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利坚当道士 第106节

  “恩,近战交给我,远程攻击交给你,还是老样子。”

  “好!”

  一百多年之前,一支印第安大部落全部葬身于此。

  就在那洞穴后面,王诩相信,会看到当年印第安超凡修行者的身影。

  即便他们已经死去了一百年。

  连那些普通人都化为了白骨亡灵,那些修行者会如何呢?

  王诩有些期待,而艾丽丝却很是有些担忧。

  王诩二话不说攀援著凸起的岩石向洞口走去,身后,艾丽丝紧紧的跟著。

  一进入那个山洞之后,赫然是一条十几丈长的通道,两旁石壁虽然也算光滑,但整体并不算多平整的,明显并非人力开辟而出的。

  不过石壁上隐约有淡淡青光发出,竟将通道照映的异常明亮。

  王诩好奇之下,当即走到一侧石壁上细看了一下后,手臂一抬,随手从上面掰下一块发著淡淡青光的晶石。

  这些石头看似灵石,但实际上里面浑浊异常,竟然是更加浓郁的阴秽之气凝聚而成。

  与秽气珠相比,毫无用处。

  王诩仗著金光咒的强大防御,一马当先。

  幽幽的光芒!

  幽幽的脚步声!

  在幽幽的地底世界里传开,周围是渗入骨髓的寂静,还有那种浸入灵魂的冷意,越发的恐怖起来!

  越是朝著地底走去,就越是有些潮湿,到了后面周围的岩壁上都向外面渗著水珠。

  “滴答滴答”的水滴声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单调而机械的响著,一切都是寂静的,没有任何生物出现,连那山谷里时不时蹦出来的白骨亡灵都不见一只。

  甚至,地面上也不见到任何一举尸骨。

  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联想到的绝对不是水滴声,而是血从颈项的断面上滴落的声响!

  沿著通道前行,终于进入到了一个巨大的洞穴之中,通过淡淡的青光,加上王诩视力得到了“虫”的强化。

  立刻便发现这洞穴足有一个篮球场大,正中位置有一处小水坑。

  昏暝的乱石巍然独立其间,散发出诡异的气息。

  王诩嗅了嗅鼻子,感觉到这里的空气有一股说不出的腌臜气味,让他很不舒服。

  “小心……”

  艾丽丝话音刚落,那小水坑似乎感知到了王诩的存在,立刻爆炸了开来,顿时就见到了好几条黑色的触手飙射而出!

  那些黑色的触手射在王诩面前,立即就仿佛滚热的油锅里面落入了一滴水,煊赫咆哮,出现了极其剧烈的反应,顺带著还散发出一股极其恶心的味道!

  王诩反应很是迅速,一面精神力盾便将黑色触手挡了下来。

  精神力铺成的呈现蜂窝状的透明空气盾,上面沾著大块的黑色液体,就像是加热了的沥青,粘稠无比的黑色泥浆状物质,并且似乎具有了生命一般还在不断的向内部侵蚀。

  面对这样邪恶的东西,只有火焰和光是最有效的杀伤手段。

  王诩精神力一燃,一点火焰暴起,空中闪过一道火光,落向射向自己的黑色触手,那断了的触手还在地上蠕动,最终在火焰中化作一缕黑烟渐渐消散。

  那黑色不知名怪物被斩杀之后,直接如同高温下的蜡一样,融化成一滩腥臭的黑色淤泥,散发出如若鱼虾腐烂后的气味。

  这个地穴阴邪生物,是开始。

  继续前进之后。甚至连通道两侧的发光秽气石,也开始变得稀少起来,让四周环境看起来有些朦蒙胧胧,给人一种心跳不觉加速的诡异感觉。

  王诩一个拐弯,刚转过来一个路口时,无声无息的,贴著山壁,有一个东西一跳而起,直奔其面孔一扑而来。

  “砰”的一声闷响。

  王诩身躯一晃,避开了对方,手臂再一动后,用一团金光包裹的拳头狠狠砸在了黑影上。

  黑影顿时倒飞出去,狠狠砸一侧通道上,迸发出碎裂而开的声音。

  王诩这才凝神一看,赫然是一个人形的白骨亡灵,其中半边身躯已经被其刚才一拳砸的粉碎,但剩下部分在头颅内镶嵌一颗闪动不已的黑珠催动下,竟然还要勉强的站起身来。

  “嗖”的一声。

  一道金光一闪即逝,瞬间洞穿这个刺客型白骨亡灵的头颅,顿时,剩余躯体也是一散而开。

  王诩这才单手虚空一抓。

  白骨刺客那不大的头颅立刻凭空飞来,被他一把抓住。

  五指只是略一用力,一股巨力一涌而出,就将头颅捏的粉碎,其中的黑色圆珠当即一滚而出,落在手心中。

  王诩打量了手中这不过花生米大小的圆珠,感受到这个秽气珠品质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看来我猜的没有错,这里……是那只部落真正的重地,所有超凡修炼者应该都死在了这个山腹之中。只是……”

  王诩微微有些凝重。

  “只是什么?”

