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阴阳两界 第23节

有关革命时期,我有一些想法,很可能是错误的,在革命时期,我们认为吃饭层次低,是因为没什么可吃的,假如beef,pork,chicken,cheese,seafood可以随便吃,就不会这么说了。因为你可以真的吃。那时候认为穿衣服层次低,那也是因为没什么可穿的。一年就那么点布票,顾了上头,顾不了屁股。假如各种时装都有就不会这样想,因为可以真的穿。至于说性爱层次低,在这方面我有一点发言权,因为到欧洲去玩时,我一直住寄宿舍式的旅店,洗公共澡堂,有机会做抵近的观察。而且我这个人从小就被人叫做驴,不会大惊小怪。那些人的家伙实在是大,相比之下我们太小。这一点好多华裔人士也发现了,就散布一种流言道:洋鬼子直不直都那么大。这一点也是纯出于嫉妒,因为一位熟识的同性恋人士告诉我说,他们直起来更大得可怕。这说明我们认为性爱层次低,是因为没什么可干的。假如家伙很大,就不会这么说,因为可以真的干。两个糠窝头,一碗红糖稀饭,要是认真去吃,未免可笑。但说是忆苦饭和思甜饭,就大不相同了。同理,毡巴那种童稚型的家伙拿了出来,未免可笑,但要联系上革命青春战斗友谊,看上去也会显得大一点。然而我的统计学教师教导我说,确定事件之间有关系容易,确定孰因孰果难。按照他的看法,在革命时期,的确是没的吃、没的穿、家伙小,并且认为吃、穿、干都层次低;但你无法断定是因为没吃没穿家伙小造成了认为这些事层次低呢,还是因为认为这些事层次低,所以没的吃,没的穿,家伙也变小啦。但是这两组事件之间的确是有关系。我本人那个东西并不小,但假如不生在革命时期,可能还要大好多。生在革命时期,可以下下象棋,解解数学题。还可以画两笔画,但是不要被人看见。在革命时期也可以像吃忆苦饭或者思甜饭一样性交。假如不是这样性交,就没什么意思了。

7

我和X海鹰在她家里干那件事时,户外已是温暖的,甚至是燥热的季节,室内依然阴凉,甚至有点冷。我脱掉衣服时,指甲从皮肤上滑过时,搔起道道白痕,爆起了皮屑。我能看到每一片皮屑是如何飞散的,这说明我的皮肤是干性的。而在我回前逐渐裸露出来的身体,我却没怎么看见。对于正要干的事,我的确感到有罪,因为那是在革命时期。当时西斜的阳光正从小窗户里照进来,透过了一棵杨树,化成了一团细碎的光斑,照到X海鹰那里,就像我六岁时看到灯光球场上的那团飞峨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不能干这件事,但是我又不得不干。在革命时期性交过的人都会感到这种矛盾。有一种智慧说,男女之间有爱慕之心就可以性交,但这是任何时期都有的低级智慧。还有一种智慧说,男女之间充满了仇恨才可以性交。每次我和X海鹰做爱,她都要说我是坏蛋,鬼子,坏分子,把我骂个狗血淋头。这是革命时期的高级智慧。我被央在两种智慧之间,日渐憔悴。

在此之前,我一个人呆着时,不只一次想到过要强奸X海鹰,这件事做起来有很多种途径。比方说,我可以找点氯仿或者乙醚来,把她麻醉掉,还可以给她一闷棍。甚至我可以制造一整套机关,把她陷在其中。像我这样智多谋广的人,如果是霸王硬上弓,未免就太简单了。但是到了最后,连霸王硬上弓都没有用到。这件事让我十分沮丧。事情过去之后,我又二二忽忽的。X海鹰说,我把她强奸了。我对此有不同意见,我们俩就为这件事争论不休。她说,我说你强奸了,就是强奸了。我说,你这样强横霸道,还不知是谁强奸谁。争到了后来,发现她把一切性关系都叫做强奸,所有的男人都是强奸犯。最后的结论是:她是个自愿被强奸的女人,我是个不自愿的强奸犯。还没等到争清楚,我们就吹了。

和X海鹰吹了之后,我苦心孤诣地作起画来,并且时刻注意不把炭条带到厂里来。我在这件事上花的精力比干什么都多,但是后来没了结果。我哥哥也花了同样多的精力去研究思辨哲学,但是最后也没了结果。那年头不管你花多么大的精力去干任何事,最后总是没有结果,因为那是只开花不结果的年代。而X海鹰依旧当她的团支书,穿着她日益褪色的旧军装,到大会上去念文件,或者在她的小屋里帮教落后青年。但是事情已经有了一点改变——她已经和全厂最坏的家伙搞过,或者按她自己的理解,遭到了强奸。她已经不那么纯粹。也许这就是她要的吧。

