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娃和小金这两个小家伙没跟以前一样,家里来生人了就凑过来嗅,而是躲得远远的,发现他目光看过去,还缩头缩脑的小跑着回了屋里。
这些反常举动,让陈凌越想越不对劲,心想这两个小东西怎么回事?咋跟做贼心虚似的?
刚生出这个念头,陈凌就瞪大了眼睛。
靠,对门的鸡该不会是它们咬死的吧?
两个小东西才多大点,虽然聪明异常,或许会记仇,但要说咬死鸡?
陈凌还是不太相信。
一般的狗这么大点根本哪里敢惹村里的土鸡?不被撵着跑就不错了。
应该不可能是它们干的。
陈凌暗自摇头,因为这太魔幻了。
但是随后想到秦冬梅上次说的两只小狗往她家鸡窝里钻,心里又是一阵怀疑。
“富贵,富贵,发啥癔症哩?”
“嗯?怎么了五叔?”
“这几天不是村里重新划分耕地吗,到现在也快弄完了,乡里今天来人要过来看看,俺听老大说你做饭做得好,就想着让你来帮俺收拾一桌酒菜。”
王来顺说着,对地上的两只鸡努了努下巴:“行的话,鸡你留一只,剩下一只做菜,招待乡里领导。”
“这……”
“实在对不住啊五叔,今天我还真有事。”
陈凌没想到王聚胜这么快就把自己抖出去了,心里颇为无语。
这回是他爹村长过来,以后村里有红白喜事难道也要叫自己去当厨子?
于是就为难的说道:“这不是乡里今天逢大集吗?我得去置办点东西,合适的话再买头牲口回来。”
“晚上要是回来早的话,我倒是能过去给做一桌菜,就怕你们等不及……”
王来顺闻言叹了口气:“确实不行,回来早也不行,领导们中午就来,喝一顿酒下午就走了,等不到晚上。”
“也是老大老念叨你做菜好吃,还跟俺说你昨天帮秦主任想了几个宣传标语,出彩滴很。”
“这不,就寻思着让你在领导跟前露露脸……”
陈凌微微恍然,有点哭笑不得的道:“五叔您别听聚胜哥瞎说,我那半吊子水平,哪敢在领导跟前卖弄,我最怕见领导了。”
“你小子,虽然比以前好多了,骨子里还是懒!”
王来顺指了指他,拎起来一只鸡转身往外走。
陈凌一看,忙在后边喊:“诶,五叔,还落着一只呢!”
“你们小两口留着吃吧,别往外拿了……”
“你小子隔三差五给俺送蔬菜,还不兴俺给一只老母鸡了?”
王来顺摆摆手,大步离去。
陈凌顿时笑了:“这老头儿,倒是比他婆娘强多了。”
随后,回去跟王素素交代了两句,陈凌就把自家那辆凤凰牌自行车推了出来,往乡里赶去,准备到集市上买头牲口。
这年头买大牲口不是小事,一般都是全家人商议好,一起去挑,挑到中意的才买下来的。
不过陈凌家这情况,无父无母的,只要王素素没意见,他自己去就行了。
陈王庄上边的乡叫长乐乡,离陈王庄特别远,去长乐乡一趟,能去县城三个来回。
今天,正是长乐乡逢大集的日子。
这个年代逢大集,不仅规模大,而且一办就是一天,晚上天黑了才收摊回家,热闹得很。
集市上卖啥的都有,吃的穿的玩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草窠儿里蹦的……
陈凌骑着车子在路上仔细算了算,自己已经快二十年没赶过大集了,每次想起的时候,只能靠回忆。
后世的乡下虽然也还有逢集的时候,但规模远不能跟着这时候相比,而且早失去了原有的味道。
前世陈凌回老家的时候,有几次专门去集市上转了转,结果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再也感受不到记忆里的那种氛围。
“呼,终于到了。”
陈凌蹬了二十多里山路,终于看到长乐乡外那标志性的大牌坊,上书长乐两个大字。
牌坊后面,大街两边摆了长长的摊位,人来人往,一眼望不到头。
吆喝声,叫卖声,人声鼎沸,嘈嘈杂杂扑面而来。
一种久违的感觉涌上心头,那些深埋在记忆的场景立马变得鲜活起来,让陈凌忍不住一阵心头发热,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本章完)
第38章 太贵
“大姐,猪头肉挺香啊,多少钱一斤?”
“三块钱?你这好贵啊。”
“啥?生猪肉都两块五?过年的时候也才一块八,现在咋这么贵了。”
“馅饼哩?”
“两毛一个?五毛钱三个是吧,那给我来五毛钱的吧……”
快二十年没有赶过大集了,陈凌当真是兴致勃勃。
也不急着去买牲口。
长乐乡的大集是呈“井”字形的,于是乎,陈凌就这么推着车子从长乐乡东头走到西头,从南头走到北头。
直把大集逛了个遍,见到记忆里的吃食,就停下来买点,边走边吃。
最后手里的东西都拿不下了。
惹得许多赶集的看到后,纷纷奇怪的瞄他。
“喂,这位大哥,我家有看车子的地方,你停车不?”
