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需要赎罪券的人,似乎也觉得,比起说某张赎罪券多少多少钱,用被惩罚的时间来表示要更为文雅妥帖一些,这种称呼才渐渐的取代了原先的价格标签。
一万年的赎罪券,就等同于可以杀十个人,通奸二十次,哦,对了,还能够与自己的妹妹结婚三十次。
如果是平时,宗主教可能不会在这种紧要的时刻,再去见什么想要买赎罪券的人,但无奈教皇特使敲走了他一大笔钱,而雇佣阿萨辛的刺客又花了他一笔钱,最叫他心痛的是,他现在的资产若是带到罗马去还要缩水一大半。
他摸了摸胸前的信件,在这封信里,教皇答应他,无论他做的那件事情结果如何——若是阿马里克一世确实失去了儿子,或者是他自己也死了……最低程度,一蹶不振,他能趁机将亚拉萨路变作一个神权国家的话,罗马教会会全力支持他坐稳这个位置。
或许在将来,罗马教会会派遣新的主教来,但至少在这一代他就是圣地的主宰,披着法衣的国王。
可如果魔鬼作祟,叫这件事情没做成呢,他也是有退路的。
教皇特使带来了一张教皇的亲笔信,信上给了他两个教区和一个主教的职位,当然比起亚拉萨路的宗主教之位来说,这枚筹码的分量显然很轻,但就是因为很轻,才安了宗主教的心——若连这点残羹剩饭都不肯给,教皇还能有什么信誉呢?
只是等他来到了教区,领取了圣职,上上下下打点的钱,交的税,给教会的各种费用,绝对不会少。想到自己的钱箱里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空空荡荡,宗主教的心就不由得一阵绞痛。
“好吧,你叫他进来,但告诉他说,我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不能给他很多时间,请他尽量快些。”
在这位不速之客踏进宗主教的房间前,宗主教还以防万一地叫来了两个守卫待在自己身边,才在书桌前坐下,不过在他的对面却没有椅子,轻慢的态度可见一斑。
那位客人昂首阔步的走进来,提着一个大匣子,身上穿着一套光亮的皮甲,系着银腰带,套着一件带兜帽的罩袍,他恭敬地鞠了一个躬,还想要上前亲吻宗主教的戒指,被宗主教挥手拒绝了:“你现在还是一个罪人,先生。”
“那么我就站在这儿好了。”客人温和的回答说,让宗主教的心又放下了一点。“我听说你需要一张一万年的赎罪券。”
“是的,我非常需要,并且很急。”
“你犯了什么罪?”
“一桩无比沉重的罪孽,但是我必须要完成的。”
“为了一个女人?”
“不。”
“为了一份财产?”
“不。”
“为了一个爵位?”
“不。”
“为了一份仇怨?”
“不。”
“那可真是太奇怪了。你花费那么多钱,为的是什么呢?总不见得你无缘无故的就要想去杀死某个人吧。”
“也称不上无缘无故。”
客人将沉重的大匣子放在地上,然后打开了匣子盖,里面耀眼的金光顿时照得宗主教一阵头昏目眩,他几乎要从眼睛里伸出手来,把它们一把抓进自己的怀里。
“你不说你要犯下怎样的罪行,我怎么在赎罪券上写明你的罪行呢?”宗主教说,语气都温和了不少。
赎罪券并不如一些人所以为的,是一张张如同钞票或者纸条一样,成批量生产的东西。
它和所有的通行许可证,特许证那样,是一张一法尺长,半法尺宽的羊皮纸,周围手工描绘着精美的花纹和圣人的画像。
在纸张的开头与中间部分是签署这份赎罪券的主教或教皇亲手写下来的,有关于这个人的罪状,之后是解说,他们如何按照着天主,圣子与圣灵的要求,去宽恕这个人,叫他去赎罪的,最后是他将会怎样赎罪,要赎多久,做怎样的事情才能将这件罪责赎清。
然后左下角是签名,右手边是盖章,这样的赎罪券才具有效力,并不是随随便便的写个“我宽恕这个罪人”就能打发的事情。
“那么就这么写吧,”客人说,“我要去杀死一个窃居高位的小人。”
宗主教的眼睛一亮,“很高吗?”
