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身流的乌合之众
作者:洛月幻华
简介:
又名《因为无法适应世界,所以让世界适应我》
座右铭:我们从泥潭中走出,因为不同而更加精彩。
永生:这个危险破世界我真的是一秒都呆不下去。
尸兄:草~,龙右这家伙还在追我。
灵笼:玛德,这个灯塔好难扶~
魁拔:不是所有眼睛发光的都是魁拔好吧,我不是魁拔!!!不是!!!
素晴:这群家伙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成龙历险记:玛德,我不想当临时工……
从零:从零到零是不是搞错了些什么……
诡秘:阿蒙,阿蒙,阿蒙,亚当,还有天尊……
星游记:我不相信奇迹,但我相信奇迹师……
咒术回战:四百年前无敌的我还是无敌……
日月同错:现在,过去,未来总要有一个是真的
……
世界:魁拔;永生;尸兄;灵笼;成龙历险记;诡秘之主;犬夜叉;素晴;零之使魔;ro:0;骨王;七大罪;道诡异仙;我有一座恐怖屋;我的治愈系游戏;龙珠;游戏人生zero;咒术回战;降世神通;无限恐怖;星游记,狐妖小红娘……
【注意:本文为成长类小说,非纯粹的爽文,非爽文,非爽文,没有人可以凭借金手指一步登天,力量不足的时候,哪怕是主角也免不了会吃瘪甚至是死亡,不喜勿喷】
【注意:内部存在大量原创情节,想要单纯看原著剧情的勿入】
第1章 我是葫芦山桑中镇成林村吴鹤
“八十七,八十八……”
天刚蒙蒙亮,淡淡的雾气还缠绕在天空之上远方,东方刚刚升起一抹淡淡的鱼肚白,在茂密的林间打下一串如同丝绸一般的薄雾。
毗邻成林村的一片林间,却已经多了一道还算壮硕的身影在此挥汗如雨。
那是个年龄大概在十五、六岁,未及弱冠,头上缠巾的少年,根据他那裸露在外的小麦色皮肤,还有一身结实有力的肌肉,可以看出应当不是那三分钟热度之人……
“哟,早啊~阿鹤,这么早就起来锻炼啊~”
“九十~”
听到声音,少年手上的动作不停,微微抬起头,然后便是看到了一个脸上带着些许皱纹,头上带着些许白发,皮肤乌黑,微微弓着背,头上带着斗笠,扛着锄头,年龄大概在三四十岁的庄稼汉,脸上顿时也是露出一抹笑容,开口回应道:
“早啊吴叔~”
看着给自己打了个招呼之后,依旧低头苦练的少年,被少年称为吴叔的庄稼汉笑着微微摇头,一边走一边感叹着。
“要是我家里的那个细娃子和你一样勤奋就好了。太阳晒屁股了都不愿意起来,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现在手不能抬,肩不能扛,成天抱着本破书嚷嚷着想要去大城市,就他那样子,唉……”
“他以后能不能娶个媳妇吃饱饭都成问题……”
“九十七—九十八—九十九—一百……”
听着耳边自己吴叔的抱怨声,心里默数着数的少年再抬起头,声音中带着几分清喘的开口劝导道:
“我说吴叔对小四你也别太苛刻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才能,有人就是天生适合练武,有些人就是天生适合习文。”
“说不定小四就适合习文呢,你非要让他练武或者下田种地,那才叫埋没了他呢……”
“难呐~”
微微摇着头,吴叔对着少年摆了摆手,随后便是扛着锄头慢慢远去……
目送着吴叔越走越远,少年继续低头换了个姿势埋头苦练……
……
伴随着朝阳的赤红光芒散漫大地,也随着公鸡的叫声接连响起,扛着锄头走过的人家也是越来越多。
其中有一部分微笑着跟少年打招呼,也有人当做完全没有看到直接远离,还有人投来的视线眼神之中则满满的都是鄙夷与蔑视。
一个犄角旮旯一样的小村子,总共不过百户来,短短一道小土路,不过百来米,小小一片小树林,不过百来棵树,却是聚集了人间百态。
