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呀,这些逆贼当真顽固,难怪皇帝陛下几十万大军都平定不了他们,要借助我们五部匈奴!”
匈奴中部帅刘猛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王濬身后。
王濬回头,此人一身宽袍,面相凶恶,宽袍穿在他身上也不伦不类,顿时没了交谈的兴趣。
刘猛并不在意,仰天大笑道:“乱了,天下大乱!”
王濬道:“一座坞堡便伤亡如此之大,后面的宛城如何攻下?”
“这就不劳足下多虑了。”
刘猛长相凶恶,却跟其他匈奴豪酋一样,读了一些汉家典籍。
其实攻不攻的下宛城,刘猛并不在意。
失败了,司马昭也不敢对他怎么样。
“报——东面五十里,一支骑兵向我军杀来。”几名斥候狂奔而来。
刘猛精神一振,“多少人?”
“七千步卒!”
“何人领军?”王濬也来了兴趣。
对面七千步骑,己方三万骑兵,胜负明了。
斥候道:“无旗号。”
“无旗号?”刘猛和王濬互看一眼。
“邓忠提兵北上,洛阳兵马不多,定是无名之辈,七千步骑,也敢来送死!皇帝可是说了,只要攻破宛城,便封我为朔方太守,护匈奴中郎将。”
刘猛满脸贪婪之色。
朔方太守倒也无所谓,朔方郡名义上属于并州,实则早就失去了控制,成了中部匈奴的地盘。
但护匈奴中郎将非同小可,五部匈奴都要归其调遣。
虽然明知司马昭是故意诱惑刘猛,但朝廷神器如此轻易的拿出来,让王濬心中不快。
“拿下这支人马,宛城必然破胆。”
王濬眼中精光一闪。
“不错不错,上一次被文鸯追的到处跑,这一次定要让这七千步骑有来无回,此战,王将军当为先锋,正面迎敌,我与拓跋离鹿绕后。”
刘猛眼中冒着凶光,竟然直接反客为主,命令起王濬来。
如果是手握持节之权的羊祜来,刘猛不至于如此放肆。
但王濬没有朝廷的正式任命,麾下只有三千部众,刘猛自然也就不会拿他当回事了。
“领命!”王濬明知刘猛拿他当诱饵,非但不拒绝,反而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敌军来的很快。
刘猛和拓跋离鹿扔下王濬,各率骑兵而去。
王濬依托刚刚攻陷的坞堡列阵,将甲士藏在堡中。
太阳西斜,朔风阵阵,东面烟尘大起。
先到的是一支两千人的骑兵,并不急着接战,而是在外面等待着什么。
过不多时,一支五千人的步卒缓缓赶来。
为首一将,穿着一件跟普通士卒一样的明光甲,虽只有七千人,却人人披甲,连战马都披上了皮甲。
所用兵器,不是斩马剑便是长柯斧,人手一把劲弩。
每个士卒身上都透着一股战无不胜的王者之师气息。
“这是……”王濬莫名的感到一阵心惊肉跳。
长柯斧倒还好说,斩马剑打造困难,价值不菲,不是普通士卒能用之物,汉朝时,是御用之器。
而这支兵马中,执斩马剑者,至少有三百人之多。
寻常军队绝没有这种气势。
除非……
“王濬何在?”对面缓缓走出一将,穿着一身寻常士卒的制式铁甲,却有一股不怒自威的霸气。
身后士卒望向他的眼神,无不狂热。
王濬上前试探道:“足下……定是邓忠!”
“足下引胡虏残杀中夏百姓,知罪否?”
那人手中长槊指着王濬,刀锋一样凌厉的目光刺了过来。
王濬不由心中一颤,没有否认,便是承认!
邓忠没去河内,而是一直留在洛阳,一直等着这三万胡骑!
派去河内的五万大军竟然是幌子!
“各为其主,身不由己,足下若是怪罪,此战之后,可将某千刀万剐,然则足下七千步骑,未免过于托大。”王濬不敢直视邓忠的目光。
说话之间,北面、南面烟尘大起。
刘猛和拓跋迷鹿的三万胡骑已经杀到。
邓忠镇定如水,“对付这三万乌合之众,七千步骑足矣,文鸯何在?”
