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和事 第24节

当然,我答应了。月之某日,我们依约前往了。在九龙最繁嚣的一区的一条街道上,我们找到了那老头子住的楼房,它的楼龄,也像它的主人一样,如果我没有记错,它连那个年代装升降机的潮流也没有赶上,我们是拾级而登的。

主人说是在等我们,然而他等的地方不是在这楼房里,而是在街上的咖啡店,却要我们在这里等他回来。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房子呀!我写儿童小说的时候,凡是写到什么乱七八糟的房子时,我就会形象化地说:“这里,就像妈妈不在家的时候那样。”可是,在此时此地,只能写:“这里,就像儿女们不在家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象过的!

同是属于凌乱,但是妈妈不在家与儿女不在家是大有区别的。妈妈不在家的房子是凌乱中充满动感,连灰尘也在跳舞,而儿女不在家的房子,就凌乱得毫无生气,只能从各处灰尘积聚的层次,判断主人冷落那里的时间有多长。

我带着怜悯的心情看待这里的一切,浏览这里的一切,可是,旋即发现我的判断错了。这里的东西并不如我骤然入眼的垃圾一团,也不是长久地为它的主人所冷落,而只是站错了岗,排错了队的一群。请看吧,在那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旧书堆中,压着的竟是一双楚楚可怜的美人的木腿,在那早告退休的案头日历里,夹着的是一撇怒气冲冲高高翘起的黑胡须,从一堆碎布和花边里,伸出来的是哪位求人拯救的壮士的断臂,这些每一件都是使人注目的精品,而在一张被剥夺服务权的书桌上,竟然放着一张写得端正的英文: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th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the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se two. (上帝赐给我以宁静的心情去接受我不能改变的一切,赐给我以勇气去改变我能够改变的一切,又赐给我以智慧去区别这两者。)这就使我不能不刮目相看,还想到这里就是一个迷宫,迷宫有谜也有魅力,如果我有耐心在这里钻,一定会发现更多的宝藏来。

正当我沉思着如何打开缺口,步入迷宫的时候,那位主人李先生就优哉游哉,从咖啡店里回来了。

由于职业和兴趣的习惯,遇见陌生人,我很容易浮想联翩,如果是少男少女呢,我会想到他们青春消逝以后会怎样的,会瘦得仙风道骨如女巫一族,还是变成心宽体胖,福寿双全的老爷奶奶。如果是老公公老太太呢,我又会回溯到他们风华正茂的时候,在想象中重新展现他们容光焕发,轻颦浅笑的风姿。

多年的观察还使我得到了一个结论:操纵着这些变化的是时间,时间是个既无知也无情的家伙,尽管万能的上帝创造出亿万个美人与俊男的胚子,一走过时光的隧道,就毫无例外地让皱纹画花了他们的脸,把笑涡拉扯成为笑坑,把线条优美的轮廓削出了棱角,反反复复,把千娇百媚,千姿百态强撰成为几种脸型。既然是一视同仁,受害者当然是俊男美女,而其貌不扬的芸芸众生,倒觉无甚损失,从来既不曾回头一笑百媚生,此时更无效颦之必要了,哪个老人不是眉头深锁的呢?

李先生与我们寒暄之后,我便开始打量他,将他还原一番。他是个七十岁左右的人了。时间没有把他的俊秀和健美保留下来,也没有把它们全部抹杀了去。时间压服了他,他也压服了时间。在他身上有时间夺取不去的东西——风度和智慧。因为时间无情的手只能抹杀上帝的创造,而风度与智慧,却是属于他自己的。

谈话从哪里开始?当然是从对他的手艺慕名而至谈起。李先生也并不对他的工艺表示谦虚,而是表示还不够满意。他抱歉地说:“很可惜,这些玩意造一个卖一个,目前已经没有什么存货可供你们品评了。”他随随便便地从那迷宫里翻开一些杂物,找出了几件没有完成的杰作,例如:一个哲学家缺乏了一个大烟斗,一个中国姑娘还没有安上绞着辫子的手儿,来说明他的构思;或是一些被丢弃的废品,例如一个政客双目圆睁,而其中一双应该紧紧眯起来的,一个胖富翁的颈应该包着他的衣领,反而给衣领包着,如此等等,不无风趣地进行了自我批评。

我的朋友说:“这不是玩具,真是艺术品啊!”

我说:“我敢说你的买主绝不是孩子们!”

他说:“猜得对!是大人,而且还是老人家呢。老人总是怀念老日子,孩子不会怀旧的。”

这迷宫我已开始走了一步了,跟着就是第二步。我问:“听你的口音,你的老家不是香港吧?”

他说:“对!是上海。”

“那你从前是干哪一行的呢?”

他豁然微笑:“也许你想不到,我是在圣约翰大学当体育教练的。”

于是我的思想活跃起来,在我面前,他开始还原了,身上肌肉膨胀,连眼睛都会说话,都会指挥别人。

但是,那些艺术细胞藏在哪里呢?我说:“也许我猜不到,我还以为你是学艺术的。”

他说:“不是专学艺术,而是对艺术有兴趣。我喜欢画画和拍照。”为了证实这一点,他又从那迷宫的乱纸堆中,取出了几张铅笔的人像画来:“看,在制造这些布公仔的时候,我都给他们先来一个造型的。”

他又说:“我还拍过很多人像。”可是他不再去找,故意地不去找了(这是我的观察)。

于是,在他的还原的图像里,他再变成一个有艺术风采的人,而在我看不到的画像与照片中,却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风姿绰约而且品味一流的倩影。于是,我单刀直入地问:

“你一定有一位美丽的爱侣了?”

