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封神不正常 第27节

  “若是大王应允,便让粮官先遣第一批入崇吧,雪势若大,后面恐误了军期。”

  这等催粮的小事特意安排魔礼海去办,足以见闻仲对未来的不看好。

  闻仲笔直的站在辕门,这位年迈的老人,自五十岁下山辅佐商王文丁十三年,历经帝乙执政二十六年,已近九十岁的高龄。

  斑驳的岁月让他对诸多的往事逐渐模糊,大商在衰弱,天灾不断,人祸不绝,每一次度过危机犹如渡劫。

  但是,每一次劫难,大商都能有惊无险的度过,以后亦当如是。

  目送着魔礼海腾云驾雾而去,心中充满着豪迈与坚定,这是文丁留下的社稷,就算是要落败,也不会是在他手里。

  老人心事无人知,犹见后人不记前。

  倒是多日休息之后,某个重伤的小伙子睁眼了。

  一连睡了大半个月的孟尝,终于醒来,再睡下去,一些关心他的人,都快要坐不住,给他送回朝歌寻求医治。

  “我预警过,非生死关头,尽量不要使用那股沸血的力量,看来,你并没听进去。”

  孟尝脑子还有些发懵,睁开眼,足足怔了半天,眼神才聚焦起来。

  看着不苟言笑的蝶舞,孟尝感受着体内虚弱酸麻的身体。

  躺太久,都快睡得没有知觉了。

  回忆着当时的那一幕,记不起来战斗了多久,手里屠杀了多少只环狗。

  只记得,无穷无尽,一直杀,一直砍,一直锤,直到最后累倒,好似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才停歇下来。

  太累了,光是想起那一幕,那股困顿疲惫都会再度涌上心头。

  “那就是生死关头。”

  “随伱,命是你自己的,与我何干?”

  蝶舞手中绿光闪过,沿着孟尝的头顶一路扫过五脏六腑。

  “你身体元气大伤,比之魔礼寿也相差无几,调理一段时日后再用那耗命的能力吧。”

  “精神也差不多补足,没什么问题我就先走了。”

  “有什么事,托人去太师旁的鹰营找我。”

  说完,蝶舞便收拾着腰间的布包,站起身来准备离去。

  “多谢蝶舞姑娘。”

  一码归一码,前面血酒的事,让孟尝觉得蝶舞对他不怀好意,这份怀疑并不会随着帮忙治疗而结束。

  但救命之恩,该谢的也不能失了礼数,日后有机会定会要偿还。

  “孟校尉,好自为之。”

  看着欺身退去的蝶舞出了营帐,孟尝才呲着牙长出了一口气,站起来活动着多日卧床,酸胀的身体。

  刚刚说到了魔礼寿,想来是救回来了,不然不该这个说法。

  在检查随身的物件后,孟尝有点头疼起来。

  斧钺还在,两把短戟没了,当时的火光爆炸,威力那么强大,那两把陪伴多日的武器怕是废成了渣。

  走到营外,孟尝有些诧异,蝶舞不是说才半个月吗?这怎么感觉一觉从立秋睡到了隆冬?这大雪飘的,和往年的大寒没有差别了。

  看着各个营帐熟悉的面孔,孟尝心里一暖,大家都还在。

  这里的甲士都是孟尝的好兄弟,一路从崇城跟着崇侯虎出来,也一并跟着他选择了留下。

  此时见到孟尝出来,整个校尉营的兄弟都喜上眉梢,若非对孟校尉发自内心的认可,谁也不会抛家弃子的有家不回,跟着陌生的军队参战,要是主将不把他们当自己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孟校尉,您终于醒了。”

  “太好了,孟校尉醒了,您不知道,这段时日,可愁坏我们,真不知道没有您,我们还能怎么回家。”

  众人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在孟尝身边关怀着。

  孟尝心里也是暖洋洋的,这不是他的部下,这些可都是他的异姓兄弟。

  “哈哈哈,孟校尉,别找了,您放心,您的物件啊,有邓将军帮忙收整,一件都没落下。”

  “嘿,你这老不休的,连你也敢调侃我。”

