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第294节

“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

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

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

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

……”

当最后一个音符缓缓结束后,曹志强才放下吉他,然后看向录音室的大玻璃窗外。

当看到窗外录音师举起一个大拇指后,曹志强才吐出口气,放下怀里的吉他,从录音室走出去。

出了录音室后,曹志强来到录音师身边,对那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录音师问:“怎么样,陈工,这次可以么?”

“很好,非常好。”那个被称呼为陈工的眼镜男笑着点点头,“这次非常好,一次过,没有任何问题,完全可以直接录唱片了。”

“那就好。”曹志强笑着点了点头。

那个陈工感叹道:“曹经理,说实话,我也给很多人录过唱片了,这方面也算资深人士,但能唱的像你这么好的人,真不多见。

尤其是这首《红旗飘飘》,听着就带感,情不自禁就浑身发热。

我敢打赌,这歌要是推出去,绝对会火遍大江南北!”

陈工说完这句后后,旁边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年轻笑道:“陈工,昨天录那个《血染的风采》的时候,您也这么说的。”

“去去去!”陈工笑骂了一下旁边的那个小年轻,“昨天我是这么说过,但这正说明人家曹经理是人才啊,随便唱一首都有大火的素质,你敢说昨天那首歌不好?”

“好啊,怎么不好。”那个小年轻笑道,“不过我感觉还是今天这个红旗飘飘更好,更带劲,昨天那首血染的风采虽然不错,但总感觉有些沉重。”

“沉重就对了!”陈工扶了扶自己的眼镜。

“昨天那首歌,明显是唱给军人的,本身就带着一股哀声。

不过这才是那首歌的精妙之处,哀兵必胜你懂么?

如果说昨天那首血染的风采,是一股哀兵必胜的信念,是对国家爱的深沉。

那么今天这首红旗飘飘,就是一股对国家的自豪跟骄傲。

一个是爱的深沉,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一个是爱的昂扬,可以为止自豪自傲。

风格不同,却异曲同工,都是一种骨子里的爱国情怀。

你们年轻人呢,可能更喜欢那种昂扬向上,可以尽情嘶吼的红旗飘飘。

但等你上了点年纪,你就会更喜欢那种更加深沉的血染的风采。

我这么说,小王你懂了么?”

那个被称呼为小王的年轻男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好像有点懂了。”

“什么叫有点。”陈工一撇嘴,“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不要不懂装懂。回头你多听几遍,多思考思考,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是,陈工。”那个小王严肃的点点头,“回去我一定认真学习领会。”

“这是应该的!”陈工也严肃的点点头,“一定要多听,然后好好写个心得体会,这对你们年轻人有好处。”

“陈工,当我离开家的时候,你满怀深情吹响号角这两句词,您是怎么理解的?”

“这个啊,小王你算是问对人了,其实这两句词,你不光要单纯看句子本身的意思,还要配合前后文,更要结合我党的历史来看,话说当年……”

听着这俩人突然你一句我一句的谈起了建党建国的历史,曹志强一阵无语。

只是来录个歌,怎么忽然就上升到思想政治跟历史教育上了。

我特么这个主创主唱还在这啊喂。

不过看那俩人说的正欢,曹志强也很有眼力劲儿的没去打扰,而是走到一边坐下,一边喝水润喉咙,一边静静的等待那俩录音师结束辩论。

好吧,现在已经是四月的尾巴了,再有三天,就是五一劳动节了。

自从带着乔四美回了京城,让乔四美彻底变成京城人后,曹志强总算是去了一桩心事。

之后,他就把主要心思放在事业上了。

这其中,《江湖行》套装是最不用操心的,因为只需要继续想办法加大发行量就可以了。

凭着过硬的内容,还有挂羊头卖狗肉的营销方法,这本买诗集附赠武侠的组合,在武侠禁令的当下,依旧是十分犀利,依旧是横扫一片,依旧是走到哪儿就火到哪儿。

当然了,有关部门也确实下了命令,就是以后不准再出现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并且还修改了相关的规章制度。

然而,那只能是约束后来者,对于在规章制度之前就发行的《江湖行》,暂时还是睁一眼闭一眼。

之所以这样,主要原因还是曹志强的背景够硬,毕竟身后有带宣字头的王大爷的身影。

有那位大神若隐若现的藏在曹志强背后,一般领导谁敢触霉头啊。

再说了,红光出版社以及背后的红光机械厂,现在都指望这套《江湖行》来创收呢。

尤其是红光机械厂,更是指望靠这套书的利润来打个翻身仗,避免被拆分的命运。

所以,当有关部门想要封禁《江湖行》的时候,李厂长也好,董书记也罢,都是自发的使尽浑身解数,说什么也不让有关部门封禁《江湖行》。

按照李厂长的说法,《江湖行》明明就是一套诗集,至于那本《破碎虚空》,不过是诗人强子的随笔,而且是为了回馈读者的赠品,不算商品。

这种情况,跟商场搞促销,买衣服送气球是一个路数,怎么能本末倒置,说是卖武侠呢?

至于取消赠品,那更不可能。

因为这对后来者不公平。

毕竟之前的读者买这本诗集有赠品,后来的读者就没赠品,这怎么能行?

如果觉得有问题,之前怎么没提出来。

现在看这本诗集火了,又来说有问题,这分明是眼红我们家工厂职工曹志强同志的才华,是赤裸裸的嫉妒跟陷害!

