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 第696节

  他默默放下漆盒,心里涌起一阵说不清的感受。

  交趾的匠人辛苦几日才能做出一只漆盒,在这里只值五十文。

  逛了将近两个时辰,日头渐渐偏西。

  黎奉晓带着随从找了一家路边的茶摊坐下,要了一壶粗茶和几块杂粮饼。

  茶是凉的,饼是硬的,但他吃得有滋有味。

  身边偶尔有来来往往的行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主公,”一个随从小声开口,脑袋凑近了,“咱们那些东西,什么时候出手?”

  黎奉晓喝了一口茶,茶汤在嘴里含了一下才咽下去,慢悠悠地说:

  “不急。先看看行情,再找门路。”

  “京城里什么都贵,可什么都有人要。咱们的东西,不愁卖。”

  他在心里敲定了两条路:一条是走官面。

  把东西直接卖给那些礼部的官员,他们常年与使臣打交道,最懂这些东西的价。

  另一条是走私面。

  在城内寻一处大一些的邸店,把东西兑给店家,再由店家转手卖给京城中的富商。

  黎奉晓放下茶碗,望着远处暮色中渐次亮起的灯笼,低声说了一句:

  “记住刚刚那些珍奇的东西,等咱们出手后,买上这些带回我朝,然后卖给商人赚差价。”

  可惜了,这回出使带的东西还是少了。

  不然,他就能直接成为富户,再也不用过穷酸日子了。

  ......

  三日后的清晨,黎奉晓被引进了宣政殿。

  殿中烛火通明,香炉里青烟袅袅。

  朱骁高坐御榻之上,一身赭黄袍,头戴通天冠,目光沉稳。

  他的身后站着几个内侍,垂手低头。

  黎奉晓走到殿中,按照礼部教他的规矩,跪伏于地,叩首三次:

  “大瞿越国使臣黎奉晓,奉吾皇陛下之命,前来大明朝贡。”

  “吾皇陛下问大明天子圣安。”

  他的汉话很流利,尾音带着一点交趾特有的腔调,但不影响理解。

  朱骁点了点头,抬手示意:“朕安,起来吧。”

  对于丁朝,他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这很正常,后世谁家好人会去研究越南的历史?

  朱骁对丁部领的了解,还是广西那边传来的。

  对方确实是个枭雄,勘定南北使君,终结乱世。

  这个人物,极其类似于汉高祖刘邦。

  他年少时便显露出非凡的勇略和领导力,被村中儿童推戴为首领,攻打别村使之臣服,成年后很快成为一方豪强。

  最让朱骁佩服的是,当丁部领的儿子被敌军绑在旗杆上作为人质时,他竟下令向儿子射箭!

  这他娘与刘邦踹自己儿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黎奉晓站起身,没有直视老朱。

  不能直视上位者,在任何地方都是规矩,哪怕是被北朝视为蛮夷的丁朝。

  朱骁端详了他一会儿,忽然开口:“黎使臣,朕问你一个问题。你如实回答。”

  “陛下请问。”

  “朕与丁部领,孰为英雄?”

  他有心收复幽云十六州后,染指交趾,想要提前看一看丁朝的官员能力如何。

  管中窥豹。

  能被丁部领派来当使者的,必定是才思敏捷,引为心腹之人。

  就像昔年辽朝遣使议和,派来的是萧思温。

  哪怕朱骁派人出使,肯定是从欣赏之人挑选,总不能派个窝囊废去吧?

  (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丁部领确实非常有本事,可惜的是称帝后,自大意满,迅速荒淫无度)

  黎奉晓没有立刻回答。

  他沉默了片刻,似乎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陛下,吾皇陛下与陛下,皆是英雄。”

  “陛下扫平群雄,一统中原,武功赫赫,千古无双。”

  “吾皇陛下以三尺剑平定交趾,统一十二使君之地,使百姓免于战火。”

  “二者皆以武力定天下,以仁政治百姓,皆为英雄。”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若问孰为英雄,陛下之功,在平定中原;吾皇之功,在复兴交趾。”

  “各有其功,不分高下。”

  朱骁道:“既然不分高下,你缘何来此?丁部领缘何遣使来贡,求朕敕封?”