这个时候,恰好正有一个半大小子从不远处跑了过来,好奇看了他一眼,看到他手里东西多得快拿不住了,就问道。
“不停,不停。”
陈凌摆摆手,左右瞄了瞄,准备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东西收进洞天里。
半大小子被拒绝后就不再多看,跑到旁边的一户人家,隔着院墙朝里边喊:“剃头去喽,三哥在家不,去集上剃头走?”
“走就走。”
被叫做三哥的青年汉子拎着扫帚走到门外瞧了一眼,把扫帚往门后一放,就跟着那小子往大集的东面走。
一边走着,那小子还不停地吆喝着,一会儿工夫就叫了一大帮子人,闹哄哄的去了大集上。
“剃头?”
许多年不赶大集,陈凌看什么也觉得有趣,就推上自行车跟了过去。
他头发也长了,正好去理一理。
在他们这里,大多数地方,理发还不叫理发,叫剃头。
除却县城之外,很多村镇理发店也比较少,都是剃头师傅走街串巷,隔三差五的去村里,或者来到集上,给人剃头,有上年纪的也有年轻的,每个大集,多的时候能有两三个剃头匠,但生意却是不错的。
陈凌刚在集上转的时候,就见到了两个剃头摊子。
不过他多年没赶大集,走马观花似的,为的就是体验一把赶集的那种感觉,所以只是瞄了眼就走了过去,并没有多停留。
正好走个顺路,乡政府的后面有茅房,他就借着上茅房的工夫把东西全放进了洞天里。
继续往距离近的一个剃头摊子走。
这摊子就摆在乡里粮站的门口,有个担挑的剃头挑儿,旁边竖着一个小小的旗杆。
剃头的是个老师傅,高鼻梁,小眼睛,陈凌瞧了一眼,觉得很像是说相声的那个马三立。
老师傅的手艺当真不错,很快就给两个人剃完了头发。
陈凌去隔壁摊子上,买了点瓜子,靠在墙根嗑着瓜子观看。
这时候几个围上去的半大小子已经嚷嚷开了,要么说平头推得不平,要么说光头剃得不亮,谈嫌着老师傅的手艺,等着给自个儿剃头。
老师傅大概是见怪不怪。
嘴里应承着,跟他们说些家常,手里却是丝毫不慢。
这会儿准备剃头的是一个黄脸老汉。
剃头师傅抖开一块厚实的老白布,给老汉围在脖子上,擦了擦剃刀。
剃头师傅笑笑,喊一声:“老哥,咱开始!”
手起刀落,一绺花白的头发落到老汉脖子上围的白布上,露出一绺白格生生的头皮。
大概是剃头刀从头上滑过,麻酥酥的舒服吧,黄脸老汉就眯着眼叫道:“师傅,手艺真不赖哩,别听那群娃子胡咧咧。”
老师傅就低声笑两句。
挑着摊子行走这么些年,没点手艺还怎么混饭吃?
陈凌津津有味的看着,他小时候除了平头就是光头,很好收拾,家里也有手推子,那玩意儿具体学名叫啥,他其实也不知道,只觉得好玩,而且父亲细心,并不会让他感到疼。
第一次用电动推子,是母亲走失的那年夏天。
父亲心烦意乱,送完信回来除了抽烟就是长吁短叹,没心思给他剃头,有次去县城打听消息,便送他到一个理发店去。
那时候的陈凌年纪小,除了刚开始比较思念母亲,整日跟父亲闹脾气,后来时间长了,感觉也就慢慢淡了。
犹记得当时天气闷热,他吵嚷着要吃冰棍,父亲不肯,说他答应去让理发店的师傅给他剃头才给他买哩。
因为他小时候很害怕电推子那玩意儿,嗡嗡嗡的听起来跟割草一样,实在有点吓人。
“喂,你先剃吧,俺们人多,先让给你……”
那半大小子认出了陈凌,就冲他努了努下巴,示意道。
“让给我啊?那真是谢谢了。”
陈凌笑了笑,走过去从口袋抓了些瓜子分给他们。
一个个小子顿时喜笑颜开。
“你放心剃头,俺们帮你盯着车子哩。”
“好嘞。”
那剃头师傅见状也是笑眯眯的。
倒上热水,给陈凌洗头。
陈凌从小到大,最为钟爱的不是理发,而是这洗头。
浓厚的肥皂汁淋在头上,如醍醐灌顶,用十指在头上搔刮,虽然不是麻姑,但也似是鸟爪,细细品味,既有种被搔完痒的痛快过瘾,也有头皮放松的愉悦,很是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