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王安石不断突破政治下限,把司马光的下限也拉低了,他真不打算为吕惠卿求情。
司马光也开始说废话:“不杀士大夫,是真宗、仁宗以来的共识。但判吕惠卿绞刑,也确实没有违反什么律令条文。”
赵顼是什么想法呢?
别看赵顼此前频频犹豫,可一旦亲手勾决,他反而是态度最坚决的!
历史上,大宋伐夏失败,气得赵顼想杀转运使。
蔡确以“祖宗之法”反对,赵顼只能改为刺配。章惇又反对刺配,理由是“士可杀不可辱”。
赵顼欲杀大臣而不得,连刺配都做不到,只能感叹:“快意事做不得一件。”
吕惠卿多次违抗圣旨的行为,已经被审得清清楚楚。而且此人违抗圣旨,还不是因为公义,纯粹是出于私心。
赵顼看了卷宗之后,怎么可能不愤怒?他是真想杀吕惠卿!
韩绛说道:“陛下,吕惠卿此人,其罪确实当诛。但杀了他以后呢?此例一开,后世必有效尤者。杀一吕惠卿事小,开滥杀之先河事大。”
说完这些,韩绛干脆豁出去了,继续上强度道:
“后世倘有庸主在位,权臣欲排除其异己,必援引今日之例曰:先帝杀吕惠卿,今某某之罪不减惠卿也。若是如此,则士大夫之命,皆悬于权臣之手矣。”
“陛下今日快意于一杀,后世赵氏之子孙,将何以制权臣滥杀?此臣所以寒心者也!”
这他妈什么话?
赵顼听得气不打一处来。我如今还活得好好的,你给我扯我死后的事情?你这是在咒我早死吗?
徐来也给听乐了。
韩绛这一张嘴,还真就什么都敢说。难怪当初把边军给逼反,估计私下说了不少妄言。
韩绛说完了也发现不妥,于是又补救道:“臣请陛下思之。若陛下收回成命,天下必曰:惠卿有罪而陛下不杀,此仁君也。士大夫之心,尽归于陛下也。”
这什么逻辑?
徐来实在听不下去了,反问道:“难道依法杀一罪臣,天下士大夫就会怨怼陛下?这些士大夫,读的什么圣贤书?”
韩绛不愿跟徐来辩论,继续对皇帝说:“陛下,昔汉文帝时,薄昭杀汉使,罪当死。文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与昭饮,昭自杀。文帝不杀之,而天下服其仁;昭虽死,而文帝不损其明。陛下何不效此?诏令惠卿自尽,赐以全尸,不污刀锯。则陛下既守祖训,又正国法,天下谁曰不然?”
徐来说道:“逼迫罪臣自杀,哪来的正国法?若是如此,还不如改为流放三千里。今日可逼吕惠卿自尽,他日就可逼迫任何大臣自尽。你前后所言,简直自相矛盾!”
徐来要的是规矩,而不是谁的颜面。
韩绛说话虽然毫无逻辑性,却隐隐把司马光说动了:“陛下,吕惠卿依法当诛,此事不容辩驳。但陛下可彰仁德之治,宽恕其死罪,改为刺配可也。”
司马光当然不怕“手滑”,但很多士大夫害怕“手滑”。
绞死吕惠卿,极有可能影响今后的政治环境。
“手滑”是宋朝的一个梗。
庆历三年时候,全国各地大旱,饥民多达两三百万。张海聚众千人,揭竿而起,从陕西杀到河南,又从河南杀到湖北、淮南。所过之处开仓放粮,声势浩大,横行诸路。
高邮知军晁仲约为了保住城池,组织城中富户拿出钱粮、酒水、牛羊,把这些物资送出去犒劳城外起义军。
事后,许多大臣请求处斩晁仲约,副宰相范仲淹则出面力保。
这种情况确实可以保,但范仲淹说出的一段话,却造成极为恶劣的后续影响。
范仲淹说:“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轻导人主以诛戮臣下,他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
这便是“手滑”一词的来源。
司马光对此是极为清楚的,他在编写《资治通鉴》时,还让唐代官员也用“手滑”劝谏:户部尚书杜悰劝宰相李德裕。
赵顼听完,已明白三人的想法。
徐来想要按规矩办事,杀不杀吕惠卿反而还在其次。但皇帝已经勾决,为了维护皇帝和宰相权威,偏向于维持原判绞杀吕惠卿。
韩绛也不在乎吕惠卿的死活,但坚决反对判处文官死刑。他甚至建议皇帝逼吕惠卿自杀。
司马光被韩绛说动了,想要维持不杀士大夫的政治生态。因此反对判死刑,也反对逼其自杀,建议改为流放吕惠卿。
赵顼没有立即决定,反正秋后处决,时间还早着呢。
……
三人在垂拱殿的争论,不知怎么就传出去了。
跟韩绛差不多处境的官员,开始陆续上疏反对判吕惠卿绞刑。
这些人跟吕惠卿牵扯不深,不怕被牵连追查。同时他们又无法获得徐来重用,干脆上疏邀名买直。反正有韩绛冲锋在前,他们只是跟着摇旗呐喊,徐来生气了也是找韩绛的麻烦。
许多保守派也上疏反对,他们的想法跟司马光一样。都是害怕“手滑”!
