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 第277节

  出了大帐,湿热的风裹挟着草虫的聒噪扑面而来。

  李延庚深吸一口气,夏夜的空气里混杂着马粪的酸臭、营火的焦烟和远处沼泽的腥气,却比帐内那股子闷热的血腥与药味好受得多。

  总算出来了!

  他甩了甩发麻的手腕,从亲兵手中接过一盏纱灯。

  灯罩里的火苗被暑气蒸得发蔫,照得脚下草叶间的露珠泛着幽幽的光。

  身后两名亲兵默不作声地跟上,牛皮甲下的衬衣早已被汗水浸透,紧贴在脊背上。

  “走,去正红旗。”

  此番,他要见一个人,而这个人就在正红旗。

  正红旗营地距离镶红旗营地不远。

  原因就是八旗大营的驻扎,素来遵循五行相克的古法:

  镶红旗扎营抚顺西南,火克金。

  正红旗据正西方位,纯火之色。

  两边大营是紧挨着的。

  正在李延庚思索着见了人要说什么话的时候,辕门阴影里突然闪出个戈什哈,腰刀横挡,刀鞘上还沾着白天杀羊的血渍。

  “站住!大汗有令,二更后不得串营!”

  李延庚把纱灯往上一挑,故意让灯光晃对方眼睛:

  “嘎哈啊?”

  他操着浓重的辽东腔,一脚踢开路上蹦跶的蛤蟆。

  “我爹(de)急着要正红旗的军报!耽误了差事(chǎi shi),你替老子挨鞭子?”

  见那戈什哈还在犹豫,他忽然凑近,汗酸味扑面而去:

  “哥们儿行个方(fāng)便。”

  说话间半块碎银子已经滑进对方袖筒。

  “都是镶红旗老李家的(di)!赶明儿请你喝井水镇的酸梅汤!”

  戈什哈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就着灯光验看腰牌。

  榆木牌面上镶红旗汉军第三牛录的烫金字被汗渍浸得发黑。

  确认过眼神,这是对的人。

  戈什哈嘟囔道:“麻溜儿的!四更天查哨前必须回来!”

  “等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本旗参领上前,从巡逻的戈什哈手上夺过碎银与腰牌。

  “一点眼力劲都没有,这是额驸爷长子!还敢收钱?”

  那参领双手捧着腰牌,恭恭敬敬地递给李延庚。

  “都是自家人,哪里需要银钱打发,这个家伙新来的,不懂事,还望兄弟莫要怪罪。”

  李延庚默不作声将碎银放进参领口袋,只取回了腰牌。

  “给大家的买酒钱,不必客气。”

  此话一出,那参领脸上的笑容更甚了,还打起了招呼。

  “额驸爷的伤不碍事吧?”

  “无大碍!”

  李延庚故意说得响亮,顺手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

  “多谢李哥记挂,这点糖给侄儿甜甜嘴。等忙完这阵,咱哥俩好好喝一盅!”

  “那感情好!”

  他揣好油纸包,亲热地拍了拍李延庚的肩膀。

  “我等着你!”

  转身时,李延庚瞥见参领的靴尖已经磨破了洞。

  看来这位李哥的日子,过得也不宽裕。

  出了镶红旗大营,李延庚借着月色疾行,很快便到了正红旗营门口。

  正红旗的守备比镶红旗还要森严。

  辕门哨的戈什哈举着火把,将他从头到脚照了个遍,腰牌翻来覆去验了三遍,连公文上的火漆印都要抠两下。

  值日章京的帐篷里闷热得像蒸笼,老章京眯着昏花的老眼,一笔一划地登记他的事由,写几个字就要蘸一次墨,慢得让人心焦;。

  护军营的搜查更是毫不客气。

  两个八旗兵把他按在木桩上,粗粝的手掌从发辫摸到靴筒,连牙关都要掰开看看是否藏了密信。

  待一切折腾完,李延庚的后背早已被汗水浸透。

  他不动声色地系好衣襟,朝着营区西北角快步走去。

  那里是汉军佐领的驻地,帐篷比满洲兵的矮上半截,连旗杆都歪歪斜斜的。

  最边上,一顶褪了色的蓝布帐篷孤零零地挤在角落,帐帘用草绳潦草地系着。

  李延庚左右扫了一眼,身形一闪便钻了进去。

  “谁?!”