“很高。”
宗主教像是怕被某人听见似的,悄声道,“是个伯爵?还是个公爵?又或是个亲王?”他一路猜上去,在猜到最后一个单词时咬住了嘴唇,甚至快要笑出来。
他仔细打量着这个人,这个人身材高大,即便拉下了兜帽,将面孔掩藏在阴影之中,也依然显得风度翩翩,气宇不凡。这么一个人是可以轻而易举的走到阿马里克一世身边,并且杀了他的。
这正遂了宗主教的心意。但你要说,他会舍弃自己的一部分利益,简直比让狗舍弃掉口中的肥肉还要难。
他只是立即爽快地在赎罪券上写下了这个人所犯的罪行,并且凭借着天主、圣子、圣灵的名义,宽恕了他,但他要建造一座小礼拜堂来赎清自己的罪过,还要苦修十年。
写完他大笔一挥,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反转手上的戒指蘸了印泥盖了章。
他插好羽毛笔,在这张羊皮纸上撒了沙子,然后吹了一吹,将沙子抖落,提着一个角把它交给了守卫,守卫转给了那个前来求取赎罪券的人。
那个人从骑士手中接过仔细的阅读了一遍,确定没有任何错误之后,才将这张羊皮纸卷起来,塞进了一个小铜管里,慎重的放在自己身侧的钱囊中。
宗主教看到这只钱囊是用坚固的铁链挂在腰带上。还覆盖着链甲一般的铁环网,心中就更加满意了。
他看到这个人又向他深深的鞠了一躬。他以为是在向他告别——说的也没错,他确实在向宗主教告别,只不过是永别。
客人借着这个姿势抽出了自己身侧的短剑,径直冲了上来,宗主教的守卫立即迎了上去,但该怎么说呢,来人力气比他们大,反应比他们迅速,勇气也要比这些只是拿钱的人更足,他丝毫不畏惧受伤,也不畏惧死亡。
我们都知道,一个悍不畏死的人,倒是不那么容易死。
那两个守卫死得很快,他们在经过了几个来回后就想要争先恐后地逃跑,将后背留给了客人,他刺倒了一个,然后是第二个。
宗主教见状,惊恐万分,他大喊大叫,连滚带爬,想要跑出这个鲜血淋漓的房间,他几乎就要成功了。
但客人只是在那个打开的钱匣子上踢了一脚,金灿灿圆滚滚的钱币顿时哗啦一声倾泻而出,正好洒在了宗主教的必经之路上,他一脚踩上那些曾经被他喜欢的不得了的小东西,立刻摔了个狗啃泥。
客人从容不迫地上前,踩住他的脊背,一剑刺入了他的后心,而后又抓着宗主教稀疏的短发,把他提起来,暴露出喉咙,他将短剑嵌入层叠的肥肉里,一剑就切开了喉管和血管。
在宗主教充满了憎恨与哀求的眼神,以及呼哧呼哧的血流声中,客人直起身,满意地拍了拍自己挂在腰侧的钱囊,里面就有一份可以赦免他这桩深重罪孽的赎罪券。
接着,他跨过宗主教肥壮的身躯,施施然地走出门去,一路上没有一个人敢跑出来阻拦他。
———
“所以,你来做这个宗主教吧。”阿马里克一世说。
第44章 矛与盾?
闻言,希拉克略深深地吸了口气,虽然对此他有所预料,也感到欣喜,但一想到接踵而来的事情,他就头疼,麻烦的是,这件事情还不能拖延。
“他们没抓住那个教皇特使吗?”
“那只老鼠嗅觉灵敏,在听到我安然无恙时就决定逃走了,”阿马里克一世说:“他可不是宗主教,宗主教还能做做成为圣城之主的美梦。
他留在这里,风险太大而利益却没多少,反正就算是他们阴谋得逞,让亚拉萨路成了一个神权国家,宗主教他依然需要罗马的支持,到时候,他不但不能追究特使的过错,还要反过来逢迎他呢。”
“那封亲笔信呢?”
“就和特使的身份一样经不起任何推敲,”
“那个蠢货!”
