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躲在房间里,有些人则跑到楼梯上,还有些人撞进了大厅,更多人往国王这里跑来,最糟糕的是,此时正是深夜,一些骑士们仓促之下甚至忘记了套上罩袍,另外一些骑士一见到不明身份的陌生人,就马上拔出剑来与他们战斗……
希拉克略才给国王止了血,一见这个场景,就不由得面孔发麻,他马上代国王下令,叫的黎波里伯爵,安条克大公等一概贵族,与圣殿骑士团与善堂骑士团的大团长,圣墓骑士团的司铎长一起,召集了几十个最为忠心耿耿而又强壮勇武的骑士,让他们一边叫喊着“国王无恙,刺客授首”,一边举着旗帜与火把走过每个地方。
被他们发现的人,若是能证明身份,就会被勒令回到自己的房间,如果不能,就被投入监牢,若是敢反抗,那就当做刺客的同党当场处死。
忙完这些,希拉克略正要去向阿马里克一世复命,心中却猛然一紧,他顾不得许多,马上奔向圣殿教堂,迎面正好撞上面色灰白的圣殿骑士团大团长,他已经发现了教堂外被杀死的六个圣殿骑士,他们甚至没能发出一点声音和动静。
大团长高声叫过,但里面没有回应,他无法决定是否开门,就转回来询问国王。
希拉克略只觉得眼前一黑,幸好这时候,一个侍从带来了朗基努斯。
朗基努斯连忙向希拉克略转述了塞萨尔的话,他说:“黑兔子和白兔子都安然无恙,就是不知道猎人还有没有守在之前的洞穴旁。”
“猎人贪婪又狂妄,怎愿费心耗力?”希拉克略回答道:“他早已回去,在枕头上呼呼大睡——是个好机会,让我们将兔子放回洞穴吧。”
他迅速地回到阿马里克一世身边,告诉了他这个好消息,阿马里克一世立即站起来,要和他一起去,希拉克略还没来得及劝阻,雷蒙就坚决反对,“要么您就带着我走。”
他一腔热血,却没注意到阿马里克一世骤然变色的面孔,“不了,”国王冷冰冰地说:“你留在这里。”
雷蒙一下子愣住了,他一向是阿马里克一世最为倚重的左右手,国王从来没有这样不尊敬和不信任他,对待他就像是对待一个叛徒。
他站在那儿,直到安条克大公博希蒙德优哉游哉,双手抱胸地走过来:“别太在意,接二连三地遇到这些恶心事儿,就算是国王,也不免会情绪用事一回。”
虽然不怎么喜欢博希蒙德,见到他来劝说,雷蒙的脸色微微好了一些:“我只是担心……”
“哦,别担心,别担心,我们这里最不需要担心的就是你,”博希蒙德笑吟吟地说道:“我要是你,根本不会到阿马里克一世面前去自讨没趣,你还没发现一件事情吗?他厌恶你。”
“什么?”