  帐内一声轻喝之后,寒光乍现!

  一柄腰刀已抵在李延庚喉前三寸,持刀的是个络腮胡大汉,他虎目圆睁,七尺之躯壮硕,一看便是战场上的好手。

  案几上摊着本《纪效新书》,书页间还夹着半块啃剩的干粮。

  “刘兄,是我!”

  李延庚连忙举起双手,喉结在刀锋前微微滚动。

  “李延庚?”

  刘兴祚瞳孔一缩,将刀收回。

  “大晚上的,你闯我大帐作甚?若是被人发现了,我这个备御,可保不住你。”

  备御是官职名。

  后金天命五年(1620),努尔哈赤论功序列五爵,置总兵、副将、参将、游击(以上均各分三等)、备御,俱为世职名。

  “爱塔兄,有事情与你商议。”

  李延庚凑近上前,哪知道刘爱塔像是被触及逆鳞一般,脸色骤然难看。

  “不要叫我爱塔,叫我刘兴祚!”

  爱塔之名,是努尔哈赤赐予他的女真语名字。

  至于刘兴祚为何能够得到努尔哈赤赐名,得往前说。

  万历三十三年,还是个少年郎的刘兴祚流落建州。

  那年寒冬,努尔哈赤的福晋突发恶疾,女真萨满跳了三天三夜的大神也不见好转。

  机缘巧合之下,刘兴祚献上祖传的药方,竟让福晋转危为安。

  努尔哈赤大喜,拍着他的肩膀说:“从今往后,你就叫爱塔(满语意为金)!”

  这本是莫大的恩宠。

  可如今,这个名字却成了扎在心头的一根刺。

  至于其中的原因,正是因为他所在的正红旗。

  天命年间,努尔哈赤分拨国中包衣给诸子侄时,他刘兴祚被划给了次子代善。

  为了在这虎狼窝里立足,他不得不娶了代善之子萨哈廉乳母的女儿。

  一个粗手大脚、满嘴烟味的建州婆娘。

  名义上,他是代善的半个自己人。

  可实际上呢?

  奴隶不如。

  去年秋猎,代善看中了他新得的辽东骏马,二话不说就让人牵走,只丢下一句:“包衣奴才也配骑这等好马?”

  上个月,他好不容易攒下的五百两饷银,被代善的亲随以‘孝敬主子’为由尽数夺去。

  那帮人当着他的面掂量钱袋,嬉笑着说:“爱塔大人真是条好狗!”

  最让他心寒的是不久前的战事。

  他麾下三百汉军精兵,被代善强令充作先锋。

  那些跟着他出生入死多年的弟兄,就这么被满洲骑兵当成了诱敌的饵料,尸骨无存。

  而代善的嫡系,却躲在后面收割战功!

  见到刘兴祚因‘爱塔’二字发怒,李延庚及时开口。

  “好的,兴祚兄。”

  等到刘兴祚怒气渐消,他才缓缓将今日前来的原因道来:

  “今日.我劝父亲反金归明”

  “哗啦——”

  刘兴祚猛地站起,案几上的兵书茶盏尽数掀翻。

  他一把揪住李延庚的衣领,虎目圆睁:

  “你疯了?!”

  络腮胡须几乎戳到对方脸上。

  “这等大事也敢泄露?!”

  李延庚不躲不闪,直视那双喷火的眼睛:

  “刘兄放心,我只试探父亲心意,半句未提举事谋划。”

  他掰开铁钳般的手指,继续说道:“他虽未应允却也未加阻拦。”

  刘兴祚闻言一怔,缓缓松开手。

  连李永芳这条老狗都动摇了?

  他想起白日里抚顺城中的骚动。

  据说努尔哈赤当众鞭笞李永芳,六十岁的老将,被抽得后背血肉模糊,却还要跪着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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