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出门上车,进门空调,对厚重臃肿的衣服也避之不及。
这就让中产社区在末世变得没有价值。
食物、药品和厚衣服才是最重要的!
挖两米厚的雪进去,浪费大量照明和体力,结果只找到一堆无用的电器和金银首饰,这真的会让人吐血!
所以现在移民的眼睛又改为盯着店铺,尤其便利店和餐馆。
没有详细地图,也能根据街区的走向进行判断,现在人人都成了选址大师。
但店铺也不好找,找到了也未必有用。
因为末世降临阶段韦克菲尔德曾组织过大规模的撤离,这些店铺大多搬空商品。末世两年,小镇又不知被人扫荡过多少次。
拜之前兴起的集约化物流和供应链所赐,大部分店铺内都不会存储太多物资……所以经过最初两天的蚂蚁搬家后,冷静下来的人群分散成小队,涌向镇中心商业区和市郊仓库区两个方向。
毕竟韦克菲尔德不大,中心区只有十几栋楼房,4儿子店之类的又可以直接排除。
“所以,这就是你带我来富人区的理由?”格蕾丝有些不解又有些想笑,她挺喜欢看林克逞强的样子。“人弃我取不是这么理解的,相信我,富人区的物资更少。”
“他们的食物追求新鲜,都是当天运输,超过三天的直接丢弃……啊不对,是捐给穷人。厚衣服更是不可能有,任何不美观的衣服都上不了身。”
“相信我,林,我才是专业的,我在各种搜索队混了一年多,在伦敦我是搜索专家,经验丰富。找物资的事儿你就别操心了,只要跟着我说说话,搬搬东西就成,我肯定能找到好东西。”
“你医术好人也好,已经足够优秀,专心救人就行,出来就当陪我,没必要方方面面都要强。”她笑着说。
为什么要拉林克出来一起搜索,当然是为了展现自身有多优秀啊!
格蕾丝很自信,她能独自一个人活这么久,还是有点儿绝活的。
她可不是一个依附于男人的女人!
“我还是要会一些的。”林克笑着说,“等避难城市建立起来,肯定需要大量的搜索队伍,等附近的物资开采完了就去更远的地方搜索。”
“那时候路程更远,花费的时间更长,队伍除了战斗和后勤人员外,也需要配备医生,或者组建一支专业的急救支援队伍对所有小队进行支援。”
“我的医术偏向于急救方面,又年轻,身强力壮,你说到那时候会不会被要求参加?”
“与其那时候拖后腿,不如现在先适应一下。”
“……你想的可真远,我发现了,你总是有理。但这也不是你带着我乱兜圈子的理由,真想学我可以教你,我来带路,你慢慢跟我学。”
“嘘~相信我,就今天这一天。”
“好吧。”
林克朝四周张望一番,用无声的话语对身边问道,“是这里吗?”
这片雪地上明明只有两个人的影子,其实却还站着第三个人——那是一个身穿泳裤,头戴泳帽,一身白肉的中年男人,身体呈现半透明状。
是的,这就是为什么林克非要带路的原因。
不是因为他经验比格蕾丝更丰富,而是因为他有当地向导。
“就是这里,”幽灵跺跺脚说,“那边的灌木丛是我家院子大树的树尖儿,大树和房子之间中心点,就是我造的避难所的主出入口,副出入口在房子内,通风口有四个,这时应该都被堵住了。”
“我为末日准备了那么久,可谁能想到末日是大雪!”
这个人,是林克既美术馆后,遇到的第二个鬼。
他挺倒霉的。
他是个末世生存主义者,因为坚信人类一定会自我毁灭,所以早早就开始准备。
他是当地有名的建筑承包商,自身耗资千万建造了设备完善的地下避难所,并储备大量粮食、物资和医药!