“也不是那么蠢,”阿马里克一世看向希拉克略:“只不过诱惑太大了,我的朋友。”
“我宁愿留在您身边。”
“可我无人可用。”阿马里克一世一摊手,“总不能等罗马教会再打发一个主教过来。”教皇特使逃走了,宗主教被“异教徒”杀死的事情也没法掩藏多久,教皇一直想要得到亚拉萨路——不,等等,这么说,特使的当机立断也不那么奇怪了,毕竟对于罗马教会而言,无论是宗主教还是阿马里克一世死了他们都算赢。
“那我马上着手办理此事。”想通关节,希拉克略也就不再推辞,虽然这就意味着,他得自己操作自己的晋升事宜,从修士、司门、诵经、驱魔、襄礼、助理、执事,一直到司铎……虽然其中可以跳过一两阶,但也是讽刺意味十足。
“鲍德温该高兴了,”阿马里克一世突然说:“他一直很担心塞萨尔。”
希拉克略立即警惕地抬起头,但他只能看到阿马里克一世蓬乱的卷发,国王非常适时地低下头去看文件了。
他在举行“拣选仪式”前公开宣布塞萨尔已经是他学生的消息,正如塞萨尔所想的那样,更多地还是为了国王和王子鲍德温,免得发生什么不好的变故,问题是,事情没有向最糟糕的那面滑去,却也停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
“鲍德温王子还没醒呢。”希拉克略温和地调转了话题。
果然,听到鲍德温还未醒来,阿马里克一世的注意力立即离开了文件:“昨天不是有醒来过一次吗?”
“醒了,喝了点蜂蜜水,就又睡过去了。”
“我得去看看他。”阿马里克一世自言自语般地说道。
————————
阿马里克一世是个好父亲吗?是的,那么他是个好国王吗?是的,但这个好国王肯定是要凌驾于好父亲之上的。
当得知他的独生子,已经长到了九岁的鲍德温,染上了人人为之色变的麻风病时,他又震惊,又悲痛,又愤怒——他知道这并不是一次意外,而是一桩酝酿已久的阴谋。
他将塞萨尔带到鲍德温面前,向他许诺绝不舍弃他的时候,既有几分舔犊之情,也有几分冷酷的心思——要知道,一个国王,或是领主若是没有一个继承人,必然会引来群狼环伺——而在亚拉萨路,因为要有个可以领导十字军与异教徒打仗的国王,王位的交替一向不那么太平。
女性继承人必须与丈夫共治,幼儿更是没有安然即位的可能。
国王不会如那些人期望的那样,因为过于怯懦或是虔诚而将自己的独生子赶走,在他拥有第二个儿子之前,鲍德温都会是钉在圣地的一枚钉子,叫那些野心勃勃的家伙如鲠在喉。
但之前的“拣选仪式”堪称起起伏伏,波澜不断,就算是如阿马里克一世这种性情刚硬,意志坚定的人也不由得心力交瘁,当他在竖井边抱起鲍德温的时候,他已经不再奢求鲍德温能够得到赐福,就这样吧,他想,只要留下足够多,足够忠诚的大臣与将领,就算是个没能得到赐福的麻风病人,也能握住圣地的权柄。
他并不贪婪,十年,十年就够了,等到他的小儿子成年,就能让鲍德温退位去修道院,更有可能,鲍德温那时候早已奄奄一息,只等着天主的召唤了。
因此,阿马里克一世走进圣墓大殿的时候,只将这一切看做一场排练过的戏剧,并不怎么放在心上,只担心这段时间里鲍德温会不会因为石头的阴冷而病情加重,当教士高喊“圣墓在发光”时,他都没能反应过来,居然差点被其他人推搡出去,还是希拉克略高叫着让国王看看他的儿子,人们才让开。
直至今日,阿马里克一世依然不由自主地为了当时看到的景象而心潮起伏,热血翻涌。
他受到过圣乔治的赐福,当时的光芒犹如火把,整整持续了好几个小时,直到他走出教堂的时候,依然可以在晨光中显现。
相比之下,他没有血缘的兄弟,也就是雷蒙与博希蒙德,雷蒙的光亮或许比他更盛一些,但时间很短,几乎只有四分之一根蜡烛的时候就熄灭了,博希蒙德的时间略长一些,但亮度微弱,摇曳不定,几乎要让人误以为他得到了“赐受”,而不是“蒙恩”。
而当他踏入圣墓的时候,仿佛踏入了白昼时分的庭院,每个细小的地方都清晰可辨,他看见自己的儿子鲍德温正蜷伏在救主曾经躺卧过的石凳旁,神色安详,气息平稳,而在他的肩上,斜靠着一柄长矛。
长矛的锋刃与矛身都闪耀着明亮的光芒,这个时候,阿马里克一世还以为,那是教士们放在这里的圣物,他伸手去拿,却不由得大叫了一声——他被灼伤了。
此时他才发现,这柄长矛并不具有真正的实体。
它是光。
阿马里克一世肩头耸动,热泪盈眶,最坏的结果犹如陵墓上的乌鸦那样振翅离他远去,他有幸沐浴在天主赐予他儿子的光辉中,他跪倒在地上,眼泪滴落在鲍德温的身上,国王几乎不敢碰触自己的儿子,直到外面的人忍不住哀求起来——他们也想要瞻仰一番这样的圣迹啊!