  黎奉晓没有慌乱,声音依旧沉稳:“陛下,臣下斗胆,以一事相问。”

  “讲。”

  “陛下平定中原,一统天下,可有曾向谁称臣?”

  朱骁没有说话,好奇他打算怎么说。

  黎奉晓继续道:“没有。因为陛下是凭一刀一枪打下来的江山,是天下最强的那个。”

  “交趾不同。交趾地窄民寡,大瞿越新立,国势未固。”

  “若不以大朝为藩,则四邻环伺,诸使君旧部未服,此诚非吾皇怯弱,实乃审时度势之举。”

  他抬起头,目光与朱骁对视:“臣下以为,强弱之分,自古皆然。”

  “弱者不一定是错的,只是时势使然。”

  “吾皇向陛下称臣,不是因为他自认不如陛下,是因为他知道,眼下的交趾需要一个安稳的环境来休养生息。”

  “今日臣来朝贡,是交趾的礼数;他日交趾国富民强,依旧会来朝贡,那是交趾的诚意。”

  刘蒙叟等内阁学士极其欣赏的看着黎奉晓。

  他们初入仕途,还没有被官场给染黑,十分佩服这等不畏的人杰。

  朱骁同样满眼欣赏,并没有被顶撞的不满。

  一句话,丁朝太弱了,弱到根本威胁不到大明,除非他一统整个中南半岛。

  就像一个孩童朝巨人威胁,巨人只会淡淡一笑,随手捏死。

  当然,国家大事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交趾那边地形复杂,还是大一统王朝,真开战,绝不是那么简单平定。

  古往今来,弱国胜强国之事还少吗?

  便是被誉为天可汗的李世民,不依旧折戟高句丽吗?

  朱骁朗声道:“传旨:册封丁部领为交趾郡王,赐金印、紫袍、玉带,岁赐绢帛五百匹、银五百两。”

  “大瞿越国,永为大明的藩属,世世代代,不得相犯。”

  黎奉晓跪伏于地:“臣,代吾皇陛下,叩谢天子隆恩!”

  出使的事情结束,殿中气氛瞬间变得轻松起来。

  黎奉晓甚至有闲心观摩殿内的景象,目光在梁上的彩绘、柱上的雕纹、殿角的铜鹤之间流连,连连赞叹。

  被大明群臣认为比较简陋的宫殿,是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

  他觉得像是误入天宫一般,连脚下的金砖都泛着柔和的光泽,仿佛踩在云上。

  李肃好奇道:“黎使君,我听你汉话说的不错,以往是来过中原吗?”

  他这里的中原,是包括岭南等地。

  一句话,在汉语的不同情景表述下,往往有不同的含义。

  黎奉晓摇头道:“没有,是从北朝逃难而来的百姓所教。”

  怕被误会是指责大明无道,他急忙解释,“当时北朝是汉朝,并不是大明。”

  “朕观你知汉话,进退有度,颇有名臣之分。”朱骁注视着他,忽然开口,

  “你可愿来大明为官?”

  “大明没有门第之分,哪怕是吐蕃人、党项、回纥等族,只要有才,都可入仕为官。”

  黎奉晓眼前一亮。

  说不心动是假的。

  这一路上,他看到数不胜数的美景、奇珍,何种各样的汉女。

  还有一眼望不到头的沃野和穿梭不息的商队。

  最重要的是,大明疆域太大了,大到能容纳他的抱负。

  那是在交趾那一方小天地里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黎奉晓对于丁部领,其实心里已经有点不满。

  对方称帝前,可谓乱世枭雄,严于律己,处事公允,文武皆备。

  可才刚刚称帝没几个月,便开始纵情酒色,大肆营建宫室,广纳后宫。

  这完全是一副亡国之君的模样。

  可对方明明是开国君主啊!

  朱骁的武功不大吗?

  功绩不高吗?

  可人家称帝至今十载,一直勤勉政务,事无巨细,更是虚心纳贤。

  高下立见!

  黎奉晓嘴上不承认对方比丁部领强,内心深处,却早已有了答案。

  他幽幽一叹,拱手道:“臣谢过陛下,但如今国家初立,百废待兴,臣不能舍百姓而驱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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