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除妖人 第261节

  此时此刻,这只大黑狗正惬意地待在火山口,埋着头吞食着火焰。

  “祸斗。”

  上官槿立即认出了这种妖兽。

  它以火为食物,会喷吐火焰,并排出带火的粪便。

  传说之中,“祸斗”所到之处皆会发生火灾,所以常常被人视作灾难和不祥的象征。

  不过很多年前,外界就早已没有了“祸斗”的踪迹,也就只有在这“天龙秘境”中能够见得到。

  “关于‘银酒卮’的线索,会不会隐藏在这‘祸斗’的身上?”上官槿望着前方的“大黑狗”,微微眯起眼睛。

  但她并没有轻举妄动。

  一方面她有些看不透这“祸斗”的战斗力,另一方面她也担心有其他修士隐藏在附近,等她跟“祸斗”两败俱伤后,出来做那得利的渔翁。

  …………

  与此同时。

  在赤红色的荒原上行走了大约一刻钟后,顾旭终于遇到了另一个参会者。

  那人身姿修长,容貌端正,穿着锦绣衣裳,佩戴珠宝玉饰,身上有诸多法宝焕发五彩光芒,散发着财富的气息。

  正是金陵沈氏的嫡长子,沈桦。

  此时沈桦也在猛烈的大风中艰难前行。因为完全找不到线索,他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逛,眉头紧锁,面色铁青。

  对他来说,“天龙秘境”里的风实在过于离谱,根本无法用他过去了解的修行知识来解释。

  它难以用身法躲避,难以直接用真元阻拦。

  若不是金陵沈氏财大气粗,给他准备了一大堆各种种类的法宝,让他能够适应各式各样的艰险环境,否则他将在这里寸步难行。

  就在这时候,他抬头看见了前方不远处的顾旭。

  如今顾旭是大齐王朝的名人,又是他弟弟沈丘目前效力的对象,沈桦早就在家族中见到过他的画像,自然轻松地便认出了他的身份。

  “真是倒霉。”沈桦的脑海中蹦出这样的想法。

  他知道“天龙秘境”里的所有修士会被压制到同样的真元强度,也知道顾旭天资惊人,手上还拥有不少强力的作战手段,比如威力恐怖的符篆,比如“惊鸿笔”,比如“焚天七式”。

  倘若在“天龙秘境”中正面作战,他大概率不是顾旭的对手。

  “但是……他似乎还没有发现我,”沈桦望着沙丘另一边的顾旭,继续心想,“如果我趁此机会偷袭他,先下手为强,或许能够给他个教训。”

  对于弟弟沈丘跑去顾旭府邸做门客这件事情,沈桦一直耿耿于怀。

  由于顾旭“拐跑”了他弟弟,现在没人能协助沈桦打理家族产业,导致他每天被各种大事小事折磨得焦头烂额,再也没法去青楼和象姑馆逍遥快活。

  …………

  注释:

  (1)《山海经·中次三经》:“有兽焉,其状如白鹿而四角,名曰夫诸,见则其邑大水。”

第313章 狼狈的狗大户

  “天龙秘境”里的参会者们都是竞争关系。

  每个人都渴望夺得一个好名次,把对手们统统赶出秘境。

  因此只要暴露在别人的面前,就意味着危险的存在。

  此时顾旭的手揣在衣兜里,看似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

  但“惊鸿笔”早已随着他心念一动,出现在了他的手心。

  不出所料。

  沈桦在发现他后,几乎不带一丝犹豫,就朝他发起了攻击。

  他身上的数十件宝物,闪耀着五颜六色的光泽——

  那件色彩鲜艳、质地柔软的丝绸衣裳,名为“紫烟霞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阻挡别人的真元攻击;

  那顶饰有金银翡翠的帽子,名为“碧水冠”,能够加快他的真元恢复速度,提升他持久作战的能力;

  他脖颈上挂着的玉锁,名为“魂锁”,上面的符文来自灵山寺,可以大幅度强化他的神魂力量,抵御敌人精神层面上的攻击;

  他脚上穿的那双靴子,名为“踏风靴”,能够控制气流,使得他的身法更加灵活——他在这片狂风呼啸的荒地稳步行走,很大程度便是依赖这件宝贝。

  而在他的手上,还突然出现了一把精致小巧的金色手弩,名为“鎏金镶珠弩”,能够附着磅礴的真元力量,心念一动即可发射弩箭,毫无疑问是用于瞬间偷袭的利器。

  …………

  “真是个狗大户。”看到沈桦满身的法宝光芒,顾旭心里默默吐槽道。

  不过顾旭一点也不慌张。

  因为沈桦身上所有的法宝加起来,都没有他手中这支纤细朴素的“惊鸿笔”值钱。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顾旭微微眯起眼睛,悄然发动法术。