  门口负责值守的两人,是崇城身经百战的老甲士,辛评,侯昶。

  这两人算是平时最与他亲近之人,自己本来没有亲兵这一说法,但是两人一有闲暇便会自觉来替岗看守孟尝的营帐,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

  “孟校尉,您昏迷的时候,邓将军一天能来四五回,回回都在坐在您榻前和您说话,这情义您可得记着,不然兄弟们可不乐意。”

  “去去去,有你们什么事?回头等我缓过劲来,非得操练死你们。”

  去了一趟马厩,看着赤兔安然无恙欢快的身影,孟尝松了一口气,这也是他的好兄弟,所幸无事。

  想着邓婵玉,心里有些苦涩,起初他真的只是眼馋那一手暗器技法,在战场之上,多一门武艺,多一条生路。

  流言蜚语听久了,日常相处下能感觉到姑娘的一些心思,面对儿女情长的事,他经验不多,一时不知道怎样去处理。

  不对,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自己是怎么回来的?

  哎呀,头好疼,想不起来了,真是头疼的很呐。

  回到营帐内,盘坐在榻上,孟尝终于处理完诸多事宜,能静下心来感受祸斗的惊喜大礼包。

  焚荒:火属性抗性被动增强,攻击附带火属性伤害,叠加无上限。

  ……

  熟悉的技能描述,老是含糊不全。

  火抗到底你给多少,另外这个火属性伤害又是有多少伤害?

  孟尝一直都觉得,自己的这套能力,来源不知,能力未知,只有含糊其辞的蝶舞好像知道一些原因,可就是打死不说。

  搞得什么都要自己摸索,金手指就金手指,说明书都不给,是不是太敷衍?

  孟尝从武器架上取下一把青铜剑,想要试试新技能的威力。

  在营帐内乒乒乓乓的忙碌了小半天,孟尝才终于搞懂这是个什么样的能力。

  对于利器,像刀枪剑戟之类的,效果非常强大,类似于给武器附加了一层热熔刀的效果,攻击一次,就如高温的热刀割肉,刚刚割开伤口,就附加了重度烧伤的火毒效果,和刀口抹毒一样,除了把这一大块肉割掉,别无他法。

  利器的损耗也比较均匀,单次攻击,差不多2%血容量的样子,有纯阳之体和崇高生命,续航有保障的情况下,不是不能接受。

  钝器有些划不来,不同的武器需要的血量不同,像赵丙那两把大铜锤,估计自己刚刚附上属性,就得跪在地上等死。

  效果也一般,高温钝器没啥意义,一锤下去,众生平等,已死之人还强行给他附带一个烫伤效果又有何用,简直鸡肋。

  最有用的,应该还是拳脚,和杀死从从、袁守仁时的效果一样,当时是纯粹的靠打入体内的沸血,去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焚荒附带的火属性攻击作用在拳脚上,这打出去全是高温的火力,如果现在让从从站在他跟前,他根本不需要钻进去‘掏心掏肺’,只需要轻松三拳,就能让他感受到死亡的甘甜。

  无所谓多强,但也不弱,和自己心心念期待的夔龙比起来,孟尝只能说不亏,但绝对不赚。

  收拾了一番昏睡后油腻腻的头发和身体,孟尝神清气爽,大雪的天儿洗个热水澡,没有什么能比这个更舒服的。

  孟尝盘腿坐在榻上,擦拭着长发,正想着等下要不要去看望一下魔礼寿,看看这厮这回又会嘴硬一些什么叫人捧腹大笑的话时。

  英姿飒爽的邓婵玉一脸兴奋掀开门帘闯了进来。

  “尝,听说你……呸!臭流氓。”

  邓婵玉啐了一口,害羞的又跑了出去。

  “……”

  好姐姐,不敲门你也通报一声啊,看着自己没来得及穿亵裤和袍子,春光乍现的样子,饶是一向脸皮厚的孟尝,都有些不好意思。

  往常夏季,军士们也没个穿亵裤的习惯,也就自己,以骑马磨腚为借口给自己的营里兄弟加了一身亵裤,平日不文雅的事情多了去了,也没见她这么害羞。

  “好了没,一个大老爷们,怎么比女孩还婆婆妈妈。”

  “好啦,好啦,你还好意思说,也不说一声就往里冲,那我要是正好光溜溜的洗澡呢?”

