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影视诸天 第16节

第六次华山论剑第五年,曾云风溘然长逝,享年135岁。

第五十四章 再临香江时

曾云风在整个大宋的世界呆了将近125年,他以为这可能是自己第一次重生,也是最后一次,是老天爷给了自己一次机会,是一次幸运。

他远远不知道的事,事情似乎没有那么简单,曾云风在最后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很多遥远的记忆从脑海中渐渐的浮现,形成一个又一个透明的圆球,这些圆球在他的眼前不停的旋转,这里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一切都没有办法用语言描述。

曾云风能感觉到的皆是似是而非的感觉,一切都是模糊的。

五官起不到作用,身体也感觉不到,但他靠近其中一个圆球的时候,仿佛唤醒了曾经遥远的记忆,总的来说曾云风加起来已经活了了将近150多岁,他的心老了,活得累了。

当其中一部分记忆因为圆球的靠近,渐渐的又愈发清晰了起来,曾经那些因为年龄和时间而渐渐忘却的记忆,慢慢地又重新浮现在他的心中,也在他的心头变得愈来愈清晰。

每一个宫殿里面所记的记忆都被按照顺序排好次序,而每一个圆球接触曾云风的时候,像是一幕幕如同电影的画面一般,展现在他的眼前。

曾云风不知道这些是自己曾经经历过的,还是自己曾经亲自留下的,仿佛很熟悉,又仿佛很陌生。他甚至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虽然曾云风自己在思考,虽然他自己有想法,但是却没有办法表达,也没有办法沟通。

当最后一个圆球的记忆进入了宫殿之后,所有的一切开始泯灭,一切开始消失,世界进入了一片荒芜,变得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感觉不到,什么也意识不到。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曾云风在沉寂之中感觉到一丝丝亮光,循着那一方亮光,曾云风渐渐地靠近了他,靠近这个世界。

世界开始变换,感觉和感知再回归,感受到冷,感受到热,感受到风,感受到光线,感受到仿佛衣物一般的粗糙感。

曾云风感受到一个物体的冰冷的触感,而此时五官好像也开始起到作用,能够嗅到一股带着尘土的发霉的味道,曾云风深深呼吸着空气中冰凉的感觉,渐渐睁开双眼。

眼前是一个黑乎乎的柜子,仅仅透出一丝丝光线,曾云风用力推开柜子门,这是一个小屋,小屋里面躺着两个早已冰冷的尸体,看起来是一对夫妻,而曾云风自己好像又变得小了,看看这具身体,好像是一个接近十一岁的小孩儿。

这个屋子家具的样式看起来像是一个中原式的家庭,曾云风费力的爬了出来,开始在这个家庭之中翻箱倒柜,想要找到一切关于这个世界的线索,和搜寻一些食物,曾云风感觉饿的前胸贴后背。

在一个卧室找到了夫妻二人加上曾云风的相片,看来这里是一个三口之家。

而这位夫妻二人看来是被人仇杀的,自己这个小孩儿应该是躲在柜子里被活活的饿死的,在曾云风自己爬出柜子之后,飞快找了些吃的。

曾云风带着自己找到了一切的线索,同时将这个家里唯一一个全家福的照片带在身上,打开大门,迈步从这个屋子走了出去,留下后面凶案的现场。

这是一起明显的谋杀案,但是这个谋杀做得如此粗糙,丝毫掩饰都不去做,女主人脖子上还有补刀的痕迹。

看来是一起裸而且粗暴的江湖仇杀,就是奔着灭门而来,而曾云风自己现在手无缚鸡之力,没有丝毫抵抗的措施,一旦卷入这场谋杀案之中,曾云风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生命也许很快就会结束,曾云风现在想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先要逃离这个仇杀的漩涡,开始一段新的旅程,只有活着才有一切。

带着自己这个家里所有的衣服和关于自己的一切东西,离开这里。曾云风摸出他的一切痕迹唯一的就是一个身份证明的物件,其他的曾云风自己都不需要。

只要有时间的积累,一切都会有,现在当务之急是找一个能够让曾云风自己安然度过这个危险时间的地方。

转遍了整个大街小巷,看过了当代的曾云风所能看到的所有信息,曾云风最终确定这就是1985年的香江。

而这满大街的混混,以及许多的不安定因素,都给自己这个小小的身躯带来了许多的不确定性。直到曾云风自己遇到屋村的唯一一个看起来非常眼熟的人。在旁边他的小弟叫了一声哥,所有的信息如同如同宇宙爆炸一般,在曾云风的脑海中炸开,这个人又是一个新世界的救命稻草。

