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736节

  “这是我方当事人的资金流水。”

  “从上面,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被告人账户上从未出现任何来历不明的资金!”

  “他从未参与到犯罪嫌疑人‘孙蕊’的违法行动中,也从未因对方而获利!”

  “我方认为民诉代理人的话有失偏颇。”

  “公诉方。”

  “就本案是否为‘毒驾’,被告方认为可以重新讨论!”

  贩毒罪...蔡彭实在是没想到,这起案子里自己竟然能听到这三个字。

  更没想到.......

  单看法律,这好像还真构成!

  开什么玩笑?

  这究竟是在开什么玩笑!?

  只可惜。

  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同,此时,民诉代理人席位处。

  徐德满脸严肃地看向被告席。

  “被告,我方明白你方心情,但还请你保持思维清醒,以及一定的冷静。”

  “首先。”

  “有关《刑法》第347条‘贩毒罪’中,从未提出过需要‘牟利’才能构成。”

  “其次......”

  说着。

  他微微一顿。

  旋即微微睁开眼,善意地开口提醒了一句。

  “就本案‘是否毒驾’问题。”

  “在发言之前,我已经向审判台、公诉方、以及你方被告方进行过询问。”

  “得到的答案很明确,案件不存在毒驾因素。”

  之前庭审已经将案子打的很清楚了。

  公诉与被告交手,徐德站起身捅了郑通一刀,刀子很锋利,直接怼得哑口无言。

  这答案是经过三方共同认证的。

  眼下蔡彭再拿出来...难道是想否认自己之前做的辩护?

  所以......

  “我方代表被害人家属,认可被告方的辩护角度。”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在9月24日当天下午的江浦区酿造惨案,其原因并非为‘毒驾’。”

  “而是......”

  徐德态度认真,语气诚恳,站在席位前,好似是要说服对方,开口道:

  “被告人‘赵瑞’,是因贩毒一事害怕被警方发现。”

  “所以,才选择危险驾驶躲避抓捕。”

  “期间导致二死三重伤,五人轻伤的惨案发生!”

  一番指控的话落下后。

  不等到蔡彭反驳。

  审判区正中心,被审判人席位。

  双手被铐,坐在椅子上的赵瑞自己都愣了,他环顾四周的眼神中充满迷茫,听清徐德的话后,好似被针刺了,那张脸上满是惊愕,尖锐的声音爆发出来。

  “贩毒!?”

  “我没贩毒!你是造谣...是污蔑!我怎么可能会贩毒!?”

  “我家里那么多钱,我脑子有病才会去贩毒啊!”

  他贩毒了?

  自己怎么不知道!?

  自己都不知道的行为被对方提出来,这不纯粹的编造吗?法庭怎么放这种律师上来的!?

  不过。

  面对无视庭审纪律,擅自打断自己发言的赵瑞。

  徐德表示包容,他眉头微微一挑,缓缓开口道:

  “当事人,我知道您很急,但您先别急。”

  “我也只是依法行事,我所说每一句有关您的话语,均是依据实务宣判案例,以及《刑法》原文法例。”

  “其次,您不懂法但违法,与定罪,这两者并无直接关联。”

  有一句老话。

  名为‘不知者无罪’,意思是你做了一件违法事,但你不知道这违法,便不算犯罪。

  这句话在现代适用吗?

  很明显。

  这不适用!

  “而我,仅仅只是将您的行为整理出来,有依有据地解释罢了。”

  徐德耐心地向对方解释着。

  “这并未经过任何的添油加醋!”

  听到这话。

  律师蔡彭和赵瑞明显更急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开口,审判台上就传来一阵大喝。

  “砰砰砰!!!”

  一连三道好似滚雷的声音响起,众人瞬间闭上嘴。

  抬头向高台看去。

  便见,审判长吕广此时面露凝重,右手不断敲击着法槌,响声震得人耳膜疼。

  他那张饱含威严的脸上,口唇微张,一道充斥怒意的低喝声在众人耳旁浮现。

  “被告!嫌疑人!公诉方!现在还未到你方发言时间!”

  “旁听席,请遵守庭审纪律!如若再次违规,审判台有权逐出法庭!”

  话落。

  所有人瞬间闭上了嘴,整个法庭内鸦雀无声,不再有其余人开口出声。

  见此。

  审判长吕广长舒一口气。

  他瞥了眼民诉代理人席。

  此时徐德缓缓坐下,身侧‘创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成功,正满脸恐怖的盯着对方,好似在看什么怪物。

  见此。

  吕广头疼起来,他闭着眸子,揉了揉眼角,强行将那紊乱的大脑思绪平静。

  良久过后。

  吕广这才深吸一口气,沉声道:

  “被告方,就民诉代理人上述所言......”

  “你方是否有异议要表述?”

  突兀的声音响起。

  骤然间,原本沉默的人群抬起头,将视线盯向蔡彭。

  被告席。

  鸿达律所的律师团在度过慌乱,迅速交流完后,这才将信息传输给蔡彭。

  这才稍稍缓解了蔡彭内心的焦灼,他深吸一口气,稍稍思索,便缓缓开口道:

  “审判长,有关民诉代理人所说的‘贩毒罪’,我方......”

  “持否认态度!”

  律师蔡彭微微一顿,紧接着,大脑开始迅速绞尽脑汁思考对策。

  旋即话锋一转道:

  “首先,对方律师所言确实在刑法上构成‘贩毒’,但条件却与我方当事人存在差异!”

  “如。”

  “主客观!”

  给一个人定罪,是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的。

  如,你开车时神情恍惚,不经意间撞死一人,从客观角度来看的,你的车头直勾勾将死者撞飞,期间没有任何刹车痕迹。

  那么,这算【故意杀人】吗?不算,因为主观你并无故意。

  但,如果依旧保持一样的行为。

  可你主观就是想开车撞死对方呢!?

  而此时,你就算【故意杀人】!

  行为一致的情况下,主客观才是真正能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证据’!

  “首先,就本案,我方当事人‘赵瑞’,从始至终,其主观都不曾‘主动参与贩毒’。”

  “其次。”

  “我方在此举一个例子。”

  被告席。

  金牌律师蔡彭大脑降温,他调整完情绪后,也顾不得所谓的‘精神病’质证了。

  此时眸光冷静,一连串角度刁钻,逻辑缜密的话语脱口而出。

  “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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