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老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巴掌大小的灰皮小本,塞到陆旭手里。
陆旭有些困惑地接过了本子,略微犹豫了一下,还是回答道:“陆旭。”
接着他又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支钢笔和一张纸,俯身飞快地写下一行字。
然后又从口袋里取出一枚印章,哈了一口气,用力地盖了上去,这才递给陆旭。
陆旭看着纸上写的字,“本人自愿将凤凰牌自行车转赠予陆旭!”
下方,还有一个鲜红的私人印章。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您老好好休息吧!”
陆旭瞧了瞧墙上的挂钟,时间确实不早了。
赶紧向老人告辞,快步离开病房,临走还不忘轻轻地带上了门。
看着陆旭那笔直离去的背影,老人笑着低声自语一句,“这小伙子!”
不久之后,老人的家属赶到了。
“爸,您没事吧!”还没进门,一道焦急而又关切的声音就已经传来。
“放心吧!我还死不了!”老人气哼哼地骂了一句。
片刻后,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对了,救我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要是你不快点来,老头子估计早就跟阎王爷见面了。”
听了父亲的一席话,何勇立刻对父亲提及的那个恩人心生感激。
他暗自决定一定要找到这位救命恩人,并向他表示深深的谢意。
此时,陆旭刚从医院走出来,他骑着自行车一路疾驰,直奔派出所而去。
那个老人交给他的灰色小本正是这个时期自行车的行车证,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东西。
大多数家庭通常会在自行车上打个钢印作为证明,而持行车证的情况则比较少见。
至于具体原因,陆旭并不清楚。
但他知道,如果你想通过官方途径再次把车子卖掉,那就必须要有这个灰色的小本本。
否则,即使你的车上有个钢印,官方也是不会承认的。
现在,手握行车证和老人给的转赠说明书,陆旭走进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警察效率很高,不出十分钟,这辆自行车的新行车证上就已经印上了陆旭的名字。
当然,钢印也需要换成新的。
看到崭新的钢印,陆旭不禁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接着,他跨上自行车,直奔和平饭店而去。
骑行在街头巷尾,他的心情无比愉快——救人并得到一辆自行车,这笔交易绝对不吃亏。
不久后,陆旭便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和平饭店。
见到他的员工们都惊讶得目瞪口呆,一个个眼睛都瞪圆了。
“行啊!陆旭,弄了辆自行车。”
“还是永久牌的,没少花钱吧!”
“不对呀,你小子身上都没几个钱了,这车是从哪儿来的?”众人围着陆旭七嘴八舌地打听着。
陆旭得意洋洋地说:“哈哈,一分钱没花,路上送一位老人去了趟医院,这就是答谢礼物。”
说完,他转身走进厨房,留下一片满是羡慕的眼神。
“这陆旭运气真是好啊!”
“没错,白白得了辆自行车,这种好事我怎么就遇不上呢!”
“唉!真是羡慕嫉妒恨啊!”大家一边议论纷纷,一边满脸羡慕。
最后只能各自回到工作岗位,努力忙碌起来,以此来缓解心中那份无法实现的愿望。
得益于陆旭的到来,饭店的生意瞬间火爆起来。
凡是品尝过菜品的顾客,都会念念不忘,于是乎一到饭点,周边很多工人便会慕名而来。
看到大家都对自己的菜品赞不绝口,陆旭心里也非常开心。
对于一个厨师而言,有人爱吃自己的菜肴,无疑是对自己最高的赞赏。
然而人一多,工作量自然跟着水涨船高。
要是每天都这样的话,陆旭恐怕会被累垮。
正在思考之际,他在厨房里大声喊道:“张班长,你过来一下!”
张博安闻声,急忙赶了过来。
“班长,你愿不愿意跟我学做菜?”陆旭一边翻炒着手中的菜,一边头也不抬地问道。
听见这句话,张博安顿时愣住了。
他万万没想到陆旭叫他过去,竟然是为了这件事——学习做菜。
学习烹饪?他当然乐意啊!
