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几把挺有情调。
“嘶。”
弯下腰,霍恩再次从废墟中开出了宝箱,一本保存完好的《福音书》,还带注释!
居然没有腐烂,霍恩试着扯了扯,怎么挣都挣不坏。
这纸用的也是好羊皮纸啊,造纸水平比霍恩的文化造纸都高了。
好东西,征收了。
抬头望去,这个房间的顶上有一个大洞。
他估摸着,房间里的两具枯骨以及这些家具,看样子都是从三楼甚至四楼掉下来的。
那上面想来应该是修道院院长的抄写室吧。
勒内没有去管那些钱,仔细地趴在地上,观察着地面的两具枯骨,看了半天,他突然拿起了一个东西。
“冕下,您看。”
隔着勒内的手指,霍恩就感觉这玩意儿熟悉。
等到了自己的手里,他才发现,这不是驱散巨蛛的骨哨吗?
和他从魔兔洞窟里找到的一模一样,只是从中断裂了,连开孔的数量都……
等等,不对啊。
霍恩的身体有些僵硬。
他本以为,这些修道院是被从远处迁徙来的巨蛛袭击摧毁的。
现在他意识到,这座修道院可能是后于巨蛛到来的。
不然他们要这骨笛做什么?
也就是说,之所以这座修道院会被巨蛛们摧毁和占据,就是因为这根骨哨被折断了。
先前修道院里的人,就是拿着骨哨来安抚附近的巨蛛?
来做什么?保护他们吗?为了什么,防止有人发现他们吗?
他们到底在这做什么?
况且,这种骨哨不是从绿衣魔笛手那里拿到的吗?
要知道,吹奏这玩意儿,可是要法力的!
他们哪儿来的法力?!
霍恩的心脏突突直跳。
“再找找,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霍恩厉声道。
在这间倒塌的房间内寻找了一阵,霍恩从地上捡起了一枚铁环戒指。
从指骨来看,应该就是那名矮个的枯骨。
先前的骨笛也是在他手里找到的。
和杜瓦隆等人交代了一声,霍恩拿着那枚戒指,开始对着断壁残垣的房子寻找起来。
没多久,他就在一处平房屋舍的门口,找到了和戒指上差不多的标记。
推开门,霍恩捂着口鼻,挥手驱散飘扬的尘灰,随后便是一愣。
在房间的中央,嘉莉已经坐在那儿了。
“嘉莉,你怎么到这来的?”
她的眼前,是一个一人深的大坑,看嘉莉的指甲,应该是她徒手刨出来的。
大坑前,是好几个核桃木的箱子,还带着湿润的泥土气息。
和先前那个大钱箱不同,这里装满了各色的纸张和各种杂物。
“嘉莉?”
“帕帕。”手边放着一张羊皮纸,嘉莉扭过头,摆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那尖锐的眼神消失了。
霍恩立刻坐到了嘉莉的身边,揽住了她的肩膀。
“大概一年以前,一个巫师找到了我,他告诉我说,他有一个同伴,去偷蓝血葡萄酒的配方了。”
伸手从霍恩的腋下穿过,嘉莉把整张稚嫩的小脸,穿透了那层厚壁障,埋在了霍恩的怀里。
嘴巴对着霍恩的胸膛,嘉莉的声音有些空灵,像是从前的嘉莉和现在的嘉莉一起讲话。
“那人一走,近十四年没有音讯,第十四年的一个月圆之夜,他才通过奇物送出了消息。
那是一枚能传音的金牙,但只能用一次。
他们本以为是配方,可却是一段歌声和一句‘去找若安党’。
他们钻研了八年,没有收获,就把这些送去了若安党,试图拿到赏钱。
我们找到了白山隐修会的占卜向魔女,确定了这里的位置。”
拿起桌子上的羊皮纸,嘉莉递给了霍恩。
第120章 他们身体里面流淌着小精灵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已经死了。
因为如果我没死,我肯定会回来销毁这封羞耻的信的。
你可能想知道我是谁,但我不会告诉你我名字的,干我们这行的都没名字。
好了,既然伱都知道我是一个死人了,那我就这么跟你对话了。
我就告诉啥呢,就是说啥呢,这么说吧,我可以毫不自谦地说,我从小就很讨厌。
我小时候就爱看人受难,看到有人哭,我就嘎嘎乐。
等我长大了,就爱和地痞流氓们混在一起,直到我的父亲把我逐出了家族。
管他呢,正好我就爱到处流浪,我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就爱偷东西和骗人。
告诉你别不服气,就没有我骗不到手偷不到手的东西!
