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家族,我带蒙古铁骑横扫亚欧 第556节

  轰!

  这句话就像一道惊雷,直接劈在了阿贾伊的天灵盖上。

  “加……加入汉籍?”阿贾伊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眼泪夺眶而出。

  “对!变成和我一样,在这天竺横着走、连婆罗门都要敬重的汉人老爷!”孙长明拍了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到那个时候,你不仅是汉人,还是朝廷的命官,我见了都得给你行礼。怎么样,敢不敢去拼一把?”

  阿贾伊猛地转过头,看了一眼屋内那个安静矗立的太祖牌位,又看了看站在门边、正满含期待与泪水望着自己的母亲和三个妹妹。

  “我去!孙老爷,我跑!哪怕把这双腿跑断,我也要跑到中都去!”

  “哈哈,用不着跑断腿,如果通过咱们行省的考核,行省派马车送你去,兴许到时候还能坐上火车呢!”

  顿了顿,孙长明拍了拍阿贾伊的肩膀,道:“去参加行省选拔的路费,不需要你操心,官府也出钱。你走了地里的活计,我会动员村里的乡亲们替你干,你的母亲和妹妹们,我也会替你照顾的。还有什么担心的没有?”

  少年咬紧了牙关,双膝重重地跪在红土地上,朝着孙长明重重磕了一个响头。

  “没了!谢谢孙老爷!”

  ……

  ……

  孙长明那青色的衣角刚刚消失,破败的泥屋里便爆发出一阵压抑不住的狂喜泣音。

  母亲死死抱住阿贾伊,瘦骨嶙峋的双手激动得直打颤。大妹妹阿米塔和另外两个小妹妹也围了过来,一家人在这间透风的破屋里,仿佛看到了云端之上透下的一缕天光。

  晚饭依旧是难以下咽的糙米和几片苦涩的野菜,但今晚,一家人却吃出了前所未有的甜味。

  夜幕降临,德干高原的热风透过墙缝吹得破旧的油灯摇曳不定。

  阿贾伊让母亲和妹妹们先去歇息,自己则用清水仔仔细细地洗净了双手和脸颊。他赤着脚,再次来到了那尊粗糙的“大元太祖皇帝赵朔”的木牌位前,双膝一软,虔诚地跪了下去。

  在这片古老且等级森严的土地上,信仰,曾经是悬在阿贾伊头顶最残忍的刀。

  按照天竺几千年传下来的风俗,作为“不可接触者”的达利特人,生来就是带着罪孽的。他们不配走进金碧辉煌的神庙,不准祭拜天竺教的那些高高在上的神灵。若是哪个达利特敢偷偷去听一句婆罗门诵读的教义,按照古法,耳朵里是要被灌入滚烫的铅水的!

  神灵抛弃了他们,或者说,天竺的神,从来就不是贱民的神。

  但是,大元朝廷不一样。虽然凶狠,却从不禁止任何底层人跪拜他们的“太祖爷”。在大元的律法里,只要是大元的子民,无论何等身份,皆可沐浴太祖皇恩。

  在阿贾伊那贫瘠而绝望的内心世界里,印度教的满天神佛早就是个笑话。这位将他们全家从火刑柱和粪坑里拉出来、分给他们土地的大元太祖赵朔,才是他心目中唯一、且至高无上的神明!

  “伟大的太祖爷显灵……”

  阿贾伊双手合十,额头死死贴着冰凉的泥地,声音里带着狂热的虔诚与感激:“感谢您听到了贱民的呼求。您虽然没有直接让天上掉下粮食,也没有直接把阿米塔送进孙老爷的宅院,但您降下了这道参加大比的圣旨,给阿贾伊指了一条更好的明路!这比直接赏赐金银还要珍贵,阿贾伊绝不辜负您的恩典,我一定拼了命地去跑!”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孙长明描绘的那幅画卷——前往中都,在太祖陵前,与寰球的猛士赛跑。

  磕完头,阿贾伊重新直起上身,双手依旧合十,开始进行他今晚真正的祈祷。

  “太祖爷在上,阿贾伊斗胆,再向您求两件事。”

  “第一,求您保佑我能在行省的选拔中脱颖而出,哪取得一个名次。”

