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俄国当文豪 第156节

  “再跟我玩一盘吧,米哈伊尔先生,让我们先将小说的事情放下吧......”

  米哈伊尔:“?”

  你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

  不得不说,直到二十世纪初才出现的顶级桌游机制放在这个年代未免还是太超模了一些。

  但不管怎么说,米哈伊尔已经不想跟桑德斯这个菜鸡玩下去了,而当米哈伊尔再次拒绝了桑德斯之后,即便桑德斯依旧感觉心痒难耐,但他还是尊重了米哈伊尔的选择,与此同时,他也是忍不住说道:

  “米哈伊尔先生,我能有幸知道它的名字吗?您已经为它申请了专利吗?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它会在整个英国流行起来的!我很愿意为我自己以及为我的孩子买上一副!”

  “就叫它垄断游戏吧。或者说.....”

  米哈伊尔再次掷出了他的骰子,看着骰子上面的点数,米哈伊尔微微一顿,接着便说出了另一个更加广为人知的名字:“大富翁也不错。”

  关于大富翁这款在后世风靡了整个世界的桌游,严格来说它的诞生其实是比较严肃的。

  1900年,一位来自英国的速记员女士伊丽莎白·玛吉意识到了新时代的制度所带来的收入不平等和垄断问题。在她看来这个难题不是她这个速记员所能解决的,但是她依然想通过不同方式去尝试解决。

  她最终选择通过桌游来进行展示。

  她所创造的桌游旨在抓住人类的自然本能进行竞争。并且制定了两套规则:一个反垄断者规则,其中所有人都在创造财富时得到奖励,以及一个垄断者规则,其目标是创造垄断和粉碎对手。

  她希望人们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和思考,但比较讽刺的是,只有垄断这一规则受到了大众的欢迎。

  在这之后,两个美国人改良了她的游戏并申请了专利,在创造财富神话的同时,他们却是不肯承认这位女士的先行者地位。

  而在米哈伊尔这里,他确实是想尽量在娱乐的基础上保持这一游戏的批判色彩,游戏是游戏,但有时候也不止于游戏。

  再就是大富翁可是有相当多的版本,只要米哈伊尔以一个相对合适的速度慢慢推出,那真是能发行很多很多年,更何况除了改良过的大富翁以外,米哈伊尔的脑袋里当然还装着许多桌游的玩法。

  隐形门槛高、成本低再加上见效快......

  对于时间紧任务重的米哈伊尔来说,再没有什么是比这更合适的产业了。

  “我记住了。”

  在将这个名字深深地记下后,桑德斯这才小心谨慎的跟米哈伊尔谈起了《血字的研究》连载上的事情。

  只不过经过刚刚那件事之后,桑德斯一时间还真有些不敢暴露自己想把米哈伊尔关起来好好连载的想法,毕竟怎么感觉这位先生干别的事情也能发财......

  要是把他逼急了专心去搞工厂的事情,那他大概率是能发财的,但桑德斯的《小说旬刊》可能就真的要完蛋了!

  好在是交谈了一阵子后,桑德斯便得知米哈伊尔甚至都已经在为《血字的研究》之后的下一部系列小说做准备,顿时就感觉安心了许多的他这才放心离去。

  而经过这件事之后,最新一期的《小说旬刊》也终于是开始发行了。

  即便《小说旬刊》当中也有一些其它的小说,但是很显然,此前《血字的研究》的前两章内容以及报纸上有关福尔摩斯的报道已经勾起了许多读者的兴趣,而很多人之所以购买《小说旬刊》基本上都是为了《血字的研究》而来。

  甚至说还有读者写信寄到桑德斯这里来,张嘴就道:“为何不让您的这本杂志全都连载《血字的研究》这部小说呢?甚至说我建议您可以将您的杂志的名字改为《血字的研究》或者福尔摩斯,这样说不定能让更多人知晓您的杂志!

  最后劳烦您将我下面这些话传达给米哈伊尔先生:我......”

  桑德斯:“???”

  这样一来,这本杂志还是我的杂志吗?!

  很好的建议,但是希望这位先生您别建议了......

  不过虽然不能让整本杂志都来连载《血字的研究》,但桑德斯确实已经在考虑要不要减少杂志上其它小说的篇幅,然后好为更多的广告腾出版面......

  这可都是英镑啊!

  在这样的种种算计下,最新一期的《小说旬刊》也正通过各种途径来到了读者们的手中。

  在这其中,尽管拉尔夫只是苏格兰场的一位普通警员,经济状况谈不上宽裕,但想了想《血字的研究》前两章内容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拉尔夫终究还是从自己的伙食费里面挤出来了一点钱,然后买了最新一期的杂志。

  说起来由于这部小说的预告里面写了什么无能的警察,苏格兰场的许多人对这部小说的态度都不是很友好,甚至有些嗤之以鼻:

  “这位作者难道有过探案的经历吗?他真的了解这其中的方方面面吗?如果知道,他就不会在小说里面说胡话了!”

