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王朝 作者:宝树
广袤的腾格里大草原,部落之间弱肉强食,烽烟四起,腥风血雨!部族勇士、弯刀利箭、骏马盔甲,决定了谁可以在这草原乱世奴役他人,或被他人奴役!
草原骑手的弯刀和贵族骑士的长剑的交锋,来去如风的游牧勇士与固守城堡的领主军队,火与剑的碰撞,血与肉的厮杀,真的只有血统尊贵者才有资格带上那顶无上王冠?
第一章:小部落
一大早,伴随着帐蓬外断断续续的狗吠声,赫离钻出暖和的毛毯被,穿起盖在被子上的破旧袍子,撑开有些漏风的帐门毡布。
顿时,阵阵冷风呼呼刮着,瞬间把赫离残留的昏眩感吹走!他顿时一个哆嗦“真他娘的冷,这鬼天气!”回头看看,凛冽强劲的西风扑打在帐子上,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虽然几张兽皮加上亚麻布做成的帐篷看上去挺厚的,但是却无法起到御寒的作用,哪怕是母亲那双勤劳的双手把这帐布认认真真地补了又补,无孔不入的寒风仍然沿着兽皮结合处的缝隙灌入帐内,给里面的人儿增添大草原特有的寒冷。
走出帐篷,赫离从地上抓起几团干净的雪蹭了一下手脸,深入骨髓般的冰寒让人顿觉精神一爽。他抬头环视营帐一圈,分布杂乱的毡帐大都打开了,灰蒙蒙的晨霭中,牧民们又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已经整整九天了,从第一天毫无意识地躺在床上听耳边的哭泣声,剩下的八天从惊恐、害怕、逃避到如今思考、怀疑人生和接受现实之外,赫离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难不成要大骂一声“老天爷,上帝大大,如来佛祖,你们是不是想报复我?我虽然是个无神论者,但平时绝对没有诋毁你们这些诸神大大,我是标准的‘敬鬼神而远之’的人,对你们绝没有恶意的。你们也不能用这种方法向我证明你们的存在啊,可不可以把我送回去?求求你们”显而易见,诸位神明没有理会这位拥有离奇遭遇的男子或者说是大男孩,就好像是一只鲲鹏掠过河面,掀起的浪击把这条小鱼冲离原本的河道后,一去不复返了。
也对,或许高高在上的鲲鹏是不会理会一条偏离航道的小鱼,又或者这种事情太渺小,鲲鹏都不屑于去看上一眼。
看看周围的营地,赫离从躺在毡帐内那些日子观察、倾听,已经粗略了解到这个部落的生存状况。尽管已经有着心理准备,他也曾经晚上偷偷跑出来观望过,但此时的他仍感到无比的震撼。
这里的贫困超乎他的想象,入眼所见,让人难以相信这样的条件下他们还能顽强地生存。部落的男女老少无不是面黄肌瘦、精神萎靡的样子,他们衣着破旧,简陋的皮袍皱巴巴一团,暗淡无光,明显没经过细致的硝制。女人们割剥野味的工具竟几乎都是打磨过的尖块石器和骨刃,铁制品很稀少,以至于所有女人的手都是涨鼓鼓,红彤彤的。
要不是部落生存条件如此艰难,赫离也不至于为了给母亲、妹妹抓一只野羊而一路在大草原狂追不舍,以至于遇到突如其来的风暴......当部落里的人儿找到他时,连老祭司都说他已经归入了长生天的怀抱。
不过,最终赫离还是被长生天放了回来,准确说是长生天赐予了一个新的赫离下来。
当他在地球的塔克里沙漠,沿着北邙山脚线,试图完成自己的伟大探险,实现自己横穿无人踏足过的茫茫沙漠的梦想,最终误入沙漠深处,被沙漠漩涡卷进去北邙山脉深处。山脉深处,当他醒来之后,扫往四周,嘴巴保持四十五度停滞姿势足足有一分多钟,接下来的动作就是揉了几十次眼睛,直到眼水哗啦啦地直流,眼球红彤彤的和兔子有得一较高下,他才确信自己不是在梦里。
他很想放声呼喊,让全世界听到他的声音,证明他是这个奇迹的发现者,“或许我会和历史上的伟大人物一样被人所铭记,我的名字会在历史书出现,被后世人称为‘世界一大奇迹的发现者’。”
一幅幅十几米高的壁画被雕刻在岩石上,竖立在洞道的一旁,仿佛在默默地诉说一段不为人知的神秘历史。眯着眼睛望去,洞道似乎无边无际借着折射进来的微弱光线,他发现近处的似乎是一幅幅狩猎图,千奇百怪的都有,篝火祭拜图、众人膜拜图、武士侍立图,勇士搏虎图,千骑狩猎图,引弓射雁图