自从见识过陆旭精湛的厨艺之后,他无时无刻不在梦想着有这样的机会。
特别是今天,当陆旭还没到的时候还好一些。
但是一旦陆旭来了,他这个后厨班长几乎就没有施展身手的机会了。
顶多也就是帮陆旭切切菜、打打下手。
虽然不甘心,但也无可奈何,毕竟那些顾客都指名要点陆旭做的菜。
这让张博安即便有再多的不甘,也只能化作一声无奈的叹息。
然而他没想到,机会来得如此之快
陆旭居然愿意教他做菜,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啊!
“陆旭,你是认真的吗?我愿意学,我真的非常愿意!”
张博安连声答应,生怕错过了这次机会。
“那好,你过来!”随后,陆旭便开始详细地向张博安讲述起手中鱼香茄子的烹制方法。
作为一位基本功扎实的厨师,陆旭稍微一点拨,张博安就能领会其中的窍门。
“陆旭,谢谢你!”张博安由衷地道谢。
“谢什么,我只是觉得事情太多,想找个人分担罢了。”
陆旭说着,言语间并无谦虚之意.
第二十七章 都被镇住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看中张博安的底子不错,他还真犯不着费劲去教别人。
尽管如此,张博安仍然十分感激陆旭,他从心底将陆旭视为了自己的师父。
也正是由于他的用心和勤奋,使他在日后的烹饪技艺上达到了更高的境界。
加上陆旭用心地教导,没过多久,基本的家庭烹饪技巧他就全都掌握了。
于是,这让陆旭在忙碌的工作间隙,也能抽出时间歇息一下。
后来的客人点菜时,陆旭只是给张博安指点了几回,之后便完全放手让他负责了。
厨房里其他人都忙得团团转,双脚几乎没机会沾地。
然而陆旭却悠哉地坐在一旁的凳子上,一手拿着水杯喝水,另一手聚精会神地运用意念检查他的随身空间。
哎哟喂,那还是他的那个牧场吗?.
一片翠绿的草地上,全是白花花的鸡蛋。
东一堆西一堆的,神奇的是这些鸡蛋居然都没有破掉。
早上刚刚放入牧场的小鸡仔,也都长成了大鸡。
周围还围着一大群它们的后代,看上去颇为壮观。
陆旭连忙动念头一“收”。
刹那间,地上的那些鸡蛋,自动归位到仓库的货架上了。
“叮!恭喜主人获得1000枚鸡蛋,100只成年母鸡,100只成年公鸡以及100对小鸡仔!”
随着机械般的声音落下,陆旭马上有了一个猜想。
他记得当初把许大茂家的老母鸡放进牧场时,立刻就收获了十个鸡蛋。
现在有100只鸡,却得到了1000枚鸡蛋。
换算下来,平均每只鸡每天能产十个鸡蛋,显然牧场内的资源并非无限增加。
并且,无论是公鸡母鸡还是小鸡的数量都精确地维持在100只,这就更加证实了他的推测。
认识到这一点,陆旭反倒松了一口气。
如果牧场的东西可以无限增多且没有任何限制,那可就要犯愁了。
但是,1000枚鸡蛋也已经不算少了,看来得找途径消耗掉才行。
略微思索了一下,他已经心中有数了。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到下班的时候了。
陆旭向同事们打了声招呼,随即离开厨房,没有半点儿留恋。
他骑上那辆二八大杠自行车,又从空间里取出两只老母鸡,慢慢悠悠的回家了。
刚到四合院门口,他推着的自行车,就吸引了大量的目光。
“这陆旭忽然变得这么有钱,连自行车都有了,这钱,不会来路不正吧!”
傻柱突然提起这个话题,大家伙儿才开始疑惑起来,一致觉得陆旭的钱财来历不明。
许大茂挤在人群里,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幕。
他对于傻柱和陆败家两人都看不顺眼,巴不得他们俩闹翻天,闹得鸡飞狗跳。
看见大家都对陆旭抱有敌意,易中海脸上也满是欢喜。
昨晚陆旭跟他还顶牛,现在这不是正好落到了他手里?
这次他一定要给陆旭一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这院子里究竟是谁说了算。
“陆旭,这辆自行车是从哪儿来的?我们大院可不容许有小偷小摸的行为。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自己坦白,大院的人念你初犯,或许还会替你说情。”
一大爷气势汹汹地质问陆旭,摆明了就是要找个理由惩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