  “第二……求您保佑,这名次换来的恩典,能让我的妹妹阿米塔,顺利嫁给孙老爷为妾。”

  在这幽暗的油灯下,阿贾伊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深深的自卑与忐忑。

  其实,阿贾伊心里很清楚,全寰球那么多行省、藩国,那么多吃肉喝奶长大的猛汉,自己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达利特,想要在那场神仙打架的大比中挤进前十名,机会简直比沙子里的金粒还要渺茫。

  而且,退一万步讲,即便太祖爷真的大显神威,保佑他祖坟冒青烟拿了前十名,被朝廷特旨抬了籍,成了尊贵的“汉人老爷”,还赐予了官衔……阿贾伊的心里,依然不敢生出半点与孙长明“平起平坐”的念头。

  那是几千年的种姓制度,如同烙铁一般,深深烙印在他灵魂深处的奴性与自卑。

  在阿贾伊看来,“汉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像孙长明老爷那样,生在中原、黄皮肤黑头发、是真正的“婆罗门汉人”,是天上耀眼的太阳;而自己这种靠着跑两步路、被朝廷开恩赏赐了身份的黑皮达利特,顶多算是个“首陀罗汉人”。

  能和真正的汉人老爷攀上亲戚,让妹妹过去做个妾,依然是他这辈子能想到的、最不可思议的奢望。

  只要孙长明能点头,他就心满意足了。

477章 大元移民,在非洲的幸福生活!

  又二十日后,非洲大陆东部,肯尼亚行省,东非大裂谷边缘。

  夕阳将广袤的稀树草原染成了一片血金色。在一处由荆棘树枝和红泥垒成的巨大马赛人部落中央,有一座显得格外与众不同的建筑。

  那是用红砖砌底、粗大原木做梁、甚至还镶嵌了两扇昂贵玻璃窗的“互市使宅邸”。

  四十五岁的唐青山,正舒坦地光着膀子,靠在一张铺着整张斑马皮的红木藤椅上。

  年轻的时候,唐青山还很瘦,是准备考科举,出人头地的。但连考了三次,都名落孙山。

  唐家的家境并不富裕,长期供应一个脱产人员,实在是吃力。

  唐青山眼看没有科举的命,干脆一咬牙一跺脚,参加了朝廷的移民队伍,来到了肯尼亚行省。

  谁能想到,这里竟成了他的福地!

  天竺都缺人,更何况朝廷不大重视的非洲?肯尼亚行省的大草原,朝廷就更没投入多少力气开发了。

  唐青山这个落第人物,到了肯尼亚行省,竟成了不可多得的高素质人才!

  当地官府任命他为“互市使”,让他负责朝廷和当地方圆百里内几个马赛部落的贸易,并且收取当地马赛部落的贡赋。当然了,他自己要做些生意,朝廷也不管。

  所以,虽然是不需经过科举的最基层小吏,但唐青山不仅娶了一个汉人妻子,还娶了三个身材高挑、健美如母豹的马赛妻子,生了八个孩子,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了。

  毕竟,在这片方圆百里的草原上,掌控着大元精钢矛头、上等白盐,以及救命神药“金鸡纳霜”分配权的唐青山,就是土著眼里带来奇迹的“唐老爷”。

  经济上,俸禄再加上自己做一些生意赚取的钱财,现在唐青山已经攒了八百多两银子的身家。

  “舒坦啊……”唐青山端起茶壶,就着烤肉的香气嘬了一口浓茶。他的膝盖上,摊着半个时辰前,驿卒刚骑着快马送来的八百里加急公文。

  看着公文上“寰球太祖和平运动会”的章程,唐青山摸了摸下巴上的肥肉,若有所思:“投枪掷远……有意思。”

  就在这时,部落外围突然传来了一阵极具穿透力的牛角号声,紧接着是震天动地的欢呼与极富节奏的战歌。

  “老爷,是莫兰(青年勇士)们打猎回来了!”

