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熊谷法官的声音落下,宫川立刻捏紧了笔,竖起双耳,专心致志地听着来自裁判席的声音。法官对争议焦点的归纳,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够代表法官对案件的看法。
“合议庭认为,本案在事实和法律适用上,有两个争议焦点。”熊谷法官低着头,眼睛不断扫动着台上的材料,沉声说道。
“第一个争议焦点。川本高速提供的证据在证明力上是否可信。第二个争议焦点,川本高速是否已履行其相应的养护义务。”
“下面,就第一个争议焦点,川本高速提供的证据是否在证明力是否可信,请原告代理人首先发表辩论意见。”
宫川和旁边的北原对视一眼,随即她从原告席上站了起来:“裁判长。本案之中,川本高速提供证据,不具有可信度。川本高速所提供的的一系列证据,例如所谓的内部管理规章,《路面巡查与保洁管理办法》《公路路面巡查表》《公路路面保洁记录表》等材料,全部系由川本高速单方面形成。而证人证言部分,证人全部是川本高速的员工。”
“其材料的形成过程不客观,受到川本高速的控制和干预。究竟川本高速是否真的有按照内部管理的规章进行路面巡查,存有疑问。究竟巡查表上已经签名的事实,是否就能证明巡查道路的员工确实已经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巡查,存有疑问。”
“请法庭考虑上述证据材料的全部都由川本高速单方制作,对于上述证据的证明力,不应采纳!”
宫川的声音落下,旁听席上的一众人士都不由得微微点头。
原告方的代理人律师显然抓住了川本高速材料的薄弱点。
一时之间,旁听席上的目光都落在了被告席上,都在看接下来,上市公司聘请的精英律师会如何作出应对。
却见被告席上的今西对着自己的女儿微微冷笑,不急不忙地从位置上站了起来,未有一丝慌乱,仿佛刚才原告律师的辩论意见,未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裁判长。刚才原告代理人所陈述的辩论意见,没有充足理据。我想请法庭考虑一个最基本的事实。”
“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高速公路公司的养护工作必须在第三方的监督下完成。既然如此,高速公路公司在履行养护义务中所形成的各种文件与记录,必然是单方形成的,并且只可能是单方形成的。”
“原告律师刚才提出的观点,完全未顾及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实际状况。如果每一家企业是否依照国家标准提供产品和服务,都得聘请第三方来进行监管,试问企业怎么可能承受这样的经营成本。正常的商业活动还将如何展开?!
今西知道熊谷法官的亲商业态度,特地又重重地强调了宫川的法律观点对企业经营效率的负面影响。
“据此,原告律师仅以相关巡查养护记录系由川本高速单方制作为由,否定川本高速提供证据材料的证明力,不足为凭!”
今西十分清楚,这个争议焦点的归纳反映出了熊谷法官在如何对待川本高速提供材料可信度的犹豫态度。从目前的基本盘而言,如果川本高速提供的材料能够获得法庭采信,其实就在很大程度上顺带解决了第二个争议焦点——川本高速是否已履行其养护义务。
如果,法庭采信了川本高速提交的系列巡查表,那就几乎很难否认川本高速已经依照国家标准履行其养护义务。
只要在第一个争议焦点上,占据优势地位,就是掌握了全局制胜的关键。
“裁判长。”今西向前一步说道:“事实上,决定川本高速提供材料可信度的关键,不在于其是否由川本高速单方制作,而是在于不同的证据材料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
“我想提请合议庭注意。从川本高速提供有关公路巡查的内部管理规章与巡查制度来看,是能够与国家标准一一相对应的。正如同当前国家标准规定,公路路面的养护应当不少于一次,川本高速也建立了每日巡查至少一次的养护制度。”
“同时,为了证明川本高速已经按照国家标准对公路进行养护。川本高速不仅提交事发当日的巡查养护记录,还提交了多个连续天数的养护巡查记录。在这些日子内,同样有员工作业的签名和确认,且这些签名的真实性已经得到了司法鉴定的确认。”
“由此可以看出,川本高速提供的巡查养护记录具备国家法定要求的要素,且记录的形成是连续的和完整的,是可以互相印证的,具备客观性。原告代理人虽对证据提出真实性质疑,但不足以推翻被告川本高速所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川本高速提供的内部管理规章、巡查记录表等材料,应当获得法庭采信!”