8

七四年夏天,我还是常到X海鹰那里去受帮教,但是帮教的内容已经大不一样了。她总要坐到我腿上来,还要和我接吻,仿佛这件事等到天黑以后就会太晚了。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接近阳痿,但她还是要和我搂搂抱抱。我知道这件事早晚会被人看见,被人看见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实在叫人难以想象,但是我又觉得没什么可怕的。X海鹰在我膝上,好像一颗沉甸甸的果实,她是一肠绿色的芒果。我觉得她沉甸甸,是因为她确实不轻,大概比我要重。我觉得她是生果子,是因为我和她不一样。

那时我想起姓颜色的大学生,嘴里就有一股血腥味,和运动过度的感觉是一样的。这是因为我们在一起经历了失败,又互相爱过——再没有比这更残酷的事了。假如我们能在一起生活,每次都会想把对方撕碎。假如不能在一起生活,又会终身互相怀念。一方爱,一方不爱,都要好一点。假如谁都不爱谁,就会心平气和地在一起享受性生活。这样是最好的了。虽然如此,我还是想念她。因为那是一次失败,失败总是让我魂梦系之。

现在我看到姓颜色的大学生时,她有时把头转过去,有时把目光在我脸上停留片刻,就算打过了招呼。这件事说明,那次失败也一笔勾销了。

X海鹰说,她初次看到我时,我骑着车子从外面破破烂烂的小胡同里进来,嘴里唱着一支不知所云的歌,头发像钢丝刷子一样朝天竖着,和这个臭气弥漫的豆腐厂甚不谐调。然后她出于好奇爬到塔上来看我,却被我一把捉住手腕撵了出来。然后我就使她抨然心动。根据一切高级智慧,她不该理睬我这样的家伙,但是她总忍不住要试试。这种事的结果可想丽知。后来在她的小屋里,我们果然叫人看见了。开头是被路过的人从窗户里形影绰绰地看见,后来又被有意无意推门进来的人结结实实地看见。再后来整个厂里都议论纷纷。据我所知,她好像并不太害怕被人看见。

后来X海鹰告诉我说,她也觉得自己在七四年夏天坏了一坏。惟一的区别就是她觉得自己坏了一次就够了。地把这件事当作一生中的例外来处理。

再后来我们俩就吹了,她还当她的团支书,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等到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时候,我才明白了这件事的含义。在革命时期,除了不定期、不定地点的开出些负彩,再没有什么令人兴奋的事。每个活着的人都需要点令人兴奋的事,所以她就找到我头上来了。

我和X海鹰被人看见以后,公司领导找她谈了一回话。回来以后,她一本正经告诉我说,以后不用再到她办公室来,我的“帮教”结束了;那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这使我想到她终于受到了羞辱,和在我这里受到羞辱不一样,不带任何浪漫情调。

六七年我曾在一棵树上看到一个人死掉,那件事里也不合任何浪漫情调。那时候“拿起笔做刀枪”最喜欢唱的歌是“光荣牺牲”,光荣牺牲也是死绰,但是带有很多浪漫情调。我以为她遭到了真正的羞辱后,就会像被一条大枪贯穿了一样,如梦方醒。但是等到和我说过了这些话后,她把脸扭向墙壁,“嘻嘻”地笑了起来。我问她为什么不用来了呢,她说“影响不好”,说完就大笑了起来。我们既然影响不好,就该受到惩罚,但是惩罚起来影响也不好。所以她所受的羞辱还是带着浪漫情调,只值得嘻嘻一笑,或者哈哈一笑。后来我真的没有再找她,这件事就这样别别扭扭地结束了。但这结果就算是合情合理吧。

X海鹰告诉我我们俩影响不好后,我简直是无动于衷。“影响不好”算个什么?连最微小的负彩都算不上。不过这也能算个开始,她就快知道什么是负彩了。就在那时我对她怦然心动。那时候我想把一切都告诉她,包括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那些不可告人的事。我还想马上和她做爱,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不阳痿了。

除此之外,我还乐意假装是狠心的鬼子,甚至马上去学日文。我乐意永远忘记姓颜色的大学生,终身只爱她一个人。我把这些都告诉她,她听了以后无动于衷,只顾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去。最后临出门时,她对我说:这一切都结束了,你还不明白吗?后来她没和我说过话,直到她和毡巴结了婚,才开始理睬我。这件事告诉我,她一点也不以为影响不好是负彩。她以为影响不好就是犯错误。

毛主席教导说:有了错误定要改正……改了就是好同志。对这种开彩的游戏她保持了虔敬的态度,这一点很像我认识的那位吃月经纸的大厨。他们都不认为开彩是随机的,而认为这件事还有人管着哪——好好表现就能不犯错误,吃了月经纸就能得一大笔彩金等等。当然,负彩和正彩有很大的区别。前者一期期开下去,摸彩的人越来越少,给人一种迟早要中的感觉;后者是越开摸彩的人越多,给人一种水远中不了的感觉。这道题虽然困难,最后她也解开了,对影响好不好这种事也能够一笑置之。不过这是后来的事。这是因为这种游戏总在重复。生在革命时期的人都能够解开这道题,只差个早晚。而没有生在革命时期的人就永远也解不开。