  院子里,正在烤肉的马赛小妾高兴地站了起来。

  唐青山知道,今天是部落里年轻人去执行“成人礼”的日子。他披上一件丝绸单衣,趿拉着布鞋,溜溜达达地走出了院子,向着部落中央的广场走去。

  广场上已经围满了披着红格子布的土著。部落的大长老蒙比,正拄着象征权力的木杖,庄严肃穆地站在火堆旁。

  人群中央,一个身高近八尺、浑身肌肉如同黑曜石般泛着光泽的年轻马赛勇士,正大步流星地走上前来。他叫基潘德,今年十九岁,是部落里公认最强壮的猎手。

  基潘德走到蒙比长老和刚刚赶到的唐青山面前,猛地将肩上扛着的一个血淋淋的庞然大物掷在地上。

  那是一头体型巨大的黑鬃雄狮!

  “好小子!一矛贯脑,皮毛完整,这力道和准头,绝了!”唐青山看着狮骨上的贯穿伤,以他多年验收货物的毒辣眼光,忍不住大声喝彩。

  在马赛人的传统里,只有亲手用长矛单独猎杀一头真正的雄狮,才能算作真正的成年男人。

  基潘德仰起头,接受着族人们的欢呼。蒙比长老满意地点点头,刚要上前为他涂抹象征荣耀的红泥,唐青山却突然清了清嗓子,举起了手中的公文。

  “蒙比老哥,基潘德,还有大伙儿,先停停!”唐青山用熟练的斯瓦希里语夹杂着马赛土话,大声喊道,“今天咱们部落猎了狮子,是大喜事。我这儿,也刚接到了大元中都、天朝皇帝降下的天大旨意!”

  此言一出,原本喧闹的广场瞬间安静下来。马赛人虽然骄傲,但对这位掌握着神药和盐巴贸易的“唐老爷”,以及他背后那个深不可测的朝廷,有着极深的敬畏。

  唐青山将报纸上的规矩,绘声绘色地翻译了一遍:“太祖爷虽然不在了,但当今朝廷要在中都办一场全球的运动会,以祭祀他老人家。其中有一项叫‘投枪掷远’,就是比谁标枪扔得最远。上边说了,哪个部落的人,通过了行省的选拔,就免了哪个部落的一年岁贡!”

  “而且,部落的勇士,只要能拿前十名,朝廷不仅赏赐千两白银,还能让他加入大元的汉籍!到时候,我见了,都得喊一声上官呢!”

  唐青山本以为这些土著会为了这泼天的富贵欢呼雀跃,但他发现,部落大长老蒙比的脸色却变得异常庄重,甚至带着一丝神圣的肃穆。

  蒙比长老拄着木杖,缓缓越过那头死去的雄狮,走到唐青山面前。他那双浑浊的眼睛望着北方遥远的苍穹,用生硬的汉话一字一顿地说道:“唐老爷,我们的勇士,不要银子。他,去报恩。”

  唐青山一愣:“报恩?”

  长老转过身,看着周围那些年轻的勇士,大声用马赛语训斥道:“你们这些年轻的小崽子,不要忘了二十年前!那时候,大草原上降下了恶毒的诅咒(疟疾),我们的牛群倒毙,你们的父母、兄弟在火热和寒冷中绝望地死去!”

  蒙比长老猛地一顿木杖,指向唐青山:“是东方的太祖皇帝,派来了像唐老爷这样的人,送来了虽然苦涩、却能从死神手里抢人的神药(金鸡纳霜)!没有太祖皇帝,我们这个部落早就死绝了!”

  “马赛人是最骄傲的战士,我们不欠任何人的命!但我们欠大元太祖皇帝一整个部落的命!”

  蒙比长老的声音在夜空下回荡,“如今,朝廷举办盛会,祭祀太祖爷。我们必须派出最强大的勇士,跨过大海,去他的陵墓前,向他展示马赛人最强大的力量!用我们最精彩的表演,去祭奠他老人家的灵魂!”

  说到这里,蒙比长老看向了刚刚猎杀雄狮的基潘德:“基潘德!太祖皇帝的恩情,重于高山!你能代表我们部落,把大元的精钢标枪,扔到东方的云彩里去吗?”

  “能!”

