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胡嘀咕着冲他们挥了挥手,颇有几分不耐烦。
“时间不早了,你们赶紧顺着大路进镇子吧,镇外的晚上危险得很。”
随着领头的发话,其他人也就没有再戒备,较为松散地放下武器,但也没有用更轻松的方式收起它们。
克雷顿不急着动身,他看着他们的武器询问道:“镇外晚上有什么危险?你们纠集了十来个人带着武器是要去做什么?夜晚也要狩猎吗?”
这个问题让镇民们纷纷露出了嗔怒的神情,只是这股情绪并非在针对他。
山羊胡却笑了起来。
“狩猎,是的,我们要去狩猎狼人呢。”
克雷顿脸上看不出变化,但他的背挺得更直了些。
朱利尔斯在他后面一点的位置发出低低的嗤笑声,用镇民们听不见的音量对克雷顿说:“看来你的厄运还没有消散,那个护身符没用。”
“还有巫师。”山羊胡看向朱利尔斯。
法师含着笑意的声音戛然而止。
“你还确定厄运不会传染吗?”克雷顿稍微偏头反问朱利尔斯。
朱利尔斯没法反驳,只能恨恨地骂了一声。
然而山羊胡这里还没说完:“.小矮妖、丑地灵、吸血妖鸟、地蠕虫、怒蛇、塞林、双足飞龙、斧柄猎犬、腹吞人、帕祖祖、狗头人”
他以平淡缓慢的语气念出一个个不寻常的名字,没完没了。
显然,杀死狼人和巫师并非是他们的终极目标,他们不过是在这些镇民们长长的猎杀名单中凑巧排到了前两位而已。
要是他们做得到,那简直是要营造一场大灭绝事件。
克雷顿动容了,他左手虚按示意对方暂停,然后问道:“这些生物你们都要杀吗?”
山羊胡停止了报名。
“还不确定。”他说。
“怎么会不确定?”古董商反问他。
“因为我们还不知道那只‘野兽’是什么,要是我们见过它,这会儿就能告诉你们我们要杀什么了。”山羊胡说:“那个畜生是一个多月前出现的,一经出现就不断在夜间袭击我们的兽棚,它至今为止吃了我们三头牛,两只羊,还有六条狗,尸体都不知道丢到哪儿了,只在兽棚里留下满地的血迹。而且到现在还没被人撞见过,因此谁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我们姑且给了它一个称呼——‘那只野兽’。”
克雷顿摸了摸自己胡子:“热沃的野兽。”
山羊胡点了点头:“你这么称呼它倒有些好听,就好像它也是我们的同乡了,不过.它还是快点死掉比较好。”
他抬头看了看愈发阴暗的天,就催促道:“天色不早了,你们赶紧进镇子吧,我们还要继续巡逻,好在今晚把这头野兽堵在镇子外面。”
“这么做有用吗?”朱利尔斯问他。
山羊胡像是摇头似的偏了下脑袋,很快转回来,认真地告诉他:“组建巡逻队总比什么都不做来得好,要是运气好,没准今晚我们就能打死它呢。”
一时间克雷顿和朱利尔斯分辨不出他们是悲观还是乐观。
在解答了这最后一个问题后,他们不愿再多谈,很快和两位旅客告别,举着火把继续在林间游走。
朱利尔斯和克雷顿走出了一段距离,前者又忍不住回望一眼,开口道。
“你瞧瞧,他们煞有其事的,看起来好像真有这么个东西。”
“我觉得他们说的是真的,否则在这个季节远离温暖火堆去室外吹冷风只是为了编造故事哄骗外乡人,那他们也太有闲情逸致了。”克雷顿说。
“不过这和我们没什么关系,我们不会在热沃停留很久,大部分时间也都在白天活动,被它袭击的概率小的可怜。”
热沃的野兽应该是存在的,只是它究竟是什么还不得而知,克雷顿猜测那可能是某种体格发达的夜行豹类,或者是某种在暗月影响下异变的野兽。到了冬天,所有生物都在为食物发狂,食量大的食肉动物尤其如此。
萨沙市的森林应该也有类似的生物,不过军方一直在处理它们。
朱利尔斯很不满意他的态度。
“不,我们更该注意,你正厄运当头呢。要是今晚它溜到旅馆附近,瞅准了你的房间破窗而入”
“那我正好加餐。”克雷顿冷冷道,他正饿着呢。
朱利尔斯没有话说了。
常驻人口只有一千出头的热沃只有一家客店,因此总是人满为患。
冬天不用种庄稼,男人们早攒了闲钱就来这里聚会、赌牌,投骰子、抽烟,听起来像是无所事事,但这些简单的小事却是乡下重要的社交活动,甚至关于两个家族的联姻事项也可以在酒馆里决定。
现在是十一月,正值白教的斋月,信徒们没法喝酒吃肉,但人们还是发明了一种新的方式享受美酒。
他们只花一点小钱让旅店的老板在每张桌子上都放了一个浅底的盘子,在里面倒上薄薄一层酒,然后让它自然挥发。用不了多久,整间屋子就都充斥着美酒的味道,就和往常一样。
尽管最近发生了不少糟心事,但在这种堪称禁忌的乐趣中,他们依旧能放下它们,去和朋友闹哄哄地打牌、抽烟.