博希蒙德靠近雷蒙,低声说道:“事情还不明显吗,若是阿马里克一世死了,王子鲍德温也死了,那么继承亚拉萨路国王之位的人是谁呢?当然,只有你,鲍德温二世的外孙,阿马里克一世的表兄,距离王位最近的那个人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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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马里克一世一见到鲍德温,也顾不得他没有戴着面纱,就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泣不成声,希拉克略见了,只觉得一股难以言喻的情绪在胸中涌动——他快步走向自己的学生,顾不得询问他之前的细节,就和他讨论起马上要筹备起来的事情。
亚拉萨路的宗主教确实已经回到了他的住所,他的住所距离圣墓大教堂不远,他站在窗前,凝视着那最神圣之处,回味着当着无数民众的面肆意唾骂国王的愉悦感受。
片刻后,他回到书桌前,用钥匙打开一个木匣子,里面有他精心写就的三份文稿,第一份是王子鲍德温没死但也没被选中的,第二份王子鲍德温已死的(这样选中没选中就没什么关系了),第三份则是国王阿马里克一世与王子鲍德温都死了的。
当然,无论哪一份,他都尽心尽职地,苦口婆心地告诉民众说,这正是天主降下的雷霆之怒。
是的,他承认,阿马里克一世与其他十字军骑士都是基督的战士,但他们也已经获得了天主许诺的丰厚回报,可他们并没有因此感到满足,反而滋生出了傲慢与贪婪的心。
这座城市本应属于圣父,圣子,圣灵,凡人本无权僭越,他们倒是往自己的头上戴上王冠了……
如今,他们是该感到害怕的,因为事实已经证明了,敢于冒犯上帝的人无论如何显赫,都是要下地狱的,他们不但要下地狱,还要被钩子勾着眉毛,在火湖上被炙烤到世界末日,蛆虫在他们身体里钻来钻去,吞噬他们的皮肉……
他想了想,又抽出一支木炭来——因为懒得叫教士来刮羊皮纸,在空白的部分加了几句恐吓的话,好让信众们更加老实……
修改完了文稿,把匣子重新锁起来,宗主教就回床上睡觉去了。
而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阿马里克一世抱着鲍德温,朗基努斯抱着塞萨尔,连带一个希拉克略,无声无息地进入了圣墓教堂的大殿。
说起来也有趣,之前宗主教为了能够出其不意地给阿马里克一世一个打击,慷慨地给出承诺,收买了一批教士——他们之前与杰拉德家族的多玛斯作对,结果多玛斯借着塞萨尔的苦修成功反败为胜——这些日子他们不太好过。
他们为宗主教做事,也是孤注一掷,只是他们大概没想到,宗主教达成目的后,就将他们抛下,不管不问了。
现在这些教士已经与杰拉德的多玛斯换了一个位置,到时候就看多玛斯是愿意让他们到沙漠里苦修,还是去军队里赎罪。
反正此时,圣墓大教堂又回到了多玛斯的手中,对于阿马里克一世的请求,他当然是无不允可的,“只是你们将他们从圣殿教堂带出来,又怎么和世人解释呢?”
“你们尽可以去看,”希拉克略说道,“圣殿教堂大门上的蜂蜡完好无缺。”
“到时候我们怎么说?”
“就说有魔鬼或是异教徒的仆从想要破坏拣选仪式,就在教堂外放了火,慈悲的天主看见了,就将两个孩子捡出来,放在了祂独生子的怀里,好叫他们不受侵害。”希拉克略流利地说,看得出在路上就已经想好了说辞。
多玛斯有点紧张,“圣殿教堂着火了吗?”
“晨祷前会着的。”
多玛斯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能说出来。
“我会来买一张一千年的赎罪券。”阿马里克一世说。
多玛斯立时一喜,当即一拍手,感叹道:“这本就是天主的意旨呀,好叫人从错误的路上回转。”
他乐滋滋地亲自打开了大殿的门,看着他们将两个孩子放好,“他们……”他用眼神示意,“怎么样了?”
希拉克略一怔,被选中的时候,受试炼的人身上会爆发出一阵白光,从形状上来说,犹如雷霆的就是“蒙恩”,好似河流的就是“赐受”,时间越长,光芒越亮,就表明得到的赐福越多,感望到的圣人越强大。
但他们见到鲍德温与塞萨尔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圣殿一段时间了。
也不知道他们是被选中之后离开的,还是……如果是后者,他们的拣选仪式就算是失败了。
“这已经无关紧要了。”没想到这次说话的是阿马里克一世,多玛斯看向国王,却被他黑沉沉的眼睛吓了一跳。
“现在知道这件事情的还有几个人?”
“您,我,多玛斯还有……”希拉克略看向朗基努斯:“这个骑士。”
朗基努斯只觉得自己还在那座冰寒刺骨的竖井里,“在圣城,我唯一发誓过的人就只有塞萨尔。”
“他还不是骑士。”
“正因为他不是骑士,陛下,没人会注意到我,您知道的,他们都说,我是奴隶的奴隶。”
阿马里克一世短促地笑了笑,“还有其他人吗?”他的视线没有离开:“任何人。”
朗基努斯闭上了眼睛,“有……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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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和“赐受”究竟是什么呢?
