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差距不可谓不大。
反正诽谤罪是肯定没得辩了,还不如主动认罪认罚,给合议庭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再顺势反驳寻衅滋事罪。
以退为进,避重就轻!
这就是鲍龙鑫的诉讼策略。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
“随意殴打他人;”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并且都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鲍龙鑫站在那里,略带紧张地说道:
“而我方,我方当事人只是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帖,其行为固然构成诽谤罪,但并不符合上述四种情形。”
“因此,我恳请合议庭判定我方当事人寻衅滋事罪不成立!”
听到这里,林北不由得暗暗摇了摇头。
学艺不精啊哥们儿。
这不纯纯送菜么?
果然。
鲍龙鑫刚说完,张三便站了起来。
“对方律师有点东西,但是不多。”
“你刚才在那里列举了半天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说的很对,但如果我拿出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请问阁下如何应对?”
张三面带微笑,淡淡说道:
“《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编造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符合你刚才说的寻衅滋事罪第四种情形,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鲍龙鑫:嗯?(〃?????)ゞ
嘶!
想起来了,当年司法考试的时候貌似就考到这个来着。
但好像……应该……也许……大概……不是这么解读的吧?
“呃……虽然这个司法解释确实有这些内容,但我认为公共秩序指的是公共场所秩序,我方当事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帖,这个并不算……”
结果话还没说完,便被张三打断了。
“别说了,这个法条不是你这么理解的。”
包龙鑫当时就不乐意了。
有些不服气。
我承认你很牛批,但法庭辩论又不是论资排辈,而且我明明记得就不是这样子啊。
想到这里,鲍龙鑫梗着脖子道:“张三老师,虽然您很厉害,但不能这么武断吧,我认为我并没有理解错。”
“你就是理解错了!”
张三伸出中指推了推眼镜架,一脸“王の蔑视”的表情。
“这法条就是我参与起草编撰的,我还不清楚?”
“来来来,我来给你解释一下是什么意思!”
“公共秩序并不单指狭义的公共场所秩序,也包括网络秩序……”
张三解释起来。
而此时,林北下巴已经掉到地上捡都捡不起来。
雾草!
己方律师居然拥有法律最终解释权!?
好家伙,学法律的碰上编法律的,这你跟谁说理去?
话说回来,鲍龙鑫这哥们儿也是挺悲催的。
让你玩游戏,你居然单挑GM……
不被血虐才奇了怪了。
反正包龙鑫这会儿已经彻底麻了。
脑瓜子嗡嗡的。
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一个字来。
妈妈!
我想回家, 我再也不想当律师了!
哇(暴风哭泣)
。゜゜(′O`) ゜゜。
第54章 你不要给我哇哇叫!
“鲍律师!你别发呆了,赶紧反驳他啊!”
“我特么请你来给我辩护的,不是让你来当吉祥物的!”
王舒琪就算人头猪脑,这会儿也品出味道来了,连忙催促。
鲍龙鑫内心暗暗叫苦。
我的战斗力只有5,张三至少得有50000!
你让我怎么打!
为了这个案子,鲍龙鑫翻阅相关法律,熬夜制定策略,做了充分的准备。
原本还想着跟张三大战三百回合最后以略逊一筹惜败而告终。
结果……
只能说理想很丰满,但现实真的很骨感。
还三百回合,连三个回合都撑不住。
“赶紧的!小心我投诉你!”
王舒琪咬牙威胁。
鲍龙鑫无奈,只能硬着头皮说道:“呃……我觉得我方当事人发帖之行为,并未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首先……”
寻衅滋事罪被戏称为“口袋罪”,一方面是说很多情况都可以往这个罪名上面靠,另一方面也是指出了这个罪名边界不明的特点。
其他刑事犯罪基本都有很清晰明确的界限和定义。
比如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
又比如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但寻衅滋事罪不同,边界太模糊了。
同一种行为,你说它是寻衅滋事罪没毛病,说它不是寻衅滋事罪也说得过去。
具体如何裁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还得看双方律师的临场发挥。
这也就决定了这个罪名有很大的辩护空间。
鲍龙鑫就是利用寻衅滋事罪模棱两可的特点,在竭力争取。
“……因此我认为,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话音落。
张三再度起身,开口道:“反对!”
“反对辩护人所说,被告人之行为并未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言论。”
“被告人于X月X日X时发布第一条微博,通过伪造的视频诬陷我方当事人猥亵,浏览量过千万,在网上引起极大关注和讨论度。”
“X月X日X时它又发布了第二条微博,声称其在中学时代80同学是被我方当事人威逼的,再次引起巨大反响。”
“相关话题在各大平台冲上热搜,并由此引发了一场针对我方当事人的网络暴力,仅仅是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且并未道歉而被提起自诉的就超过千人。”
“这般程度如果还不算严重混乱的话,那么请问,到底要怎样才算严重混乱!?”
张三声音洪亮有力,掷地有声。
“此外,被告人先后两次发帖的行为,也足以证明其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性。”
“因此,被告人成立寻衅滋事罪!”
“辩护律师方才所言,简直是一派胡言!”
“这种逻辑不通,强词夺理的话,就不应该从一个法律人的嘴里说出来!”
鲍龙鑫:如果我有罪,请让法律审判我,而不是让张三血虐我!
他很想撂挑子,但是没办法。
身在其位,没得选择。
只能强行硬着头皮继续辩论。
虽说勇气可嘉。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鲍龙鑫的所有辩护策略,刚一提出来立刻就会被张三无情驳斥。
根本站不住脚。
这是法庭辩论?
这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场面太过惨烈。
苏贯彻都看不下去了,敲响法槌,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听到法槌的声音,鲍龙鑫感动得差点哭了。
从未有任何一个时候感觉法槌声如此动听。
接下来就是原被告双方的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