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即天命:从西域征服世界 第1128节

  这也是大明与其他王朝的最大不同,历史上的北方政权南下,淮南和襄阳是绕不过去的坎。

  大明虽然也有能力攻下襄阳,但李骁却选择了更便捷的道路,将登陆作战视为杀手锏。

  因为大明已经开启了航海时代。

  李骁已经可以想象,当大明水师击败南宋水师,登陆临安时,南宋君臣们如何震惊的嘴脸了。

  “朕要打宋国,是因为那里是华夏的土地,那里是华夏的子民。”

  “宋国君王无能,群臣昏庸,南方的六千万子民在宋国的统治下,生活凄苦。”

  “而我大明的宗旨就是要带领华夏子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带领华夏崛起,屹立于世界之巅。”

  “朕相信,南方的这六千万子民只有在大明的治下,才可以过得更好,而大明也会因此更加强大,拥有源源不断的人力向四海扩张。”

  李骁沉凝的声音响彻大殿,拔里阿剌等人目光灼灼,一片肃然。

  李骁走回御案前,坐下,拿起朱笔,在一张空白的圣旨上写下了几个字。

  “调第二镇、第四镇、第七镇、第九镇、第十一镇共计五镇铁骑,会猎于江淮。”

  他放下笔,将圣旨递给拔里阿剌。

  “传令。”

  “十月初,南征。”

  “遵旨。”众人重重点头。

  无论李蒙在宋国的行为如何,也不管他能否为大明提供有利的开战借口,战争都将在十月初如期爆发。

  李骁之所以选择在冬季发动进攻,是因为北方士兵难以适应南方的炎热气候。

  为了尽可能避免酷暑和疾病带来的非战斗减员,他决定把作战时间定在冬天。

  同样的,南方士兵不习惯严寒,这反而对大明更为有利。

  与此同时,临安的李蒙也生出一股急迫感。

  他虽不知大明军队南征的具体时间,却也明白,自己的时间所剩不多了。

  于是,他主动向宋国告辞。

  宋国朝廷大喜过望,终于能送走这个瘟神了,连忙派人一路护送。

  从临安北关登船,入浙西运河,经镇江渡江,再沿淮扬运河北上,至盱眙渡淮河,便可抵达淮河北岸的大明第一站——泗州。

  踏上这片土地,便算正式进入大明地界了。

  这条水路,无论是从前金国使臣,还是如今大明使臣,凡北上者大多循此路线。

  它不仅是外交礼仪的必经之路,也是一条承载情报传递、文化交流甚至贸易往来(如茶叶、丝绸北运)的生命线。

  走水路虽比陆路少了许多颠簸,却也常因冬季逆风、河道结冰或水浅搁浅而行程艰难。

  此时正值九月,水势平顺,两岸繁华正盛。

  李蒙立于船头,静静望着江南的烟火人间。

  “江南之地确是繁华。”

  “比起北方,这里太安逸了。”

  李蒙轻叹说道:“安逸到让人觉得,那些刀兵之事,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事。”

  “只是战火一起,没有哪里是世外桃源,江南的安逸,是北方的血换来的,也是宋室偏安这百余年熬出来的,可天下没有永远能避风的港。”

  侍卫听出了他话中的意味,不禁压低了声音:“小王爷是担心……”

  李蒙望着天际,沉声说道:“咱们在临安这些日子,拖得够久了,南征的时间恐怕不远了,咱们要尽快动手,不能让陛下失望。”

  船行的速度不快,这是运河上常见的官船,船身宽敞,舱内陈设也算讲究。

  宋国礼部为了送走这位“瘟神”,着实花了不少心思。

  沿途州县早已接到命令,一律好生接待,不得有误。

  从临安出发至今,一路顺风顺水,倒也没出什么岔子。

  礼部郎中孙仲和正坐在船舱的另一侧,手中捧着一卷书,目光却时不时地瞟向李蒙的方向。

  这位大明的小王爷,在临安待了不到两个月,却把整座临安城搅得鸡犬不宁。

  临安城中的人私下议论,说这位大明小王爷,简直是第二个金兀术,骄横跋扈,目中无人。

  孙仲和想起这些,忍不住在心中叹了口气。

  他是礼部郎中,官阶不高不低,奉命护送李蒙回大明,这一路少说也得走个十天半月。

  好在前几日顺风顺水,已经走过了大半路程,再过五十里便是盱眙,过了盱眙便是淮河,渡过淮河就是大明的地界了。

  到了那时,他的差事就算完了。

  这个人是死是活,是走是留,都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了。

  孙仲和想到这里,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心情好了许多。

  “大人,前方是柳林镇,天色已晚,不如在此歇宿一夜,明日再行。”船老大走过来,躬身向孙仲和禀报。

  孙仲和看了看天色,点了点头:“好,靠岸吧。”