窄小的洞穴里着实容不下太多人,阿马里克一世将鲍德温抱了出去,那柄长矛依旧浮动在鲍德温的身边,没有消失——他视线模糊,又全心全意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并未注意到,他带着鲍德温离开后,洞穴里的光并没有暗淡多少。
圣墓教堂的教士们取出了用来挑起宝盖的长杆,两大骑士团的大团长将自己的斗篷卸下来,几位尊敬的女士将它们系在长杆上,做成了一个简易的抬轿,他们将鲍德温放在上面,盖着圣墓上的羊毛布。
聚集在受难广场外的朝圣人与居民们都看到了——那柄即便在日光下,依然耀眼夺目的长矛,周身环绕着细密的闪电,矛尖犹如花苞或是火焰,它的长度远远超过了普通的矛枪,可能有三个人连接起来那么长。
“这是圣乔治用来屠龙的长枪。”一个人敬畏地说道,他画着十字,慢慢地跪了下来,而在他身后,更多的人叹服地流着泪,口中赞美着仁慈的天主,一个接着一个地放下了膝盖,他们甚至有些目眩神迷,难以相信自己竟然会这样幸运。
阿马里克一世担心这柄长矛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消失,才采用了这种过于突兀的宣扬手段,但等到他们回到城堡,过了三个白昼,三个夜晚,这柄长矛依然坚立在鲍德温身边,不曾溃散。
“你觉得它会在什么时候消失?”
“我不知道,”希拉克略诚实地说:“我确实有听说过,某个孩子在‘被选中’后,圣光持续了好几天没有离去,结果教会派人去调查,才发现有人往他的身上擦磷粉……”
阿马里克一世笑了一声:“罗马教会也一定会这么认为。”他伸手摸了摸鲍德温的面颊,发现上面的红斑依然如故,之前的笑容顿时变成了难以抑制的怜悯与遗憾:“他们还是没能治好他——他将会是个强大的战士,一个睿智的国王,但若是能够将这份天赋施加在‘赐受’上,或许他自己就能痊愈。”
“也许天主正是有意如此,”希拉克略说道:“只有伟大的人才会被考验。”
“我的鲍德温如此,你的塞萨尔也是如此。”
“我的?陛下,塞萨尔并不是我的儿子。”
“对于发誓守贞的修士来说,学生就是他的儿子。”阿马里克一世转过身来,“塞萨尔的情况怎么样?他身上的光芒是否已经减弱或是不见?”
“没有,”希拉克略谨慎地说:“我倒觉得,他和鲍德温似乎……您知道的,在同一场拣选仪式中被选中,就是没血缘的兄弟,而他们之间的气息也仿佛正在相互呼应。”
“形状呢?有改变吗?”
“依然是一面盾牌。”
“鲍德温感望到的是圣乔治,”国王说:“他呢,他有和你们说,他感望到了谁吗?”
“圣哲罗姆。”
阿马里克一世停下了脚步,“圣哲罗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