曾云风看起来十分成熟的走到这位哥的面前,说了一句:“哥,我要跟你。”,哥看了看,还没有自己胸膛高的小孩儿,显得有些好笑,用手按着他的脑袋摇了摇:“你这么小,就想跟我混,你知道么,跟了我,就没法回头了,你回去考虑清楚,再来找我。”,曾云风说道:“不用再考虑了,我没得选,至少我现在没得选。”。

哥看着眼神坚定的孩子,点了点头说了句“好,从今以后你就跟我”,虽然自己知道这个小孩儿姓名叫做李浩然,但是曾云风还是决定自己叫曾云风,不仅仅是为改名字改一个生活,而是为了摆脱以前的那个仇杀,度过最安全的时期。

等待曾云风自己渐渐成长起来,终究会终结以前的恩怨,了却以前的因果。一个带着仇恨而诞生的生命,成长起来总是畸形和扭曲的。

虽然曾云风自己看来并不能像平常的孩子一样正常的成长。

自从跟他哥以后,曾云风每天的事情就是拼命的补充营养,然后是补充学习。在整个汉文化圈子里,语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凭借着曾经师娘黄药师的妻子冯蘅所教授的记忆法。

曾云风自己很快就掌握了这门语言,曾云风的方言很快就将自己融入到周边的世界之中。

现今的世界充满了暴力,秩序混乱,人们一边求生活,一边求生存。

而剥削其他人的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方式总是比自己单单的去生产生活资料和创造生活产品要快得多。这也就诞生了很多人根本不事生产,而趴在民众的身上吸取他们的血液。

曾云风知道这些人的诞生是畸形的,不仅仅是因为社会制度的缘由,也是因为统治者的放纵。

而在这个时候,这个时代应着那句话所讲的,白天和黑夜相对存在,因为他们有存在的理由。

这个身体刚刚十一岁,所谓的社团砍人,插旗,双花红棍,白纸扇这些概念。对于曾云风他来说,还来得太早,哥看着跟在自己身后这个非常能吃的小孩儿有些头痛。

曾云风埋在吃喝的食物堆里,根本不想抬头,这个身体基础还是不错的。

这个身体没有太多的先天疾病,骨骼发育良好,只是有些营养不良,在饱饱的的吃了一顿之后曾云风开始了武艺的修习,这是曾云风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立身之本。

“小子,你跟我,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哥看着埋头猛吃的曾云风说。

曾云风嘴里嚼着食物,抬头看看哥说道:“我叫曾云风,我的父母都死了,所以我现在没得选择,我不想去孤儿院。”。

哥看着这个年龄不大,但是却心思成熟的孩子,心中若有所思。

时间过去的很快,转眼之间,就三年过去了。

此时的哥在他的场子里巡视着他所要罩的所有地方。在曾云风在了解了哥他的一切之后,知道他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只不过因为年轻时的穷困,误入歧途,从此再也不能回头。

在这个屋村的世界里,曾云风看到了他曾经记忆中的人,小鸡,大天二,包皮,巢皮以及陈浩南,这些人现在跟曾云风几乎是差不大的孩子,但是曾云风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走向和自己一样的路。

曾云风希望他们不会,因为这条路又艰又险,注定意味着自己身边的人都会为自己扛下不管他想不想扛的事情和压力。

至少这个身体的一切,在曾云风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一刻都和过去划了一个界限。

曾云风自己还有充足的时间精心准备,不至于贸贸然闯进这个已经形成特定规矩的江湖之中。

此时的曾云风已长到一米七的个头,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这个头可以说是一个小巨人了。

曾云风接下了哥对于整个屋村的收保护费行动。

这也是曾云风对于这个行业唯一能够接受的行动,至于卖白粉,走私军火,或者说利用其他人做买卖皮肉生意。

这个在曾云风的世界里,几乎是不可原谅的,即使在自己没有残害他人的想法的情况下自己不轻易的举动就会变成谋害他人的行为,而唯一收保护费这个事情,是曾云风目前觉得还可以理解的事情。

这个世界和时代的秩序混乱,让整个屋村都面临着威胁,而曾云风自己的力量就可以护着整个屋村的人不轻易受到这些莫名力量的清洗和侵害。

但是曾云风自己一个人,毕竟是势单力薄,曾云风需要些志同道合的人。

因为历史的原因,给这片地域的人带来了没有办法拒绝的社会影响,但是能够真正的将这些社会影响彻底消弭的方法,只有改变这个世界和时代,这些单单靠一个人,是没有办法做到的,曾云风拼命地消化着自己能够得到的一切东西包括食物。