塞萨尔握着鲍德温的手,见到阿马里克一世后,鲍德温就再也坚持不住,昏厥了过去,塞萨尔也是说不出的疲惫与迟钝,直到希拉克略给他们喝了解毒剂,他们才稍微恢复了一些。
不过能一起坐在这里,无论是鲍德温还是塞萨尔,都已经心满意足。
“就算没被选中,”鲍德温乐观地说:“也没什么关系了,到时候,我正好和你一起去做修士,如果他们不愿意让我和你在一起,我就叫父亲为我们修建一座新的修道院。”
“我觉得即便你没有被选中,你也未必会被舍弃。”塞萨尔说出了自己的判断,不过他没有说出阿马里克一世真正的用意,鲍德温或许总有一天能够窥见残酷的现实,但能晚一天,就晚一天吧。
鲍德温转头朝塞萨尔看去,那双犹如翡翠般的眼睛在光线微弱的地方就像是黑曜石——一点光亮正从黑曜石的中心缓慢地扩散开……
“天主……”他颤声道:“天主保佑,塞萨尔……”
“不,”塞萨尔注视着正在发光的鲍德温:“是你。”
注释1:加略人犹大(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最终出于贪婪背叛了耶稣)、耶弗他(一个残忍的将军,通过牺牲自己的女儿来赢得战斗胜利)、耶洗别(以色列的一位王后,鼓励丈夫进行残忍的迫害和杀戮)。
第42章 被选中的
天亮了。
之前的一晚,不知道发生了多少事情,但与现今的我们不同,那时候的人们,是不敢轻易去“看热闹”的。他们就像是一只只嗅觉敏锐又胆小的兔子或是豚鼠,稍有风吹草动,就缩起脑袋,蜷缩在巢穴里,一动也不敢动。
但等到风平浪静,气候晴好,他们又会迫不及待地伸出头来,四处打探消息。
这种性情就导致了“人腿”酒馆——就是挂着圣葛斯默、圣达弥盎两位圣人标志,一条人腿的那个酒馆一早就人满为患。
酒馆老板又是一个精明的人,半夜里还在响动频频的时候,他就叫起儿子,妻子和学徒,一起动手将空酒桶搬到店堂里,加上一条窄窄的木板充作凳子,要说,原先的凳子也不少了,但他只说不够,不够,更多些。
之后趁着还安静的时候,他们又在门前竖起了一根旗杆,这代表这家不但有昂贵的葡萄酒,就连新酿的麦芽酒也好了,“但父亲,”他儿子傻呼呼地说道:“麦芽酒根本还没好啊。”
麦芽酒是一种简单到只要有手就能自酿的淡酒,因为和啤酒一样,最初都用到了麦芽,所以经常有人将两者混淆起来。
但麦芽酒的主料麦芽可比啤酒少多了,通常来说酿造者会加入一些气味浓烈的蔬菜或是果实来充数,也未必都会耗费时间和柴火煮沸——最后的成品与其说是酒,倒不如说是有酒味的水。
没有发酵完全的麦芽酒大概就是……水。
酒馆老板立刻抽起拨火棍,默不作声地打了儿子一顿,直到这白痴不再卖弄他的小聪明为止。
与此同时,老板的妻子已经点起了炉灶,在上面煮了一锅麦麸肉汤,多加水,弄得整个厅堂雾气腾腾。
这样来人就看不见桌面上厚厚的灰尘,油垢,也看不见地上的食物残渣,人和狗的粪便,或许还有一两件手指、耳朵和鼻子什么的——喝醉了的顾客因为一点小事动刀子的比比皆是。
紧接着,酒馆老板又用一瓶子葡萄酒,敲开了邻居的门,邻居是个金匠,因为这点时常与贵人们的管事,仆从打交道,也是个消息灵通的人物,金匠听了他的来意,又要了两枚银币,一枚是酬劳,一枚是打点之用。
这两枚银币也没白费,金匠居然真的给他找来了一个诗人。
起初的时候,酒馆老板是不太满意的。
这个诗人,满头白发,腰背佝偻,眼睛混沌,一张口,还掉了几颗牙齿,衣着不够光鲜,那件辨别不出颜色的丝绒长袍也不知道经过了几个人的手,只带了一个能发出声音来就不错的小琵琶,着实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个侍奉贵人的家伙。
但据他说,他能将“法兰西之事”、“罗马之事”和“不列颠之事”,也就是查理曼大帝,埃涅阿斯(罗马的创建者),亚瑟王的事迹倒背如流。
酒馆老板老板只是挑剔地撅着嘴,看了看他的小琵琶,猜想他就算懂得如何演奏别的乐器,也拿不出一台竖琴或是长笛,至于演唱……老板要说,自己儿子挨揍时发出的叫声,也要比那显然经过了无数次烟熏的老腊肉更动听些。
“你能翻跟斗,倒立么?”