第一百一十章 最终之战(上)搏斗
随着今西的话语落下,他缓缓走回被告席位,像是完成了一场优雅的表演一般,坐回到座位上。
法庭的氛围,弥漫着一种可怕的安静。审判庭内的每一个动作和声响,哪怕是来自旁听席的一声咳嗽都能够被听得清清楚楚。此时,每一轮辩论意见的发表,都将影响到席位上法官的倾向,进而影响到案件的判决——最后形成对之后即将开始处理的集团诉讼的参照作用。
方才宫川的辩论意见,经过父亲今西的论述,刹那之间又被瓦解。原本想以在案证明川本高速履行养护义务的证据,都是被告单方制作为由,攻击证据的可信度。但在今西的论述之下,养护巡查记录由被告单方制作,不仅不是不合理的,还是必然的。
这番论述不仅在无形之中瓦解了对方的攻击,还增强了己方证据的可信力。
这就是1000米俱乐部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可怕实力,
看着对面被告席上,北原笑了笑,在座位上松了松绑得有些过紧的领带,有些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那种超然淡定的气质,竟与对面的上市公司资深律师表现得不相上下,而且身上带有着一种对庭审节奏的极其熟悉感。
从他身上丝毫感受不到紧张,完全看不出他是一个正在背负着身后集团诉讼压力的人。
“裁判长。”北原看向熊谷法官,提高声音道。“川本高速提供证据的可信度,不在于其彼此能够做到相互印证。而是在于其是否能够合理地反映出川本高速已经真实地依据国家标准履行了养护义务。”
“被告提供的一系列所谓的内部规章、巡查养护表、保洁记录表等等。都是依据公司的某个流程或规则产生出来的文件。其当然能够互相印证,自圆其说。然而,这种“互相印证”是一种虚假的互相印证,它只是在一种内部体系内,自我循环的论证。”
一边说着,北原举起手上的A4纸,“我们可以看到这份川本高速提交的涉案路段《路面巡查与保洁管理办法》。这份所谓的“管理办法”,其作为公司内部的规章,在文件上并无公司公章戳盖。也根本没有具体哪一次公司会议通过的记载。也没有这份规章究竟何时生效起的时间。”
“这种粗略的证据,欠缺诸多可以追查的细节,根本无法进行进一步调查,来进行互相印证。”
“所谓真正的互相印证”,北原微微咧起嘴角,看向被告席,故意停顿了语句。那笑容里头像是包裹着无限的嘲讽,仿佛在赤裸裸地嘲笑道:“你们连造假,都不会造。”
看到北原的笑容,今西的内心忽又得地一颤。如今,在面对北原,今西也已经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压力,不仅仅只是由于北原的论辩技巧,更是因为他现在身后是一起高达的万人的集团诉讼。
今西微微深吸一口气,拿起了笔。
这是今西在寺井案中面对北原时,第一次拿起了笔,认认真真地准备记录下北原说的内容,以便自己迅速针对对方的论点进行反驳。
“请裁判长看到《保洁记录表》上的保洁时间。”北原冷笑道:上面显示了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保洁的结束时间为15点10分。距离我当事人寺井的车祸时间不超过20分钟。在路面保洁时间刚刚结束之后,公路路面仍然存在障碍物。即使川本高速真的有进行路面,这也是证明被告川本高速的路面保洁活动根本未有真正发现并清除了路面障碍、其路面养护是不仔细、不彻底、粗糙的一略而过。”
“从保洁记录和车祸发生的时间来看,川本高速未有真正依照国家标准对路面进行了养护。其提供的系列材料不能合理地反映了川本高速履行养护义务。
“因此,这些证据不具有可信度。川本高速必须提供更多纸面以外的证据,来证明去养护义务已真实履行。否则这些纸面记录,即使能够所谓‘相互印证’,也不具有可信度!”
