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我的一百零七将兄弟 第8节

  如今正是八月底,会稽郡的确有些热。

  徐琦看了一眼傻大个邓平。

  看着这个四弟舔着手指,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瓜果,徐琦笑了下,问卫旌道:“能否便宜一点?”

  卫旌有些为难。

  这瓜果的价格已经够便宜了。

  若非他客居这里,收成的确不好,他没有多少稻米吃,他真不舍得将瓜果如此便宜出售。

  可是,不再便宜一点的话,他今天就卖不出一个瓜了。

  陆毓看着卫旌如此神情,略作犹豫,对徐琦道:“三弟,我们手里还有多少绸缎?”

  徐琦道:“只有三尺绸缎了。”

  陆毓看向卫旌道:“就按照你的价格来三个瓜吧!”

  徐琦愣了下。

  一次性买三个瓜吃,还不讲价,自己这大哥——

  生意不是这么做的。

  不过,他并没有就此反驳。

  徐琦问卫旌道:“小兄弟,总共多少绸缎?”

  卫旌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眼前的这三个人,看穿着,也不像是很富有的人!

  徐琦见卫旌没有回应,提高了一些声音道:“小兄弟,这是我大哥。”

  “我大哥看你可怜,所以才大发善心的。”

  “就按照原价算,这三个瓜多少绸缎?”

  卫旌这才反应过来。

  他的心里颇有些感动。

  在这乱世,所谓的世家大族、豪族,一个个狗眼看人低。

  终究,能够体谅自己这等贱民的不易的,还是底层贱民。

  想到几天前,他和好友步骘赶往句章县豪强焦矫那里,希望拜访对方,长点见闻。

  毕竟,对方可是曾经征讨羌人的英雄。

  人是见到了。

  但是,他和步骘带着好几个大瓜去,那焦矫,甚至连酒水和茶点都不准备。

  只有吃饭的时候,那焦矫才像是施舍乞丐一般,给了他和步骘一人一小碟米饭,甚至都不满一口的。

  当即,他气愤得要走。

  只有好友步骘饿得不行,甚至不惜脸面,将那小蝶米饭吃得一干二净。

  古人有云:不吃嗟来之食。

  脑海里再次浮现好友步骘那卑微的模样,卫旌强忍着泪光,将三个瓜递给徐琦和傻大个邓平,沙哑着声音道:“就一尺绸缎吧!”

  徐琦从袖子里取出一段绸缎,手指头丈量了下,用匕首割了一尺给卫旌,这才抱着瓜离开。

  陆毓看了一眼卫旌,没有直接上前要求结拜。

  卫旌五维数据最高的一项是智力,不是武力。

  就算立马结拜了,也无法短时间内对他太大的帮助。

  既然如此,他还是想要和卫旌有一些来往再提结拜的事情。

  否则,这等别有所图的模样,结拜的兄弟非但没有感情,将来还可能是绊脚的。

  卫旌见陆毓没有提格外的要求,低头看着手里的一尺绸缎,神情有些哀伤。

  那个男人,明显是在帮助自己,而且,不愿意挟持功劳。

  真是个侠义心肠的人。

  可惜,自己如今处境艰难,自身难保。

  否则,必然要报答回来的。

  常言道,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

  想到如今的处境,自己短时间内报答不了,卫旌只感觉脸色火辣辣的生疼。

  就在陆毓三人走了没有多久之后,又一个身材颀长,看起来全身只剩下骨头架子的青年一身衣衫褴褛地走过来。

  这个青年男子,就是卫旌的朋友——步骘。

  两个人都是黄巾作乱时,不得不逃到会稽郡这里来避难的。

  因为两人都是没落的寒门,又都在努力读书,因此,两人成为了朋友。

  不同的是,步骘是跟着家族一起逃难来的。

  但是,他的家族自身难保。

  而卫旌,则是一个人逃难来的。

  步骘看着卫旌盯着手里的绸缎发呆,笑着迎上去道:“今天收益不错啊?”

