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虎魔夜叉开始种魔长生 第28节

  而沈鹤身下的骏马也不是镖局的,而是他自己的。通体白色,只在额头有一点漆黑,一看就知道是好马。

  宋州地处中原腹地,耕地广却少草场,不比盛产宝马的陇右。

  这样的一匹马,只怕要百两银子才能买下,每日饲养,更是要精料喂食,吃得比寻常百姓都要好。

  不夸张地说,一匹好马,就是古代的豪车。卖得贵,养起来更贵。

  骑着这样的宝马,沈鹤身上那种疏远之意就越发明显。

  一开始众人谈笑时,他还偶尔应和几句,但等到走出十多里后,周围人烟渐少,沈鹤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少,镖师们也就渐渐都不说话了。

  这一趟镖,不算短镖,单程三天,往返便是六天,前后要走二百里路程。

  不过沿途路线地点、住宿休息,老镖师们都安排得一清二楚,就连取水的溪流,都能说出准确的位置。

  如此万全准备下,第一天的路程风平浪静,天色没黑的时候,一行人就住进了相熟的庄子里早早歇息。

  镖头单独住一间,镖师们则是两人一间,李存孝就和钱老三同住。

  睡觉之前,后者还忍不住嚼了会儿舌根子,一会儿觉得沈鹤目中无人,一会儿又谈到内城里的纸醉金迷之处,一会儿又想着以后儿子长大,能否拜入总镖头门下.

  一夜过去,天色微明,镖局众人便继续出发,李存孝也算轻车熟路,并无不适。但骑在马上的沈鹤,俨然是有些许烦躁。

  这趟镖的路程,其实以镖师们的脚程,两天也是走得完一个单程。

  但镖局做事,力求稳妥,交镖的日期不可能是按着刚刚好来安排。

  沈鹤在张力士面前的时候大赞如此稳当,此时走在路上,却觉得速度太慢,白白浪费自己时间。

  熬到中午休息吃干粮的时候,看到碗里用干肉和晾干麦饭混合煮成的糊糊,沈鹤终于按捺不住,提出要加快脚程。

  队伍里的几个老镖师对此颇有微词,但碍于对方的身份,终究还是答应了下来。

  毕竟这样做虽然不合惯例,但到底是走过好几次的路,镖局的名望也摆在这,不大可能出什么问题。

  李存孝对此倒是比较支持,一来他根本反对不了,二来走镖的时候人多眼杂,他妖魔肉都不能放开了吃,积攒煞气的效率比平时慢了一半以上,能早点回去,自然是好事。

  众人于是加快脚程,下午时便路过了原本预定休息的村庄,加速朝着下一处停驻点赶去。

  “.前面便是安平驿,到了此处,明日不用半日便能到目的地,下午便能返程”

  时近黄昏,钱老三远远看见驿站的标牌,便转过头来向李存孝解释。

  队伍里的其他镖师们看到驿站,也都下意识松了一口气。

  紧赶慢赶走了一天,大伙儿都想早点歇下。

  沈鹤是骑马赶路,那马也是良驹,四十几里路不算什么。

  众人都疲惫的时候,一人一马,精神头都还充足

  沈鹤照旧一马当先走在前方,只是在离驿站还有百步的时候,他不知看到了什么,微微眯起了眼睛。

  而等到距离驿站还有五十步的时候,驿站里的伙计注意到车队,热情地迎上来。

  “客官.”

  “站住”,车队里的老镖师此时也发现了不对,神情严肃起来。

  “你家老板娘呢,让她出来”

  那伙计闻言并没发现不对只是笑着搓手,“她这会儿在后厨忙着呢”

  “诸位客人,快跟我来吧,热水都烧好了,赶紧进来,洗一洗风尘”

  听得这话,队伍里年轻点的几个镖师都露出意动之色,但李存孝只是看着为首的几个老镖师。

  “镖头,不对劲”

  那老镖师凑到沈鹤身边,低声道:

  “这家驿站我们来过好几次了,老板赖秃子是个鳏夫,哪里来的老板娘?”

  “而且这个伙计,我根本不认识,只怕.”

  另一个镖师也凑上前道:

  “镖头,俗话说走镖在外,‘三不住两不离’”

  “这伙人来历不明,有多少人、什么实力,都不清楚。与其一脚踩进坑里,不如倒回去。”

  “我方才看见一处废弃的村落,取水方便,咱们人多,轮流守夜,一晚上也就对付过去了”

  所谓‘两不离’,是刀不离身、镖不离人。‘三不住’,是新开店房不住、易主之店不住、娼妇之店不住。

  新开设的店摸不透人心险恶,有娼妇的店男女纠缠,一不小心中计丢镖,保镖之人不敢随意冒险;

  而换了老板的店,保不齐是有杀人劫货的强盗改头换面,开起贼店,和不住新开的店是一样道理。

  眼前这个驿站,便是易主之店。

  “诸位的话,都是老成之言”

  沈鹤前半句叫众人都松了口气,但紧接着画风一转:

  “不过我看地图上,这处驿站周围并没有什么大城,自然没有什么显赫势力”

  “些许流窜的毛贼,能成什么气候?”

  那老镖师闻言顿时急了,话里不禁带刺道:

  “镖头,您是武功盖世,但兄弟们的实力却不及您的万一啊”

  你是筋肉境你当然不怕,可咱们和你是一个层次的实力吗?