今西握着笔的手。由于紧张也开始了微微抖动。此时,他发现他已经需要仔细地思索才能够回击这个年轻人。今西迅速翻着桌面上的卷宗材料,发出哗啦啦的纸声,过了一阵站起来说道:
“刚才原告代理人说的保洁时间问题,事实上,对于保洁时间的记录,在川本高速内是有专门的监督组负责的。保洁表上的时间结束记录,其实是监督组看到保洁人员返回养护中心时的时间,并不代表保洁路面的真正结束时间。”
“考虑到从路面另一端返回养护中心的时间,路面养护完成很有可能在2点半之前就已经完成了,距离原告寺井发生车祸的时间,有足足1个小时以上。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又有新的货车洒落物出现,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请法庭考虑到川本高速的路旁标牌是有设置报告电话的。任何人发现路面洒落物均可拨通标牌的电话进行报告,养护中心的人员就会及时出动,对路面进行清理。方才原告代理人提出的保洁记录时间问题,不足以动摇川本高速提交证据的可信度。”
一番话说完,今西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
却见在原告席的北原在用一种似笑非笑的古怪神情看着今西。
下一秒。
就听得这位年轻的男律师说道:“裁判长。刚才被告律师对保洁表时间记录,提出了新的观点。这属于举证意见的范围,而不是法庭辩论意见,不应在法庭辩论阶段进行发表。如果被告律师想提出对于保洁结束时间的理解,应当向裁判长申请中止法庭辩论,重新回到法庭调查阶段,否则刚才被告代理人的所谓意见,不应采纳,”
“你……!”今西张了张嘴,想反驳北原的话,然而却发现他无法进行反驳。他卡住了。在法庭上卡住了。
如果说,前两次在律所同北原的交锋,是因为有女儿宫川在旁边,而把他搅得心烦意乱,意外卡壳,那么这一次在法庭上,就是真真正正地被北原逼到了哑口无言。
今西迅速又在被告席上翻起材料,补救道:“裁判长。请看我们之前提交的一段监控录像。虽然该段监控录像未在法庭播放,但该录像是在养护中心出入口的摄像头,录像内容显示在巡查的时间段内,川本高速的养护中心有作业车辆驶出,这恰好说明川本高速是有在真实地履行养护义务,能够与纸面记录形成相互印证!!!”
今西的话音刚落下,北原的声音又响起道:
“被告代理人提供监控录像,只有视频中的画面时间予以佐证,未提供其视频文件的生成时间,可信度存疑!”
今西再一次卡住了,他发现面前这个年轻人的身影在此时看来,竟像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在朝他步步紧逼,锋利的獠牙都已经贴到了他的面部。忽然之间,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开口说道:“裁判长!刚才原告也是在发表质证意见!也不应当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
今西算是在某种程度上“投降”了。他发现他作为一个拥有几十年经验的诉讼律师,居然也从面前这个小毛孩上学到了东西。
此时,经过北原与今西的数轮交火,旁听席上的听众也懵了。不仅仅是一般市民懵了,就连来旁听的今西律师事务所的中高年级律师也懵了。
究竟川本高速提供一系列巡查表等证据是可信,还是不可信,他们听完双方的辩论之后,也无法产生一个倾向性的意见。
一方面这些证据是由川本高速单方制作,但另一方面这些证据的形成,也只可能由单方制作形成。一方面,这些文件能够彼此之间互相印证,但另一方面,这些证据的所谓相互印证,又只是在一个闭环之内形成。这样一来,可信度上又存在疑问。
今西律师事务所的中高年级律师骤然发现眼前的这场战斗,已经不是他们所能涉及的领域。
裁判席上的熊谷法官,看着两位方才激辩的律师,淡淡说道:“双方律师还有没有补充的辩论意见要发表。”
“没有了,裁判长。”今西和北原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下一个争议焦点。川本高速是否履行了其道路养护义务。请原告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熊谷法官的声音,从裁判席上传来。
第一百一十一章 最终之战(上)二重防线
随着熊谷法官宣布第二个争议焦点,这个最关键的问题终于来了。这个争议焦点是如此之清晰明了,以至于旁听席上非法律专业的人士,都能够明白这个问题的要害。
如果川本高速被认定为是已经履行了其相应的养护义务,那么川本高速就不必对事故的发生负担责任。一想到这个争议焦点,将直接决定案件的结果,旁听席不由得都为捏了一把汗
一股巨大的精神压力,犹如密布的乌云笼罩在那两张桌子上的代理律师。在这个问题上发表辩论,犹如在悬崖旁边驾驶马车,只要稍有不慎,就会马车倾覆,车毁人亡。
宫川再度站了起来,抬头道:“裁判长。《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明确规定:高速公路路面应当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以保持路面和环境的清洁。”
“本案之中,G227段高速公路存在未及时清理的两块工字型铁块,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铁块存在本身的事实,就足以说明川本高速未依照国家规定,对路面杂物及时清除。据此,应当认定,川本高速未履行其相应养护义务,应当承担事故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今西捋了捋自己的领带,冷眼看着自己的女儿,一脸不屑地站了起来:“原告代理人的辩论意见其实是立足于两点。第一点,是川本高速未履行其相应的养护义务。第二点,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川本高速未履行养护义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裁判长,请允许我稍微离题,就原告代理人的第二点的因果关系问题,先行发表辩论意见。请合议庭注意到本案中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交通警察已经对涉案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出了责任认定。其中寺井驾驶车辆,存在追尾行为,被交通警察判定应负事故全责。”