后来我还在那个豆腐厂里干了很长时间,经常见到X海鹰。每次我见了她就做出一个奸笑,而她总是别转过脸去不理我。后来她就想办法从豆腐厂里调走了。

现在我要承认,我对X海鹰所知不多。这是因为她和我干那件事时,已经不是处女了。这可能是因为小时候除了让别人把她捆到玉兰树上之外,她还玩过别的游戏,也可能是因为狠心的鬼子不只我一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去打听。我生在革命时期,但革命时期不足以解释我的一切。不但是我,别人也是这样的吧。

第八章

1

现在我回忆我长大成人的过程,首先想起姓颜色的大学生,然后就想到我老婆,最后想起X海鹰。其实这是不对的。如果核顾序排列的话,事件的顺序是这样的:首先是五八年我出现在学校的操场上,看别人大炼钢铁;然后我上了小学,看到一只鸡飞上阳台,被老师称为一只猪;后来上了中学,过了一年后,开始了“文化革命”。我跑回家去帮人打仗,认识了姓颜色的大学生。等到仗打完了之后,姓颜色的大学生下了乡,我又回到了学校,从那里去了豆腐厂;遇到了X海鹰并在那里陷入了困境。我老婆是再以后的事情。这都是我自己的事,在其中包含了成败。大炼钢铁就意味着我要当画家并且画出紫红色的天空;鸡飞上了阳台就意味着我要当发明家扭转乾坤;我想和姓颜色的大学生性交,并且强奸X海鹰。这都是我想干的事,这些事都失败了——我没当成画家,也没有扭转乾坤,和姓颜色的大学生没有于成,和X海鹰仅仅是通奸,但这也是我的失败。如果按和我关系的亲密程度来排列,首先是我老婆,其次是X海鹰,最后是姓颜色的大学生——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这些事是人间的安排,不包含任何成败。这样讲来讲去,我就像一只没头苍蝇。事实上也是差不多。

按照现在的常理来说,姓颠色的大学生和我如此熟悉,还差一点发生了性关系,分手的时候她该绘我留下通信地址,以便逢年过节时互寄贺卡,但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有几天她没来找我,再过了几天我去打听,才知道她离开了学校,不知上哪儿去了。我后来考上了大学,也没找X海鹰去告别,滋溜一下子就跑了。像这样的事,当时不明白其中的意义。过了这么多年再想起来,发现一切都昭然若揭。在一九六七年,姓颜色的大学生和我分手之前无话可说,正如一九七七年我和X海鹰之间无话可说。

2

在革命时期里,我把X海鹰捆在她家小屋里那张棕绷大床上,四肢张开,就如一个大字。与此同时,她闭着眼睛,就如睡着了一样,但是不停地吸着气,仿佛在做忍疼的准备。做完了这件事,我欲念全消,就在她两腿之间坐下,一声不吭地抽烟。屋子里渐渐地暗了。本来我应该打她,蹂躏她,但我只是注意到她的皮肤光滑如镜,像颐和园的铜牛,就拿一根手指在上面反复刮研。她在等我打她,蹂躏地,但是总是等不到。后来她拾起头来说:你把我放开。我就把她放开。我们俩并肩坐着。像这样的事我们干过很多回,没有一次是完全成功的。这说明我虽然长了一身的黑毛,但不是狠心的鬼子。我的心没有夜那么黑。我心里回想起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的缠绵,等着X海鹰吻我,说:“爱我吧”,但也总是等不到。她的心属于黑夜和狠心的鬼子。我们俩就这样错开了。这种事的结果是我也没有捆着她,她也没有吻我;就这样凑凑合合地干了,而且双方都不满意。

最近一次见到X海鹰时,她告诉我说,现在她觉得搂住毡巴,和他亲吻,然后脱掉内衣——就这样简简单单地干了,也没什么不可以的。而且她还说,看来生活就是这样的,用不着对它太过认真。我觉得这话的意思就是今后她再不会想念我,我也用不着再想念她。我以为她把我想象成狠心的鬼子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在爱我。后来她也一直爱着我。为此我就该是个狠心的鬼子,心就该像夜一样黑。这不过是一种游戏,没有什么可怕的。所有的人都能看出我有这种气质,这就是她爱我的原因吧;只是在革命时期我被自己的这种气质吓坏了。现在她已经不爱我了。这是最令人痛惜的事情。