  对此拉尔夫并不完全赞成,最主要的还是他对小说中那位福尔摩斯先生的能力真的非常着迷,如果他拥有这样的能耐,那么即便他的出身十分普通,他也依旧有爬到高处的可能.....

  总之一句话,他太想进步了!

  抱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拉尔夫很快就看起了最新的内容。

  上一章的末尾福尔摩斯识别了那位海军陆战队中士的身份,这最新的一期福尔摩斯便再次讲述了他那神奇且相当有逻辑的推理过程。

  而当华生称赞说太神奇了,福尔摩斯便展现出了他性格当中的另一面:

  “没什么好惊讶的。”福尔摩斯说。但是我从他的表情中可以看出来,他实际上也因为见到我那种惊讶和钦佩的神情而感到非常高兴。”

  而在这之后,信的内容竟然涉及到了一桩杀人案,正当小说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的时候,拉尔夫却是看到了这样的内容:

  “福尔摩斯说:“这个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可以说是首屈一指的干练人物。还有一个雷斯垂德,他们俩都算是那堆蠢货里的佼佼者。

  这两个人也算是精明强干、眼明手快了,但却总是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还相当严重。他们两人之间还勾心斗角,就像两个争风吃醋的妇人一样相互猜疑。要是这两个人都负责这件案子的话,那就等着看笑话吧。”

  看到这里时,拉尔夫在一下子想到了某些人的同时,多少也有点绷不住了。

  这位福尔摩斯先生竟然如此的自大狂妄?这要是让苏格兰场里的有些先生看到了那可怎么办?

  虽然拉尔夫感觉自己也被骂了,但由于小说实在是太吸引人,他还是迫不及待地看了下去。

  后面的内容,简单来说便是福尔摩斯前往凶案现场,并和两位探长一起寻找起了线索,在这个过程中,一位探长率先发现了“RACHE”这个血字,并且立马就信心满满地道:

  “意味着什么?写字的人应该是要写一个叫做‘瑞契儿’(Racel)的女人的名字,但是却被什么事打搅了,因此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总之是没来得及写完。请先把我的话记住,等到案子真相大白之后,你一定会发现一个叫做‘瑞契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现在你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或许你的确非常聪明能干,但是归根结底,姜还是老的辣。”

  面对这样的言论,这位福尔摩斯先生并未理会,只是开始运用他的知识和一些方法来研究现场的痕迹并进行种种推测。

  不知为何,尽管这些方法只是小说里面的东西,但是拉尔夫总觉得这些方法似乎真的有用,以至于他竟然有想亲自试试的冲动......

  而没过多久,小说中的那位福尔摩斯先生就已经给出了自己的结论,而面对两位骄傲自大的探长,福尔摩斯表现的相当淡定,他只是:

  “下毒。”福尔摩斯简单地回答,然后就大步走了出去,“另外还有一点,雷斯垂德,”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说,“‘RACHE’这个字在德文里是复仇的意思,所以不必再劳神去寻找什么‘瑞契儿小姐’了。”

  说完临别赠言,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只留下这两位探长站在那里目瞪口呆。”

  好!

  尽管拉尔夫是苏格兰场的一员,但在看到这个干脆利落且非常有风度的回答后,他还是情不自禁地激动了起来。

  要是我是这位福尔摩斯先生就好了,我也想这么回答我的上级......

  而随着福尔摩斯的魅力进一步表现出来,在《血字的研究》最新连载发行的这一天,抱有这种想法的绅士们显然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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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时尚之王与工厂的名字

  关于这一时期的英国社会,它显然并不像巴黎那样足够的激情和丰富,或者说,在这一时期,无论是学校、家庭还是教会大多都在灌输一种观念,那就是尊重体面和秩序。

  而英国诸多看起来非常进步和前沿的举措,其实往往是出于实用主义,社会氛围总体来说还是保守主义色彩浓厚。

  正因如此,米哈伊尔自从来了英国这边以后基本上没再跟什么贵妇扯上关系。

  毕竟相较法国上层男女关系的开放和舆论对此的容忍,英国这边无疑克制和保守许多,就算真搞了那也是偷摸着来,很难说会像法国那样大张旗鼓。女性一般也会被禁止过度抛头露面和自我展示,像法国那样丰富且盛行的沙龙文化在英国这边要少上许多。

  俱乐部文化确实就是我大英自有国情在了。

  对米哈伊尔来说这倒是个不坏的消息。

  在上述这种情况下,英国人对于奇装异服的容忍度也相当低,太艳丽会被视为浪荡或演员阶级,太前卫会被视为法兰西或激进派风格......

