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克,我以为伱要退出。”
“啊?我才不会退出。没有人会退出的。贝尔曼先生,我们只是菜,但并不怂。”
说完甘国辉一溜烟的跑了。
贝尔曼看着甘国辉离去的身影,心里莫名的有些感动。
在球队9个人当中,甘国辉这个胖子应该是水平最差的一个。
跑跳、体能、技术、意识,从专业角度来说都不合格,甚至差劲。
他唯一还算说得过去的,是投篮还不错,以及体重较大内线可以卡位,仅此而已。
都姓甘,有同样的血统,差距却那么大。
他完全得不到上场机会,就是个冷板凳,啦啦队。
最近球队训练强度越来越大,贝尔曼在给所有人增加难度。
有几次甘国辉都练吐了,过去没有受过专业运动训练的他显然有些跟不上节奏。
可即便如此,甘国辉每次训练都全力以赴,从不迟到、早退。
他的坚持和乐观,让贝尔曼对这群少年有了更深更新的认识。
毫无疑问,甘国阳作为一个球队领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他是所有人信心的来源,有他在,大家都有赢下比赛的底气。
正因为如此,贝尔曼更希望这场比赛球队能拿下。
周末他打了个电话,约了卡普-拉文先生,找他了解弗雷蒙特高中的情况。
卡普-拉文对湾区的篮球圈很了解,他知晓了旧金山联盟的决定后感到很震惊。
“这绝对是一种打压,北侨高中的表现绝对可以进入旧金山联盟,他们已经是旧金山的新闻球队了。”
“而且为什么不找中间场地比赛,要去弗雷蒙特的主场?跑到奥克兰,弗雷蒙特实力很强,他们有能打NBA的球员。”
“谁?”
“亨利-特纳。高二的学生,6尺6,前锋,奥克兰数一数二的锋线。其他年轻人也很有才华,他们都是从奥克兰街头成长起来的,球风都很强硬,绝对不好对付。”
卡普-拉文对北侨水钟队的命运感到担忧,他指出水钟队在阵容上还有很大的缺陷。
“你们的天赋太少了,只有甘一个人鹤立鸡群。你的那套策略没有问题,可那是应对水平一般的球队。对弗雷蒙特,你们会很难很难,尤其还是在客场。”
“我也这么认为,我从8月份就开始和学校申请,希望能再引进一名有天分的锋线。不过到目前为止没有找到,旧金山能打球的华裔球员很少,他们说亚裔球员集中在洛杉矶。”
“一定要华裔球员吗?其他肤色的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北侨中学并不是纯粹的华人学校,他们也有黑人学生。不过没有白人。”
卡普-拉文沉思了一会儿,道:“鲍比,你知道的,在学期中,如果一个有天分的球员转学,那往往意味着他有些别的方面的问题。”
贝尔曼耸耸肩,道:“我了解,很多有天分的问题学生,被不同的学校踢来踢去,把自己的才华给浪费。”
“没错,我知道一个孩子,今年高三,他已经换了三所学校了,一个刺头。如果北侨中学愿意收他的话,或许他可以帮助你们。”
“把他介绍给我,我可以试试。现在北侨中学,篮球是第一位的。”
就这样,卡普-拉文将比克尔-富兰克林介绍给了贝尔曼,贝尔曼在第二天上午开车前往旧金山西城的猎人角,在整个湾区最恐怖最危险的贫民区的一个破旧街头球场上,见到了富兰克林——他飞起在对手头上来了一个扣篮。
贝尔曼的出现引起了整条街区的警惕,当他向富兰克林说明来意时,富兰克林脸上露出奇怪的神情。
“北侨中学?华人学校?你在和我开玩笑?”
这个留着爆炸头,身上穿着破洞棕色T恤的男孩,脸上带着高傲的冷漠。
说完就转身回到球场,继续和人玩一对一斗牛——一把一美元的赌注。
“我们会给你提供奖学金,为你提供未来的上大学的渠道,还有…你会成为球队的二号人物,和甘一起合作,击败对手。”
前两个条件是意料之中,可第三点刺激到了富兰克林,他扔掉球指着贝尔曼,道:“我在球队只会做绝对的核心,而不是做什么狗屁二号人物!甘?什么傻瓜,那个华人?狗屎!”
“让我见见你的母亲,我想和她谈谈。还有,如果你不服气,我可以带你和甘较量较量。不妨试试,你最近肯定听说了他的名头。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吃顿午饭怎么样?这里有什么好的餐厅么,你最喜欢的。”
富兰克林犹豫了一会儿,说了一个餐厅名字,便上了贝尔曼的车。
第31章 魔鬼
周一,白天的课上完后,水钟队的学生们照常到YMCA体育馆训练。
往常总是早早在体育馆等候他们的贝尔曼教练却不在。
甘国辉皱着眉,念叨:“不会搞了半天,贝尔曼先生退出了吧?”
这时,贝尔曼突然出现,他听到了甘国辉的话,说:“胖辉,诽谤教练,二十个折返跑。”
“啊?我是开玩笑的啊!”