直到门被猛地推开,在烟草制造的迷雾中撞出一个长方体的空当。
他们停下手头的事物齐齐望去,看到那名走进来的陌生人健硕的身材后齐齐吁了一声。
“老板,两个房间,两份晚餐,有什么来什么。”克雷顿不以为意,他找了张空桌子把斧头扔上桌面去占座,自己走到柜台边准备付账,朱利尔斯也在圆桌边上拉开椅子坐下来。
酒馆的青年老板没有立刻去催厨子,而是沉吟片刻,忽然弯下腰,从柜台的暗格里掏出一把双手剑甩在桌子上。
“现在气氛就对了。”他快活的说,语调还夹杂了几分古意。“欢迎重回无火药时代的酒馆——远近闻名的“海妖之歌”。在这里美酒管醉,美人管睡。”
尽管这家旅店的真名并不叫什么海妖之歌,但此刻客人带战斧,老板耍长剑,一切都变得和谐起来。
不止是克雷顿,其他熟客也被他逗笑了,一个酒客高声叫嚷起来。
“外乡人,站在你面前的这位可是热沃之主,老裴伦爵士的亲孙子小裴伦,准备好敬礼吧!”
“敬小裴伦!”其他酒客纷纷举起酒杯高呼,朱利尔斯混在他们中间一道起哄。
欢乐的气氛之下盛情难却,克雷顿忍不住微笑着右脚撤回一步,摘下帽子以贵族姿态向这位年轻人欠身致意,后者则用围裙擦了擦手,以相同的礼节还礼,文质彬彬。
等老板抬起头,笑声还没有消散,他倒有些脸红了。
“好吧,他们说的是真的,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倒是您,客人,您看起来也是善于发现欢乐的人,热沃虽然只是个小镇子,但我敢说你会在这里收获到许多乐趣的。”
“承你吉言。”克雷顿戴上帽子,笑着朝他点头示意。
第149章 热沃镇
小裴伦拿了两把钥匙给他:“上楼最靠后的那两间房间还空着。”
“给新来的换个好房间吧,不然他们旁边就住着猴子脸,那个傻逼就是个趾高气扬的怪胎!”酒客中有一个人高嚷,引起一片杂乱的附和,但也有人面容古怪,沉默不语。
“但我们这里的房间不多,只有那两间还空着。”
尽管克雷顿不清楚猴子脸是谁,但显然这个人不得人心。
他看着小裴伦,等待对方的解释。
但裴伦还来不及说话,一阵响亮的鞋跟敲击木板的声音就从楼梯上一阶阶传下来,一时间所有人都收了声。
哒、哒、哒、哒、哒
这听起来像是高跟靴子会发出来的声音。
克雷顿对这个声音感到熟悉,因为高跟长靴是骑兵的制式装备,这有助于将脚固定在马镫上。不过这几年间骑兵的服饰被时尚界所青睐,一些年轻、热爱花哨的绅士也愿意在城市里配上那么一两件展现自己的英武气质。
不过眼下从楼梯上下来的这位可谈不上英武。
这位绅士穿着极漂亮的蓝色礼服,胸前是两排亮闪闪的金扣子,袖口露出的一角显示出里面还有一件高档的羊毛内衣,脚下瞪着深褐色的鹿皮高跟靴,手上套着的是在烛光下散射出细腻如珍珠光线的丝绸白手套。
然而这光鲜亮丽的打扮遮掩不住他瘦削佝偻的身材,还有那丑陋可怖的脸。
这张脸的皮肤宛如烧伤痊愈,呈现出光滑的粉色,眼珠子黄黄的,上面没有眉毛,栗色头发倒是十分浓密,且短。但这点长处不足以解救他的外貌。他的鼻子生得低而塌,只比骷髅高那么点,露出两个黑黝黝的空洞来。
克雷顿一看见这位绅士,便断定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报复心,还有无比顽强的意志,可能父母还是某位远近闻名的富豪。如果以上任何一条都不具备,那他便不足以应对世人的讥嘲和镜子里的自己。
这位绅士显然至少具备强烈的报复心。
在寂静中,他阴冷的目光扫荡了一圈,只在之前未见过面的克雷顿这里停留了片刻,就转到旅店老板裴伦那里去。
“老规矩。”
“已经给您准备好了,胡特先生。”裴伦向后厨招呼了一声,就有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端着装满食物的大托盘出来了,上面有红葡萄酒和十来只烤肠、来源不知是羊还是牛的肉排,以及一整只肥鸡,这通常不是一个人的量。
这位丑陋的绅士很快带着孩子上楼,一刻也不愿意在楼下多待,他一走,楼下又恢复了热闹的动静,所有人都假装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各做各的事。
“我以为现在是斋月。”克雷顿把视线从那位绅士的身上收回。
裴伦耸了耸肩:“话是这样说,可我们总不能不挣无神论者的钱,那可是生意啊。”
这话让中尉很中意,他的笑容再一次浮现:
“巧了,我也是无神论者。你们这儿还有肥母鸡吗?”