  倘若穿着过于奇怪,会被伦敦的普通人以及警察会怀疑“不是好人”,会被上流社会的社交圈排斥,甚至在街头还会被孩子们嘲笑为“fop”或“queer”。

  米哈伊尔之前在街头上闲逛以及混圈子的时候就是就遇到过不少像这样的麻烦。

  好在是他有着诗人和作家的身份,社会容忍度相对来说会更高一些。

  但丹尼斯作为一名地道的伦敦绅士,他可没有这样的身份,于是当他看了最新一期的《血字的研究》并且脑子一热将订做的衣服穿出来的时候,丹尼斯没走两步便开始后悔了。

  诚然,所谓的福尔摩斯大衣看起来克制、沉着且舒适,比较符合英国人的审美,若非如此,丹尼斯也不会情不自禁的订做一套了。

  可问题在于,这终究是一种比较新潮的服饰,而在英国谁才有资格引领时尚呢?

  通常只有王室与贵族女性以及上流社会的时尚领袖,这些人若率先采用新款式,会被报纸和时尚杂志用一种热情的语调报道和选用哪个,但下层若模仿和想要掀起新潮流,就被会讥讽为“pretentious”或者“not--respectable”。

  米哈伊尔其实就面临这样的处境,丹尼斯已经在不少时尚杂志看到过批评这位俄国人的穿着的文章了。

  这种情况下,年轻的绅士丹尼斯刚从家里出来便想打退堂鼓其实是很正常的。

  另外还有一点,为什么这身衣服穿在我身上的效果远远不如那位米哈伊尔先生?!明明宣传说会一样并且会更好的!

  就在他寻思着赶紧回家换一套衣服的时候,不知为何,一路走来许多人看向他的目光不仅没有嘲笑和怀疑,反倒是充满了奇异的色彩。

  对此米哈伊尔只想说孩子们你们就穿吧,该受的白眼和嘲笑我已经替你们交过税了......

  事到如今,见过各种大场面的米哈伊尔早就不是一名普通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了,如今的他面对大多数场面都能保持出冷静和淡定的姿态。

  而丹尼斯穿衣服出来的这天离最新一期的《血字的研究》发行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伦敦的许多读者都已经看完和听完最新的故事,于是就在丹尼斯回味众人的眼神的时候,突然,一群穿着有些破烂的孩子就已经朝他小跑了过来,然后有些崇拜和向往的问道:

  “尊敬的先生,请问您就是福尔摩斯先生吗?您能不能再跟我们讲讲您破案的传奇故事?书上连载的内容实在是太短了!”

  丹尼斯:“?”

  你是说,我就是那位冷静、机智、沉着、观察力惊人、优雅克制且三言两句就能让两个愚蠢的探长目瞪口呆的天才福尔摩斯?

  虽然丹尼斯光是幻想一下就感觉有点飘飘然了,也非常想点头将这件事情给认下来,但最终,他还是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模棱两可的说道:

  “你们还是等着下一期杂志出来吧......”

  “啊?”

  就在这群年纪已经不算太小的孩子继续表达对福尔摩斯的喜欢的时候,突然,一个孩子开口说道:“我记得报纸上有说福尔摩斯先生会问别人问题,问完之后还会给上一小笔酬劳!”

  丹尼斯:“?”

  我也可以问,我也可以给.......

  由于心情着实很不错的缘故,丹尼斯随便问了这些孩子几个问题,接着就真的掏了一点钱出来。

  在做完这件事情后,丹尼斯的心境一下子就变了,头不低了人也精神了,很快他就兴冲冲地继续逛了下去。

  就这么走了好一阵子之后,虽然丹尼斯依旧有些意犹未尽,但因为他接下来要去俱乐部,在这种场合下他还是必须得保持体面的,于是没过多久,他便换了一身衣服朝着俱乐部走去。

  而他才刚进俱乐部的门便听到了这样一番争论:

  “马车车轮的痕迹真的能判断出来这么多东西吗?还有那只新换上的蹄铁,真是不可思议!”

  “步伐这里要更为巧妙!我已经试了,除非有人刻意大跨步的走,步伐在一定程度上真的能反应出一个人的身高。”

  “雪茄烟灰这里我觉得不太可信......”

  “伦敦的警察怎么会愚蠢到这个地步?竟然就这样错过了凶手!”

  “竟然真的凭借这些细节推理出了凶手吗?那接下来应该如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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