3

现在我还在那个“高级智能”研究所上班。毡巴在我们附近的医院里当大夫,凑巧那个医院就是我们的合同医院。姓颜色的大学生就在我们那条街上,X海鹰也离我们不远。我们这些人又会合了。我有点自命不凡地想道:这可能是因为我的缘故,因为他们之间并不认识。现在我每天早上还要到外面去跑步,跑到煤烟和水气结成的灰雾里去。我仿佛已经很老了,又好像很年轻。革命时期好像是过去了,又仿佛还没开始。爱情仿佛结束了,又好像还没有到来。我仿佛中过了头彩,又好像还没到开彩的日子。这一切好像是结束了,又仿佛是刚刚开始。

《我的阴阳两界》

第一章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描述现在的北京城:那是一大片灰雾笼罩下的楼房,冬天里,灰雾好象冻结在天上。每天早上,人们骑着铁条轮子的自行车去上班。将来的北京人,也许对这样的车子嗤之以鼻,也可能对此不胜仰慕,具体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这样的车子可能都进了博物馆,但也可能还在使用,具体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人也许会这样看我们:他们每天早上在车座上磨屁股,穿过漫天的尘雾,到了一座楼房面前,把那个洋铁皮做的破烂玩艺锁起来,然后跑上楼去,扫扫地,打一壶开水,泡一壶茶,然后就坐下来看小报,打呵欠,聊大天,打瞌睡,直到天黑。但是我不包括在这些人之内。每天早上我不用骑车上班,因为我住在班上。我也不用往楼上跑,因为我住在地下室,上班也在地下室,而且我从来不扫地。我也不打开水,从来是喝凉水。每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坐到工作台前,就算上了班。这时候我往往放两个响屁,标志着我也开始工作了。我呆的地方一天到晚总是只有一个人,所以放响屁也不怕别人听见。

我住的地方是医院的地下室。这里的大多数房间是堆放杂物的,门上上着锁,并且都贴一张纸,写着:骨科,妇产科,内科一,内科二,等等。我搬进来以后,找了一支黑腊笔,在每张纸上都添了“的破烂”,使那些纸上写的是骨科的破烂,妇产科的破烂,等等。这样门上的招牌就和里面的内容一致了。但是没有人为此感谢我,反而说,小神经的毛病又犯了。他们对我说,我不该在门上写破烂二字。破烂二字不能写上墙。假如我要写,可以写储物室,写成骨科储物室,妇产科储物室。但是我说,你们玩去罢。他们听了这话,转身就逃了出去。地下室对他们来说,可不是个好地方。

除了这些堆破烂的房子,就是我住的房子了,门上写着仪修组王工程师的字样。我的左边隔壁是破烂,右面隔壁也是破烂。但是除了破烂,这里还有一些别的东西。走廊上,每隔不远就有一个龛,龛里放着标本缸。缸里泡了一些七零八碎的死人。其中一个就在我的对门,和我同一性别,但是既没有脑袋,也没有四肢。我闲下来就去看他,照我看,他死掉时,大概还没有我大。他的腰板挺的板直,一副昂首阔步的样子,只可惜他既没了首,也迈不开步了。人家在他肚子上开了一扇门,在内脏上栓了好多麻线,每根麻线上栓了一个标签,写着大肠小肠之类的字样。假如这位仁兄活过来,一低头就能看见,自己的哪一部分叫什么。除此之外,他还会发现人家把他的阴茎切掉了,但是把阴囊和睾丸都留着,所以那些东西泡在缸里,就象半头蒜的样子。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好看。还有一些龛放着一些玻璃柜,放的是骨头架子。那些东西自己不能够站立,所以柜底下安着一根木杆子,杆顶上有个铁夹子,夹在项骨上。把死人弄成这个样子,可是一种艺术。一般的人,你就是给他最好的死尸,他也作不出好的标本。因为这个原因,我住的地方就象一个艺术馆。我对这个住处很是满意。

我住的地方就是这样。我就是门上写的那位王工程师。小神经也是我。他们叫我小神经,是因为我有点二百五。过了一百年,也许人们不知道什么叫二百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因为我只呆了二百五十天就从娘胎里爬了出来,所以行为怪诞。其实我在娘胎里呆足了三百天,但是因为我行为怪诞,大家就说我只呆了二百五十天。这种因果倒置是因为我们有幽默感。其实我行为怪诞,是因为我有阳痿病。因为我有阳痿病,所以和前妻离了婚。我现在四十多岁,还在独身,而且离群索居,沉默寡言。

我不得不离群索居,沉默寡言,因为无论我到了哪里,总有人在我背后交头结耳,说我是个阳痿病人。这就使我很不好意思见人,虽然我已经阳痿了十年,对此已不再感到羞愧,但是我还是不乐意人家这样说我。我不愿他们把我看成了太监一类的东西,虽然实际上我的确和太监差不多。这件事的教训是不要找本单位的人结婚,除非你能确信自己没有阳痿病。我前妻原来是本院的护士,现在调走了。但是在调走以前,她已经把我不行这件事传的满城风雨。现在除了躲在地下室,我也采取了积极措施,到康复科去看病。康复科的马大夫和我关系很好,别人看病要钱(公费医疗不报销康复科),他不管我要钱。

