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风云:扎职为王 第76节

  “做事!”

  北鼻将事先准备好的红布条系在胳膊上,这是今天的暗号,今天晚上出来做事的水房马仔们,胳膊上都有红布条,以防误伤自己人。

  三台面包车都打开车门,二十多个水房马仔从面包车下来,他们各个手上都拿着西瓜刀,钢管,棒球棍,朝着666夜总会走去。

  泊车档的东联社古惑仔,看到一大群人拿着家伙,朝自己冲来,立刻就明白大事不好,从泊车档的移动台子下面抽出一根钢管来,跑进了666夜总会。

  666夜总会剩下的睇场东联社四九仔们跑出来,看到水房的人杀过来,二话没说,直接抄家伙就上了。

  喧嚣的午夜街头瞬间沦为血腥战场,一群人手持西瓜刀,钢管,棒球棍眼神中燃烧着愤怒与疯狂,嘶吼着冲向彼此。

  刀光在街灯的照耀下,闪烁着微亮,凛冽的寒光交错纵横。

  有人满脸狰狞,高高举起西瓜刀,用尽全身力气劈下,那架势仿佛要将眼前的一切都劈开。

  被攻击的人瞪大双眼,慌乱地用手中的武器抵挡,金属碰撞发出尖锐刺耳的声响,溅起一串串火星。

  地上很快就有了斑斑血迹,滑倒了那些在混战中脚步踉跄的人。

  北鼻挥舞着武士刀左冲右突,每一次挥动都带着风声,周围的东联社四九仔们纷纷避让。

  却又有更多的人从侧面扑上来,一时间他被数把长刀围攻,只能拼命地旋转身体,长刀在他身侧舞成一片光影,试图阻挡那如雨点般落下的攻击。

  街道上的行人都纷纷躲避,跑到了安全位置,然后指指点点,香江市民是吃过见过的主。

  五六年前,油麻地开大片,夜夜都有,市民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而两方人已经全都疯狂了,已完全沉浸在混战之中,不顾及周围的一切。

  他们在街道上扭打、砍杀,头发凌乱,衣服被汗水和血水浸透,口中不断呼喊着含混不清的叫骂声。

  

  整个街头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恐惧与血腥气息,仿佛人间炼狱一般。

  北鼻满头大汗,拿着武士刀,冲在第一位,想要打开局面。

  他手中紧握着那把武士刀,刀身微微颤抖,似在呼应着主人内心的不安。

  周围,一群东联社四九仔们如饿狼般将他层层围困,他们个个眼神凶狠,手中的武器五花八门,有棍棒、有短刀,还有长铁棍。

  身边的敌人越来越多,越缩越小,他试图往前冲。

  只见他脚步挪动,先是佯攻左边,一个箭步踏出,武士刀在空中划出一道寒光,可东联社四九仔们只是稍稍后退,很快又围拢上来。

  北鼻再转身向右,大力挥刀横斩,刀风呼啸,却被敌人用棍棒合力架住,一阵沉闷的撞击声后,他只觉手臂发麻,攻势被硬生生遏制。

  汗水从他额头不断渗出,滑过脸颊,滴落在脚下的柏油路上。

  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而沉重,眼神在人群中慌乱地搜寻着薄弱之处。

  身陷重围的北鼻试图凭借武士刀的长度优势,刺向离他最近的敌人。

  可东联社的四九仔,全都实战经验丰富,灵活地侧身闪躲,还趁机用西瓜刀划伤了他的手臂,一道血痕瞬间浮现,疼痛如电流般传遍全身。

  此时,他已深陷困境,被众人围堵得水泄不通,每一次挥刀都像是在做无用功,打不开这要命的局面,死亡的阴影正一步步向他笼罩而来。

  用棒球棍打倒对手的大虫,见到北鼻有生命危险,立刻冲到了北鼻的身边,拼命地挥舞着手上的棒球棍,将前面的热打散。

  有人支援,北鼻悬着的心就彻底放下来了,两兄弟并肩作战,一直往前冲。

  约定一起出手的水房散仙们,见到局势有变化,也是纷纷出手。

  北鼻用武士刀,砍倒一个东联社杂碎,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手上中了一刀,鲜血正在往外流,火辣辣的疼。

  他现在没有功夫去医馆包扎伤口,他只能撕下来一块衬衫,包裹在受伤的小臂上,先止住鲜血,包扎伤口的布,瞬间就被鲜血染红。

  东联社在长乐街的人手马仔,被调走一大半,水房散仙们虽然没有统一的指挥,但人数是占优势的,虽然泊车档的蓝灯笼们过来助拳。

  但这些墙头草,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出工不出力。

  人数不够占优,打又打不过,还在抵抗的东联社的马仔们看到身边的兄弟越来越少,都心生怯意,边打边退。

  虽然北鼻身负伤势,但手还是紧紧握着武士刀,因用力而青筋暴起,只见他大喊了一声:“水房插旗,不想死的,滚!”

