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相信世上有人的剑有这么快。
他们如果知道秋满天的剑这么可怕,他们一定不会暗杀秋满天。
一阵风吹过。
丝巾随风飘荡,飘落在女子的脸上。
三个人躺在草地上,他们的鲜血染红了草地。
秋满天骑着马儿,优哉游哉的入了城,
这三个人虽然是人,可在他眼中却已不是人。
但凡要杀他的人,都不是人。
秋满天一点情绪波动也没有,他希望前方能遇上一些有趣的女人。
马儿慢慢走着,秋满天并不着急。
他不急着赶路。
他还在欣赏四周的风景。
天苍苍,野茫茫,一匹入城去.
第七十七章、我叫路小佳
城外安静,城内热闹。
城内最热闹的地方,自然是长街.
长街之上人来人往。
有些人走路,有些人乘车,无论什么人要去什么地方,都是要经过街道的,这自然也导致长街变得格外的热闹。
这是座繁华的城市,有不知道多少大街,也不知道有多少小巷。更不知道有多少集市。
平日没有人知道到底那个地方最热闹,但今天但凡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出只有一个地方最热闹。
这便是主长街。
主长街道理极宽,因为连通着东西南北四个大城,想要不宽都不行。
可是有个极宽敞的主长街区域却显得格外的拥挤。
这里的人几乎是其他地方的人七八倍乃至十多倍,他们将这一处地方简直堵死了。
而原因则是有一个人在大街上洗澡。
居然有人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洗澡,这种事情古城的居民百姓十数年都没有见过一次,这简直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可偏偏不可能发生的事,偏偏出现了。
这个在长街上洗澡的年轻人并非是什么乞丐。
只要看他的气质长相,就看得出这是个绝对不缺钱的人。
即便什么都不看,看他洗澡的架势,也绝没有任何人怀疑他是个乞丐。
虽然洗澡的是一个人,但有十多个人已为他忙活起来。
有七八个大汉为他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小木棚,木棚下放着一个足有六尺高的大木桶,而木桶内则装满了热水。
旁边还放着不少椅子衣架梳妆台之类的东西,甚至还有一扇白色的屏风将他和街道来来往往的人隔开。
从这些布置就能看得出,这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可为什么这样一个讲究的人,喜欢在长街上洗澡呢?难不成这个人有在人前洗澡的独特癖好吗?
其实有许多男人都愿意和这个人换一换位置,他们也愿意在长街上洗澡。
男人不但对穿着非常讲究,而且还有两个娇滴滴的美人为她擦背搓身,这样的待遇,又有几个男人不想享受一番呢?
现在他全身都非常放松的躺在木桶中,任由温暖的热水淹没头部一下的身躯。
他非常享受这种时候,因此整个人看上去显得懒洋洋的。
不过没有人想得到他为什么要洗澡。
他每次将全身上下清洗一遍的时候,则代表他已准备做一件事——杀人。
他一向认为杀人不是杀猪,是件很干净很痛快的事情,他甚至认为这件事很神圣,因此他要洗澡。
洗澡以后,他一定会换上一件新衣服。
这件新衣服是不会穿多久的,因为杀人以后,这件衣服他就会丢掉,再换上一件新衣服。
他一向不喜欢穿带着血腥气的衣服——杀了人以后,即便衣服上没有沾染鲜血,也带着瞧不见的血腥。
这种衣服,他无论如何都不会穿的。
小红、小桃都是城内的名妓,她们有许多伺候男人的法子,可这个男人却只让她们伺候洗澡穿衣,这使得她们心里暗自抱怨一身才华难以施展。
不过她们是绝对不会在这个男人面前抱怨的。
因为男人已付给了她们足够奉献除开性命以外的一切的钱财。
她们温温柔柔,用尽本事伺候好这位年轻英俊的公子。