马大夫治我的阳痿病,开头是用内科疗法,给我开了很多药,并且让我多吃巧克力。他说巧克力壮阳。但是巧克力吃多了食欲全无,我还长了口疮。后来又换了外科疗法,住了一段时间院,躺在床上打牵引。这就是说,在那玩艺上挂上十公斤铅锤,往外拉。牵引了两周,那玩艺拉到了一尺多长(后来不牵引,慢慢又缩回去了),但是似乎比以前还软了。他又建议我动手术,移一节肋骨进去。我觉得这样不好,因为肋骨移进去,就会永远硬挺挺,这样很不雅。他对我的病真是尽心尽力,认为我的病老不好,是对他医术的挑战。最后他建议我做变性手术,当不了男人当个女人好了。但是我坚决不答应,因为我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九十公斤,头大如斗,手大脚大,当了女人也不好看。最后他说我不肯合作,就再不给我看病了。但是我们俩关系还是很好,他经常跑到我的工作室来和我聊天。这家伙有六十岁了,养得又白又胖,因为不正经,在头头脑脑面前很没人缘,和一些小大夫小护士倒满亲热的。就是他有一天跑到我这里来,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我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头几天还要叫我作变性手术,现在又要给我介绍女人,一点逻辑都没有。我就这样和他说了。正说时,有个女孩子从外边闯了进来,说道:马老师,您出去,我自己和他说!然后她就自己介绍说:我是妇科的,我姓孙。其实我在食堂里见过她,就是不知道她是妇科的,也不知道她姓孙。

小孙那一天来找我,起头情形就是这样的。马大夫走了以后,她一五一十地对我说:她马上就需要个男朋友,必须是人高马大,膀阔腰圆,能带得出去的那一种,来帮她解眼前的燃眉之急。这是因为她的前男朋友要结婚,今天晚上就要举行婚礼,她已经收到了邀请,想和一个大个子男人一块去。我想了想,说道:要是这样的话,我能帮上忙。别的事情我就帮不上忙了。这个姓孙的小鼻子小眼,娇小玲珑,一副小孩样,其实已经二十七岁了。到了晚上,我就和她一块去了。婚宴上全是些青年男女,大概都是她的同学,新娘子也是她的同学。我发现,医学院大概只招南方人,所以那一屋子男女全是小个子南方人,白面书生,个个戴着眼镜。我在其中象个巨人。认识我的人都说,我的脸相极凶,还说我吃相难看。我在席上喝了一瓶啤酒,就打了一个大嗝,声震屋宇。然后我讲了一个下流笑话,弄得四座皆惊。其实我没想去捣乱,只是在地下室里呆了很多年,很少有人请我来参加聚会,心里很高兴。但是已经把新郎吓坏了,把小孙叫到一边说了好半天。然后我们就提前退席了。回来的路上小孙说,王工,你把他们都镇了!你帮了我的大忙,我不会让你白帮的。我一定也帮你一个忙。

后来小孙对我说,作为我给她出气的报答,她要把我的病治好。据她自己说,她读过Masters和Johnson的书,治我的病十拿九稳。我也看过那些书,所以我想这孩子真是个怪人。她梳了个齐耳短发,长得白白净净,还是满漂亮的。不管怎么说,也能嫁得出去,干嘛要来给我治阳痿?女孩子只要嫁得出去,就不必理睬不想嫁的男人。我对她说,你没搞错罢?那都是夫妇双修的办法。她说知道,所以我要和你结婚。先结婚,后治病。

我和小孙要结婚的起因就是这样。开头我想,这个孩子还要给我治病,我看她自己就该找人治一下,是不是精神病。后来想到她起初找我那一回的情况,我怀疑她吃了别人的亏。既然她都要嫁我了,问一问也没什么。我就问道:你大概不是处女罢。她说当然不是。你要不要看看?我说看什么?她说我可以对她作个妇科检查。我对此是一没有经验,二没有兴趣,而且也没有必要。只有混充处女的,没有混充非处女的。所以我就说:结婚可是你自己要干的,将来可别埋怨我。她说绝不会。她说这些话时,一点也不脸红。

再过一百年,人们可以在现在留下的相片里想象我:我和大家一样,目光呆滞,脸色灰暗,模样儿傻的厉害。现在你到美术馆去看看十六世纪的肖象画,就会发现上面的人头戴假发,长一张大屁股脸,个个都是傻模样。过去的人穿燕尾服,瘦腿裤,显得头大身子小,所以很难看。但这样的装束在当时,一定是了不起的好穿着。以此类推,现在的人不论穿什么,将来也会傻的厉害。基于这种心理,所以我根本不打扮,经常不理发,不刮脸。当然,小孙是女孩子,不能和我一样。她经常打扮得干净漂亮,因为留着齐耳短发,下面的头发茬每天都要推一推。因为这些原因,我们俩在一起不够班配。但是我们俩经常一道去逛大街,表示我们在恋爱。这是计划的一部分,首先做出了恋爱的姿态,将来请求结婚就不至于显得突兀。