“末将在!”身后走出一骑,左手长剑,右手长槊,威风凛凛。
只这文鸯这两个字,便能抵千军万马。
“北面的匈奴人交给我,南面的鲜卑人交给你,如何?”邓忠左手撑在马背上,像是在说笑一般。
文鸯长槊朝后一扬,两千精骑如臂使指一般跟了上来。
一边小跑,一边列成了锋矢阵,向南奔去。
邓忠转过身,望向王濬,“足下出身寒门,不得司马昭重用,即便挤进朝廷,亦会受其排挤,不如归我如何?以足下之才,他日定可为上将军,青史留名。”
“大将军好气魄,刘猛麾下两万三千骑,大将军只有五千之众。”王濬没有答应,但悄然之间已经改变了称呼。
“也罢,且让你死了这条心,列阵。”邓忠朝身后挥手。
令麾原地转了三圈,五千步卒当即列阵。
三百斩马剑手在前,六百长柯斧手在后,全都是虎背熊腰的壮士,有二三十人身上竟然穿着明光甲、黑光甲之类的名甲!
晋军中的很多将领都没能如此阔绰过,叛军的士卒竟然装备上了……
王濬咋舌不已。
剩下的四千余众,引箭上弦,其中一千弩手,朝着坞堡方向的王濬步卒阵列。
马蹄声狂震,两万三千骑,对五千步卒,匈奴人同样志在必得。
王濬返回本阵,勒令士卒后退五十步,走上坞堡,眺望南北战场。
风越来越大,落日余晖洒满大地,一片金黄。
“嗡”的一声,无数箭矢如飞蝗一般窜上天空,被夕阳涂上了一层金黄,耀人眼目……
第两百零二章 战
第一波前来试探的匈奴骑兵被弩箭射退,留下二三十具尸体。
并无多少伤亡。
邓忠也没有使出全力,弩手也只是测试有效杀伤射程而已。
普通弓箭抛射射程一百一十步左右,单兵弩、连弩射程只有八十余步,受风力和战场环境影响,有效杀伤往往只有六十步。
匈奴人来回拉扯了一圈,马速缓缓提了上来。
朔风呼啸,黑潮已至。
密密麻麻的铺满原野,马蹄踏地的轰鸣由远及近,闷沉沉的如同天边滚雷,震得脚下的土地都微微发颤。
胡骑人人挎弓佩刀,松散却汹涌的骑阵铺展数里宽,一眼望不到尽头,那是草原部族最引以为傲的铁骑洪流,也是中原步卒的噩梦。
邓忠也算百战宿将了,但面对铺天盖地的黑潮,手心仍忍不住发汗。
当敌人骑着高头大马,提着刀向你冲来时,任何人都会被激发本能恐惧。
这也是骑兵对步卒天生的优势。
不过这种优势并非不可弥补。
邓忠望了一眼左右的五千步卒。
五千人,不多不少,整整齐齐列成数重方阵,寂然无声,没有战马嘶鸣,没有人声喧哗,唯有风吹甲叶的细碎叮当声,在震天的马蹄声中略显单薄。
但士卒脸上的嗜血好战之色,依旧没变。
“连弩手莫急,放他们进五十步内。”
“三队的兄弟,稍稍疏散阵型,间隔十步,留出空隙……”
最前线的屯长和百人将声音镇定而从容,仿佛冲过来的不是两万三千匈奴骑兵,而是两万三千只飞虫。
一支军队的强弱,除了训练有素的士卒,还要看中下层军官的水准。
士卒是皮肉,中下层军官则是骨血!
乱世里面,最不缺的就是优秀的中下层军官。
新军中哪怕是最小的伍长,至少也是参加过伐蜀大战的老卒,从蜀中九死一生的杀回洛阳,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以前他们没有出头之日,混一天是一天,打赢了最多得一些赏赐,输了,便横尸荒野。
如今不一样,打赢了不仅有田地有爵位,还能凭借军功升上去。
任何经历过奴役、压迫的人,都知道这种机会有多难得……
伤残了,大将军府抚恤到老死,阵亡了,家眷衣食无忧,子嗣还能被选为郎官,读书习武,被大将军府悉心培养。
“兄弟们,到了报效大将军的时候了!”
护军们游走在阵列之间,扯着嗓门喊。
“杀——”
五千人同时发出一声呐喊,竟将匈奴人的马蹄声压了下去。
士气如虹,邓忠放下心来,回头望向南面战场。
那边已经是血光一片,两支骑兵宛如两头巨兽撞在一起。
文鸯一马当先,一身银甲,在夕阳余晖下熠熠发光,所过之处,左手剑,右手槊,掀起阵阵血浪。
轻而易举的凿穿了鲜卑骑兵的阵线。
虎骑军人人身披铁甲,战马也披上了皮甲,装备长槊的就有百余人。
士家分到田地,有了家产后,很多人自发的购置盔甲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