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664节

  次日。

  9月10日。

  海城,市公安局中。

  早上十点半。

  “凶器,这就是那案子的凶器了,一柄...嗯,枪?嘿,这民间手艺人就是和官方不一样,手搓的东西千奇百怪的,这玩意是枪吗?”

  “谁知道呢,反正有人起诉说这是假肢。”

  “假肢?这东西不是给人打死了吗?”

  “不知道,但那个起诉的说,那被打死的人,好像临死前把假肢摔坏了。”

  物证管理室内。

  几个法院的工作人员看着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察,双方随口闲聊着。

  听到这话,警察有些忍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当即问道:

  “这玩意是假肢?给假肢摔坏了!?”

  警察乐了,“那起诉什么?起诉的是被告吧,他这假肢都给人崩死了,他起诉做什么?”

  法院的法警摆摆手,也有些无奈,说道:

  “根据监控来看,这玩意是死者【魏田】主动砸的,所以......”

  “起诉方让死者家属,出于人道主义,给他们赔个假肢。”

  赔个...假肢?

  你这‘假肢’都给人崩死了,还要让人家来赔!?

  听到这话。

  那警察眼角一跳,顿时笑了。

  “得,那您还是赶紧的吧,先鉴定鉴定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到时候该立案立案,该驳回驳回。”

  基层法院的法警点点头。

  “嗯,成。”

  双方将事情安排好。

  接着,物证便以极快的速度,向着‘鉴证所’而去。

  待到基层法院的法警离开后。

  市局的民警也是无语的笑着向外走去。

  只不过......

  对方前脚刚走,后脚,又来了个人。

  ......

  约莫半小时后。

  随着一道通知出现,负责物证管理室的民警又被叫了回来,只因又有人来找物证。

  只是,双方交流后......

  “嗯?凶器?那...那跟假肢一样的东西?”

  民警看着这刚来不久的,身穿检察院制服的工作人员,脸上微微一愣。

  “对,就是这个,院里让我们申请做个检测。”

  中级检察院的人开口道。

  民警直接回道:“这玩意不是法院给带走了吗?带去做鉴定了。”

  闻言。

  检察官郑通微微一愣。

  “院里的?”

  他眉头微微凝起,旋即松下,吧唧吧唧嘴,咋舌道:

  “高院的?”

  “啧,高院速度还挺快。”

? 第317章 怎么又在挑拨离间?【二合一大章求月票!】

  高院的?

  “应该是高院的了,毕竟案子刚结束......想来,应该也得抓紧时间推进案情才对。”

  中级检察院的法警呢喃着开口,只是稍微一想,‘真相’就出现在脑海中。

  不过...还得确定一下才行。

  想到这。

  法警抬头,看向面前的市公安局民警,又问:

  “他们拿凶器做什么去了?”

  市公安局的同志闻言,脸上流露出笑意,他缓缓开口道:

  “嘿,那几个人抱着凶器,说什么觉得这凶器是假肢,去做假肢鉴定去了!”

  “我当警察十几年了,还会是头一次见到这种理由,你说逗不逗?”

  “毕竟,咱们脚下这地方可不是普通的物证管理室!”

  说着。

  民警指了指脚下。

  警局里有两个专门保管凶器的物证室,一个是用来储存寻常物证,如刀具、锤子、又或是一些现场存在的证据,像是指纹之类。

  另一个便是眼下的特殊物证室。

  而凶器,在警方这,正是被以‘特殊物品’对待,储存在这地方......

  至于有多特殊?

  看看其余物证就知道了。

  “您瞧咱这物证室都放着什么玩意。”

  民警笑着,指了指室内一角,专门被隔绝开的东西,那玩意...外型像是几根金条堆积在一起,足有巴掌大。

  赫然是个炸弹!

  “这玩意,是几年前收缴的土制炸药,一个疯子想把atm机炸开抢钱,正常情况下炸药会将机械内的钱币损坏,但这疯子有点能耐,控制药量得当,一点钱不带损坏的!”

  “这种民间技术搓出来的稀罕玩意,虽然挺危险的,可前阵子组织销毁,愣是给这玩意留了下来。”

  话落。

  民警又指了指另一个东西,那是一柄类似喷洒农药的东西。

  如果装在人身上,整体看起来像背上背个书包,手里拿着外形酷似枪械的杆子。

  “你瞅,还有这,这玩意我不说你看得出来是气枪吗?”

  “威力还挺大,一两枪就能给人打死!”

  “诸如此类的玩意多如牛毛。”

  说着。

  民警摆摆手,脸上流露出无语的笑容。

  “结果,法院那边的人跟我说,他们认为这种危险玩意是‘假肢’!?”

  “甚至这东西还崩死了个人!”

  “嘿,真是开眼了。”

  闻言。

  检察院的人也是觉得有点好笑,不过稍稍思考后,还是觉得有些不妥。

  “不对劲啊,高院不应该去申请做【枪械鉴定】吗?”

  检察院的人摸着下巴思索,“怎么带去做【假肢鉴定】了?”

  他又转念一想,又打消了想法。

  “但...也差不多吧,被告方主张是假肢,如果鉴定成功,那就不是枪,如果鉴定不成功,论点就支撑不住,两种鉴定作用差不多。”

  “应该...吧?”

  思来想去。

  检察院的法警想不通索性就不想了,收起心思,抬头看着面前的民警,开口道:

  “行,那后续物证回来后,我再申请。”

  民警点头,“到时候我联系检察院。”

  讨论完,检察院的法警便向外走去,倒也没表露出那种蛮横的必须让检察院先做鉴定的态度。

  法警迅速离开,坐上停在院落里的车缓缓离开。

  只是......

  “嗯?市检院的车?”

  院落内,另一辆车车门打开,一个高院法警走下车,看着前脚离开的车屁股顿时愣住。

  他稍稍思考后,没有愣神,而是快步向着市公安局走去。

  来到大厅后,高院法警就找人开始安排自己来此的目的。

  “找一下2003年5月1日【枪击·案】的物证,我这边申请委托物证中心进行鉴定。这是上级给我批的条子,您看一下......”

  这个法警是高级法院来的人。

  一般来说,高院的人优先级比较高,毕竟能走到这位置的案子远不是寻常案件所能比拟。

  只不过......

  “不是,你们轮流来啊?”

  物证管理室门口。

  市公安民警刚准备将门锁上,回头一看,高院法警又站在自己屁股处,顿时令他有些无语。

  “什么?”

  高院法警有些懵,“什么轮流来?”

  他才刚来啊,什么叫‘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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