诗人看了看自己瘦如枯柴的手臂和腿,摇摇头。
“你能模仿动物或是表演木偶戏吗?”
“一只老山羊已经站在你面前了,你还想要什么?”
老板大笑:“哦,你在说笑上有点天分,我给你一杯麦芽酒,就这么算了吧。”
“我想要三十个银币。”
“救主也不过这个价钱,”老板不太恭敬地说道:“太贵啦,我雇不起你。”并且准备马上去索回那两枚银币。
“我只要一句话就能说服你这个吝啬鬼。”诗人说。
老板昂着头,抱着手臂,露出一副“来试试啊”的模样。
“我是热拉尔.德.雷德福尔的随从之一,他是一个高贵的爵爷,也是一个勇武的骑士,我负责给他读信,撰写契……”
“看在上帝的份上,快些,我还有些事情要忙呢。”
“昨晚的事情我一清二楚,因为我的主人正是被宣召的骑士之一,我一直紧紧地跟着他,没有放过一点动静。”
酒馆老板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情:“你确定?”
“我若是说谎,就叫地上立即裂开一道缝隙,让魔鬼马上拖了我下去!”
“你说的若是真话,这三十枚银币,哪怕去找以撒人借钱,用我胸脯上的肉做抵押,我也得拿出来,”酒馆老板看了一眼天边翻涌的金光,不再讨价还价,“但就算你只胡编了一个字儿,我都要用木棍抽你,你也别想得到哪怕一个子儿。”
随后他立刻叫了自己的儿子与学徒过来,打发他们到处去传消息,日光还未照亮整根旗杆,人们便蜂拥而至,酒馆老板时不时地瞥诗人一眼,心想,若他只是在说谎,想要骗钱,这时候就该慌了。
观众不满意表演,将演员从台上拖下来打死的事儿比比皆是。
诗人没有露出一点惊惶的神色,反而在最中间也是最好的一张桌子上坐下,紧靠着炉灶,还要了一把椅子。
酒馆老板给他端了一杯浑浊的麦芽酒。
等人挤满了酒馆,他才用力拍拍琵琶,叫它发出清脆的声音,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他没有故弄玄虚,也没有拖拖拉拉,在赞美了一声天主后,便直截了当地说道:“昨晚这里发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
众人有些惊愕,因为他们并未遭到屠杀和侵掠。
“并不是所有的战争,都是大张旗鼓,轰轰烈烈的,”诗人耐心地解释道:“有时候,阴谋诡计如同一柄弩弓,叫人诟病,也叫人轻蔑,但它发射出去的箭矢,却是扎扎实实,能够要人性命的。”
“是魔鬼么,还是异教徒?”
“两者皆有,”诗人道:“就在那座最高的山丘上,那座最为璀璨和光辉的宫殿里。”
“他们做了什么?”
“他们谋刺了国王。”诗人说,在场所有的人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齐声喊道:“愿天主保佑他!”
“天主保佑,他们并未得逞。阿马里克一世乃是基督最强的战士,他犹如一头愤怒的巨兽,将刺客们一个一个的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