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东蹲在谭二身旁,仰着脖子望向天空,摇头叹息。
说来好笑,从京师逃出来,原先开原那些熟悉面孔,一个接一个死去,身边熟悉的人,最后就剩眼前这个祖大寿府上的厨子。
“是疙瘩病吧。”
大家称呼鼠疫为疙瘩病,章东从萨尔浒之前就跟在武定皇帝身边,这些天这个家丁跟着皇帝一路砍杀,闲暇时候也会忍不住琢磨。
谭二认真听章麻子分析,在旁边补充道:
“你是说皇帝染上黑疙瘩病了?”
章东急道:“胡扯什么!老子是说,瘟疫,流贼攻破京城,让皇帝性情大变,不过,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八年前在萨尔浒,皇帝也这样过,就在打镶蓝旗的前两天····”
章东边说边回忆起遥远的往事,他在蓑衣卫干得久了,脑子越来越灵活,想事情也更通透。
“萨尔浒?”谭二满脸疑惑,
章东伸手拍了拍谭二脑门,不耐烦道:
“和你说这些干啥,你那时还在祖大寿府上蒸馒头呢,你晓得个锤子!”
说罢,他抬头望向远处勒马而立的武定皇帝,口中喃喃道:
“我记得萨尔浒之前,十三爷也是这般杀伐果决,杀人不眨眼···”
~~~~~~
骑兵掠过广袤的平原,进入连绵不绝的丘陵山地,一座座破败的村庄出现在视野中,空无一人的村庄如一座座苍老的墓碑,在马蹄声中飞速往后退去,隐入幽冥。
偶有几个饿疯了的流贼或溃兵出现视野中,被武定皇帝一刀劈死,通常是从头盖骨正中,劈成两半,动作一气呵成,残破的骸骨在滚滚奔腾的马蹄中化作一缕缕尘埃。
他握着那把杀人无数的雁翎刀,偶尔也用它来杀狗,一路走来,禽兽要比人多。
禽兽吃人肉,吃自己的孩子,或者别人的,武定皇帝也不止一次挥刀劈死那些不知从哪里冒出的野狗。
这片土地,人正在死去,禽兽活的很滋味,它们占据村庄,城镇,有时候以人的姿态身形出没。
武定皇帝随着胯下的战马一路奔腾,他的身体像波浪一样起伏不定,如他过去八年经历的浮浮沉沉。
有时候,他会停下来努力回想以前的事情,可是却什么也想不清,唯一的解释是那部分记忆太过惨痛,以至于记忆本身会杀死自己,记忆杀死记忆。
他想起了柯真恶和张真人给自己说过的话,说他大器晚成,八字过硬,身边的人总会受他牵连,不得好死。
他回头望了眼身后跟着的章东,还好,章麻子没死。
真的只是因为宿命吗?
如果不是刘招孙一意孤行,如果不是穿越者恣意妄为,那些人又怎么会死?
还好记不清了,如果让他一个个数出死难者的名字,他也会发疯,像那些被劈死的狗。
那么,人们不禁要问,到底谁才是禽兽呢?
是那些吃了人肉红着眼睛的狗,还是挥刀杀死所有可能威胁自己的武定皇帝,以及追随皇帝的这群人。
刘招孙不去思考这些问题,现在,他的一切都只听从本能,像残忍的雄狮,杀死一切闯入领地的人,杀死一切可能危害到妻儿的人,那人是流贼,是明军,也可能是路旁红着眼睛的狗。
前方地平线,终于出现一座城,一座他从未见过的大城。
左良玉的大营近在咫尺,营地四周升起缕缕炊烟。
人间的烟火,照亮了皇帝屠刀上的斑斑血迹。
他从地狱来。
第414章 如履薄冰
夫国之大事在在戎,兵之驰骋在马。——《绩效新书》
暮色像案头泼洒的墨汁,逐渐渗透了半个天空,夕阳之下,戴着嚼头的马匹在林间前蹄乱蹬,尾巴乱扫,显得格外焦躁。
马兵们离开树林,缓缓向目标前行。
临清郊外的光影世界,一半遁入夜幕,另一半身处光明。
距离左良玉大营只剩两里路时,天色完全黑下来,四周变暗,马匹和骑手终于恢复平静。
尽管很不情愿,但两害相较取其轻,根据这两日沿途所见所闻,辽西兵宁愿去偷袭对面上万人马的大营,也不敢和眼前这个半人半神嗜血冷酷的暴君为敌。
刘招孙手执雁翎刀绕着马兵们骑行一圈,目光阴冷的望向众人,皇帝走过时,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只有远处营地里的喧嚣声和周围草丛里的虫鸣。
“散!”
三百马兵如蒙大赦,纷纷四散分开,回到林中休息,等待武定皇帝进攻的命令。
等打完这一仗,辽西兵就可以回家,回到祖大寿曾经盘踞的锦州或是广宁,和他们的亲人团聚。
武定皇帝许诺不追究他们,还许诺每人将分三百亩田地,足够维持这些家丁以前的富足生活。
当然,如果现在逃走的话,他们就会像那些流贼,或死于饥饿,或死于鼠疫。也有可能,死于皇帝的雁翎刀下。对于最后这点,大家都没有任何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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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招孙巡视完骑兵,缓缓将雁翎刀收回刀鞘,带着章东,一人一骑,朝敌营继续逼近。
夜光会反射刀的锋芒,如果对面夜不收看到,这场夜袭便会化作泡影。
很多事情,只有亲身经历,才会深刻理解其中的原理,就像鼠疫,不会因为他是穿越者,就放过他的臣民。
他还有多少臣民呢?