三年的成长,让曾云风的英语以及日语,闽南语和潮州话都在发生巨大转变,曾云风经常回去现在父母的坟前看看,看看这些曾经的家庭成员,这些人的死曾云风已经弄清楚了,源自于令人啼笑皆非的缘由,而凶手也已经在帮派斗争中死去,一切就像开玩笑。

为了需要,曾云风还学习了荷兰语、西班牙语以及意大利语。

曾云风需要跟很多的人打交道,解决沟通的问题是最基础的需要,所有的知识积累对于日后的行事都会起到巨大的帮助。

第五十五章 字头洪兴社

虽然b哥同意的曾云风跟着他混,但是最开始见到曾云风的那一刻,曾云风还是一个不到他胸膛高的小孩儿,如今已经成长到一米七的个头,可能后面还会再长。

今天b哥决定正式的将曾云风引进自己的社团,成为一个真正的洪兴马仔。

洪兴社是一个蒋天生父亲创立的帮派,从最开始的小门小户一直打拼到现在。

所有的人都是义气为先,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可能已经发生了很多异常变化,哥带着曾云风来到洪兴社这次的香堂。

曾云风被洪兴社收入门墙,以后这里是曾云风为洪兴社要效力的地方,今天开始,曾云风也算是真正有字头的人了,不过曾云风一点都没有觉得此刻有什么荣耀的。

这个洪兴社所有人只是在这个世界混口饭吃。

如果不是被这个时代和社会逼得没有办法,没有人会选择踏入这里。

举着香跪在关二爷的面前,看到关二爷手中的大刀,以及似曾相识的关二爷似乎散着光晕的眼睛,这一切都和铁枪庙那么的似曾相识。

在举行了一番非常繁琐和老派的入帮仪式,曾云风正式的成为洪兴社的一个草鞋,日常的工作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是从屋村走出来,开始在外面进行收取保护费。

另外一个曾云风即将开始的工作还稍微有一点挑战性,就是帮老大砍人。

曾云风拖哥帮自己将身份改了名字,哥第一次知道曾云风原来的名字叫做李浩然。

从今天开始曾云风就要真正的改变这一切了,至于前面师娘及师傅黄药师带给自己的一切,在这个时代能不能实现自己还不清楚。

即使曾云风自己修习了三年的内功,才堪堪找到气感,曾云风自己尝试了自己所有能够找到的武功,除了踏雪无痕和铁砂掌还能起些作用,而滋阴功也能够起到作用,而各种隐脉穴位的作用也仍然存在,其他都是不太理想。

虽然找到了气感形成的气息,比原来的世界要小的多得多,甚至丹田所能容纳的以及穴道里面所能容纳的气息含量只有原先的15,但是众多的积累融合下来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内力的凝练也比原先要难得多。

看来每一丝内力,不能够像原先一样随意的挥霍,至此曾云风从原先的一个世界绝顶高手,突然掉到了江湖一流,确实有一些难以接受。

再拜完香堂的半个月后,哥带着小弟来到一个非常隐秘的据点,这个小弟将用报纸和衣服卷起的一大堆东西扔在了地上,发出一阵叮铃咣啷的乱响。

曾云风知道这些是今天晚上要沾血的利器,东星最近几天不知道搞什么,他们频频踩过界,还拔掉了铜锣湾在几个地方插的旗,今天就要去教训一下东星这帮孙子。

曾云风跟着其他人顺手拿了一些刀具作为防身之物,曾云风在其中挑了挑,这些刀具都是一些砍人不会立即致死的利器,如果不使用刺和捅,只会让人身体产生较大的伤痕,只要不击中身体的关键部位,不会致人立即死亡。

看来社团进行这些活动,也是有一定考量的,尽量避免出现死亡。

曾云风在看到这些利器,心中大致有了数。

对于一个曾经在大宋混乱世界里骑过马打过仗,铲除过各种帮派各种盗贼的人来说,这点火拼根本不算什么。

只要对方不随便掏出机关枪,问题都不大,但是曾云风自己要保护好这次一起去的哥。因为哥现在是自己在这个洪兴社里面的老大,也是目前对于自己最好的人,不管是为了义气也好,还是为了还恩情也好,曾云风都不想欠哥的。

同时为了混社会避免以后被人砍死后能够被人认得出来,曾云风特地配了一些用来刺纹身的特殊药品,让纹身师给自己刺了上去,等纹身师刺完之后,曾云风使用药物放在洗澡水里,泡完浴缸浴两个小时之后,刺的所有的纹身都消失不见。

这种和原先自己的弟子杨康纹身的材料所刺下的纹身一样,只有在身体发热的情况下,遇到水才能见到,这种纹身才是自己真正想要做的纹身,而那些画的乱七八糟,满身都是的,根本就是用来唬人的,而不是用来识别的,自己也并不想要满身都是纹身,弄得像个虎纹蛙。