  “他们至死都要死在这里,肯定会布置一些极度危险的陷阱留给后来人……”

  ……

  再次前行。

  “轰”一声巨响,一头蛇形白骨亡灵的头颅,在一颗火球爆裂中化为碎片的四溅飞快,同时一颗蚕豆般大黑色圆珠一滚而出,白森森的无头身躯则晃了几晃后,倒在地上的化为了一堆散骨。

  王诩眼尖,精神力一动,便从那一堆残骨中扒拉出一小块异常晶莹的数寸长小骨。

  艾丽丝神色一动,笑道:“品质上乘的灵骨,制作超凡装备的最佳材料。”

  王诩将这块灵骨扔给了艾丽丝,郑重的说道:“切记不要被外物所引诱,越是深入,我越能感受道那股浓郁到化不开的恶意,我有金光咒可以护体,你却是不能有半点懈怠……”

  终于,前面出现了不一样的东西。

  那是一片浩瀚的地底世界,浓郁到化不开的阴气浓缩在其中。

  如果用一个地方来对比的话,就是之前王诩在老君观发现的那处灵泉。

  这个山腹,就是这片山谷的灵眼所在地。

  只是,因为一百多年之前的那场大屠杀,印第安人最先占据了这里。

  霎时间,就在二人到来的那一刻,一个戴著鹰羽冠的骷髅站了起来,可以见到它只有上半身,飘荡在空中,下半身空荡荡的。

  即便只有这一半身躯,也让王诩微微皱起了眉头。它的头部生长著羊角一样的尖锥,大量的黑色混沌气息萦绕在了这家伙的身上,而它的左手已经变成了一面骨盾,右手则是握住一根骨杖,虽然没有脚,可是它握持的骨杖顶部的骷髅头眼窝当中,已经闪耀出来了两点赤红色的光芒,直接就令这半身白骨亡灵摇摇晃晃的悬浮飘飞了起来。

  一股怪异的声音从这半身白骨亡灵的嘴巴当中发了出来:“血债血偿,所有人都会死!”

  同时,可以看到它那骨杖上燃烧起来了淡蓝色的冷焰,在空中接连不断的划出了一道道线条,这些冷焰更是组成了玄奥复杂的一个个符号。

  这时候,艾丽丝的眼睛一下子就睁大了:“幽冥火!他是印第安巫师……”

  下一秒,这个半身白骨亡灵就猛然一挥手中的骨杖,他召唤出来的幽冥火顿时就对准了前方飞射了过去,化出点点星光,竟然是覆盖性攻击。

  论火焰的操控,王诩岂输给这个印第安巫师死后诞生出来的白骨亡灵。

  但现在不是比试道法,而是生死一战之际。

  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收获,才是修行者的斗法。

  知道凭藉武道力量不能在短时间里拿下这个白骨死灵法师,加上身后艾丽丝很脆皮。

  所以,王诩第一时间祭出了一张底牌。

  “江葫”养剑葫!

  请宝贝转身!

  王诩念头一动,青色葫芦里面一道金光爆射而出……

  落在了这个白骨死灵法师的首级之上!

第134章 被诅咒的灵泉

  死灵法师的眼眶里闪动著仇恨的火焰,剧烈的燃烧著,似乎在用灵魂在诅咒。

  但金光剑很快,更锋利,养剑葫孕养的金光剑,比王诩之前所使用的那一道金光强出了一倍有余,很顺利的一剑将其削首。

  半点悬念都没有。

  骷髅头摔在地上,“咕噜噜”滚动了几米,那颅骨里的魂火终究还是在剧烈燃烧了几下之后,终究还是缓缓的熄灭。

  “你们……都……要葬身……于此……”

  整个骸骨随之化为一具枯骨,只留下那根骨杖还氤氲著寒光,显然是一件天生的超凡法器。

  至于那些爆射而至的幽冥火,则成了无根之源,在王诩一次真气鼓荡之中,将之尽数打落。

  幽冥火一下洒落在了地上。

  大量阴秽之气立刻浮现而出,同时散发出阵阵的恶臭,带有极强烈的腐蚀之力。

  艾丽丝目光中闪烁著精光。

  她自以为这一路而来,已经看清楚了王诩的长短,哪知道原来只是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

  王诩的实力,深深地隐藏在水面之下,看不清、摸不透,庞大而深邃。

  仅仅只是这个小葫芦,就让她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与王诩之间的差距。

  即便除去炼丹大师这个身份,她也远远不是这个年轻人的对手。

  千念万绪,最终只化为一句:大师就是大师,天才就是天才啊!

  金色小剑瞬息而回,再次没入养剑葫中。

  王诩将养剑葫握在掌中,然后谨慎的用神念感知了一下周围,没有什么异常,也没去取那根骨杖,而是朝著前面快走几步。

  他感受到了,前面就是阴河的起源地,这片大凶之地的灵眼所在。

  这才是他真正的目标。

  真正激活养剑葫,所需要的灵泉就在眼前。

  老君观的灵泉,王诩自然不敢大幅度的掠夺,那会影响老君观这道灵脉的根基,不可为。

  但这个地方,大规模不可再生的汲取灵泉,断绝这片大凶之地的根基,却是大功德。

  一百多年之前,印第安部落因为大屠杀逃入中阴界,进而寻找到了这座山谷,怎么可能是随便找个地方就钻了进去,然后全部葬身于此。

  “嘶!”

  王诩倒吸了一口凉气。

  虽然早已经做好了遭遇未知恐怖的准备,但真的亲眼看到眼前这一幕,却是让心如古井的他,心绪剧烈的波动起来。

  艾丽丝紧随著而来,这一瞬间,猎魔人中的佼佼者,经历过“青草试炼”,神经无比坚韧的她也是一下子震撼了!!

  因为出现在了他们面前的,赫然是一个水潭。

  灵泉水潭!!

  阴气浓郁到化为泉水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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