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敬瞥了顾应同一眼。
今天这一出,很快就会传遍金陵。
他现在没有官职。孝陵卫的军卒,顾应同说得对,说白了就是个看坟的。徐家是他的靠山,但徐家不可能保他一辈子。燕王是他的退路,但燕王远在北平,鞭长莫及。
他需要别的东西来保护自己。
名声。
在这个时代,一个读书人的名声,有时候比官职更管用。他是先帝钦点的探花,是历阳百姓送过万民伞的方青天,是敢在朝堂上直言的方敬之。这些名声,是他最大的护身符。朝廷想动他,天下人都会看着。只要他的名声够大,够响,够硬——谁想动他,都得掂量掂量。
尤其是对朱允炆。
方敬落笔了。
先写下了《石灰吟》三字。
然后继续笔走龙蛇。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写完了,方敬把笔搁在砚台上,退后一步。
于仁站在那里,眼眶都红了,莫名其妙有种奇怪的感觉:虽然我儿才两岁,但是希望谦儿能像方先生这样的人啊!
这首诗,跟方先生曾经的那首《青松》,一脉相承。
顾应同站在那,尴尬不已。
输了、完全输了。
就算他再倨傲,也不敢说这首诗写得不好。
方敬这口占绝句,文笔虽然依然浅白,但是气势雄浑、立意高远,自有一股风骨,就连他心里也隐隐生出钦佩。
“顾兄,咱们走吧……”
顾应同没有动。
顾应同忽然想起两年前的春天。春榜作废,南北榜案发,他的功名被一笔勾销。他不敢恨皇帝,只恨北人,最恨的,是方敬,一个草包,居然被先帝钦点为探花。凭什么?
今天他在金陵鸭王遇见了方敬。他以为自己可以居高临下地羞辱这个人,可以把他踩在脚底下,出一口憋了两年的恶气。
结果呢?
结果这个人写了一副对联,四行诗,就让他变成了一个笑话。
希望以后关于他的戏剧、说书的段子里,自己别太小丑吧。
“走吧。”
顾应同低下头,转身离开。
明珮珮从头到尾都没有看顾应同。
她的眼睛一直盯着墙上的诗句,从方敬写下第一个字开始,就没有移开过。
先生写的是石灰。但写的是他自己。
先生比石灰还白。
于仁看着顾应同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轻轻叹了口气。他走到方敬面前,深深一揖:“方先生,学生也告辞了。今日得见先生风采,学生受益匪浅。这首诗,学生回去一定日日诵读,以为自省。”
方敬微笑点头,跟于仁客气作别,虽然还是不知道他谁。
也幸好不记得了,当着正主父亲的面抄诗……方敬还是要脸的。
方敬重新坐下。桌上新上来的烤鸭还冒着热气,金黄酥脆。明珮珮坐在对面,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显然还没从那两首诗里回过神来。
朱高炽坐在方敬旁边,圆滚滚的身子把椅子塞得满满当当。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忽然转过头,看着明珮珮,脸上堆起了一个堪称慈祥的笑容。
“明小姐。”
明珮珮回过神来:“世子?”
朱高炽的笑容更慈祥了:“明小姐在金陵住得还习惯吗?朝鲜和大明气候不同,饮食也不同。”
明珮珮规规矩矩地答道:“多谢世子关心。会同馆的饮食起居都很周到,小女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朱高炽点点头:“那就好,那就好。”
安静了。
方敬在旁边,夹了一块烤鸭,慢慢嚼着,眼睛在两人之间扫了一个来回。
朱高炽又堆起那个慈祥的笑容,试图找补:“明小姐,我们随便聊聊。父王常跟我说,朝鲜是咱们大明的藩属,要多多亲近。”
嚯!看来你也收到你爹的信了啊?就硬亲近啊?
明珮珮礼貌地笑了笑:“世子有心了。”
“明小姐,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读书。先生教什么,小女就读什么。”
“读书好,读书好。读什么书?”
“《千字文》。”
“《千字文》好,《千字文》好。启蒙必读,根基扎实。”
明珮珮看着他。
朱高炽也看着她。
方敬摇摇头。
啧,死肥宅对付女孩子就这样。
就像有些人,发评论骚话连篇,跟女孩子单独在一起,屁都放不出来一个。
方敬终于看不下去了。他把筷子放下,清了清嗓子:“世子,你今天不是路过吗?路过了这么久,该回去了吧?”
朱高炽如蒙大赦,立刻站起来:“对对对,姨父提醒的是。高炽还有事,就先告辞了。”
他转向明珮珮,又堆起那个笑容,“明小姐,改日再聊。”
明珮珮站起来福了一礼:“世子慢走。”
朱高炽转身就走,咚咚咚地下了楼梯。随从们赶紧跟上。脚步声很快消失在楼下。
明珮珮重新坐下,轻轻呼出一口气。她看着方敬,忍不住说了一句:“先生,这位世子……好奇怪。”
第一百六十一章 量大管饱
朱小胖走了以后,气氛总算不那么尴尬了。
明珮珮好奇地看着方敬:“先生,我想问你一件事。”
“问。”
“先生之前的经历,是什么样的?”
方敬想了想:“你想知道什么?”
明珮珮认真地说:“什么都想知道。先生怎么当县令,怎么养的鸭子,怎么审的案子,怎么……”
“后来怎么在诏狱里活下来的。”
亲近嘛!
方敬问道:“你想先知道哪个?”
“诏狱。”
方敬幽幽叹口气:“诏狱啊。”
“诏狱的牢房不大,一丈见方。墙角铺着稻草墙上有一扇小窗,透进来一线天光。地上有一个木桶。”
“那天晚上,他们让我沐浴。”
“沐浴?”明珮珮有点好奇。
“嗯。腊月天,牢房里冷得像冰窖。他们提了一桶凉水,从我头顶浇下去。然后让我穿着单衣,站在那间没窗户的牢房里。”
明珮珮眼眶都红了。
“后来……”
……
明珮珮轻声说了一句:“先生,你很想他吧?湘王殿下。”
“想。很想。”
她低下头:“先生,我也有很想的人。”
明珮珮说:“我想我娘。”
她的声音很轻。
“我娘是朝鲜人,小时候她带我去济州岛的马场,那里有一片很大的草原,一眼望不到边。她把我抱上马背,坐在我身后,带着我跑。风很大,吹得我睁不开眼睛,但我一点都不怕。因为娘在后面抱着我。”
“先生,你知道吗?骑马的时候,你会觉得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天那么高,地那么宽,你想跑到哪里就跑到哪——”
她忽然停住了。
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声音也低了下去。
“我……我其实不太会骑。就是小时候骑过几次。后来娘走了,就没人带我去了。”
方敬笑吟吟的。
“朝鲜马,很好吧?”
明珮珮:“当然,蒙古人在的时候,就将我们朝鲜视为重要的战马来源,还在在济州岛设立大规模牧场。”
“舅舅说,济州的马是最好的!虽然冲刺慢一点,但是耐力强,能驮人,光吃草也可以,还掉膘慢!”
冲刺慢。耐力强。能驮人。光吃草。不掉膘。
这简直是在说朱棣的梦中情马。
方敬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
“珮珮,你舅舅管着济州的马场?”
明珮珮点头:“嗯。济州马场归他管了好多年了。”
方敬点点头,没有再问了。
不能再问了。再问就太明显了。
但是……
架不住,明珮珮以为方敬喜欢这个话题。
“先生也喜欢马吗?”
建模高的人,不需要生硬找话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