缓缓移步往前走去,发现又是不一样的情景,双人搏杀图、两军对阵图、万马冲锋图,当他想继续向前缓缓走去,仔细看前面的壁画时,顿时感觉自己的双腿重如千斤,昏眩感直冲脑门,感觉就像是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梦里,他是一个草原少年,时而和母亲、妹妹欢闹嬉戏,时而和朋友策马赛跑,奔驰草原,时而引弓射箭,追羊射兔
“赫离,你身体没事了吧?还上得了马,开得了弓吗?”身旁传来一个嬉笑声。
“那可不一定,我们的赫离英雄在帐里躺了十天,我差点以为他连站起来尿尿都不行了。搞得我们都担心了好几天呢!”另一个声音没有前者那么有力,听起来似乎很认真地说着,但要是不认真听,差点就听不出他苦苦忍住的低笑声。
赫离不用回头都知道后面那两只货是谁,兀格、木格,两个血连着血,筋连着筋的亲兄弟,加上尚未到场的多米、察乌卡,几个小伙伴是一起从小一起外捉野兔、套獐子,打架闯祸一起上,被大人齐齐罚掏马粪的主儿。
兀格是哥哥,和赫离同岁,十五岁,过了这个寒冬,开春之后就是十六了。木格则稍小一点,十四岁,但是个头却一点都不输给兀格、赫离,即使兀格、赫离现在还处于发育阶段,两人约为一米七左右的个头,变态的木格却差不多有着1米8的大个子。
在艰苦的草原生活条件下,能够长到这般个头,不得不说是长生天对木格的厚爱,以至于赫离的妹妹早早地就给木格起了一个和他名字、外形都很相符的昵称“大木头”。
自己的另一个好友,多米则有个完全相反的外号“小个子”。多米比赫离、兀格两人大一岁,长相较老成,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每当几个小伙伴一起玩耍,遭受的身高伤害总是满满的。
赫离张张懒腰,活动了躺在帐里紧算满算差不多十天的身体,慢慢地恢复着这身体原本拥有的力量。
“多米呢,他还没有回来吗?”一遍松着筋骨,赫离眼皮一跳,似乎回忆起了什么要事。
“谁知道他,一走都十多天了,也不知道死哪去了......”木格一脸不高兴地回答着。“是啊,都那么多天了,应该回来了,哦,我先前遇到的那场风沙,如果是这样,那么多米也有可能遇到了!”赫离心中顿时想到了多米迟迟未归的原因,同时脑海中浮现那个自己和多米之间的秘密。
虽然这个秘密是以前的赫离和多米之间的秘密,可是赫离觉得自己十分有必要要去完成。这个不仅仅是赫离未完成的心愿,同时也关乎着他未来是否可以好好地在这个部落里存活下去。
这个部落,准确地讲称不上部落,最多算是个牧民聚居点。因为它非常非常的小,牧民户数不足两百帐,总人口按照赫离推测不超过七百人。只有不到一百人是此地的原住民,剩余的几百人都是陆陆续续地从各地迁徙过来的。
有的是原先部落被风沙袭击,有的是落单的草原牧民,有的是从东征溃散后落到这里的部落散兵,又组建自己的家庭赫离就是这第三种情况的产物。
赫离的父亲,忽特哥,十几年前是几个草原大部落联军东征卡洛斯大陆五大强国之一的布兰卡西亚联邦内的一个百夫长,隶属于一个拥有几千控弦之士的强大部落,哪知道在东侵途中受到埋伏,结果该部落顿时遭到重创,损失了大半兵力,伤筋动骨。整个部落在撤退途中都被打散了,于是忽特哥领着十几骑退回到东漠草原。
“各位弟兄,大家到这就各安天命,我是不想再走了,部落里也没有什么亲人,打算在这里娶个婆娘,生几个崽子,喝几口烈酒,撒几泡爽尿。”忽特哥提缰勒马,回身对着其余的人儿,接着道:“你们如果愿意留在这里的,大家一起做个伴,不想的,我也不勉强,兄弟们各走各的。”
于是,三人随着忽特哥留在这里,开始了他们新的牧民人生,十三人继续西行去寻找他们的人生道路。
留下四人中的三人组成了家庭,分别是忽特哥、多米的老爹—多奇、额索姆。忽特哥娶了这个小部落原住民中最漂亮的那个女子,一个母亲是布兰卡西亚人,父亲是标准的草原汉子的女儿。
据说当时忽特哥单人单骑搭着弓箭、箭囊,挽着套羊索往草原深处狂奔而去。十几天后,忽特哥的套羊索串着十几只野羊回来做聘礼,把那名女子接到了由几个老弟兄帮忙新搭建的毡帐里去。额索姆娶了一个当地女子,组成家庭生下一个孩子—察乌卡,后来察乌卡六岁时,父母外出放牧遇到雪暴,没有再回来。