  基潘德猛地挺起胸膛,一把拔出插在狮子旁边的精钢标枪。他那双漆黑的眼睛里燃烧着纯粹的战意与狂热,没有丝毫对功名利禄的算计,只有野性与荣耀。

  “长老!唐老爷!”基潘德大步走到广场边缘,深吸一口气,浑身的肌肉瞬间紧绷到了极致。

  他如同猎豹般助跑了几步,身体在半空中扭转成一张拉满的长弓。

  “喝!”

  伴随着一声狮吼般的暴喝,那根沉重的大元精钢标枪化作一道银色的闪电,撕裂了傍晚的空气,发出一声极其尖锐的呼啸。

  砰!

  八十多步外,一棵粗壮的猴面包树的树干,被这股恐怖的力量生生洞穿,半截枪身都没入了坚硬的木头里,尾端还在剧烈地嗡嗡作响!

  “好!好!这力道神了!基潘德,蒙比老哥!”

  唐青山将紫砂壶塞给旁边的小妾,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地吼道,“你们要报太祖爷的恩,我也要报太祖爷的恩!要没有他老人家,我怎么能来到这东非大草原上享福?如果基潘德真的选上了,唐某人向朝廷请假,和他一起去!咱们一起,带上最锋利的标枪,去中都,拿个天下第一回来!”

  ……

  ……

  又两个月后,新梁国(波西米亚)国都布拉格城外。

  凛冽的北风呼啸着掠过波西米亚广袤的平原,伏尔塔瓦河的河面早已结上了一层厚厚的坚冰,两岸的树木挂满了晶莹的雾凇。

  此刻虽然大雪初霁、滴水成冰,却依然人声鼎沸、旌旗招展。

  宽阔的官道旁,数以千计包裹着厚重冬衣和皮裘的百姓,正将出城的道路围得水泄不通。今天是新梁国出征中都“寰球太祖和平运动会”代表团启程的日子。

  队伍最前方,几十名精挑细选出来的新梁国运动员正骑在高头大马上,鼻息间喷吐着浓浓的白气,昂首挺胸。

  当然了,尽管道路两旁的百姓们在严寒中搓着手、热烈地挥舞着彩绸为他们欢呼送行,但大伙儿的心里其实都跟明镜似的:在这场汇聚了全寰球怪物般猛士的大比中,自家这支队伍想要拿下名次希望实在渺茫。

  现在这番所为,只是应个景儿,表明大家对朝廷、对太祖爷的敬意罢了。

  还有很多人,越过了那些参赛的猛士,目光盯在了队伍后方的一辆马车上。

  马车旁,悬挂着一面黑底金字的飘带,在寒风中猎猎作响,上面绣着一行极其显赫的头衔:“大元世袭男爵陈”。

  车里坐着的,正是大元朝廷钦封的男爵、名满波西米亚的陈神医,陈有道。

  欧亚大陆上黄金家族之乱后,朝廷论功行赏,陈有道在黑岩堡那场惊天动地的“预言借雪”、稳固军心之举,被新梁国守将杨进如实上报。

  因为陈有道最初来波西米亚只是做矿工,而不是移民,并没有落籍新梁国,还算大元朝廷的人。朝廷特旨赐封他为世袭罔替的男爵,在波罗的海畔的爱沙尼亚赏赐了他一大片肥沃的封地。

  战后,陈有道将长子打发去了爱沙尼亚经营封地,自己却舍不得布拉格城里的那些病患,依旧带着次子和三子,留在这座异国他乡的城池里经营着医馆。

  但今天,他要走了。

  马车旁,留守布拉格的次子陈伯安正红着眼眶,替父亲将一件厚实的玄色大氅披在肩上,又仔细地将一个赤铜手炉塞进父亲怀里。

  马车里,坐着陈有道的三子,以及两个生得明眸皓齿、穿着厚厚狐裘的女儿。

  “爹,路上风大雪大,您腿骨有旧疾,这手炉千万别离了身。”陈伯安叮嘱道:“家里的医馆您放心,儿子虽然火候不如您,但绝砸不了咱们济世堂的招牌。”

  陈有道掀开厚重的毡帘,看着已经在风雪中独当一面的次子,欣慰地点了点头:“你办事,爹放心。医者仁心,遇到掏不出诊金的穷苦人家,该舍药还是得舍,千万别丢了咱们老陈家的本分。”

  “陈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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