“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已经明确认定:本案事故的发生,在于寺井本人的驾驶行为违反交通法规。因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寺井自身。退一步说,即使假定川本高速未履行其相应的养护责任,其与事故发生之间也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当负担责任。”
不知不觉之中,今西已经布下了第二道防线: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
现在宫川和北原不仅要证明川本高速未履行相应的养护义务,还要证明川本高速的疏忽与事故发生具有充分的因果关系。
骤然之间,举证义务再度加重。
而现在已经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再提交新的证据来证明因果关系,在程序上已经是不可能。
今西的一番话,仿佛刹那之间再度立起一座不可逾越的山峰。
旁听席内的目光纷纷都落在原告席之上。经过这几次论辩之后,旁听席上的听众已经发觉了对面上市公司聘请的资深律师的恐怖实力。总是能够将原告方的指控瞬间逆转,在看似无懈可击的指控之中,找到一个微小漏洞,随即将原告看似确凿的指控,如数撕裂。
果然,年轻律师和资深律师还是相差太大了,旁听席上有听众小声感叹道。
北原再次从原告席上站了起来,“裁判长,对方依据交通责任认定书,来否定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显然并无理据。”
“请法庭注意:交通事故责任书判定的事故责任。而本案审理的焦点是川本高速的管理责任。”
“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不等于对公路管理责任的判定。事实上,交警也无法对公路的管理责任进行判定。事故责任与管理责任显然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我们不能以前者的责任划分,来决定后者的判定。”
北原如同在说故事一般,娓娓道来:“同时,我还想提请法庭注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未提及铁块存在。而我当事人提交的行车记录仪确实证明了路面存在两个工字型铁块。”
“因此,极有可能是当时事故产生的碰撞,同时也击飞了铁块。所以,交通警察于现场调查之时,未能发现铁块,故未提及铁块存在的事实。”
“由于交警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未提及铁块,其事实认定部分是不充分,不完整的。如果依据这样一份不充分,不完整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判定川本高速的管理责任,那我们最终得出的结论,也必然是不充分,不完整的。”
“综上。请法庭明察!交通责任认定书划分的仅是事故责任,不能够作为判定川本高速管理责任对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
话音落下,今西布下的第二道防线,再度被北原撕裂。
随着北原这番论述作出,旁听席上有听众已经逐渐的发现:原告席上的那个年轻的男律师与对方那个资深律师竟然形成了分庭抗礼的局面。他在气势上甚至还要隐隐压过对方。若仅凭年龄论之,那年轻的男律师已是胜过一筹。
察觉到这点的听众,他们不由得也被这个年轻人的斗志所感染,望向北原的神色多了几分期待。
今西手上握着资料的手,已经在微微抖动,眼皮时不时地就跳动一下。
为什么这个小子没有任何的紧张情绪?!
为什么这个小子的反应这么快?!
为什么这个小子总是能够回应自己的攻击?!
今西感到他每一次的辩论意见的发表,都像是在朝墙壁挥出拳头。虽然是击打到了墙壁,可是瞬间的碰撞力和反击力,却让自己挥出的拳头感到无比的疼痛。
今西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神,转头看向审判席,“裁判长。我将继续发表我的论辩意见。方才我的辩论意见是针对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现在,我将重新回到履行养护义务的问题。”
“裁判长。本案之中,我明确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只要川本高速已经按照规定完成了相应的巡查,那么即便路面上出现铁块,也不能认定川本高速未履行养护义务。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每天需要巡查的次数是至少一次。”
“川本高速已经就G227段公路,进行了每天一次的清扫和巡查,应当被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其相应的养护义务。”
“就连刚才原告代理人也承认,涉案铁块的出现时间是在保洁完成的时间段以后。杂物的出现,只要并非是巡查养护的时间段内发生的,就应当认定为川本高速已尽养护巡查之义务。”
“因此,仅以路面存在铁块为由,就否定川本高速未履行养护义务,理据不足!”今西高声说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 最终之战 (上)怪物!怪物
法庭上,空调的微风徐徐吹来,扇叶轻微的震动声响,仿佛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此刻的冷气,却犹如萧瑟的秋风,夹杂着一股冷意。案件已经来到了最残酷的厮杀阶段,这里每一句话的交锋都犹如战场上士兵面对面地进行刀劈斧砍,抬手之间就是横飞的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