他说:“这回你又猜对了。不但美,还很高贵呢!”

“我想,大概是中西女子中学的吧?”

他笑而不言,跟着,不待我再问,他就说:“这就是我为什么千里迢迢,跑到香港来的原因。在中国大陆解放前夕,她先撤退了,她说她不会适合那样的生活。她约我到香港来,她在那里等我。”

我说:“那就是盟约了!”

“谁不会这样想呢!香港我没到过,但是我有亲属在香港。于是,我便结束了一切,告别了上海,到香港来了。”

然后,他沉默了一下,说:“到香港来,找到了家住荃湾的亲属,了解一下香港的情况之后,我就按着她给我的地址去找她。浅水湾——这是她的家,一点没有错。我完全没有上错车、搭错船或走错路。当我抬头一看,那座全海景、大闸门,前后花园、绿茵草地跑得马,清清泳池可作赛场的‘家’的时候,我猛然停住了。我乘船坐车、翻山渡海到这里都没走错路,但是此刻如果继续向前,哪怕是仅仅踏出一步,那么我的路子就大错特错了!荃湾和浅水湾,此湾究竟不同那湾呀!于是,我毅然作出一个决定:回身向后转!”

我说:“哎哟!你身经百战,给健儿们出谋策划,克服过多少劲敌,怎么竟然就弃权呢?”

他苦笑说:“弃权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决定的。有某种精神可能在体育精神之上。爱人不是敌方。她的胜利也会是我的胜利。”

“那么,从此你就没有再找她了?”

“没有了!”

“那你有没有后悔呢?”

“没有,因为她后来嫁给了一个很有出息,很有地位的人。他们的名字我一定不说出来。”

对我他都设了防线了,我何尝是那种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记者!我便转了话题,说:“那就谈谈你自己吧!”

“我已经破釜沉舟,再也不回上海的了。可是人总得生活下去的。我便寻找这样那样的工作,在香港这岛上转悠转悠。有一天,我兴之所至,做了两个布公仔,亲自拿到街上去卖,果然,那些游客一看就爱不释手,不须讨价还价就买去了。这工作倒也合我的口味,这样就一直做下去了。”

我的朋友便插嘴说:“我知道,李先生的公仔价钱可不低,总是四、五百块钱一个的。”

李说:“我为什么要制造廉价的东西呢?”

我又问他:“公仔里既然凝聚了你的心血,卖了出去你不心疼吗?”

他笑着说:“哪一个画家把自己的杰作留在家里?除非他很倒霉吧。不过,我这些算得上什么艺术?归根到底,它不也是商品?市场也小得可怜,我请了两个年青助手,给我缝缝衣服,涂涂颜色,钉钉木头。你看他们不正在那边干得起劲吗?谋生之道就是如此!”

是的,我看见了,他们在屋里的另一个房间里,却没有入侵这个迷宫。

我问他除此以外还做些什么呢?他说:“逢场作兴,有时电视台来邀请,也去当一下临时演员。”

我的朋友告诉我,他不是寻常的茄哩啡,平常的茄哩啡拿五、六百元一天,他拿的是二千元的。

他笑着说:“这是他们给外国茄哩啡的报酬。我给他们的是一流的工作,一流的工作总不能贱卖的。”

我们的谈话结束了。我的朋友问我能为这个人写一个故事么,我说还不能。因为我觉得故事还没有结束,他自己没有走出香港这迷宫,我也没有把这迷宫摸透。

过了不久,我和那朋友去看电影,看的是《诱僧》,突然,一个熟悉的脸孔在银幕上出现了,这是老李!他似乎在演自己,那么高傲,那么坦荡荡,那么出色!当然他不是主角,主角都是当代红星——陈冲之流,而他也不算是茄哩啡,戏份不多,却在片中大声叱喝陈冲呢。我想起码也算客串吧,我看看那演员表上,赫然登着他的大名——李名扬!

又不久,我看报章,××电影评奖中,《诱僧》也得到奖项,最佳的女角不是陈冲,而最佳的配角,赫然入目的几个字——李名扬。

又不久,在某某大制作的电影上,我又看见这李名扬扮演的较重要的角色。显然,他的演艺,从崭然露头角而至于被认同了。然而,我却觉得他丧失了最佳的特点,智慧和锋芒都不再显露了,正如他说的,终究成了商品吧。此刻,他再给自己创造了一个新型。不是曼殊式的诗僧,也不是宝玉式的情僧,文才消失,尚武之风再现,竟是一个武头陀之类——当然,他是僧,从来都是僧。

又不久,报纸登载了他的死讯,他终于走出了香港这迷宫,一共走了差不多半个世纪了。

在希腊神话中,有一个勇士走出了险阻重重的迷宫,因为有一个女神交给他一束丝线,他才不至迷途,我想到这位李先生也掌握着这条指引迷津的丝线。那就是在他的书桌上的格言,他认为是上帝赐给他的。其实,也应该来自一位女神之手,不过,当时也只是一根救命的稻草而已。

冯 叶

我的义父和老师林风眠

我的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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