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1979! 第624节

  魏明的心大受触动,你这何苦呢,他知道自己不该动心,但此情此景,还有丽智这番掏心窝的话,让他的心理防线产生了一丝松动。

  他是想过再也不干让阿敏,让雪姐和霖姐伤心的事,可这……

  突然,丽智抓住魏明的手放在了她的胸……心口上:“你摸摸我的心,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心的,明,可以吗。”

  可能是摸的地方不对,魏明感觉不到丽智的心跳,但很热乎。

  他不舍地缩回了仍做抓握状的手:“小丽,要不我们还是顺其自然吧,这种状态虽然我生理上很想睡了你,但心理上有些别扭。”

  丽智知道,今晚自己只能攻略到这里了,魏明承认了对自己的欲望,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突破了,但她仍有些不甘心。

  “那我现在回房间睡觉,”丽智抿着嘴唇道,“不过回去之前你能吻我一下吗。”

  丽智的眼神里透着卑微和恳求,让魏明不忍拒绝,于是他低头在丽智唇上亲了一口。

  “这是我的初吻,很甜。”说完,丽智转身离开。

  刚走两步她又回来,尴尬地把地上的睡衣捡了起来。

  就她走回来这几步路,魏明差点没忍住把她拽进房间,感觉比梅琳达还有弹性。

  草,今晚自己可怎么过啊,魏明低着头思考。

  回到房间的丽智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她在复盘刚刚自己的话,突然有些后悔。

  哎呀,不生孩子的话不该说的,孩子还是要生的。

  有些东西自己可以不要,但自己孩子必须要,自己可以贱,但她的孩子必须是贵子!

  想到这,丽智把床边的龙凤胎娃娃搂进被窝里,吃吧吃吧。

  ~

  次日,丽智推开房门就看到魏明正在打电话。

  因为是国际长途,过了一会儿才接通。

  魏明瞅了一眼丽智,昨晚没看清,原来这睡衣这么透啊。

  丽智也瞅着魏明,他怎么还是这种状态,难道他这样坚持了一晚上?!

  “喂,梅琳达,”魏明道,“我已经到美国了。”

  原来是梅琳达啊,丽智更不怕了,故意在魏明面前溜溜达达,站直弯腰。

  “问你个事儿,你知不知道托马斯小火车啊?”

  “当然知道了!”梅琳达果断道,“这可是我的童年记忆,而且我姥姥还曾是这套图书的编辑呢。”

  果然是编辑世家,梅琳达说的这套书是英国牧师瑞福·奥德瑞的《铁路系列》,诞生于40年代,这套故事里作者把蒸汽火车拟人化处理,创造了很多角色,后来又出版了绘本,曾风靡一时。

  托马斯是该系列第二部的男主角,也是这个系列的人气王。

  “我小时候就读过托马斯的故事,还拥有相关玩具呢。”

  “哦,这部图书有玩具产品啊?”

  “有啊,木头做的火车头,不过那都是我妈传给我的了,现在店里可买不着。”梅琳达道。

  魏明所料不错,看来托马斯还没走向世界。

  他又问:“那托马斯小火车有影视作品吗?动画也算。”

  “没有啊。”梅琳达笃定道,如果有,自己不可能没看过的。

  那就太好了,魏明道:“现在我代表朗宁玩具请你把这部作品的版权买下来,朗宁准备开发火车类玩具,还要给它拍动画!”

  说是动画,其实《托马斯和他的朋友们》最初更像是特摄片,就是用等比例缩小的模型拍摄的。

  因为技术所限,脸比较暗,而且没有表情,不会张嘴,只有眼珠子能通过遥控器控制,再加上恐怖谷效应,有些人看过后会觉得恐怖。

  “这个故事很老了,现在看的人也不多,甚至还不如《勇敢者的游戏》。”

  “所以要经过梦工厂和朗宁的手笔,让这个老故事焕发新生机啊,只要价格不是太贵,你自己做主就行。”

  “好吧,不过作为曾经的忠实读者,如果出了新款玩具我肯定买。”梅琳达笑道。

  挂了梅琳达的电话,见丽智还在自己面前色诱,他直接在她臀上拍了一巴掌:“不知道给我做饭啊。”

  这一拍让丽智喜上心头,她俯身问:“面包午餐肉加牛奶可以吗,主人。”

  这么玩是吧,魏明突然觉得有这么个情人似乎也不错,有些玩法他对阿敏和两位姐姐于心不忍,但对丽智……

  好吧,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架不住她一以贯之的诱导啊。

  “可以,去吧。”

  吃完早饭,魏明让丽智赶紧换衣服,等会儿装电脑的就要来了。

  他是正常男人,好东西才舍不得分享呢。

  电脑装的很顺利,还是IBM5150,这款PC已经用的比较顺手了。

  之后魏明和丽智分别开车去旧金山大学。

  丽智跟魏红不同,她是上的本科,本科学生住的就是学生宿舍楼,跟一人一个卧室的公寓不同,分双人间、四人间甚至还有六人间。

  好在本科新生的宿舍楼是男女分层的,同一楼层都是女生,这让丽智好受了一些。

  她选了一个二人间,被动分配的舍友是个热情的德州女孩。

  不过她也没想着成天住宿舍交朋友,就这里距离伯克利半个多小时的车程,自己肯定要缠着魏明,巩固战果的,反正自己有钥匙。

  帮丽智完成入学和入住手续后,魏明就开车离开了,他并没有立即去伯克利分校报道,而是先去了一趟超叔的射击场,巧的是超叔竟然也在。

  而且他这里也卖枪,这倒是省了魏明的麻烦。

  “之前开过枪吗?”超叔问。

  “开过啊。”魏明盯着琳琅满目的枪支道。

  在北大当保安的时候,他们护卫队就有枪,不过练习的次数不算多。

  再早一些时候,在村子里也摸过枪,但枪的款式太老,总也打不准,他觉得是枪的问题。

  不过魏明没有摸过手枪,无论在老家还是在北大,用的都是步枪,更别说这里还有机枪。

  机枪又叫机关枪,是全自动,可连续发射子弹的枪械,让杀人变的很容易。

  魏明问:“这玩意儿也能买卖吗?”

  超叔:“可以,但不建议。”

  要等到86年美国才会立法禁止机枪的买卖,但步枪,霰弹枪,手枪还是比较随便的。

  各州的法条不同,加州和纽约这些地方是购枪比较严格的,需要购枪许可证、注册、等待期等程序,而且销售商还要负责记录。

  不过魏明毕竟有姑奶奶这层关系,超叔让魏明先玩着:“回头我帮你把手续办下来,离开的时候可以带把手枪防身。”

  “好嘞,谢谢超叔!”

  因为步枪用着不太方便,之前也练过,所以魏明首先锻炼手枪的准头,主要用的勃朗宁。

  当然,机枪也试了试,一下午打出了上千发子弹。

  最后走的时候,超叔让他带走了两把奥地利最新出品的格洛克17型手枪以及子弹若干。

  这枪轻便好用,才一斤多,一次性可以装填17发子弹,很经典的款式,在未来美国警匪片里警察用的大多是这种。

  超叔给了魏明两把,是让他一把藏车上,一把放家里。

  “上学的话最好不要随身带着。”

  “嗯,明白!”但出了学校可就不好说了~

  ……

  (昨日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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