有一天,我想,偷别的太小气,去偷蓝血葡萄酒的配方吧。
那可是大买卖,市价一瓶22金镑,要是能找到蓝血葡萄酒的配方,我就发了。
于是我找来了几个同伙,我们千方百计,无比幸运地找到了路子。
在杀死几名无辜者后,我通过一名巫师的帮助,冒名顶替一名瞎眼的中年修士,进了这座酿造蓝血葡萄酒的吉姆斯修道院。
这修道院是一座孤儿修道院,外面的人进来了,就不准走。
我当时想,不准走,真是小瞧我了,还从来没有能困住你阿父我的东西。
当时太年轻了,现在想想,常在河边走,哪儿能不湿鞋,我纵横各个城镇监狱十几年,就这一次算是栽了。
我在这破地方待了十三年,你敢信?我可是风流浪子,在这里待了十三年。
我本该走的,可我还是困在了这里。
我才来的时候,一位圆滚滚的院长接待了我。
他告诉我,这座孤儿修道院里的孤儿,并非真正的孤儿,他们都是从绿衣魔笛手那里被拯救的孩子。
为了排除秘党的间谍,洗清秘党的感染,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去净化,一到时间就会送走他们。
尽管不明白蓝血葡萄酒的酿造和这些小屁孩有什么关系,我还是老老实实潜伏下来。
可能是我表现得太老实,我被安排成了这些小屁孩的保姆。
他们真的很烦人,每天闹腾个不停,可我又不能打他们,因为在资料里,我是个温和的修士。
没办法,我只好给他们讲故事,我把自己曾经行骗偷窃的经历讲给他们听。
我管自己叫侠盗罗宾佐,将那些受害人描述成领主骑士。
每次我一讲故事,他们就乖乖坐好,我就能安静一会儿。
到了晚上,他们有些人怕黑,一到夜里就会哭,一个人哭,所有人跟着哭。
我不得不把我的床搬到他们的屋舍内,后来,每到冬天,我的床上挤满了孩子。
为了让他们不要吵闹,我和修道院院长提议,让他们给父母写信。
每年,他们都有一次机会,给父母写信,不识字不要紧,我会代笔。
不过这些信大部分时候,都被丢进了火炉。
他们总是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啊?
我说,快了快了,到时候我驾着马车,走街串巷,翻山越岭,把你们一个一个地都送回家。
他们从来都回不了家,这是在我进入这座修道院的第二年知道的事。
所有人都以为我是瞎子,我伪装得太好了,可我恨不得自己真是瞎子。
你知道吗?千河谷人很特殊,他们的祖先是血族十二亲王中血杯亲王的直属血奴。
他们的身体里流淌着特殊的血脉,千百年来未曾消磨。
只有他们在发育期时,才有产生不洁之血的可能。
当不洁之血和葡萄酒一起酿造时,就会酿出一种特殊的葡萄酒。
它不仅有着壮阳催秦致幻的功效,还能缓解皱纹和提升骑士呼吸法。
而这种葡萄酒,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蓝血葡萄酒。
不洁之血只有在死前在极度恐惧中才会产生,它蓝汪汪的,渗透在全身血肉之中。
得把这些不到十四岁的孩子,用磨盘碾碎,一遍遍过筛,一遍遍蒸馏,才会得到一份蓝血。
一份蓝血需要一个孩子,一份蓝血能酿造一瓶蓝血葡萄酒。
修道院的年产量是70瓶左右,每瓶的出货价是20金镑。
1400金镑,一座小小的修道院的收入,顶得上千河谷地区一个小郡的税收。
我拿到了蓝血葡萄酒的配方,可我却逃不出去。
我是被打晕送进来的,我只知道这里是千河谷,却不知道是哪儿。
从这走出至少要两天,可巨蛛们一到夜晚就开始猎杀修道院外所有活着的人。
每隔一年或者两年的月圆之夜,我就会被关进地下室。
地下室里好安静,我却依旧能听见他们哭嚎着呼唤我名字的声音。
放在往常,我应该笑的,可我做不到。
我就是一个流氓骗子败家子,你说,我哪儿有这个能力去救这些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