惨痛的教训告诉他,从现在开始,一切都要格外小心,格外谨慎,格外残忍。
任何事物运作,表面平静的完美和平衡都是建立在惨烈的博弈上,而非天生如此。
用《1984》老大哥的话来说:
战争即是和平,
自由即是奴役,
无知即是力量。
这三句话加上那句“那不是理由”,将是刘招孙新的座右铭,而且,将贯穿到他的行为之中·····
“章东,抓个舌头回来。”
“是!”
章麻子打马上前,从皇帝手中接过一张骑弓,像幽灵般消失在刘招孙的视野里。
虽然两天前就已经从那些被俘家丁的口中,了解对面的大致情形,不过,战场瞬息万变,刘招孙不愿再犯任何错误,难保左良玉临时发生变动,一切皆有可能。
他现在只有三百骑,对面营地至少驻扎有四万大军,他已不是萨尔浒时那个扑火的飞蛾。
临清城头人影晃动,希望蒲刚能和他达成默契,如果不能,夜袭之后,以他的战力,也足以能护住章东他们脱身,一想到还要死人,刘招孙心里便觉有些惭愧。
他俯身贴着马背,仔细聆听战马的呼吸,让自己尽快进入到战斗的状态。
从万历四十七年浑河血战到今晚这场夜袭,他已经整整七年没有再冲锋陷阵,整整七年没有体验骑兵对冲、近距离厮杀的快感。
他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曾是义父麾下最骁勇最强悍的家丁。
是浑河血战留下的伤病曾让他痛不欲生,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不再冲在最前面,不再和士卒们一起,而是躲在大阵后面,坐在那张不动如山的太师椅上,品着铁观音或是碧螺春,轻轻摇动令旗,指挥他麾下最勇敢最忠诚的战兵赴汤蹈火,一次次送命。
从山东到日本,从辽西到京城。
现在,他的所有伤病都已痊愈,他比以前更强,接近半神,他比以前更加血腥,更加残忍,是时候改变一切了····
“陛下,抓到舌头了,刚才正在糟蹋女人,他娘的,其他两个让我杀了!”
“你应该抓两个来。”
刘招孙望向章东,章麻子刚从夜幕中回来,脸上还带着人血,他骑马来到皇帝眼前,马背上驮了个半死不活的明军把总。
“先审,然后···”
刘招孙挥了挥手,章麻子立即把那把总拽下马来,抡起拳头不由分说一顿暴打,然后才正式开始审问。
章东盯着那双充满惊恐愤怒的眼睛,恶狠狠道:
“老子只问你一遍,第二遍就要你的命,你们有多少人?暗哨设在哪?左良玉大帐在哪?今夜值夜号令是什么?不许叫,别人听不见的,你敢叫把你舌头先割了。”
俘虏睁开被打肿的眼睛,恶狠狠瞪章东一眼,看见站在旁边的刘招孙,顿时吓得往后退去。
章东呵呵一笑,匕首在那把总腿上割下块人肉,从袖中摸出块准备好的盐巴,像贴膏药似得抹在他伤口上,俘虏顿时痛的死去活来。
一块马粪塞到了他嘴里。
“想清楚没有?想清楚了就点头。”
俘虏连连点头。
章东将马粪拿开,不等他张口,那把总就像剥豆子似得一股脑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有三四万人,都是辅兵,战兵只有一万,左总兵在大营西边,暗哨在壕沟后面,口令是“火攻临清”·····小人说的都是实话,没做过昧良心的事,刚才那女人不是我弄的,军爷饶命啊!”
这人提供的情报和两天前那几个被俘家丁的口供完全一样,刘招孙朝章麻子微微点头。
把总意识到自己难逃一死,对着两人磕头求饶道:
“军爷,我是中都(凤阳)的,那边这两年闹饥荒,村里人都活不成了,我才跟他们来北边讨饭吃,你杀了我就是杀了我一家啊,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
“那不是理由。”
章东直接拧断把总的脖子。
“准备夜袭。”
武定皇帝吹响竹哨,隐藏在夜幕中的骑兵们像幽灵般迅速列好队列,静静等待皇帝命令。
第415章 陈圆圆
左良玉中军大帐。
影影绰绰的烛火下,左总兵手捧一卷嘉靖年间复刻的《三国志》,摇头晃脑诵读:
“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
左总兵旁边站着个婀娜俏丽的女子,十五六岁模样,分不清是营妓还是他的小妾。
史书记载左良玉从小没读过书,也不好美色(至少不好女色),还有些稗官野史甚至诬蔑左大帅发迹前曾和侯询有一腿。
因为左良玉貌比潘安,体型细长(至少入伍前是这样),所以成了侯询的小厮,小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小白脸,类似于后世的男公关。
这些说法当然是扯淡,虽说晚明民风开放,达官贵人常有龙阳之好(如张居正张岱等),南直隶官员豢养小唱更是常规操作。
不过,在这个位面上,总兵官左良玉是识字的,而且他贪恋女色,无女不欢。
可见,野史是不足信的。
“芳芳,等攻下临清城,老爷送你一车子珠宝首饰绫罗绸缎,你隔天就换一身行头,有了这军功,皇帝怕是要赏你做诰命夫人!”
左良玉说着,伸手在那女子腿子一捏,芳芳顺势倒在老爷怀里,把《三国志》丢在一旁,娇声娇气道:
“不说啥珠宝首饰,老爷别再纳妾就好,听说临清女人都不裹小脚·····”
左良玉皱了皱眉,有些不悦,运河码头买来的丫鬟就是糙了些,和大家闺秀没法相比,更别说吴三桂帐中那扬州瘦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