将来的人谈到我们结婚前的到处奔走,一定会感到奇怪。我根本就没有逛大街的欲望,我常年呆在地下室里,很少走动,所以腿上的肌肉都退化了,白天走了路,晚上就腿疼。天寒地冻,不能去公园。我们总是在商业区里逛,但也没有要买的东西,更没有买东西的钱。过去我一个人在城里逛,老是低着头,看看地上有没有掉的钱,这是我几十年的积习。现在我也和小孙在北京城里闲逛,我倒是不低头,但是对一切都视而不见。倒是小孙时常有所见,走着走着就会忽然捏我一把,说道:看见了没有,刚才那个人盯着我看。听了这话,我就会猛然转过头去,大声说道:哪一个?她把我拉回来说,别这样,你要把别人吓死了。走到街上,我有时也会注意到她忽然把小嘴一扁,小脸一扬,脸上似笑非笑的模样。要不然就是忽然抓住我的胳臂,把全身挂在我身上。这大概是因为又有人看她了。但是到底是些什么人在看她,我一个也看不见。

星期天小孙把我带到王府井一家理发馆门前,让我往橱窗里看。我看了好半天,才认出橱窗里有一张相片是她。那是一辐黑白上色的相片,再过一百年,人们就会根据相片上的水彩,断言拍照时彩色摄影尚未发明。相片上的小孙涂了个红脸蛋,和她本人一点也不象。那相片就象现在看到的玛丽莲·梦露,或者猫王的相片那种五官不清,色彩斑斓的样子,露出五十年代那种村气土气;但是再过一百年,人家看到一个女孩子站在橱窗里自己的相片前流连忘返,也会露出会心的微笑。我对她说,快走罢,呆会人家会出来说:小姐,是不是想把相片要回去。她就勃然大怒道:你说什么呀你!

小孙说,她在大街上走时,经常迎上这样的目光:先是盯上了脸,然后一路向下搜索,在胸部久久的停留。然后久久端详她细长的腿。她对自己的腿很是骄傲。这种景象我从没看见过。我想人家也许是在看她那条石磨蓝的牛仔裤,那条裤子值我一个月的工资。她对这种说法十分愤怒,说我在蓄意贬低她。其实我没有这样的意思。我早就注意到她的头发细密茂盛,柔软光滑,就象一只长毛猫的毛一样,每次从外面回去,走到医院门口时,她都要把手伸给我,让我拉着它。那只手非常小,柔若无骨,又凉又滑。我们拉着手从门口进去,她还要去问传达室的老头:有我的信没有?然后和每一个见到的人打招呼。我和小孙谈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我和小孙每天下了班就到王府井喝咖啡。后来我对咖啡上了瘾,每天必须喝五大杯,否则就呵欠连天,而咖啡太贵了,比外国烟还贵。据马大夫说,我这叫作咖啡因依赖。他又要给我治这种病,但是我拒绝了。我怕他用咖啡搀上大粪给我喝,据说他就是这样给人戒烟。我只是向他打听外界对我和小孙恋爱的反应。他告诉我说,情况不容乐观,人家说,小孙是面子下不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她借用我在她前男友结婚那一天去给她撑过场面之后,如果现在就不理我,则显得太冷酷,太薄情。因此她必须和我假恋爱一段,然后再把我甩掉。这就是说,一个女孩子,应该表现得温柔多情,尽管她其实不是那么温柔多情,也要假装成这样。这也就是说,小孙借用我去参加婚宴的事现在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件事起初只有三个人知道:一个是我,一个是小孙,还有一个就是马大夫。我们每个人都有把这件事泄露给别人的嫌疑。马大夫主动告诉我说:这件事我可没对任何人说过,也不知别人怎么就知道了。

假如马大夫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小孙也不告诉别人(这事对她名声有损),剩下只有我最可疑。但是我成天呆在地下室,从来不和外人接触;最后的结论就是我们谁也没告诉别人,这事就自己传出去了。由此得到一个推论,我们医院里现在安装了一台可怕的仪器,可以窃听全院每一个角落。这台仪器由一个长舌妇操作,她听到了我们在地下室里的谈话,然后就告诉了医院里每一个人。但是这件事非常的不可能,因为他们安这仪器时,必定要找我。我是全院唯一的电气工程师。连我都不知道医院里有这台仪器,那就必定是没有。