“三十个。”
甘国辉不敢再多嘴,转身去折返跑了。
大家偷笑的同时,很快发现贝尔曼带了个陌生面孔来,是个黑人。
他个子很高,爆炸头,穿一件棕色有破洞的T恤,黑黢黢的脸昂着,充满了警惕和敌意。
“介绍一下,这是球队的新成员,比克尔-富兰克林,6尺4,担任小前锋的位置。”
“嘿,我还没答应加入球队呢!我只是来试试。”
“没错,试试……换衣服去吧,待会儿先来个体测。”
贝尔曼给了富兰克林一套新的队服,富兰克林去更衣室换好出来。
他比刚刚更像一个篮球运动员了。
接着他在体测中展现了极好的身体素质,扣篮对他而言简直是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在基本功的测试中,他的运球扎实,投篮姿势有些别扭,准度还可以。
他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爆发力,启动、起跳都非常快,弹簧一般。
让水钟队其他球员看的惊叹不已。
等他结束测试,甘国辉结束了自己的折返跑,气喘吁吁,但人还活着。
贝尔曼对富兰克林的表现很满意,他心想富兰克林的身体天赋和技巧,是有机会打NCAA一级联赛的。
只不过他在技术动作上野路子有点多,显然是在街头厮混留下的后遗症,需要正规指导的纠正。
“好了,接下来我们开始训练吧。”
“鲍比,我说了我是来试试。让你们那个阿甘出来,你说他比我强,我只能做二号人物?”
贝尔曼笑道:“你想和阿甘单挑?”
“没错。”
“那是街头的玩意,斗牛只是篮球的一小部分。单挑能力最强的人,不一定就是球队核心。就像韦斯昂塞尔德和海耶斯,门罗和里德。现在球队正好10个人,训练结束后来个5v5,让伱们俩证明,到底谁是核心,怎么样?”
富兰克林迟疑了一会儿,只好点头答应。
昨天说服富兰克林过来试训后,贝尔曼就在一步步将富兰克林往沟里带。
到时候球衣也穿了,钱也拿了,学籍注册了,家人搞定了,训练也训练了,不信你这个家伙还能拒绝。
对付这种黑人刺头,贝尔曼还是有一套的,要连哄带骗带激将,牵着他的鼻子走。
“他可比甘好对付多了。”贝尔曼心想,甘国阳是他完全搞不定的人,根本摸不透这小子的心思。
此时,甘国阳一言不发,正常参与球队训练。
训练中,富兰克林一直在观察甘国阳,甚至出言挑衅。
但甘国阳完全不理会,默默将训练内容完成。
贝尔曼的训练强度很高,一开始富兰克林还能分心,但很快他只能专注于练习。
等到训练结束,贝尔曼组织分组的对抗赛,他告诉富兰克林:“我给你的都是首发球员,剩下的替补给阿甘。”
富兰克林表示无所谓:“我不管和谁都会赢,只要球在我手里就行了!”
双方比赛即将开始的时候,甘国阳突然凑上来,对富兰克林说:“我认识你,我见过你。”
“你说什么?”
“我见过你,那天在圣母升天教堂附近,你在场上打球。球脱手朝我飞过来,我想把球捡起来还给你,你却对着我大喊大叫。”
“你在说什么,我不记得了……我确实去圣母升天教堂附近打过球,但那是什么时候?”
“一辆车子冲过来差点把我撞倒,我差点被撞死。”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甘国阳没有再说话,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对抗赛就要开始了。
富兰克林的心一下子乱了,他脑子里努力回忆自己在圣母升天教堂附近的球场和人打球的事。
但他每周打球的地方和次数都太多了,自从被退学后,他都靠在街头打球赚钱混饭吃。
相较于在学校和校队受管束,他更喜欢街头自由自在的生活——当然,这是他这么为自己辩解的。
他认为自己很了不起,是旧金山最好的扣将,只比奥克兰街头的那些怪物们要差一些。
这些黄皮肤黑头发的家伙,除了读书还会做什么?
富兰克林努力整理自己的心情,他心想待会儿要在那个阿甘头上扣一个才是。
但他会不会撞我呢,富兰克林不禁担心,他说那些话到底什么意思。
——
半个小时后,随着贝尔曼的哨声响起,双方的对抗训练结束了。
场边没有记分牌,也没有人对比分进行统计,但大家都知道谁赢谁输。
豆大的汗珠不停从富兰克林黑色的额头流下,他的球衣被汗水完全浸透了,受过伤的左腿在隐隐作痛。
一个多小时的训练,加上20多分钟不间断的对抗赛,将他引以为傲的身体榨干。
贝尔曼过来,递给他一套新的球衣,道:“这是拿来换的球衣,回去以后记得把身上这套换下来洗一洗。如果你嫌麻烦,留在更衣室,学校的洗衣工会帮忙。”
富兰克林喘着粗气,他抬头看了看贝尔曼,又看了眼已经在场边进行加练的甘国阳。
今天的对抗赛结束后,只有甘国阳还在加练,许勋都吃不消了。
“我拿了多少分?”
“我没有统计,但我肯定,你们输了。”
“训练太久了,我体力被耗尽了。”
“大家都训练了,而且我们每天都这么训练。”
“……”
看着不说话的富兰克林,贝尔曼劝说道:“篮球是一项集体运动,只有在团队中,个人才能展现他的价值。我们下下周将前往奥克兰,对阵弗雷蒙特高中,那将决定我们的命运,我们需要你这样优秀的锋线。你难道不想在弗雷蒙特老虎体育馆扣篮吗?”
“旧金山街头的人,都恨奥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