他根本动也没有动,在水桶中的时候,也是直挺挺的躺着,离开六尺高的水桶以后,也也也是直挺挺的站着,任由两个极擅长伺候人的美人为他将衣服穿好。
他的衣服并不讲究颜色,只讲究一件事:舒服。
大部分舒服的意思,虽然未必要太好,但也绝不能太差,太差的衣服穿在身上,当然不会令人感觉太舒服。
他的衣服当然也不差,不但不差,而且用了足有二十两银子买来的。
许多人一个月衣食住行都只有三十两不到的银子,这种衣服已经很贵了。
衣服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花纹,他不喜欢花里胡哨没有用的东西,他的一切都讲究实用。
只要是实用的东西,他就喜欢。
正如同他的剑,便很实用。
其实无论什么人看到了他的剑,一定忘不了他。
世上有各种让人印象深刻的剑,可世上无论什么剑,大概也没有他身上的剑令人印象深刻。
无论什么人看到他的剑,都无法忘记。
因为他的剑不但很薄,而且薄而锋利。
无论什么人看到这口剑,都会心里升起一股寒意。
这是一口杀过不知道多少人的剑。
一些有见识的人,看到这口剑,或许会跪倒在地上。
因为他们知道这口剑是多么要命。
任何人都能看到这口剑。
因为没有剑鞘。
这是一口无鞘的剑。
剑都有鞘,他的剑却无鞘,因此又有什么人看到这样的剑而不记得他这样一个人呢?
这口剑就随随便便斜插在他的身上。
他根本没有看见,也没有看人。
他舒舒服服的坐在椅子上,面前是一张桌子,桌上摆着一堆花生。
他剥开一颗花生,抛起,再用嘴接住,抛得高,也接得准。
他的眼里只有花生,仿佛四周的人都已不存在一样。
四周的人也有一种感觉,他们和那青年被隔开成了两个世界,只见多了一堵无形的高墙。
不仅他们有这种感觉,伺候少年的小桃、小红也是这种感觉。
忽然,一匹四马并驰的马车从长街上飞奔而过。
马车轱辘轱辘飞奔而来,原本拥挤一团人立刻散开,为马车让开了道路。
道路很宽敞,是可以轻松经过马车的。
可车夫却很不满意道路中央的木棚,因此驱赶马车,对着木棚狠狠的撞了过去,要将木棚坐着的那个青年人撞个稀巴烂。
车夫的眼中散发着凶光,脸上露出了得意之色。
他的作风实在很霸道,不过他也一向霸道惯了,在这个古城,他的主人一向是很有面子很有地位的,无论做什么事情也绝不会出什么问题。
这次似乎也一样。
木棚的前面有一个四尺高的木牌,上面写着四个字:闲人勿扰。
车夫似乎没有瞧见这四个字,似乎也根本不在乎这四个字,似乎也不认为这四个字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威胁,因此还是凶悍的闯了过来。
小红、小桃都已吓得逃走了。
木棚中只有少年一个人。
少年坐在椅子上,看着马车飞奔而来,脸上一点变化也没有。
旁边不忍心瞧少年送命的人甚至忍不住高喊少年散开。
可少年动也没有动。
动的是剑。
每个人都看见少年的剑斜插在腰上,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剑已在少年手里。
剑光一闪。
只一闪。
飞奔的马车骤然停顿。
一阵鲜血飞溅。
马车被直接劈成了两半。
车厢中的大人物脸色惨白,甚至已吓得尿裤子的。
如果刚才他坐在马车中央的位置,或许他也被劈成两半了。
他是幸运的,可跋扈的车夫就没有那么行人了。
剑光一闪间,他什么都没有看清,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左手已被齐腕斩断。
少年还是静静坐在哪里,剑还插在身上。
他仿佛根本从未出过手。
可此时此刻,众人看他的眼神变了。
本来想找少年麻烦的人,也不敢找麻烦的。
这一次拔剑要的只是手,下一次,下一次要得是什么呢?是不是命呢?
一时间,本来议论纷纷的长街顿时安静下来了。
仿佛一个人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