根据医院里现在的传闻,小孙是个极好面子的姑娘。她不乐意在前男朋友结婚那一天显得孤独无伴,所以借用了我。这是很正确的。根据同上传闻,她的小算盘又极精,找一个阳痿的男人来撑场面,将来不会有任何损失;有损失的是我,因为我被女人耍了。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实际情况是小孙正在献身于科学,准备在我身上探索一条治疗阳痿的新路。我和她是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当然这一点是秘密的。在开始治疗前,她必须嫁给我,然后治疗才合法,治好以后,才好写报告,拿出去发表。为此必须叫大家相信我们在恋爱。小孙说,我们俩必须在人前再亲密一点。她建议我们中午时到门厅里去接吻,但是我觉得过于肉麻。于是她建议我们从外面回到医院里时,显得再亲热一点。这就是说,在经过大门时,她要骑在我脖子上。我问了她的体重,体检时什么也不穿是四十三公斤,现在着了冬装,顶多也就是四十八公斤,这不算重;更何况她说,把你治好了以后,骑我的时候还多着哪;所以我实在没有理由不答应她。

在小孙骑我脖子之前,发生过很多事。首先是小孙说,她要扮演我未婚妻的角色,就要处处管着我。自从我成了小神经以后,已经习惯了别人对我耳提面命。在这些人里,女人尤多,多一个小孙也没什么。比方说,我去领工资,会计一定要再三关照我说:你数数,这是一百三十元。其实没有什么好数的,总共是一张一百元的大票,三张十元小票,完全可以一目了然;更何况数也数不多。因此我拿了钱总是看都不看就往兜里一揣。但是那个二十三岁的小会计一定从柜台后面赶出来,把我兜里的钱掏出来,当着我的面数一遍,然后再塞到我口袋里去。我到食堂里去买饭票,管理员大妈也会把饭票对我一五一十的交待:这种红的是菜票,那种绿的是饭票,千万别搞混了。其实我只是阳痿而已,并不色盲,更不是低智人。但是因为我阳痿,就不能阻止别人象关心低智人一样关心我。

人家总要把男人的大脑袋和小脑袋联系起来看,小脑袋不行的大脑袋一定不行----这成了一种成见了。我也无心去纠正这种成见,因为既然是成见,就无法纠正。我只管我行我素,呆在地下室里不出来。这样省了好多的事:因为大家都觉得我是个傻子,所以什么开会、学习等等都不叫我去了;这样省了我和大家一起磨屁股。后世的人,对我们要开那么多的会一定惊诧不已,因为到了那时候,只有总经理、部长、总统才须开那么多的会。所以那时的人一定会以为我们都是些很重要的人物。其实我们不过是些电工、技师等等,开会讨论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而已。而且要开这样的会,必须有一条坚硬的鸡巴,软的不行。过去我除了领工资和买饭票,从来不到楼上去,现在发现连领工资都不必去,因为工资是小孙领去了。饭票也不必去买,因为饭票是小孙代我买了。别人还说,现在好了,王二的事都可以交待给小孙,省了多少麻烦。说完了总要哈哈大笑一通。

小孙和我谈恋爱,结果是我们俩都变成了一种气体,叫作什么一氧化二氮,或者说,叫作笑气,人家一见到我们在一起就要笑。但是我们既然是气体,当然就没有自觉性。我和小孙一道出门去,走过楼道时,小孙一定要叫我站住,给我掖好围脖。其实我根本就不需要围脖,因为我长得相当肥胖,一点也不怕冷。但是小孙一定要这样做,她说这是在大庭广众下和我亲热的唯一机会。掖围脖的时候,过路的护士就会站下来,说道:“小两口出门去呀?”等等。小孙伶牙俐齿地答道:到王府井买点东西,等等。说完了我们一同向前走去。走不了几步,一阵大笑就会在脑后炸开。这时我们转过身去,就会看到那些护士聚成一堆,个个个脸色涨红。很显然,她们是在嘲笑我们。我就想转回去,把她们教训一顿。但是小孙把我拉住,叫我沉住气。她说这种情况会改变的。然后她就挽住我的手臂,把全身都挂在我身上。因为我壮的象个狗熊,而她长的娇小玲珑,所以这么挂着还算好看。假如双方的身坯换过来,那就象蚂蚁举着一片饼干渣,一点也不好看了。但是尽管她使了很大的力气往我身上贴,别人也不相信她真的要和我谈恋爱,更不要说真心嫁给我了。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形容我们的医院:这是一座四四方方的院子,四周围着栅栏。院子里全是一些古旧的灰砖房,有一些是两层的,有一些是三层的。他们想象起这些房子,就像现在我们想象地下的墓葬一样。那时候的房子大概都是一百层的大厦,底下五十层放汽车,上面五十层住人。在这些墓葬里,有一些人穿着白大褂来来去去,还有人穿着淡蓝色的睡衣睡裤来来去去。在这些灰砖楼之间,有几片草坪,几颗半死的树作为装点。但是我既不穿白大褂,也不穿蓝睡衣,穿一件粗蓝茄克衫,在这座古墓里显得很扎眼。但是我根本就很少到上面去,所以也就很少叫人看见。