完成了哑铃深蹲、哑铃弓步蹲、哑铃直腿硬拉、单臂侧平举、俯身哑铃臂屈伸、锤式哑铃弯举、哑铃卧推,附身哑铃划船等一系列锻炼还有拉伸之后,感受着自己全身上下传来的酸爽,少年终于是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呼~”
“晨练到现在算是完成了,该回去了……”
少年的家在这片小树林的尽头,一处临近高山的地方,并不与村子里的村民住在一起。
不过少年并没有着急回家,他沿着小树林间一条还算是宽敞的草地一路向前,然后转几个弯,便是到了一处岸边插着一根一人长木棍的小溪旁。
这是村子里的村民们用来浇田、淘菜、洗衣服之类用水的主要场所,基本上只要到了夏天就会有不少光膀子的汉子来此戏水纳凉,不过如今不过初春,空气中还带着几分凉气,而且太阳刚刚升起,基本也没人在这个时间来此淘菜洗衣,因此此处也就少年一人。
由于四下无人,少年倒也没有顾忌,直接从腰间扯下头上缠着头发的抹布,直接将其泡进水里,待其浸满干净的溪水,便是从重新捞出,用其轻轻的擦拭自己身上的汗水。
初春时节,此时溪水温度尚低,即便少年体强,一番冷水过身,林风一吹,少年也是浑身一个哆嗦,十分的热气去了七八分。
拧干手上条状的抹布,又重新用水清洗几遍,少年便是将之重新将长长的头发束起,一边束发少年还不由得在心中吐槽。
“其他的都还好,但这古代的习俗,长头发是真的难打理……”
束好头发,少年便是十分熟练的抽出溪边插在岸边的长棍,精准的向着小溪当中一捅,再度抬起木棍,便是从水中插出一尾巴掌大小的小鱼。
小鱼身长大约有七八寸长,不算很大,但在这小溪中已经算是很难得的了。
估计也就是经过了冬天的大雪,天气终于回暖,从深处游到浅水,结果便宜了少年。
“穷文富武,大肉找不到,大鱼有一条,今天还真是好运当头……”
看着自己手中死了都还要扑腾两下的小鱼,少年的脸上顿时变成露出了一抹“憨厚”的笑容。
他每天锻炼,但是在穷人家的饭菜当中能够找到一点油腥就已经是算是重大节日了,更不要说大鱼大肉的滋补。
也就是现在正值初春,小溪中的鱼儿经过了一整个冬天的休整才能变得这么迟钝,轻易出现在岸边被他捕获。
如果等到天气回暖,纳凉的汉子、嬉戏的儿童、洗漱的农妇聚集在小溪边的时候,想要再在小溪里抓鱼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唉~担心这个干嘛,反正我夏天又不会在这里……”
微微摇摇头,少年重新披上衣服,便是要直接离开,不过还不等他走出两步,小溪对岸忽然出现是一道人影却是将他出声拦下。
少年抬头望向另一边小溪岸,这便是看到一个面色还算和善,衣着还算得体的汉子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小溪对岸,隔着一条小溪对着他高声喊话道:
“喂,那边的少年郎,可否告知桑中镇怎么走啊……”
听到对面汉子的喊声,少年不由微微一愣。
桑中镇乃是附近最大的小镇,说起来虽然有些奇怪但的确如此,大葫芦山这片穷乡僻壤总共有十三处村子,但只有一处小镇。
大葫芦山之所以被称为大葫芦山是因为在地图上,这片大山形似一个大葫芦瓢,而包括少年所在的村子在内,十三个村子呈现环弧形分布在葫芦头的曲面上,只有桑中镇位于葫芦口与外界连接。
说实话,如果这汉子去问村里的那些庄稼汉,估计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毕竟农家人不怎外出,村内有屠户有猎人有女工,甚至连卖白事用品的都有,大多数时候都没有什么赶集的必要,大多都没出过村子。
可是如果问少年那真是问对人了,少年家庭情况特殊,经常跟随家里人往桑中镇跑,这路他可真熟。
因此倒也没啥犹豫,少年就为那汉子指明了道路。
“从这里向东走……然后……”
听到少年的一番说法,那汉子爽朗的笑了笑,道谢一声便是打算直接离开,只是临走之际,汉子顿了下脚步,再度转头对着准备离开的少年喊道:
“少年郎,可否告知某伱的姓名?”