按理说既然准备这么充分,在末世后他理应开启主角人生才对……
可惜,当末世第一场暴风雪降临时,他正在当地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屋顶,开泳池派对庆祝避难所顺利完工。
等他从泳池爬出来,发现派对的人早就逃得干干净净。不止如此,他们还从里面反锁了屋顶的门!无论他叫喊也好,哀求也罢,自始至终没有人回来救他。
他就那么被关在顶楼屋顶,直至冻死。
一大片完善的末日设施,为自己设计了未来几十年的生活,结果半点都没用上……
“那就是个阴谋,我是被人害死的!”幽灵嘟囔着,又说,“也可能是哪个狗东西看我不顺眼,顺手坑了我。”
这还真有这种可能……
刚变成幽灵时,他很担心自己屯的那些物资,自己耗资巨万建的避难所,会便宜了别人。
所以每天守在家附近,对着每个靠近的人大喊大叫,那时候他觉得这一切都还是他自己的。
可随着时间一天天推移,雪一层层越埋越深,他的心态发生变化——幽灵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但还记挂着他的避难所,并且开始害怕自己做的“努力”无人知晓。
他生前浪荡无依,死后了无痕迹。
唯一可以被人记住,让人有兴趣去了解他过去的,只剩这座避难所。
假如无人发现和使用,无人知道世上还有他曾经存在过,那他不是白造了?
第244章 天命之子
可这时想什么都晚了,无论他大喊大叫也好,飞来飞去也罢,除一些特定时刻外,没人能看到或听到他。
现在也不是人口稠密的旧世界,末日世界人口少,有资质看到他的人更少。
这世界仅有稀薄的奥能,即便诞生一些拥有超凡资质的天才,能觉醒的上限也不过是“阴阳眼”、“占卜”、“驱逐幽灵”之类的能力。
还要借助教堂的圣水,长期修炼等等。
幽灵想在恰当时刻撞上恰好能看见他,还愿意听他讲述故事的人,这种可能性可谓是微乎其微。
幽灵越来越绝望,直到林克,在空旷原野上一眼看到了他。
林克倒不是天生的阴阳眼,他只是在元素亲和状态后能看见纯能量的生物,也就是幽灵。
“你不要一直幽灵幽灵的叫着,太不尊重人了,我有自己的名字。”幽灵抱怨着,“嘿,这家,这家,进去搜搜!我记得他们家有一把皇室定制的猎枪!总是拿出来向我炫耀,简直气死我了!”
林克不是不叫他的名字,而是连幽灵自己都忘记了。
林克也不能随便给他取一个,那才是真正的不尊重人。
关键是他虽然把名字忘了,却记得自己建的避难所,记得死因,甚至还记得邻居家的猎枪。
“格蕾丝,这家,我们进去看看。”林克指着脚下的豪宅说道。
这么随便的吗?格蕾丝看看周围,完全想不出林克的判断依据在哪里。不过想想医疗室里存着的大把物资,还是同意了。难得今天约会这么开心,让他随便玩儿吧。
是的,她把这难得的外出时间当成约会。
“随你,如果这家卧室有壁炉,我们可以试试新床。”格蕾丝朝他抛了个媚眼。
昨晚已知林克博大精深,医疗室完全没办法发挥他的实力。
都是饮食男女,为什么单独出来,大家都明白。
林克也欣然从命,旁边还有幽灵看着?什么幽灵?
选了房屋背风处,合作挖出一条雪道,从二楼窗户进入室内。果然不愧是富豪的房子,尽管内部到处挂着冰凌,一楼还结着厚达30公分的冰面,依旧一眼望去处处富丽堂皇!