  卫旌回过神来。

  迎着步骘笑脸,卫旌摇了摇头道:“哪里不错?到刚才为止,我甚至没有卖出去一个瓜。”

  “然后,有三个人来这里看瓜。”

  “其中一个被叫做大哥的,看起来年纪和我相仿。”

  “他非但不讲价,反而一下子买了三个瓜,然后直接离开了。”

  “我看他穿着,也破破烂烂的,没有比我们好到哪去。”

  步骘听卫旌这么说,看向卫旌指着的方向。

  沉默片刻,步骘才再次开口道:“无妨。”

  “如今,我们这等条件,就算是想要报答也没有办法。”

  “但是,我不信,我们一直没有机会。”

  卫旌听步骘这么说,摇了摇头,沉重地叹息了一口气。

  机会吗?

  如今朝廷分崩离析,各个郡县的官职都由着世家大族子弟把控。

  他还真怀疑自己有没有报答那人的机会!

  陆毓、徐琦和傻大个邓平回到谒舍。

  徐琦打开了其中一个大瓜,竟然是黄色的瓤。

  陆毓尝了一块,虽然汁水很多,但是,却远没有穿越前超市的西瓜那么甜。

  陆毓吃完一块,便让邓平和徐琦继续吃。

  之后,他一个人离开谒舍,到街道上打听关于焦矫的相关信息。

  不只是普通百姓。

  就是那些衣服下摆绣了手帕的人也打听了。

  打听的理由就是:他想要进入焦矫的门下做个门客,混口吃的。

  为此,陆毓还当着这些人表演了一番刀术。

  陆毓这具身体作为村民出身,一辈子都没有正统地学习过武艺。

  只是跟着村子里的人偷学过几招而已。

  这具身体的真正优势,是年轻,力气大。

  因此,当他压制了力气,随意糊弄了一番武艺的时候,引起了那些衣摆下绣着手帕,自称为焦矫的“走狗”的人一番哄堂大笑。

  他们纷纷嘲笑陆毓这种能力,竟然还妄想成为焦矫的走狗!

  甚至,他们还说像陆毓这样混吃的人太多了。

  陆毓没有为此生气。

  他一眼揪准了这些人里看起来像老大的人,舔着脸上去,想拜他为师,让他将来介绍自己进入焦矫门下做门客。

  为此,陆毓甚至将自己唯一的一把大刀送给了对方。

  兵器,在汉末属于贵重物品。

  一把大刀,哪怕最普通的,也是绝大数普通底层百姓用不起的。

  众人见陆毓送刀,都有些羡慕。

  早知道对方愿意送刀,他们就不嘲笑了。

  那人接过大刀,破有些得意。

  一群小瘪三,还妄想跟自己比?

  一边将大刀收下,别在腰间,那人一边大大咧咧道:“这个没有问题。”

  “待会,你跟我回去,晚上,在我那住一晚,我教你几招。”

  说着,又招呼一人去购买一酒盏酒水过来。

  酒水很快买过来。

  那人让陆毓喝了酒水,并且当众宣告:以后,陆毓就是他们的人了!

  众人继续围在主干道边上一块石头附近,看着主干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尤其是对其中的妇女品头论足。

  眼看着他们聊得兴奋,陆毓这才开口将话题引到句章县的第一人这里来。

  陆毓开头抛出观点:句章县第一人一定是县令。

  因为县令是一个县城最大的官。

  一群人纷纷笑得前俯后仰。

  “小子,你还太年轻。”

  有人捏了捏陆毓的胳膊,讥讽道:“身体倒是长得不错,可惜没长脑子。”

  陆毓装作什么也不懂,问接了他送的大刀的那人道:“大哥,没长脑子是什么意思?”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其他人看向那人,纷纷挑眉。

  这是捡到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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