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774节

  只要赔偿和态度够好,实务中,法院多数是愿意判个缓刑的,近乎等于不用服刑。

  而肇事逃逸呢?别管死的人是否是因你逃逸导致的。

  只要你逃了,你百分百要被从严从重处置!缓刑的案子起步四五年!若是因为你逃逸导致人死亡,来个间接故意杀人罪......十年的概率会大得惊人!

  闻言。

  双手被铐,身穿制服的赵瑞一愣,下意识道:“现场不是还有其他人吗?他见他们都在打电话.......”

  听到这话。

  吕广眉宇间的怒意微微浓郁,语气中多了一丝怒意。

  好在,辩护席的蔡彭及时开口。

  “审判长,我方委托人的意思是,他是在案件被害人的生命得到保障后,才选择驾车离去,不是恶意逃逸。”

  听到这话。

  吕广的表情这才好受了不少,接着视线在手中的材料扫过,又问:

  “被告人。”

  “你之前是否因为毒品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赵瑞随意地摆摆手,随口道:“没有。”

  “是否有能力缴纳罚款?”吕广又问。

  “有,一点罚款而已,案子里我那辆车都不知道能缴多少次了。”

  赵瑞开口,话语间回想起自己那辆受损的红色跑车,顿时有些心疼起来。

  吕广没有在意他的话。

  他紧紧盯着手中的材料报告,看着文字思索了良久。

  最终,他深吸一口气,抬头,皱眉看向被告人赵瑞,沉声道:

  “被告人。”

  “就本案,公诉人对你的指控中,在2004年,9月24日,你以‘欺骗’的形式,让‘瑞安药店’的店长将共计44克的毒品,转交至烟酒店中。”

  “认为你在明知对方是毒贩的情况下,还移交毒品构成《刑法》第347条【贩毒罪】”

  “是否有异议?”

  贩毒罪......

  这玩意可不是故意杀人罪,有人能给谅解书减刑,而是实打实的按质量来计算。

  一般人碰到这时候可能会害怕。

  但赵瑞不会。

  “我只转移,没卖。”

  被告人赵瑞抬头,脸上露出些许笑容,丝毫没一点露怯的样子。

  他脸上流露出嫌弃,微微侧头,眼角瞥过身后旁听席的一堆社会人员,道:

  “我不是底层人。”

  “那贩毒盈利的几万块我看不上。”

  这什么意思?意思是他们是底层人呗?还是说,底层人会去贩毒?而他这种上流人员不会?

  话落的刹那。

  旁听席众人微微一愣,紧接着瞬间怒目看去,心中愤怒至极。

  不过,赵瑞却丝毫不以为意。

  赵瑞觉得,这世界,穷人和富人的天堑宛若生物学中的‘生殖隔离’!

  法律的规则也是约束普通人!

  那帮在工地刨食、进厂打螺丝、重体力劳动或,宛若他家养的猪牛羊一样的人有人格?有人权?受保护?

  笑话。

  吸毒违法!?

  赵瑞想吸就吸,光明正大的,所有人都当看不见!

  侮辱人格违反治安法理?

  七八岁他便指着家里那帮中年工人当家养狗骂!

  霸凌违法犯罪,要付出代价?

  年少以霸凌为乐的他,怎么没见到那所谓的代价出现?赵瑞偶尔会拿着望远镜,兴致勃勃地看代价在哪呢。

  甚至说。

  那被霸凌的人的父亲,因在他爹手下的工地干活,知晓此事后也不敢多说一句,甚至还上门赔礼,说是对方的错。

  所以。

  只要有钱,所谓的法律不过是几句话,一个驯养底层人的规则,对他不适用!

  就像眼下这样。

  因口角矛盾杀人,毒驾肇事逃逸且飙车,撞死一人,三人重伤和五个轻伤,犯有重罪?

  这不还是最多只能判个七年?

  甚至,赵天河早就准备好一大堆钱,就等着让他‘保外就医’呢!

  七年?他一年都不一定能待下去!

  所以,所谓的法律,无非是多少钱的事。

  你看,只要有钱,哪怕是自己把他们血亲撞死,且毫无悔改,家属依旧愿意谅解。

  你看,只要有钱,伤亡这么多,自己依旧不用承担责任。

  直到.......

  突然间,一道声音冷不丁在整个第一法庭内回荡。

  “审判长,民诉方有个小问题想纠正一下。”

  这道声音异常突兀,甚至令部分人一惊,下意识将视线投去。

  却见。

  声音来源于民诉代理人席位,此时,席位上,有一个身穿正装打着领带的人,正微微举手,宛若课堂响应老师抽查一般。

  此人......

  正是徐德。

  此时。

  只见徐德面带微微疑惑,好似是听错话语,疑惑道:

  “审判长,就上述审判台所说的问题,民诉方有个疑惑,想请审判台解答一下。”

  “请问是否可以问询?”

  疑问?这......案子不是都说的很明白了吗。

  而且审判台所说的因素,正是第一次庭审时徐德口述的啊,这还能有什么疑惑?

  辩护席的蔡彭眼眸闪烁,略带疑惑。

  公诉席上。

  检察官郑通与检察官梁秉信二人深深叹了口气,没有心思去听徐德的疑问。

  案子打到这个地步......

  被告人甚至还旁若无人,丝毫没有愧疚的在法庭上这般‘悔罪’......

  没有人会有心情继续听什么所谓的疑问。

  两个人犹如被抽掉了脊梁骨,此刻瘫靠在椅子上,面无表情,抬头望天,眼神很是溃散。

  甚至是。

  旁听席处,已经有人的表情难看至极,低声唾骂两声,接着起身便向外走去。

  而此时。

  .......

  审判区中。

  审判长吕广微微一顿,旋即颔首示意:

  “讲。”

  话落。

  “审判长,刚才,我听到审判台说,当事人赵瑞,在2003年,9月24日当天下午转移毒品总量44克。”

  “对于这个44克的贩毒总质量,民诉代理人方有个小小的疑惑。”

  空旷的审判区中。

  左侧的民诉席上,徐德坐在的席位前,他表情淡然,手中拿着一份文件,开口道:

  “首先,审判长,在开庭之前。”

  “我方曾了解过公诉方新提起的诉书,诉书中存在指控‘贩毒罪’。”

  “但,诉书中并未明确写明精准的贩毒克数。”

  听到这。

  吕广微微颔首,他觉得,徐德的疑问,大概率是在说诉书不够精准的事情,克数没有写在诉书中。

  但实际上,实务中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诉书在指控贩毒罪时,需要写明克数。

  因为贩毒这东西,你基本不可能找齐所有的毒品总质量,警方查获的和毒贩贩卖的数量大多不一致。

  所以,写上总量却没相应的查获事实依据,会显得极其不严谨。

  这就导致,实务中一般不会写进诉书。

  就在吕广,甚至是蔡彭等人一致认为这就是徐德疑惑的核心之际.......

  恍惚间。

  “是这样的。”

  “我方为具体了解案件贩毒量刑信息,所以庭前关注了一下公诉方的行为。”

  “我们发现,在2003年,10月28日,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通,依法向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了一份司法鉴定。”

  “鉴定物为本案的物证与‘孙蕊’贩毒案的一份毒品原料。”

  “在11月2日,鉴定中心给出的回执中,清晰记载,两份物证匹配吻合,也就是,这份毒品原料,是被告人赵瑞24号下午所转移的毒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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