从此察乌卡被领到四人当中唯一没有娶妻成家的锡达帐中,一起生活,九年过去了,察乌卡也成为一个十五岁的大伙子。
锡达是四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娶妻生子的,也是赫离记忆中整个部落最有文化的,他不仅会写草原上只有部落上层贵人才会的兀锡文,似乎还会其他国家文字的读写。但是他却从来没有特意去教导察乌卡这些,教的是驯马、套羊、骑射等这些每个草原孩子普遍要学的技能。
赫离又再次看了看朝阳升起的方向,那一轮阳光落在透过厚厚的云层,呈现出一种特别的红艳色彩,就好像......就好像是鲜血的颜色。
对着远方注视许久,多米将会从那个方向回到部落。此时,他的拳头紧紧地握住,似乎来借此抖掉心中那紧张、害怕之感。
“哎,多米,你还要多久才回来啊?”赫离心中久久地叹息着,同时也默默计数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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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除头(上)
“木格、兀格,你们两个兔崽子在干嘛,又偷懒,还不过来干活!”一个中年汉子在不远处扯着嗓子大声呼喊着,喊完之后才注意到兀格和木格旁边多了一个人,眯着眼睛一看,语气有所和缓,问道:“赫离,身体好的怎么样了?不行就多躺几天,家里边的事情不用操心,有你铁恩大叔在,两个兔崽子也能够帮忙的。”语气含着长辈对自家子侄的关心。
这个大汉就是木格和兀格两兄弟的父亲——铁恩,现在专门给部落里的头人放牧,凡是经过他手中的大小牲口都养得又高又壮,是一等一的养马好手。
铁恩大叔,一个在这小块草场土生土长的原住民,他除了每年夏季随水草迁徙到附近另一块草场放牧之外,没有再去过其他地方。
四年前,赫离的父亲忽特哥死后,铁恩大叔没少对赫离一家多加照顾,今日捎过来一小袋粮食,明天带过来一袋奶酒,后天送过去一小撮盐巴,让赫离一家三口的生活质量不至于下降得太低。
“哈哈哈,铁恩大叔,没事了,你看我身体多壮,砰砰砰的响着,连黑野牛都能干翻过去!”赫离用拳头捶着自己的胸膛喊道,然后回过头说:“兀格、木格,你们快去干活吧,别误了干活的功夫,耽误牛羊吃草,小心头人又要罚你们啦!”
“呸,头人?他算个羊屁股的头人,软绵绵的,估计连弯刀都举不起来。从他来到我们这里两年,一件好事都没做过,就以我们部落头人自居,还要我们给他干死干活的,要是忽特哥大叔还在的话......”木格不忿骂道,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兀格下意识扭头向四周望去,看看周围是否有其他人,低声提醒:“小声点,别让那些狗崽子听到了,否则头人的皮鞭子......”
“赫离,那我们先去帮阿爸把牛羊出栏,等多米回来我们再一起去打猎,我最近在西边那一片草场看到了好多兔子!。”兀格说完,拉扯自己弟弟一下,朝着铁恩大叔那边跑去,似乎对他们这个阿爸有一种天然的畏惧感,小时候调皮捣蛋可没少被阿爸收拾,记忆犹新啊!
“头人......”想到这个人,赫离的拳头就攥得更紧了,指甲盖直直地往肉缝里挤去,似乎是指甲盖和掌心有什么深仇大恨般,不死不休。作为一个流散式居民点,这个不能称为部落的小部落,没有什么传统的部落首领、头人。
过去的十几年忽特哥凭借自己的处事公正、对部落百姓能帮就帮的相处方式,使得大家一有什么矛盾、争端都来找忽特哥调节解决。
况且近十年来,这个弱小部落也没有去对外抢夺,带兵打仗的领导者也没有出现过,如同半隐居般地活在偏僻草原这个不起眼的角落,就算是季节迁徙也是沿着周围百多里的范围。
可是四年前,这位非正式首领离开了腾格里大草原母亲的怀抱,回归到长生天的怀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