  寒意自他笔尖涌起,飞雪自苍茫的天空飘落。

  赤色的骄阳被阴云掩盖,绯红的荒原褪去色彩,变为一片银装素裹。

  沈桦身上宝物的五彩光辉,也在这场白茫茫的大雪之中,渐渐变得暗淡无光,然后彻底熄灭。

  这是“惊鸿笔”附带的法术,“万籁空寂”,能够抹去事物的非凡属性。

  顾旭用它在陆氏凶宅中抹掉了唐荟的修为,在崂山遗迹除掉了台阶上的禁制,现在同样可以让沈桦身上的法宝失去效用。

  他知道,金陵沈氏富甲天下,沈家子弟身上各类法宝层不出穷,令人防不胜防。

  但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战斗手段非常依赖法宝。

  一旦用不了法宝,他们的战斗力就会被大幅削弱。

  而顾旭也能抓住对方恍惚的这一瞬间,对其发动起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一招制胜。

  霎时,三张符纸从他的袖口飞出,像是雪花一样,朝着沈桦所在的位置飘去。

  “烈光符”、“缚身符”、“烈炎真符”。

  先以强光眩晕对手,再用绳索束缚对手的行动,最后放火开烧。

  这套连招,顾旭私下里练习过无数次,此时已经掌握得格外娴熟。

  沈桦作为娇生惯养的公子哥,长期沉浸于风花雪月之中,在实战经验方面自然远不如顾旭。

  在法宝失效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慌了神。

  当他的身体被蟒蛇般的绳索牢牢捆住、跌倒在地后,他的脑袋更是一片空白,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应对。

  他想到了顾旭过去种种传奇般的经历,想到了他曾在与“凶神”级鬼怪对峙后全身而退,想到了同辈们对其推崇备至,想到了弟弟沈丘就算抛弃家族也要投奔到他的府上……沈桦突然双腿发颤,感觉有些害怕。

  与此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捏碎了手心里的玉符。

  刹那间,金光笼罩了他的身影,四周的空间在他的眼前碎裂,他再度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拖拽着他,把他拉进空间的缝隙之中。

  待他的视野再度变得清晰起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洛河之畔。

  围观群众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的身上。

  作为一个只在“天龙秘境”中待了一刻钟就狼狈逃离的修士,沈桦此刻尴尬至极,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少爷,您……您还好吗?”

  一个仆人拎着水壶和点心盒子,匆匆赶来沈桦的面前,小心翼翼地说道。

  沈桦皱着眉头,没搭理他。

  他一把夺过水壶,咕噜咕噜往自己口中灌水。水从嘴角流出,沾湿了他的衣襟,他也浑不在意。

  然后他重重地把水壶砸在地上,踹了一脚,转身朝着自己的马车走去。

  来的时候有多么风光,走的时候就有多么狼狈。

  仆人则弯腰捡起水壶,屁颠屁颠地小跑着跟了上去。

  他知道自家小祖宗现在很生气。如果现在不把他伺候好,自己大概率将会变成他的出气筒。

  …………

  “洛水大会”作为万众瞩目的盛会,虽说发生在“天龙秘境”之中,但现实世界中的围观者们自然也有观战的手段。

  此时在洛河的上方,出现了数道光幕,宛如放电影一般,向四面八方展示着年轻修士们在秘境中战斗和探索的情形。

  当然,由于参会的修士数量众多,“天龙秘境”中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战斗,不可能把所有人的动向都全部展示在光幕上。

  因此,光幕上显示的内容,无疑是经过筛选的。

  负责这件事情的人,是驱魔司司首洛川。

  因为他掌握着洞悉万事的天机推演之术,所以众人都毫不怀疑,他有本事儿把“洛水大会”中最精彩最刺激的战斗,毫无遗漏地呈现在观众们面前。

  拿顾旭前世的话来讲,洛川就是“洛水大会”这场盛大节目的导播。

  此时此刻,光幕上显现出顾旭与沈桦两人刚才在狂风呼啸的荒漠上战斗的场景。

  众人们先看见沈桦身上五彩缤纷的光芒,不禁纷纷感叹这狗大户是真的有钱,竟然穿戴了这么多贵重的法宝——倘若有机会从他身上扒下一件,拿去卖掉,那么自己后半辈子便可以衣食无忧,安享富贵。

  不过,沈桦这副光辉耀眼、“烨然若神人”的形象,仅仅只持续了眨眼一瞬间。

  下一刻,他身上珍宝的光辉尽数熄灭。

  他“砰”地一声倒在地上,像个囚徒一样被绳索捆着,动弹不得,狼狈不堪。

  顾旭则站在不远处,平静地看着他,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待沈桦捏碎玉符、离开秘境后,他先向周围环视一圈,然后理了理衣裳,继续前进。

  根本不知道洛河两岸的观众在看到这场干脆利落的战斗后,早已心神震荡,目瞪口呆。

第314章 闻獜

  他继续用神识观察四周,寻找潜藏的敌人。

  很快他发现,在数百米远的山丘背后,确实还躲着两个修士。

  这两人一个叫“张永贵”,一个叫“刘大喜”,穿着同款麻布长衫,手中各持有一把式样朴素的短剑,均来自大齐王朝南方的一个名叫“照阳山”、名不见经传的小宗门。

  在过去的五年里,为了获得参加“洛水大会”的资格,这两名照阳山修士一直在洞府中闭关苦修,两耳不闻窗外事。

  虽然他们的天赋并不是很出众,宗门能够提供给他们的资源也并不多,但是凭借他们的刻苦努力,他们最终还是战胜了海选中的对手,如愿以偿地进入了“洛水大会”的正赛。

  由于长期置身于与外界隔绝的环境里,他们不认识顾旭,也不了解他那惊人的修行天赋和传奇版的种种事迹。

  原本他们还打算着,等顾旭和沈桦打个两败俱伤,他们再悄悄从山丘背后溜出来,坐收渔翁之利。

  但他们显然没想到,像沈桦这样满身法宝的公子哥,竟然被那个手无寸铁、身材清瘦的青袍年轻人不费吹灰之力地一招击败。

  于是张永贵和刘大喜明白,这个青袍年轻人,是个不能轻易招惹的狠人,遇见了得绕着走,得躲得远远的。

  “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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