  这一声怒吼,响彻整条长乐街。

  喊完这一嗓子之后,他就猛地朝着逃窜的东联社马仔冲去,武士刀在他手中被高高举起,刀刃在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寒光,恰似死神举起的镰刀。

  他的速度极快,受伤的身躯并未成为阻碍,反而像是被激发了潜藏的力量,如离弦之箭般穿过空气。

  他追上了一名东联社的四九仔,那个倒霉蛋惊恐地回头,眼中满是绝望,脚一软,就倒在了柏油马路上。

  (三六九大佬,我真见过拿苗刀斩人的猛将,那年我八岁,那位猛将三十八岁,记忆犹新啊!就是这位猛将下场比较惨,我老家最后一个被公开枪决的男人。)

第126章 22:注定热闹的弥敦道(七)

  面对已经倒地的东联社四九仔,北鼻毫不犹豫,手中武士刀带着凌厉的气势劈下,风声呼啸,似能撕裂空气。

  这一刀精准无比,重重地砍在东联社四九仔的后背,鲜血如喷泉般涌出,这家伙惨叫一声,向前扑倒在地。

  北鼻没有手软,因为他知道,如果换做是自己跌倒在柏油马路上,这个扑街追杀,对方也不会手下留情。

  江湖就是寂静的丛林,只有猎物和猎手,没有第三个身份。

  砍倒东联社四九仔的北鼻,并未停歇,也没有停手,拎着刀继续向前冲去,目光锁定下一个目标。

  他的身影在街道上穿梭,武士刀每一次挥舞,都伴随着血花飞溅,受伤的他此刻却成为了东联社四九仔最可怕的噩梦。

  他以一种无畏且勇猛的姿态乘胜追击,让那些败逃之敌胆寒心颤,仿佛被他的气势所笼罩,陷入了无尽的恐惧与绝望之中。

  胆气散了,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没招。

  心中的胆气越少,对手的攻势越猛,东联社四九仔就越害怕。

  在不断的冲击下,彻底走向崩盘,仿佛一座摇摇欲坠的沙子堡垒,随便一个浪花,就能将其摧毁。

  在北鼻的带领下,水房的散仙们士气大盛,拿着手上的家伙,开始痛打落水狗。

  双眼通红,脸色苍白的北鼻,只顾着向前猛冲追击东联社四九仔们,他手中的长刀挥舞得虎虎生风,脚下的步伐也越跑越快,这是肾上腺素的作用。

  肾上腺素大爆发,可以让人暂时体力爆表,忘记疼痛。

  北鼻现在脑子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眼前的扑街,全都砍死。

  在他全神贯注于追击之时,因为就降临了,当他追到街角,停下脚步,大口喘气的时候,一道如鬼魅般的身影突然闪出。

  鬼影手中的西瓜刀带着寒光,以极快的速度朝着的北鼻斩去。

  北鼻脖子后面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他下意识地伸出左手去挡。

  他耳边传来了“嘎吱”一声,恰似惊雷在耳边炸响,鲜血如喷泉般瞬间涌出。

  北鼻只觉左手掌一阵剧痛,仿佛有烈火在灼烧,视线也因这突如其来的剧痛而瞬间模糊。

  他下意识地低头看去,只见自己左手的五根手指,已经掉下去四根,断口处参差不齐,白骨森然可见。

  鲜血还在汩汩地流淌,迅速染红了他脚下的柏油马路,与地面上的尘埃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片令人触目惊心的泥泞。

  他的身体微微一晃,脸上露出难以置信和痛苦交织的神情,但胸膛中的恶气又增加了几分。

  他强忍着剧痛,用右手将自己掉落在地面上的手指捡起来,装进了上衣口袋当中,都是老江湖,知道断指是可以接上的。

  但是能接上几根,就要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北鼻右手紧紧握住长刀,怒吼了一声,拿着武士刀,去追偷袭自己的扑街。

  可人已经跑远了,北鼻根本追不上,他的脸色越来越白,然后一头就栽倒在柏油马路上。

  看到自己好兄弟摔倒在地面上,大虫把手上的钢管甩飞,赶紧跑到北鼻的身旁,见到好兄弟只是力竭,腿软,才放下心来。

  “北鼻哥,我哋插旗成功嘞,我哋而家系江湖大佬嘞!(我们插旗成功了,我们是江湖大佬了!)”