对此少年当真是微微一愣,这个问题还真是从来没人问过他,毕竟村里基本上都是熟人,在外也都是长辈在与他人应酬,被别人直接问到姓名这还真的是件罕见的事情。
不过少年倒是并没有为之多惊讶多久,愣了片刻便是抬头露出了一脸“憨厚”的表情回复道:
“吴鹤……”
(本章完)
第2章 家有“喜”事
“还真是奇怪,这犄角旮旯的地方居然都有人问路,看样子不是村里的人,难道是外村的?”
“总不会有人蠢到桑中镇出来结果摸不着回去的路吧……”
“总不可能他是从葫芦山后面过来的吧?那可不比德军绕过马奇诺防线,穿过阿登森林要容易啊……”
和汉子告别离开,名为吴鹤的少年低头行走在回家的土路上,脑中思绪电转,但一番猜测之下他却并没有得出什么确切的答案,也只得调整思绪,继续赶路。
少年外表憨厚与其他村民无异,但从他那与寻常村民明显不同的眼神之中可以看出其心智并不如外表表现的那般普通……
不过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再怎么不普通,再怎么非凡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
毕竟推理这种东西不像占卜,是需要线索的……
吴鹤的家距离河道不远,因此没走的多久,他也就回到了家。
他的家还算大,整体由还算坚固的杉木制成,巨大的顶梁柱,还有屋顶的瓦片建筑都显示了东方古建筑的特色。
吴鹤显然是早已见惯了这房子的样式,因此轻车熟路的便是直接来到门前,可就在他准备推门而入之时,隔壁的一个房屋当中却是直接窜出了一道人影将他拉住,拦住了他前进的脚步。
“阿鹤,爹在里面谈生意呢,先别进去……”
忽然听到背后的声音,吴鹤缩回手扭头,拉住他的是一个身高约莫在一米四左右,年龄大概十一二岁的孩子。
这孩子唇红齿白,倒是生的颇为好看,头上扎着发髻,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当中透出的是不属于这个年龄段的灵巧。
“哦,阿语啊,这是又来生意了呀,红事还是白事。”
这孩子名为吴语,是吴鹤的堂兄弟,是吴鹤大伯的儿子,喜欢数字,在被吴鹤教导过数学之后便是一发不可收拾,一直缠着吴鹤学习这方面的东西。
至于称呼方面吴语喜欢学大人叫吴鹤的小名,死活不改,因此基本都以各自小名相称,顺带一提吴语还有个哥哥大他一岁,名为吴言那家伙喜欢听故事……
而且这两名还是全家里少数识字会写字的吴鹤和他十八岁早夭的四伯起的,这才避免了被起个什么狗剩、二虎之类的名字……
微微点了点头,吴语偏了偏脑袋开口道:
“来人头披白巾,面带悲色,应该是白事,而且我在门外听了,应该是镇里的人,而且日子也差不到了……”
吴鹤家里是唱戏的,高端点的说法叫伶人。
不过这穷乡僻壤的,生存便是最大的问题,下里巴人都不多,都不多更不要说阳春白雪了。
那些像是各种话本小说里的那般各种物质高楼,直到兴处,朗声一笑一挥赏金千两的完全就是自认底层,但不算底层的底层人意淫幻想罢了。
在这种地方,唱戏唯二的用处便是红事与白事。
要么唱个喜庆,要么送个故人。
正是因此,吴鹤家里也就正好兼顾包办了白事和红事的一应事宜,无论是红事的红布长带、状元红花;还是白事的棺材冥币、花圈纸扎。吴鹤一家作为十三个村子唯一的红白业务从事者基本上包圆了十三村的大多数家庭的生和死别。
不过虽然业务上比隔壁往生堂多了个红事奉送,但相比于往生堂垄断璃月白事供得起钟离,十三个村子加起来人虽然不少,但林林总总算起来,加上隔壁的桑中镇也不过两三千人的红白喜事甚至都供不起一家人的吃穿用度。
两三千人这人数看起来其实不少,但是这笔账真的不是这么算的,真要算起来两三千人里老人顶多两三百,死了不要说找人唱戏,能买个棺材的都算是“中产了”,壮年是不少,但是娶妻能抬得起轿子的连双手之数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