反而是跟吕惠卿走得近的官员,尤其是被吕惠卿提拔过的官员,现在一句话都不敢说。全部选择装死。
朝堂上讨论此事的奏疏满天飞,很快舆论就蔓延到民间。
乃至于杂志都公开讨论此事。
文彦博在开封留下的《正声》,以及程颢在洛阳创办的《天理》。这两份杂志收到大量投稿,士人们对是否处死吕惠卿各抒己见。
支持处死吕惠卿的投稿者,以没做官的士子居多。他们认为吕惠卿罪大恶极,就该依法惩处,没有任何毛病。
反对处死吕惠卿的投稿者,多数是有官身的,包括那些辞官或被罢官的。他们抓着“祖宗之法”、“国朝不杀士大夫”展开讨论。
如此大规模的舆论,甚至迅速传到江宁,把王安石都给惊动了。
王安石开始写奏疏,反对处死吕惠卿。
退休在家的韩琦、富弼、曾公亮,也不约而同上疏,同样反对处死吕惠卿。
事情终于闹大了。
? 0339【保举制也得废除】
中书省衙门,该干嘛干嘛,似乎并未受舆论影响。
王珪在跟章楶交代公务时,忍不住说道:“要不,你去跟徐相说说?国朝慎杀,非止士大夫,百姓亦可贷死也。”
所谓“贷死”,并非花钱赎罪。
而是犯人被判了死刑,主审官出于慎杀的态度,改判流放等刑保其性命。万一发现是冤案,今后还可以挽回。
不仅士大夫因此免死,很多普通百姓也是如此。
这么说吧,北宋中期90%的死刑犯,最后都获得了贷死,多数改为流放之刑。
士大夫也并非不论死刑,最典型的就是熙宁二年张仲宣案。
张仲宣当时是知州,辖地内发现金矿。他派人前去勘察,结论是开采价值不大。百姓害怕官府大兴工役,就私下送给张仲宣八两黄金。
因为这八两黄金,张仲宣被判处绞刑!
朝廷在复核此案的时候认为张仲宣属于被动受贿,犯罪情节不算特别恶劣。所以虽然是死罪,但可以改为流放。
赵顼当时刚做皇帝,也想整顿吏治、严惩贪污,所以下令改为杖责加刺配。但负责复核此案的苏颂力争,取消了杖责和刺字,只是单纯的流放而已。
同样是熙宁二年,当时还有李希辅案。
李希辅属于主动索贿,犯罪情节比较恶劣,所以最终判决也更重。这家伙因索贿几百贯,外加“额外度僧”等罪,最终被杖脊、黥面、流放沙门岛。其初审也是死刑,只不过因慎杀而免死。
因此,北宋“不杀士大夫”之说,绝对不是不判死刑。
而是经常有官员被判死刑,但最终都改为了流放。同时还有超过90%的平民死刑犯,也一样被改为流放。
章楶跟王珪交流几句,便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他趁着汇报工作的机会,提醒徐来说:“吕惠卿是王安石举荐的。如果严格按照法令:举荐者同罪,王安石也得判死刑。”
“不算,”徐来说道,“吕惠卿最初的职务,是王安石举荐的。他后来那些职务,属于官员正常升迁。”
章楶欲言又止。
徐来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想说,一个选人想升京官,必须获得五人保举。如果依法论处,一个京官犯死罪,至少有五人被连坐。”
“然也。”章楶点头道。
在太祖、太宗两朝,保举属于特招性质。
到了宋真宗时期,保举逐渐制度化。
发展到仁宗朝,保举彻底制度化。在官员升迁的多个重要环节,都必须要有足够的保举人。
上司如果无故不给直属官员写保荐状,那就等于故意卡仕途会得罪人。又因为举荐者同罪,官官相护变得更严重——只有被举荐之人,重新换了官职再犯法,原来的荐主才可免于连坐。
所以,徐来今后如果要依法治官,那就还得改革官员升迁制度。
否则的话,必然人人自危。
比如我做知州,有直属官员工作勤勉、能力极强,我于公于私都该给他写保举状。结果这家伙升官调任,立即贪赃枉法被判死刑,于是我稀里糊涂也被连坐处死。
这不扯淡吗?
……
章楶离开徐来的办公室,半路上被许将喊住:“徐相怎么说?”
“徐相让我们稍安勿躁。”章楶转述道。
许将忧心忡忡:“此事如果处理不好,对徐相的影响很大。”
这一届两府三司班子,其实是比较团结的。包括中书省的属官,也非常团结。
他们的执政合法性,来源于“伐夏之功”,几乎所有人都蹭了伐夏功绩。
徐来这个伐夏主导者,绝对不能出问题!
就连王珪都蹭了一丝丝伐夏之功。而且王珪是最怕徐来出事的,他现在根基非常浅。如果徐来被罢相,王珪今后不可能这么滋润。
许将跟章楶讨论不出啥东西,于是许将又去找杨殊:“介之,不如你去劝劝徐相。吕惠卿依旧论绞刑,但按常例贷死,给他流放沙门岛。去了沙门岛,吕惠卿死得更惨。”
杨殊对徐来极为了解:“徐相不在乎吕惠卿的生死,他想要的是按规矩做事。”
“论死罪改流放也没坏规矩啊。”许将说道。
杨殊笑道:“放心吧。徐相做事有章法,他肯定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我们安心办公即可。”
……
国子监。
太学讲堂。
晏几道正在讲课:“诗赋虽然不再考科举,但士子不可不学。思想完全相同的两篇经义文章,如果谁的诗赋功底更好,必然就更受阅卷官青睐……越是不考诗赋,举子就越要精于诗赋……”
自从科举取消诗赋以后,学生们就不再重视此道。
但晏几道讲课属于例外,他的诗赋课经常学生爆满。甚至还有外舍学生,跑来蹲在过道上听。
晏几道时不时用自己的作品举例,分析讲解自己当时写作时的想法,把太学生们听得如痴如醉。
一堂课讲完,晏几道今天便没课了,他骑着毛驴悠哉前往经义局。
挂靠在国子监的《钟声》,编辑部也搬到了经义局。
刚刚走进编辑部,郑侠就喊道:“叔原兄,快来看徐相的文章。”
“徐相又写文章了?”晏几道惊喜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