  大虫兴奋地喊了几句,但看到北鼻缺少的四根手指,心里被浇了一盆冷水,直接说不出来话。

  “还没完,要守三天,其他场子我们不要,只要666夜总会,我先去接手,你带着兄弟们去找夜总会经理,告诉他,场子现在归水房了。”

  “我接完手,就回来,靓仔胜肯定要开香堂,我们一人一个八百八十八的红包,认他当大佬,给他磕头敬茶。”

  “他认下我们,我们就能守住,他要是不认下,我们就把场子卖给他,然后去上海街开场子。”

  即便是断指的剧痛,北鼻的脑子也是异常的清晰,没有丝毫的混乱。

  插旗要守三天,三天过后,江湖上才会承认,场子归水房,归北鼻他们。

  “讲乜?拜靓仔胜当大佬,靓仔胜是晚辈!”

  “北鼻哥,我们进水房的时候,他还是街面上瞎混的烂仔,虽然靓仔胜现在占上风,但咱们也没有必要去给他当龟儿子!”

  “不就是三天,我拿命去守!”

  听到北鼻要去给靓仔胜磕头端茶,大虫一下子就火了,虽然他们几个混了这么多年,都不是红棍和堂口大底。

  但江湖辈分摆在那里,给靓仔胜这个扑街去龟儿子,北鼻很不甘心。

  “扑街,你能守住东联社三天,你能抗住新记三天?就算是你抗住了新记,和联胜,号码帮呐?黑白无常可是一直想进钵兰街,进油麻地。”

  “新记的十三妹,田姑娘,都扛不住,要抱团取暖,这两个江湖大佬,手底下有五六十的四九仔,养的红棍五六个。”

  “这要是出了油尖旺,搞清一色都没问题,但在油麻地,就只有乖乖挨打的份。”

  “我们跟这些江湖大佬们比,就是小蚂蚁,用脚就能给我们碾死。”

  “打下场子,谁撑我们?字头,别开玩笑了,我们不是暴龙,老顶都不认识我们,阿冰是可以替我们出头,但也不好总去麻烦阿冰。”

  “人情是越用越薄!”

  “但拜了靓仔胜,认他当大佬,一切问题都会解决,睇场他不会抽水,顶多财路让给他一些。”

  “我们熟悉的堂口大底,都踩不进油麻地!”

  北鼻脸色惨白,浑身都在颤抖,肾上腺素已经消散,疼痛已经达到了阈值。

  听到好兄弟的话,大虫也沉默了,他赶紧先从口袋当中掏出香烟,拆开包装,取出一支骆驼烟,塞进了北鼻的嘴里,帮忙点燃。

  “扑街!我进赤柱,穿凉鞋之前,就认识菠菜东,烂赌鬼,靓仔胜也才进门,拜罗宾当拜门大佬。”

  “几年不见,这个扑街,跑车开上了,条女也有了,玩牌也是一百块的底,666夜总会,有一百多个舞小姐,光是抽水,每天晚上就上千块。”

  “就算是我们人人都敢拼命,也守不住,只有阔佬才把命当命,我们这些烂仔,命本身就不值钱。”

  “这次听我的,我接完手,我们就拿着红包拜门,给靓仔胜当龟儿子。”

  北鼻猛吸了两口烟,感觉疼痛减轻了不少,他嘴里咬着骆驼烟,哆哆嗦嗦地讲出来。

  这的确是实情,大虫无力反驳,但他不甘心,兄弟们豁出命打下来的场子,就要分给靓仔胜这个扑街一份,他真的不甘心。

  看着好兄弟脸上的表情,北鼻也没继续说下去,说实话,他心里也不甘心,但现实就是现实,不低头不行。

  当得到靓仔胜插旗弥敦道的消息,大口鸭心中一惊,天四要在弥敦道开高级日料店,寿司店,居酒屋的计划他知道,这里面也有他的一成干股。

  但这一成干股的存在的可能,是弥敦道还在东联社,在堂口的掌控之下,大口鸭是东联社油麻地堂口的话事人,他说的话,东尼必须要听。

  社团不会越过他,直接选堂口揸fit人,这样做会坏了规矩,况且真扶起来一个新揸fit人,也站不住脚。

  不管是坐馆书生鬼,还是上面的叔父辈,心里都清楚,东联社在油麻地最有实力的,就是他大口鸭。

  所以弥敦道在东尼手上,他并不在意,即便是东尼仔跟自己唔啱脾胃(不对脾气)。

  可靓仔胜可不是自己人,如果弥敦道落在这个扑街手上,天四答应自己的一成干股,可永远不会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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