会多疑。
不多疑不行啊。
这人...梁秉信从头到尾,除了委托人的角度,他愣是没找出其余能扣出好名声的角度!
检方?法院?公安?
公检法三方看到他就没一个不骂的。
兖州市的检方和绿森市的检方不骂两句都算好的。
对方那庭审突袭,也不可能让法院有个好评价,至于公安......兖州市那‘挖二手坟’的警察也有点说法。
更别提绿森市那被哄去抓奸的刑警了。
不过......
“我觉得,这律师的人品倒也没那么差。”
“不太像传闻里描述的那样,看起来倒也挺单纯...呵,像是我当初刚入行一样,懵懵懂懂的。”
梁秉信回想起徐德说的那番话,微微沉默后开口为其说了两句话。
接着便从公文包抽出两份文件。
“这就是物证中心给的回执报告了。”
“我问了两句。”
“目前来看...他应当就是在打减刑辩护。”
递文件的同时,他伸手指了指第二份有关‘动能’的回执报告。
“枪械击发动能很不稳定。”
“甚至,一审法医那边给出的鉴定也是只有几十焦耳的动能,你也是个老牌检察官了,这点动能有什么用也不用我提醒。”
也就是说.......
刘检察官忽略掉第一份回执报告,看着手里对方所指的第二份,若有所思道:
“他想从‘意外’入手,做减刑辩护?”
梁秉信点点头。
“只要打掉故意杀人的角度,将其修改成故意伤害...大概率可以无期,小概率死缓。”
“如果高院那几位的自由心裁偏向被告人李杰.......”
“呵,说不定二十年内有期也行!”
刘检察官琢磨片刻,最终点点头。
“这律师倒是挺懂得扬长避短的。”
“也知道不能跟司法硬碰硬。”
“枪械之类的鉴定在一审之际并未做,只是做了法医的【伤势鉴定】。”
“如果想在伤势鉴定上下手...那基本没办法,一审已认定的事情,二审基本不会更改。”
“但枪械鉴定没有,如果二审搬出...高院确实会重新慎重考虑!”
司法的潜规则徐德先前也思考过。
那便是,不对同一事件进行多次定性审理!
一审已经认定,二审你就这个问题再讨论,法律基本也不会管,除非你掏出新的法例又或是给出从源头扳倒这问题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