跟杨康一样,在身体的背部刺了一条离龙衔日图,一条离龙张牙舞爪处于正中间的区域,位于整个背部的中心,而离龙的两个个龙爪之中以及龙嘴之下,握着一个散发着烈焰的太阳,这颗太阳的周围布满着烈火云纹。

香江这块地方,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会被这些社团所青睐只有一部分商业非常富饶的地方才会被社团青睐。而一些穷乡僻壤根本没有油水捞的,社团也不会去那里盘剥和吸取老百姓的鲜血,因为那里的百姓吸完血就会死。

所以大部分香江的社团都集中在香江的九龙,香江岛,极少出现在新界的部分。大多数新界领域社团都集中在靠近维多利亚港这条海峡的地方。像南丫岛和大屿山,基本上都是社团避难的地方,因为这里不仅社团少,警察也少的出奇。

此次晚上要动武的地方,其实在香江非常繁华的地方,是湾仔区的铜锣湾。哥作为铜锣湾的揸fit人,今天是一定要跟东星把事情挑明的。

东星这些天事情做的太过了不仅仅是踩过线捞过界这么简单。

蒋先生和骆驼哥两个社团的老大都已经通过气的事情,这些小弟还要把手伸得这么远,确实下面的小弟有些事情做过了。

这次事情原先曾云风在大宋的地界就已经做过好多次了,无非就是摆龙门阵。

如果对方低头奉茶认错,事情就揭过,然后牺牲一点利益,就完事儿。但是如果对方不低头,继续耍横,今天晚上刀子上肯定要见血。

晚上十点之后,大多数警察已经下班,只剩下部分巡警,这个时候的警察也是非常聪明,没有一个人愿意在这个时候轻易的去跟社团干仗。而香江警察现在所配的点三八对上这么大批的社团古惑仔,根本无济于事。

对面是东星的花弗,而自己的老大哥正站在众人的中间,不知道唧唧歪歪的说些什么。曾云风也不关心这些,今天自己来就是来砍人的,只要老大说上,曾云风就把他们砍翻,也不需要做什么操心的事情。

对于这种事情曾云风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而动脑子的事情,确实是很麻烦。果然,这次没有谈拢,很快双方就吵了起来,在两方大哥的手一挥的情况下,双方小弟都冲到一起。曾云风慢慢地走到中间,见到对面东星自己不熟悉的人,两刀就将对方行动能力解除掉。

一刀斩在大腿上,一刀斩在手臂上,十分的精确的让他丧失右手拿刀的能力,同时让他丧失双脚站立的能力,这些也就够了,曾云风自己没必要赶尽杀绝,这都是一些因为社会和历史原因而走上一条几乎没有办法回头的路的人,跟自己有一样的苦衷。

当然也有一些人,有些丧心病狂,想在这些社团之中出位,拿别人的命不当命的人。曾云风也不会轻易的放过他,当然,也就是多给他两刀。

曾云风砍起人来,并没有什么大吼大叫,在曾云风看来,吼叫这一点用都起不到。

无非是给自己增加士气,其次就是给自己壮胆,双方加在一起大概带了快300人了。曾云风自己这方人还是比较少的,只有100多个。

曾云风自己的老大哥胆子也算大的,就这样还敢拎着刀冲上去,也是,因为现在哥年纪还轻,还砍得动。

自己旋转着围绕的哥进行砍人,以防哥出现意外,曾云风自己的刀很快就砍卷了,也不知道砍了多少人,很快,东星的人都慌张地逃窜。

洪兴这次火并赢得了胜利,而曾云风有些释然的扔掉自己手中的这把卷刃的刀,发出当啷一声响声。

曾云风左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条手帕轻轻的擦了擦沾血的右手,拿刀的手有很多血是顺着刀柄流到了手上,得好好擦了一擦,然后曾云风将手帕叠好放回自己屁股后面左边口袋。

曾云风接着从自己的前面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拿出打火机,点了烟,轻轻的抽了起来。

而哥和周边的诸多洪兴的兄弟,瞪着眼看着自己,而曾云风发现众人都盯着自己,也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发现没有沾上血迹,也没有受伤。

众人其实震惊的是曾云风的砍人效率,哥觉得自己捡到了宝。

曾云风不知道大家在看什么,最后恍然发现自己嘴里叼的烟,然后就把烟拿出来先打给哥一根,然后准备散给周边的人,周边的人纷纷恭敬地接过曾云风手里的烟,然后众多人站在满是鲜血的地方吞云吐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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