  邓婵玉略带嗔怒,略带娇羞的打量着孟尝。

  还别说,虽是隔着亵衣,也能看清楚结实有力的肌肉,一身白衣胜雪,不浓不淡的剑眉下一对明亮浩瀚的双瞳炯炯有神,年轻的朝气里硬朗的面容端的是相貌堂堂。

  算不得多帅,却是五官端正,英气十足,梳洗一番之后颇有少年将军独有的气质。

  一巴掌重重的打在孟尝的肩膀,邓婵玉抬着头往天。

  “嗯,咳,既已无碍,甚好甚好。”

  “本将……军,还有军务在身,告辞。”

  “……”

  捂着肩膀,孟尝呲牙咧嘴的看着又急冲冲跑出去的邓婵玉。

  这……这女罗刹,要是一直这么大大咧咧的,真不怕自己嫁不出去?

  最近有些卡文,逆子是个新手作者,看了很多、很多的小说,然后也有一些自己的故事想法,于是就动笔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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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商王驾崩

  北疆大雪,岱宗和泰城裹上了一片银白。

  劳师远征的朝歌军想要尽快速战速决,天不遂人愿,这一场大雪封堵了泰城与丰壤的联系,不仅让后勤加重了若干负担,同时也让泰城变成了孤悬北海的一支孤军。

  大军每日轮换,派人清扫山中驰道的积雪,广发侦骑,越是在情况危急的时刻,越是要注意防范敌人的袭击,这是闻仲征战多年的经验之谈。

  白日里,军营内也少了几分喧嚣,各大营帐更是加固营房,点燃了柴火,将士们围着中心燃烧的火焰,抵抗着严寒。

  补给还是延迟了,粮草还有剩余,但是冬衣不够用,只能武装三分之一的士卒,优先让甲士巡防泰城周边。

  前些时日岱宗一战,孟尝鏖战环狗群四个时辰,战功赫赫,也顺势从校尉提拔为了裨将,带兵数量并没有增加,还是以前崇城的千人规模,只是升了一级军职。

  闻仲不会将自己手下的精锐发给一个彼此不熟悉的客将去带领,在大商讨伐军的序列里,裨将,已经是到头,往后的军功,最多给他记册,等待凯旋之时,由商王或者崇侯再去加封。

  除非,孟尝不想在崇城军干了,主动去找太师,申请调拨。

  此时他原本一直都在犹豫,一年时间,保护家人的初衷没有变,却是在前途与未来上,有了些许的迟疑。

  偏安一隅,真的能安稳度日吗?

  孟尝的将营内,赵丙、卞吉、邓婵玉围坐在火坑前,火坑之上还挂着一只獐子,被大火炙烤,发出噼啪的爆油破皮声。

  在这个缺乏香料佐料的时代,就别想吃的太美味,能有一口抹着盐巴的烤肉已经尤为奢侈。

  但是孟尝不一样,他是一个对吃非常讲究的人。

  大锅乱炖,他也能将就的吃下,十八年的成长,也曾饥寒交迫过,为了腹中温饱他是不会挑剔的。

  可若是有让食材变得更美味的机会,他也绝对不会放过。

  这帮糙人丝毫不见外,平时自己嘴馋,一旦要加个餐什么的,绝对像是闻到了香味的环狗,一窝蜂端着食具就全跑过来等开饭。

  赵丙离自己最近,平时做个什么吃食,他能第一个闻着味儿,情有可原。

  卞吉就夸张了,自从撞见了一次孟尝用草木灰泥闷烤山鸡之后,就天天跟着孟尝屁股后面跑,凡是孟尝吃过一次的,他都厚着脸皮上去讨要,哪怕同样是伙房营制作的环狗肉汤泡黍米,他都觉得孟尝碗里的比自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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