总之,在李厂长跟董书记的全力运作下,当然还有徐大爷跟王大爷的默认,至少《江湖行》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事儿,就这么不了了之,可以继续以诗集的名义继续光明正大的卖。

但是,以后再想这么搞,那有关部门就不会同意了。

虽然这样呢,让李厂长等人有些遗憾,不过曹志强既然说没问题,他们当然也没问题。

事实上,曹志强回京城后,根本没怎么在意《江湖行》的出版问题,而是各种跑关系,马不停蹄的注册了一家唱片公司,名字就叫“华夏音像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华夏音像有限公司,不是一个单纯的国企性质的有限公司,而是一个有国企性质的股份制有限公司。

因为这家公司呢,总共有两个股东。

其中红光机械厂以地皮、办公大楼等固定资产入股,折价五十一万,占据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而曹志强个人则拿出四十九万rmb,占据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这家公司成立后,因为红光机械厂是国企,又占据百分之五十一的绝对多数股份,所以这个公司可以说是妥妥的国企控股公司。

但因为又有个人投资入股,所以又有股份制公司的性质。

问题在于,在这之前,国内还从来没有一家国企跟个人合股的股份制公司。

所以一不小心,这家公司就成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

当然,这也是曹志强专门找徐大爷的门路跑出来的,是国务院特批的。

也就是仗着在京城,又有大佬首肯,特批速度才这么快。

当然,这也不完全是特事特办,其实早在之前,确切的说是1980年,就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了。

早在1980年,国家就发布了一个《关于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

在这个规定里,明确提出企业要走联合之路,也就是组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包括引入外资跟国内私人资本进入。

与此同时,这种联合性质的企业,或者说股份制企业,不受行业、地区和所有制、隶属关系等方式的限制,并要求不能用行政命令强行组织,而要坚持自愿原则。

也就是说,允许私人入股国有跟集体性质的企业,早在三年前就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只是这里还有个坚持自愿原则。

然而,在1980年的时候,私人很少有钱的,哪怕个体户也才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根本不具备跟国企或者集体企业入股的资格。

在曹志强前世的历史上,国内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有私人资金入股的股份制企业,一直有两个说法。

第一个说法,是成立于1983年7月的深圳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

第二个说法,是成立于1984年7月25日的天桥百货股份公司。

不过在这个时空,这个国内第一个股份制企业的名头,就落在了华夏音像有限公司的头上。

换言之,曹志强一不小心,又跑出一个第一,再次创造了历史。

这家华夏音像有限公司呢,法人代表是曹志强本人,主营业务则相当广泛。

不光是唱片的制作发行,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各种视频广告的制作发行,演出及经纪业务,电子产品、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备品配件的销售,等等等等。

反正只要是跟音像制作以及发行有关或者沾边的业务,能整的全都给整上。

乍一看,这个华夏音像有限公司,跟中国唱片公司十分类似。

不过,此时的中国唱片公司呢,还是纯国企,不算股份制企业。

其实一开始,曹志强是想让红光出版社当那个国字头股东的。

但是呢,可能是尝到了之前红光出版社发行《江湖行》的甜头,这次的李厂长呢,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么搞,说什么也要让红光机械厂本尊亲自下场。

也就是说,在李厂长看来,让曹志强目前很注重的唱片公司放在红光出版社名下,这不太好,规格太低,而且跟红光机械厂的关系也太远,容易出事。

相反,以红光机械厂的固定资产入股,再加上曹志强本人,以公私合营性质的方式,成立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则可以把红光机械厂与曹志强本人深度绑定。

要知道,现在是红光机械厂离不开曹志强,有求于曹志强,而不是曹志强有求于红光机械厂。

因为李厂长知道,曹志强现在早已经是百万富翁了,根本不差钱。

再加上他的新锐诗人头衔,以及大领导的背景,哪怕离开了红光机械厂,他也能在别的地方混的风生水起,肯定有不少单位会抢着要他。

红光机械厂有啥?有什么能让曹志强这尊大神留下来的?

完全没有啊!

所以,李厂长之前才拿下一任厂长这个大饼忽悠曹志强。

嗯,也不算忽悠,李厂长确实是真心实意想把厂子交给曹志强的。

因为他觉得只有这样,曹志强才会真心实意的把厂子搞好,带领全厂走出困境,避免被拆分的命运。

只是呢,这只是李厂长跟董书记的个人想法,究竟能不能成,这还不好说。

毕竟不管怎么说,红光机械厂也是个冶金部直属的国企大厂,厂长任命不是一两个人就说了算的,还得组织上同意才行。

但不管怎么样,态度得摆正,而且在李厂长还在位的时候,也是真的想全力支持曹志强,让曹志强看到他的诚意跟态度,然后用这些来拉住曹志强,让他不要走。

可只是这些还不够,还是让李厂长有些发愁,发愁曹志强看不上红光机械厂,想要出去单干,毕竟他有这个实力。

然后,他就发现曹志强要成立一个股份制性质的唱片公司,这一下就让李厂长看到了机会。

在这个时期,国家还没同意成立私营企业,所以要想正经办企业,只能搞国企或者集体性质的企业。

所以呢,曹志强的本意,是想用自己控制的国企性质的红光出版社当大股东,自己个人当二股东,搞一个公私合营的有限公司。

这本身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毕竟这个规定在1980年就下达了。

李厂长知道这个事儿后,果断截胡,说什么红光出版社地位太低,容易被欺负,还是他们红光机械厂的招牌更大更亮。

而且红光出版社有啥,不还得曹志强自己出钱么?

但红光机械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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