  他转身走向船头,向李蒙拱手道:“小王爷,前方是柳林镇,天色已晚,前方河道狭窄,夜间行船多有不便,不如在此歇息一夜,明日一早再行,午后便可到盱眙。”

  李蒙从船舷边转过身来,看了孙仲和一眼,淡淡地点了点头:“听凭孙郎中安排。”

  孙仲和心中微微松了口气。

  这位小王爷虽然骄横,但这一路上倒也没怎么为难他。

  吃喝用度从不挑剔,住宿行止也不多加干涉,算是给他省了不少麻烦。

  夜晚的小镇,安静得像一幅水墨画。

  月亮又大又圆,将一切都笼罩在一层银白色的光晕中。

  孙仲和住进了镇上的最大一家客栈,是一间两层的小楼,上下不过十几个房间。

  用过晚饭,孙仲和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从行囊中取出文书,仔细核对了一遍。

  这是他此行最重要的东西——宋国回赠大明的国书和礼单,一件都不能少,一样都不能错。

  核对完毕,他将文书小心地收好,这才吹灭了油灯。

  可等到午夜,他猛地睁开了眼睛。

  不对。

  他刚才听到了什么。

  孙仲和猛地坐起身来,屏住呼吸,侧耳倾听。

  是马蹄声。

  至少有数十匹,正从远处朝着这个方向疾驰而来。马蹄声密集而急促,像是有千军万马在黑暗中奔腾。

  孙仲和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

  他飞快地跳下床,胡乱套上外衣,推门而出。

  走廊里一片漆黑,只有楼下大堂里还亮着一盏灯。

  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下楼,刚走到楼梯口,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马嘶声、脚步声、刀剑碰撞的声音——还有,人的惨叫声。

  那是值夜士兵的声音。

  孙仲和的脸色刷地变白了。

  “有刺客。”不知道是谁在黑暗中喊了一声。

  紧接着,客栈的大门被一脚踢开,一股冷风裹挟着血腥气扑面而来。

  月光下,一群黑衣人鱼贯而入,手中握着明晃晃的长刀,刀锋上还滴着血。

  孙仲和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整个人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那些黑衣人个个身形高大,动作迅捷,手中的刀法干净利落,没有一丝犹豫,一刀下去,便是一条人命。

  宋国随行的禁军士兵从睡梦中惊醒,仓促应战。

  但他们的武器都放在一旁,许多人还没来得及拿起刀剑,就被黑衣人一刀砍倒。

  少数几个反应快的,抓起武器抵挡了几下,但那些黑衣人的身手远在他们之上,交手不过三五个回合,便被砍翻在地。

  刀光在月光下闪烁,血花四溅。

  短短一盏茶的功夫,十几名禁军士兵已经倒在了血泊中。

  孙仲和的双腿在发抖。

  他从楼梯上退下来,背抵着墙壁,牙齿打着颤,想要喊叫,却发现自己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

  几个黑衣人冲上楼去,楼上传来打斗声和摔门声,又过了一会儿,声音渐渐平息了。

  孙仲和知道,那是李蒙的侍卫在抵抗。

  可抵抗又能持续多久呢?

  果然,没过多久,楼上也安静了。

  孙仲和瘫坐在楼梯的拐角处,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他今年四十二岁,在礼部熬了十几年,从主事做到了郎中,见过的大场面不少,可从未见过这样的修罗场。

  一个黑衣人从门外走了进来,看不清面容,孙仲和拼命让自己冷静,厉声呵斥道:“你……你们是什么人?胆敢袭击朝廷官船,杀害朝廷禁军,这是……这是要杀头的。”

  黑衣人依旧冷冷地看着他,眼神中没有丝毫波澜。

  孙仲和的心沉到了谷底。

  他忽然意识到,对方不是什么拦路抢劫的土匪。

  土匪不会如此训练有素,更不会在一盏茶的功夫内就全歼一队禁军精锐。

  这些人,分明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士。

  难道……难道是……

  就在这时,楼梯上又传来一阵脚步声。

  孙仲和抬起头,看向楼梯的方向,一个身影走了下来。

  孙仲和愣住了。

  那张脸,他太熟悉了。

  李蒙。

  大明的小王爷。

  孙仲和的眼睛猛地瞪大了,嘴巴微微张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李蒙走到他的面前,停下脚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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