小孙那天骑着我脖子走进医院时,是星期天下午五多钟,门诊下了班,天气又很冷,所以到处都看不见很多人。我驼着她,两个人连在一起有两米五十左右,只能小心翼翼从拱门正中通过。两米五十的庞然大物从医院的正门走进去,可算是惊世骇俗之举。这个举动总算是引起了注意,第二天妇科主任就去找小孙谈话,叫她注意影响。但是这个举动也是非常费力的。假如你到过草原,见过人家骑骆驼,就会理解了。骑马骑驴都可以飞身而上,但是骑骆驼时这样干就绝对不可以,因为骆驼高了。你必须使骆驼倒下来,然后才能骑上去。但是骆驼一般是很不乐意倒下来的,赶骆驼的人要拿个装铁尖的小棍子,围着骆驼转上半天,敲敲前腿,敲敲后腿,磨上一两个小时的嘴皮子,骆驼才肯倒下去。那天下午,我就是那只骆驼,小孙就是赶骆驼的人,但是她手里没有赶骆驼的棍。她只是一遍又一遍的说:你快蹲下来呀!

我在蹲下之前,先把医院门前的街道打量了很多遍。那条街不算宽,扫的干干净净。星期天下午,没有很多行人。然后我又把小孙的脸打量了很多遍:那是一张白白净净的娃娃脸,留着刘海,嘴巴很大。那时我想的是:记住了,就是这娘们要在大庭广众下骑我的脖子,叫我名声扫地。最后我就打量她的下半身:就是这东西要骑上我的脖子。洗得干净净的牛仔裤,又白又亮的护士鞋。最后我毅然决然地蹲了下来。她一把就揭下了我头上的帽子(那是一顶剪绒皮底的帽子,和二号的钢种锅一样大),然后哈哈笑了起来,说道:王二,你小时候头上几个旋?我知道自己是三个旋,因为一旋宁,二旋愣,三旋打架不要命。但是她说:你现在只剩一个旋了。她妈的,我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几个旋?我爸爸不到四十就秃了头,根据遗传,我现在本该一个旋都没有。

后来我就看见两条细细的小腿搭上了我的肩膀。在我站起身之前,那双小手还在我脸上摸了老半天。这倒不是在调情,而是在找可以抓的地方。最后她抱住了我的下巴,说一声起。我就站了起来,脖子后面热烘烘,想起了一句歇后语:大姑娘骑瘦驴,严丝合缝。虽然我不是瘦驴,但是体会到了严丝合缝的感觉。这感觉非常的不好。尤其是她在我脖子上上下磨擦了几下后说:王二,这感觉非常古怪!好象是我把你生了出来!这时我往左一看,看到一条裹在洗白了的粗布里的大腿,往右一看,也是一条这样的大腿;这是我一生未曾见过的景象。这两条腿一齐夹紧,夹得我眼冒金星;我的感觉就更坏了。这时我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天方夜谭》其中水手辛巴达的故事,那位辛巴达也被海老人骑过;但是海老人是个男人,所以辛巴达也没有被人如此严丝合缝的骑过。有史以来,有这种经历的,我是第一人。我就这样走进大门去,影影绰绰地发现有好多人在楼上的窗口看热闹。

小孙初次骑我脖子的事就是这样的。有关这件事,还可以补充如下:开头我是不乐意让她骑的,但是她把我说服了。她说,就她个人而言,对我的脖子是很尊重的--我比她早毕业好几年,所以这是老学长的脖子;我比她大了十五六岁,所以这又是一位大叔的脖子。无论从哪方面说,骑这个脖子都是大不敬。但是为了事业,非骑不可。虽然这些说法相当牵强附会,但是我也无法批驳。而正式骑上去了之后,她就毫无崇敬之心。走过大门时,她把身体挺直,去够门顶上的灯泡。走过楼门时,她又蜷成一团,把我的脑袋整个包住。从大门口,到地下室门口,她总共在我头上盘踞了十分钟,在这十分钟里,她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其实这个故事我早就知道,典出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假如你在那书里查不到这件事,你不要和我计较,我是小神经)。这故事说,某阁老家盖房子。按照中国的传统,盖房子时对梁柱之类都很崇敬,柱上要贴“擎天金柱”,梁上要贴“架海银梁”等等的红纸,安柱架梁时还要放鞭炮。当然了,这是生殖器崇拜的遗风,除了梁柱,祖宗还崇拜大炮,高塔以及一切又粗又长的东西。该阁老家放过了鞭炮,正要吊梁,发现一个丫环正骑在梁上。按照中国的传统,有一个东西是最肮脏,最不洁的;那东西却紧紧贴在了圣洁的架海银梁上。大家看了无比愤怒,有喊打的,有破口大骂的。但是那丫环却拍拍那东西答道:你们瞎嚷嚷什么?帝王将相,皆出于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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