“刚才那是最后一只,不过嫩羊肉还有的是。所以,你要羊肉馅饼吗?”
厄运还在继续但是羊肉也不错。克雷顿要了三个,裴伦转身进厨房通知厨子,然后又出来了。
“要不是还有你们这些外乡朋友来,我还没办法处理这么一大群羊呢。”他庆幸地说。
“怎么说?”
“最近有头神出鬼没的野兽四处袭击兽棚,导致人们惶惶不安,要是不幸被它盯上——它肯定不会为那些肉付餐费,所以人们已经开始降价出售家畜了,尽可能地把风险转移给别人。”
裴伦吸了口气,抱怨道:“我就趁着行情买了不少羊。这完全是个错误的决定,它们真是我伺候过最麻烦的畜生。”
克雷顿深以为然:“我明白的,要是放着它们不管,这群畜生简直能啃到地基去。”
他说着,余光看着四周没人再注意这里,便掏出那份厄运珠宝,链子缠在手指上,免得对方下意识接走。
“对了,伱见过这条项链吗?可能镇上曾经有哪一位姑娘带过。”
象牙雕的少女人像并不多见,他怀疑这可能是送给某位姑娘的专属礼物。尽管盗墓贼大保罗是在热沃边上发现的这个东西,但不代表项链一定就属于热沃的某个人,它也可能是从上游冲下来的,只是在这里搁浅。
但他还是要在问一问,以便于区分状况。
裴伦肘部撑在柜台,把脸凑近小相框的部分看了看,很快摇头。
“我没有见过,不过你可以去问问劳伦斯,他是镇上的首饰匠人,没准这东西就是他做出来的。”
克雷顿道了声谢,回到座位上和朱利尔斯说了这件事。
“所以你明天要去找劳伦斯?”
“我想是的,你有什么别的看法?”
“我建议先去河边查看。”在嘈杂声中,法师提出建议,但语气斩钉截铁。
“虽然目前已经确定你身上的厄运来源于这条项链,但不代表这就没有其他的威胁。形成厄运迷雾的条件同时也可能滋生夜行妖灵,那可能会需要一两个月,但从你拿到这个项链为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我要寻找解决厄运迷雾的方法也需要损耗法力,没法同时去应付它。”
克雷顿扬起眉毛:“所以我碰到妖灵可能会导致双倍厄运?”
“和那差不多。”
法师微微颔首,压低声音道:“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你现在的厄运被压制在最低的状态,或许是权能,或许是狼人与暗月的联系更加紧密,让你的运势没有真正清空。但一旦遇到妖灵,被它附体,你就会渐渐发疯,复刻妖灵生前最后一段时光,最后以同样的方式死去。”
“难道狼人也会撞鬼?”克雷顿把法师的警告浓缩了一下反问回去。
这种传闻他听都没听说过。
虽然不是什么值得吹嘘的事情,但中尉自信自己小时候从父母那里听过的鬼怪故事肯定比周围人都要多。那不仅有多恩的,还有曼西斯的民间传闻。
朱利尔斯也愣了愣,显然也没有听说过类似的事。
暗裔似乎对于鬼怪的附体能力是有抗性的,就连利用他们的身躯召唤恶魔附体之前都需要让他们先陷入虚弱的状态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