  弟兄们都是拖家带口的,死了爹、死了丈夫,你这内城公子哥能起死回生吗?

  李存孝一见还没接敌便起了分歧,顿觉不妙。

  好在沈鹤没让他操心。

  见几个老镖师不情愿的样子,他也不逼迫,只是一笑:

  “诸位兄弟赶路辛苦了一日,且等我为你们扫洒住处,去去就来”

  说完,双腿轻夹马腹,那白驹顿时嘶鸣一声,一阵风般冲了过去,吓得那驿站伙计目露凶光,右手拔出腰后短刀,嘴巴一张就要嚎。

  但对方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到转眼之间,眼前只剩下一抹寒光,下一刻,天旋地转。

  人头骨碌碌滚落,鲜血拉出蜿蜒的轨迹,在镖车前停下。

  众人先是一愣,然后便是一惊,几个年轻镖师还在那高呼镖头威武,老镖师们已经拿好刀盾,驱赶驽马快速跟进。

  路过那人头的时候,李存孝只瞥了一眼,心中便不由得一紧。

  人的骨头,远比多数人想象中的硬。电视里一刀斩首的刽子手,现实中无一不是技术精湛的砍头老师傅。

  要将人一刀斩首,不仅出刀的角度要精确,力道也要够大。

  而那个伙计的人头,其断面不算平整,但还是一瞬间和身体说了再见,显然沈鹤那随手一击的力道之大,已经达到了一种恐怖的程度。

  众人打起精神靠近驿站,然而预想中的袭击却没有到来,反而是耳边不断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叫。

  哀嚎的声音之大、之凄厉,好似主人在经受一场惨烈的屠杀——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当镖局众人走进驿站,看到的便是七零八落的尸体,驿站的门前墙上,还有两三具手拿弓箭、被刀剑穿透胸腹的尸体。

  沈鹤背对着众人,身前的地上是一个少妇打扮的女子,后者一边挣扎,一边似威胁、似哀求:

  “我我是铁角山的人,你不能杀我”

  “铁角山?”

  沈鹤歪着脑袋想了想,片刻后恍然道:

  “原来是贼王八的人.哈哈哈哈,八个土匪也配称王称霸?还八王匪你们头领派你出来是想干嘛?开妓院吗?”

  他用剑割开女子的衣衫,顿时春光外泄。

  那少妇死了一帮弟兄,心中又恨又怕,可眼见似乎有活命机会,还是强行挤出几分笑容:

  “您若不嫌弃,我可以替您暖床”

  沈鹤闻言有些意动,但仔细一看,又马上没了兴致,一剑刺出,将少妇的错愕都堵在了嘴里。

  一边嫌弃地用对方的衣衫擦拭剑上血迹,一边道:

  “算了,你不配”

  “诸位兄弟”,沈鹤转身看向众人,笑容里多了几分发泄后的舒爽,好似连真诚也多了几分:

  “住处已经打扫完了,请吧?”

  众人很是愣了十几息功夫,等到老镖师们上前,才回过神来,纷纷夸赞沈鹤的神勇。

  李存孝混在人群中,看着那十几具尸体,又看看享受着吹捧,白衣纤尘不染的沈鹤,心中有震撼,也有热切。

  地上这些尸体中,有不少血液喷射极远、筋肉凸出的,显然是在爆发气血的状态,实力至少是气血大成。

  而沈鹤却是轻而易举,将其一一斩杀,甚至看不到反抗的痕迹。

  筋肉境和气血境之间,实力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这份震撼到了夜间,依旧没有消退。对李存孝是如此,对其他人也一样。

  是以当沈鹤提出夜中无聊,拿出彩头,让众人比武助兴时,老镖师们虽然觉得不合适,但也只能默许。

  驿站院子中,尸体早已处理掉。

  篝火散发暖意,人影交错闪烁,有人呐喊助威,有人押注开盘。

  几轮下来,得了银子的兴高采烈,输了的愤而离席。

  沈鹤坐在篝火旁,不知何时竟然喝起了酒,他远远看到躲在人群中的李存孝,来了兴致:

  “李三郎,你还未比过吧?上前来!”

  周围镖师顿时开始起哄,年轻的那几个中,有一个还隐隐露出恶意,带着挑衅的笑容上前来。

  不是所有人都对“幸运”得到总镖头传法的李存孝服气的。

  李存孝看着眼前的一切,暗自皱眉。

  走镖途中,按例是不饮酒的,害怕酒后误事。

  镖师们比试,一般也不设彩头,只当暖身玩耍。

  但沈鹤只顾着自己尽兴,张口便是五两、十两的彩头,几乎等于一个镖师的月俸,这样打起来,有的人便收不住手,不仅生了火气,还空耗气力。

  心中思量转瞬即逝,李存孝正要开口,靠近院墙的位置,忽然响起一阵呼啸,接着便是一声惨叫。

  “是妖魔!”

第29章虎眼铁骨,武者非人(4千二合一)

  “是李大脚!该死的,这地方怎么会有妖魔?”

  钱老三一听惨叫的声音和方位,顿时脸色一变。

  李大脚名叫李成,和钱老三一般,是走镖四五年的老人了。因为练有一身好身法,脚程快,被称为大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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