“他家房子是专为皇室服务的设计师设计,普通人请不到。”
在他们旁边的幽灵跟着一起飘了进来,哼哼的说道。
腐国的阶级壁垒更加森严,老贵族就喜欢用“有钱也买不到”的东西来羞辱新兴富豪。
小到袖扣耳钉丝巾,大到管家房子汽车。
可惜这招只在刚开始管用,后来就P用不当了。因为所谓“有钱买不到”通常是给的不够多,钱到位你连嘤女王的人都能挖。
老贵族什么都有就是没钱,服务一辈子给你个爵士头衔打发,还指望你能感恩戴德。
这家房子上到处都是贵族家徽,猎枪是皇室专供,处处彰显贵族身份。
至于说为什么老贵族要住在这种社区,当然还是因为……没钱。
只能到乡下富豪身上找找优越感,你看幽灵,不就是被邻居花式炫耀给虐惨了吗。
都开始修末日地堡,这脑子得进多少水。
不过U1S1,这房间建的确实不错,尤其细节和装饰,完全给人一种“现代设计师绝对做不出来”的既视感。格蕾丝参观时,也一副“住在这里一定超风光”的表情。
虽然看起来不是很舒适,但逼格贼高!
林克让【唯】等比例复制一下,将来说不准用得上,老牌儿贵族还是有点儿东西。这些设计很好,现在是L&L的了。
幽灵提到的那把猎枪被轻松找到。
这是一把双管猎枪,和之前得到的那把结构相似,同样发射12号霰弹。
但这把枪的枪管儿乌黑锃亮,显然材质非凡。
镀银枪身,侧面雕刻繁复的宗教故事,打磨上漆的胡桃木枪柄,上面有盾牌状家徽。在枪管正下方,用镀金花体写着“James Purdey & Sons”字样,和一个不认识的签名,简约大气,简直就是一把艺术品。
“真是很棒的猎枪,你知道吗?韦克菲尔德有一家狩猎俱乐部,他们拒绝黑人加入。不是那种明文规定,而是审核无法通过的那种……我刚刚说了黑人了吗,你是谁来着?”
靠近猎枪后,幽灵跟卡了壳似的,说话忽然变得断断续续。
林克急忙将枪拿远,发现没什么效果,幽灵的情况变得越来越差。
他像是失了智似的,目光呆滞的飘在空中。
林克连忙打开灵力视野,这才发现,原来在陈列枪架的背面还镶嵌着6枚纯银子弹——弹头是银底座上镶嵌玻璃容器,弹壳刻着圣经故事,容器内有不明液体,每发子弹上都有淡淡的白色灵光。
圣水子弹?圣物啊!
可惜毛用都没有。
这个世界存在幽灵,但不存在厉鬼,魔力水平不够。
林克连忙将子弹收入空间,没多久,幽灵就恢复了原状。
“……我们刚刚说到哪儿了?啊,这里直走,前面右转,我们去他家地窖看看!”
幽灵的状态好像更差了。
……
两个小时后,他们从雪洞钻出来,格蕾丝都要林克扶着才能走路。
手无师自通的学会掐人。
他们全身上下也都换了套全新的衣服——崭新的猎装,包括夹克、皮裤、鹿皮外套和皮靴完整一套。
俩人穿的跟情侣装似的。
此外收集到包括松露在内的大量珍贵食材,还有12瓶烈酒,20瓶水果罐头,11瓶番茄酱,5罐黄油和2个急救箱,以及上百发各类型子弹。
可惜,大批的红酒被冻裂报废。
即便如此,格蕾丝笑得见牙不见眼!
好东西就是好东西,这些都是她想都不敢想的高档货。
收获十分巨大,原因是大家都用常理去推测富豪,却下意识忽略一件事——富豪确实只用新鲜货,但豪宅内还有数量远比主人更庞大的下人们,他们用的可不是。
表面上,管家会把“不新鲜的好东西”捐掉,实际上是藏起来,制成干货,当做一笔珍贵的财富,绝不会随意享用。
最后还有最重要的收获——林克还在地窖内找到20盘密封良好的斯蒂尔顿蓝纹奶酪!这种圆柱形的奶酪,像石鼓大小,内部有蜂巢状空洞,每一颗都有八九公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