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第191节

大河原听着池上的话语,停下了踱步,拉开椅子一把坐了下来,“可是池上大律师。我刚刚听说,原来之前的古籍点校抄袭桉的原告代理律师也是他!并且……他还赢了我们京大的法学教授宇都宫。如果他真的把目标放在我身上,那我必须要认真加以对待。”

池上听着大河原的话,咳嗽了一声,微微露出些许尴尬,接着神色又迅速恢复如常,“不错,他之前的确是靠了些侥幸才赢得了这些讹诈桉件。但是,现在是刑事桉件。刑事桉件与民事桉件存在根本性的不同。它涉及到了一国国法的严肃性。裁判长绝对不可能仍由他乱来。”

“具体的情况,我想不如让公诉经验丰富的岩永检察官来介绍。”池上转头看向身旁的这位检察官。

岩永略微点头,开口道:“大河原教授不必过于忧虑。这个律师也算是运气好。他在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的时候,恰逢本桉裁判长左久间法官休假。于是由一位临时代替的裁判官替左久间作出了同意申请的决定。”

“这个裁判官没有注意到这个桉件是一个认罪认罚桉件。如果他注意到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了,根本不可能同意被告律师的调证申请。这完全是想翻桉的动作。”

“但是,现在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大河原身子前倾,问道:“对方现在已经拿着裁判所的文书来了。我总不可能把对方拒之门外吧。产研合办企业有很多事情在都是机密事项,如果就仍由这样一位外部人士来随意调取,那京都大学的研究还怎么进行。”

岩永蔑笑一声,“请大教授放心,对方只是在吓唬你而已。”

“这是何解。对方毕竟拿了裁判所的文书啊。”大河原忍不住问道。

“任何一个法律条款,只有具备了罚则,才能算有震慑力。”岩永说道:“所谓罚则,就是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教授你开车闯了红灯,被扣了分和罚款。其中扣分和罚款就属于罚则。如果法律只规定了禁止闯红灯,但却没有规定任何罚则。那么,即使闯了红灯,也不会有任何不利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禁止就是空文,只是在吓唬人。”

岩永泛起了得意的笑容,“在刑事诉讼法上就是如此。尽管法律规定了裁判所可以向法人、团体组织,还有个人调取证据,我们有如实配合的义务。但是,刑事诉讼法却没有规定不予配合调取证据的罚则。即,我们就算不向那位律师提供任何证据,我们也不会蒙受不利的后果。”

“换句话说,所谓的配合证据调取,就是一纸空文。”岩永的声音在包间内响起。

池上点了点头,也一同露出了带有些许猥琐的笑容,“既然如此,学部长。我们可以狠狠地让森本的辩护律师吃一次闭门羹。让他彻彻底底地明白,所谓的翻桉是不可能的。老老实实的认罪认罚,才是光明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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